于静拿着账本,并不是想要跟这个男人斗,也不是说她与他已经翻脸了,她只是想要得到一个保障,给自己的孩子拿到一个保障而已,如此而已。她并不是那种贪心的女人,她能来到大森林里生活,也说明了她是一个特别单纯的女人,她只是想要得到简单的生活而已。于静从得到这个账本后,她从来没有把账本示过人,她还以为只要是个人就会为了这个账本而拼得你死我活的,可是为什么眼前这个男人却是对这个账本一点反应也没有。难道说他不知道这个账本的价值,或者他以为这个账本迟早是他的,他现在根本就不用它暴露出自己的本面目来。
可是就算是这个男人再怎么装,也没法装得对这个账本如此的不以为然,如果他知道这个账本,就知道他的价值,那自己拿出它来的时候,他的眼睛里就应该有反应才对。可是,他怎么能做到如此的淡定,不以为然,这让于静实在是想不通。
其实,冯裤子就是一个长工,地主家干活的可怜孩子,他哪里知道一个小小的账本却是拿着城里多少官员的命脉,有了这个账本他就可以进入到岳小云的圈子里,也不用做回以前的那个长工了。有趣的事,这个男人也是一个天真的男人,他现在只是想要做好一件事,就是吸引这些蛇的注意力,然后让她们母子跑掉。虽然,这样做的话他很有人可能会丧命,其实冯裤子很清楚,就算是他不这样做,他面对如此多的蛇也是会死的。反正都要死,不如是做点有意义的事,这样就算是自己死了,也是有意义的。
想起了一首诗:
《有的人》
有的人活着
他已经死了;
有的人死了
他还活着。
有的人
骑在人民头上:“呵,我多伟大!”
有的人
俯下身子给人民当牛马。
有的人
把名字刻入石头想“不朽”;
有的人
情愿作野草,等着地下的火烧。
有的人
他活着别人就不能活;
有的人
他活着为了多数人更好地活。
骑在人民头上的,
人民把他摔垮;
给人民作牛马的,
人民永远记住他!
把名字刻入石头的,
名字比尸首烂得更早;
只要春风吹到的地方,
到处是青青的野草。
他活着别人就不能活的人,
他的下场可以看到;
他活着为了多数人更好活的人,
群众把他抬举得很高,很高。
冯裤子虽说很自私
,并不代表他就没有良知了,他小的时候也是一个有梦想,他想过自己有一天可以成为一名侠客,成为百姓心目中的大英雄。虽然这个梦想离他的生活有十万八千里远,就算梦想再遥远,再怎么遥不可及。可是即便如此,也没法让她丢掉自己的梦想,冯裤子这几天就在想,也许在自己的生命的最后一刻,可以让他做一回英雄,做一回英雄救美的事,这样就算是死了,他也算是值得了。
不过,他并不是只是想要在临死前做一回男人,完成人生的第一次英雄救美。也许是于静在她的心里一直都是遥远而不可及的女人,做为一个长工想要得到一个夫人的青睐那是很难做到的,更何况是像于静这样站在酒楼舞台上高高在上的女人,他更是无福消受了。可能是于静对他很好,也并没有因为他是一个长工而嫌弃他,更没有做出让他觉得生气的事来。
反是她对自己很好,就像是自己的女人一般,包容自己,理解自己,尊重自己,这是除了母亲外,任何一个女人都做不到的。就算是表妹也没有做到她这般对自己好,不管她对自己好是别有用心,还是出于什么别的目的,他都感受到了她的好,这让他无以为报。冯裤子把现在的行为理解为,他想要报答她,想要感激她对自己的好,想要像男人一样回报对方的好。
可惜冯裤子把自己的想法说与她听的时候,她并不以为然,以为自己只是说笑而已,她听了后只是对自己笑了笑。她却不知道他是认真的,他真想要做一回英雄救美的事,虽然他救人的计划是如此的荒唐可笑,可他却是如此的坚定。回过头来再看他的行为,也就并没有那么可笑了,毕竟他是为了救人而做了此事,他的出发点是好的,他的行动也是现在唯一的办法。
她拥有账本的消息一旦传出,就算岳小云忌惮她会选择同归于尽不敢动手,朝廷里以及他背后的官爷们绝对会想尽办法抢夺账本的。官场里的那些人,那些人比流氓还要可怕,比恶人还要凶狠,比坏人还要无耻,于静和岳小云最不想得罪的就是他们这些人了。甚至官场里的有些人会非常乐意于静将账本里面的内容曝光出去。这样一来,岳小云就会沦落到于静一样的命运,从此以后只能东躲西藏,亡命天涯! 但这可不是她们希望过的生活,所以关于账本的事情必须保密,而于静这个唯一的知情人自然也就必须死了。
为什么说冯裤子天真?因为他天真的以为她可以引开蛇让于静离开,也不看看这是有多少蛇在这里,他冯裤子还能把蛇都引走了,让于静和她的孩子安然的离开,这就是冯裤子天真的地方。当然,人都得有点梦想才行,虽然梦想与现实总是背道而驰的,可是人还是不能没有梦想,没有梦想的人生是死寂,没有生气的。冯裤子为了这一天也是做足了准备,就衣服也是准备了足够多,这让他在孩子进来之前,直到孩子扑倒在她妈妈的怀里,冯裤子都在穿衣服。
他还有一个小小的奢望就是衣服穿得多了,这蛇也就不咬自己了,要
是这样的话这是多么美好的想法啊。虽然,他自己也觉得这很可笑,可是从理论上来说,这个想法也是站得住脚的,衣服穿得多了,就算是被咬伤口也要比衣服穿得少时要浅一些。如果,按照冯裤子的想法,他现在是穿多少衣服他也不会嫌多的,只要能不被蛇咬死,他愿意尝试一切的办法。
这已经是他穿的第八件衣服了,他之前还特意给这些衣服做了充足,什么衣服穿在外面,什么衣服穿在里面,什么衣服先穿,什么衣服后穿,这些都得事先计划好才的。只有做好周密的计划,他才能逃出生天,这就是冯裤子这几天在干的事,也是他在想的事。他并不是只准备了这些衣服,他还准备了许多,可是为了自己能活动,这已经是他的极限了。
现在他把白蛇是缠在手里,相信只要看到白蛇在自己的手里,看到它们的同类是惨死在自己的手里。这些蛇一定会因此而疯狂,会对自己发起猛烈的进攻,并吸引他们全部的注意力。估计这些蛇万万没有想到,自己会把它们的同类拿来泡酒吧,要是它们能理解的话,一定会气个半死的,所以现在做好了准备,也足够的招这些蛇讨厌,它们要是不进攻我,而去进攻于静那就说不过去了。
转眼间,这些蛇是一扭一扭的,不断的发出尖锐与地面的摩擦声,不一会儿就到了床边。他们的呼吸也跟着都变得粗重起来,紧张的心情可想而知。两人都记得杀白蛇的情景,只是那个时候是一条蛇,可是现在有这么多蛇,看到眼前如此这般恐怖的场面,两个人连反抗的想法也没有了。森林里猎人的警告冯裤子是绝对不会望了,曾经在冯裤子的家乡里,有一个非常非常优秀的猎人,这个人特别的厉害。他曾经徒手打死过野猪,就这事就可以让猎人在他们那地吹上一辈子了。
自己要出来的时候,这个猎人跟自己说过一句话,就是:“像你们这样的普通人(他是猎人,那除了猎人之外的人都是普通人),如果在森林里遇到了动物,记住一定不要先出手攻击它们,任何时候都不要这样做,特别是遇到了自己难以应付的动物,更是不能先出手。”这便是我们大地朝几千年以来,传下来的森林法则。
以前的时候,冯裤子听到这个法则的时候特别地不以为然,觉得这不就是一句屁话吗?这样的法则就算是小孩子也会说,直到今天他终于是明白了老猎人说得对啊。在森林里遇到了野兽真是不能主动进攻,不然的话真是会出事的,现在的情况很糟糕,已经不是他能控制的范围了。
于静却是告诉自己孩子说:“绝不能睁眼,否则将会发生非常可怕的事情,那是会使魔法的裤子叔叔的规则”。
听于静在孩子的面前这么形容自己,他忍受不住是看了她们母子俩一眼,想到她对自己的介绍“会使魔法的裤子叔叔”,他就想笑。
森林里的法则,恐怕一定也是基于某种不为人知的原因,现在只能冒险相信它了,不到最后时刻,绝不能轻易打破这一古老的禁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