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八十一章
有些事情终究很奇怪,有些人,哪怕在一起很久,朝夕相处,同吃一桌饭,同卧一张床,几十年时间过去了,甚至不能称作了解。
而有些人,初次相遇,却如同久别相逢。哪怕只是一个眼神的对视,一根手指的接触,就能瞬间明白彼此心中的想法。那种感觉,像是冥冥之中,自有安排,也像是贾宝玉对林黛玉说的那句话:这个妹妹,我是见过的。
而更浅显的理解,这种情况,常常称之为默契。
自然,叶欢和沈天仙是有默契的。
当叶欢将沈天仙拽入怀内,手臂揽住沈天仙的纤腰时,沈天仙挣扎,反抗,用力撕扯叶欢的衣服。用手掐叶欢的胳膊,用牙齿咬,用尽了力气,含糊不清的喊:不要……
叶欢和沈天仙之间,是有默契的,这是一个前提。在这个前提之下,叶欢自然分辨得清楚,沈天仙现在是‘要’还是‘不要’。
言语是可以骗人的,行动是可以骗人的。言语和行动不仅能欺骗别人,有时候也常常用来欺骗自己。很多时候,一个人真正想要什么,连自己都分辨不清。
幸好,叶欢分辨得清楚。
他粗鲁,以及蛮横的,将沈天仙抱在房间中央的桌子上,哗啦啦,碗筷盘子碎了一地。手抓住她的膝盖,将其分开。然后大手抓住自己的衬衫,刺啦,撕开了自己身上的衬衫,整个胸膛暴露在空气中。
沈天仙愣住了,在这一瞬间,似乎有一道雷电从脑海中闪过一般。
她的目光注视到,在叶欢的的身上,有一道道伤疤。最显眼的一道,直接从胸口连接到小腹,凝结宛若一道红色的闪电。
这道闪电劈在叶欢身上,也劈在沈天仙心里。她无法挪开自己的视线,叶欢身上,一道道的伤疤,大大小小,不计其数。虽然当初叶欢如何受伤的,沈天仙无法知道。但是,看到这些伤疤时,仿佛就可以看到,在一个黑色的雨夜内,叶欢面临无数的刀剑,奋力拼杀,鲜血遮掩了他的视线,那双眸子里,散发出如同野兽一般的凶狠。
这是一个,如野兽一样的男人。
叶欢是一个很俊俏的人,柳叶眉,丹凤眼,以及精致的下巴,这种俊俏不似男性该有的阳刚,反倒有些女儿家的妩媚和娇艳。
所以,很多人攻击叶欢有些娘气,也并不是没有道理,甚至沈天仙心里,偶尔也会这么想。
可是,在此刻,沈天仙才恍然发觉,自己的念头是多么傻,甚至可以称之为愚蠢。
这是一个从刀山火海闯出来的男人,身上的伤疤就是他最好的勋章,如果说他都不是男人,那么恐怕世界上就没有一种生物可以称之为雄性。
他野蛮,粗鲁,然后强大,蛮横……而这些,对女人来说,都是致命的。
至少,对沈天仙来说,是致命的。
沈天仙十六岁那年,窥见父亲和婶婶的事情,从此在沈天仙心里,便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种子。
门外依旧下着雨,窗外依旧刮着风,这是一个秋天,秋高气爽,秋风落叶,秋月寒江……和秋天有关的词语,总是会让人觉得凉爽。
可是,沈天仙此刻感受到的只有燥热。赤日炎炎,汗流浃背,想要一头扎进游泳池内,想要一口喝完冰得正好的啤酒……
燥热,一如十六岁那年的夏天。
恐怖,忐忑,期待,然后一颗心跳啊跳,跳得脸都红了,头发都湿了……
当叶欢粗鲁甚至有几分野蛮的将自己搁在桌子上时,那哗啦啦的盘子掉地的声音,像是雷音一般在沈天仙耳边炸响。
她感觉慌张,颤溧,衣服被撕破的惶恐,大手蹂躏雪白肌肤的粗糙痛感。
仿佛所有的一切,都在告诉沈天仙一件事:这样才对嘛!
你是否也曾这样感觉,知道一件坏事要发生,当它一直不发生的时候,你就觉得七上八下,忐忑难安。直到这件事真正发生的时候,你才会松口气,轻轻说:这样才对嘛。
曾经有个房东,楼上住了一个粗暴的房客,房客每天回来的时候,都会将两支靴子摔在地板上。直到有一天,房客脱下一支靴之后,恍然想起房东的提醒,第二支靴子就脱得小心翼翼,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第二天,房客觉得房东一定会表扬自己,谁知道房东盯着一对熊猫眼,恶狠狠的对他说:你知不知道,我昨天一夜没睡,我一直在等第二支靴子掉下来。
……
十六年岁那年,一支靴子掉在沈天仙的生命里,现在距离十六岁,已经过去好多年,沈天仙等的第二支靴子,终于掉下来了。
成婚那年,沈天仙以为会掉下来,结果没掉下来,就这么一直悬着,悬着,终于悬到了今天。
有些事情,不是绣花写文章,来不得那么温柔体贴,来不得那么温良恭俭让。有些事情,本该就是粗鲁的,强横的,痛苦的,一个意志摧毁另一个意志的。
这样……才对嘛!
沈天仙鼻孔中发出一声娇哼,身体因为激动而颤栗,她哑着嗓子,痴痴的说:“你弄疼我了……“
叶欢呆了呆,意识在某一瞬出现走神。他望着面前的沈天仙,脸颊绯红,香汗淋漓,那一双美目中含着春水,带着求饶和告慰。
叶欢和沈天仙是有默契的,这是一个前提。在这个前提之下,叶欢自然分辨得出来沈天仙这句话的含义。
这话的含义,不是说让叶欢轻点,而是说她并不抗拒这种感觉,甚至可以说渴望。
叶欢当然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明白了这一点。可是他必须用稍长的时间,才可以反应过来。
沈家家主啊,江湖第一美女呐,无数人心中的偶像,女神,北地枪王为她埋名十年,黄麒麟为她牵肠挂肚,难道说,她竟然有……
在某一刻明悟之后,叶欢感觉自己的心跳有些加快,身体开始发烫,眼神有迷离。
事实上,叶欢今天的确喝了不少酒,甚至是毒酒,但是,叶欢的脑袋是很清醒的。
他不是一个喜欢强迫女人的人,更不是一个喜欢在不清醒状态下,和女人发生关系的人。
在叶欢心中想来,这世界上美好的东西本就不多,而那些仅存的美好,要好好享受。
比如说,美酒,美景,以及美女。
对于美酒,品尝之前要用清水漱口,用每一颗味蕾感受其中滋味。对于美景,要放松下来心思,沉下心来细细品味。对于美女……
而对于美女,自然要在绝对清醒状态下,细细享受,双手耕耘过每一寸肌肤,目光欣赏任何一种表情,倾听她喉咙里的每一道声音。
任何麻木,模糊,意思不清晰,都是对这世间美好的极大浪费。
而浪费,从来都是可耻的。
叶欢深吸了一口气,稳了稳心神,觉得接下来的事情,恐怕会很漫长。
他几乎是野蛮的撕开沈天仙的长裤,修长紧身的铅笔裤因此而破裂变形,那被隐藏得雪白肌肤,因此就暴露出来,每一寸肌肤,任何一抹雪白,都可以令男人窒息。
沈天仙是一个很美的美女,江湖第一美女虽然有奉承的成分,但是也无法掩盖沈天仙本身的光彩。
沈天仙的身份更增加了她对男人的诱惑,而在此时此刻,这身份也极大了满足了叶欢的虚荣心。
当一个只能被许多人的仰望的女神,倾倒在自己身下,挣扎反抗,露出痛苦表情的时候,这自然可以满足男人的虚荣心。
叶欢是一个男人,并且是一个很健康的男人。
他粗鲁的手拍打着沈天仙的肌肤,揉捏,摁掐,在如雪一般的肌肤上留下道道红印,甚至是血痕。
言语粗鄙的谩骂,肮脏下流,乃至不堪入目。沈天仙痛苦无比的挣扎,可是这痛苦,却是无比真实的。
乃至最后,叶欢将她压在窗边,半个身子倾在窗户外面。
外面依旧是瓢泼大雨,大雨很快将沈天仙上半身浇湿,那飘扬的发,湿漉漉的衬衫,不断摇晃的脑袋,每一幕对叶欢来说都是致命的。
沈天仙屈辱,愤恨,从没想过,自己竟有一日,被一个男人这么折磨。但这折磨却又是真切的,踏实的,甚至是自己渴望的。
叶欢也很渴望,将天下第一美女摧残的心理,满足了他心中的破坏欲。
“你看,潮来了!”
忽然,身子倾倒在风雨中的沈天仙,往前望了一眼,口中几乎是有几分兴奋的说道。
叶欢一怔,抬眼望过去,只见浩浩荡荡一条钱塘江,发出滚滚波涛之声。大潮初时是一条白线,紧跟着轰隆隆作响,像是千军万马,驾浪而来,波涛滚滚,是那无数面战鼓的捶响。
似乎要冲破天际,似乎要杀遍人间。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