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1】 我不是杀手
“放开我!你想死吗!”
庄妮用尽全力推挤着我,不但不因为我避免她摔倒而领我的情,反而非常生气。
一身黑色长裙的她,每次乘地铁都要戴手套,今天的手套是一双薄薄的白色一次性手套,尽管是即用即扔的,用以隔绝跟男性间接接触的物品,仍然颇具美感——这大概是属于百合爱好者的矜持了吧?
实话说,我并不是非要用右臂把庄妮紧紧搂在怀里,来占她的便宜,另一边的宫彩彩要驯顺多了,也柔软多了。
然而地铁在紧急刹车之后,突然又紧急启动了,搞得车上的乘客东倒西歪,怨声载道的,有人骂起了粗口。
“司机吃错药了吧!”
如果我现在放手,庄妮就要向后倒去,后脑着地可不是闹着玩的,于是我一狠心,不但不理会庄妮的反抗,反而运起我的肱二头肌,粗暴地把庄妮紧紧夹在臂弯里,至少让她度过这段特殊时期。
“放手……你放开我……”庄妮被我勒得有点喘不过气来,她的反抗明显变弱了。
我想起老爸在饭桌上跟我谈过的,古代欧洲女子曾经盛行穿鲸鱼骨制成的束腰紧身衣,为了能突出胸部,而把腰勒得非常非常细,比中国的缠足危害还大,因为会把内脏压得变形。那时候的贵族女士随身携带嗅盐瓶,以防有同伴因为穿着束腰,呼吸不畅而昏倒。
也就是说,对腰部的强烈压迫,同样会阻碍呼吸,使得维多利亚时期的英国女子遇到一点猫蹿狗跳就会受惊昏倒,也使得庄妮在我的臂弯中出现了轻度的窒息。
庄妮身体轻颤,发丝抖动,终于在我的怀里老实了一会,让我们度过了地铁重新加速的这段危险期。
等到地铁稳定下来,并且停靠在下一站,我立即松开了庄妮,宫彩彩在之前就很小心地不再倚靠着我来保持平衡了,她找到一个钢管扶手之后礼貌地向我道谢:
“对不起,都怪我们没站稳,多亏了叶麟同学,不然我们就要摔倒了……”
“叶麟同学经常做好事,还不告诉别人,我觉得,叶麟同学应该不会是露体魔人的……吧?”
宫彩彩之所以不能完全确定,是因为我最近就在她面前露过一次鸟,对白纸一样纯洁的宫彩彩,恐怕是终生不能忘怀的可怕回忆吧?
在从我身体上离开的时候,宫彩彩的胸部无意识地跟我磨蹭了一下,不由得让我心思荡漾,至今还沉浸在那种美好的感觉当中——真是有点丢脸。
让我奇怪的是,我明明已经松开了庄妮,庄妮却没有立即从我身边跳开,她急促的喘息声似乎表示她刚才耗费了巨大的体力,表情更是惹人侧目。
脸色发白,只在嘴唇上有那么一点红晕,而且黑眼珠也开始上翻,露出了下方的大片眼白,如同是被拖到岸上的鱼,更像是刚刚经历过残酷的绞刑。
我刚才有使那么大力气吗?我这是差点把庄妮夹断气?
平心而论,换成是宫彩彩、班长,甚至身体更好的熊瑶月,刚才我都不会用那么大力气,对庄妮这个多次对我不利的人,我的确没有特别怜惜。
于是我忽视了庄妮体质较弱的特性,她也许不到体弱多病的程度,但仍然经常处于亚健康状态(胃十二指肠溃疡常年不愈,并且可以靠这个来主动吐血),刚才我用力过猛,让她身体缺氧,脑供血不足了。
眼看庄妮打着晃没法站稳,我急忙拉住她的一只手,并且对座椅上的乘客说道:“这个女生身体不好,你们有谁可以让个座位给她?”
正好有人在这站下车,于是空座两旁的人各自比出“坐在这”的手势,我和宫彩彩一起把庄妮安排在空座上了。
头颈靠在椅背上深呼吸了好一阵,庄妮才恢复了神智,她惊觉自己坐在长椅上,立即左右看了看,看见两侧的乘客均是女性,才勉强接受了自己的新位置。
“彩彩……是你把我扶过来的?”庄妮盯着宫彩彩问。
宫彩彩天生不会说谎,此时她生怕庄妮动怒地回答道:“是……是叶麟同学帮忙一块把你扶过去的,你刚才脸色很不好看,我们怕你昏倒。”
庄妮哼了一声,用白手套掸了掸衣服上的尘土,似乎要抹去我刚才帮扶她的痕迹。
她身边两侧的乘客,对于庄妮的奇怪态度也不甚理解,用好奇而不解的目光观察着我们。
宫彩彩破天荒地出言打破了我们之间的冷场:
“叶麟同学,庄妮同学和我是打算去文化公园参观国际花卉节的,庄妮同学知道我很喜欢植物,最近心情又不太好……”
说到一半宫彩彩不敢往下说了,她心情不好的原因一半是因为对我的误会,一半是因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吃掉了自己最喜欢的小兔子。
“文化公园?”我问道,“西城区的那个文化公园?在千鹤女子学校旁边的那个?”
当年小芹做千鹤女子学校的大姐头的时候,误把打伞逛公园的牛十力给当成了我,一顿乱拳将其打进了医院。对于牛十力、小芹,甚至我来说,文化公园都是有特殊意义的地点。
“嗯,”宫彩彩点头道,“就是那座文化公园,听说这次会有很多地区的珍稀植物在公园里展出,还会在公园的正门外布置5公里长的鲜花大道,我非常期待!”
谈起她爱好的事物,宫彩彩的眼睛里充满了梦幻般的华彩,好像她已经先一步来到了那个花团锦簇的童话王国。
专门破坏小清新的庄妮却随口说道:“鲜花只不过是植物的生殖器而已,5公里长的生殖器大道,实在是让我有点作呕,要不是为了陪你……”
宫彩彩刚才还春光灿烂的脸立即哭丧起来。
“庄妮同学你怎么这么说!我的梦想除了转世成扇贝以外,就是生活在一个鲜花环绕的仙境里!现在这两个梦想都破灭了!”
转世成扇贝的梦想是被维尼戳破的,当时维尼说:“你不是有幽闭恐惧症吗?如果变成了扇贝,贝壳一关,你岂不是要发病?”
至于鲜花环绕的仙境,在庄妮的一句自然科普之后,鲜花环绕变成了生殖器环绕,的确是挺毁气氛的。
我不由得对着庄妮板起脸来,教训她说:“你的毒舌用在别人身上就好了,不要用在宫彩彩身上!宫彩彩这么柔弱的女孩,你欺负她难道心里没有负疚感吗?”
宫彩彩受到我的维护,颇有幸福感地红了脸,站在我身后一声不吭。
“和彩彩单独在一起的时候,我对她很好的。”庄妮双手置于膝头上说道,“只不过今天见到了你这个禽兽,所以我变得心情不好,控制不住自己的舌头了。”
都说逗比的思维路径不可捉摸,就算是小茵也不能完美地模拟熊瑶月。
我发觉自己也有一点逗比,我一听到庄妮说起舌头,马上就头脑风暴地想到了“舌灿如花”这句成语,然后立即又联想到了“妙笔如花”。
于是我问道:“庄妮,大喇叭把你上次丢在地铁上的那支钢笔,还给你了吧?”
庄妮轻蔑地把目光从我身上挪开,“被你污染过的钢笔已经不能用了,我把它投进学校的垃圾焚化炉里,给了它应得的下场。”
那可是一支不错的镀金笔,受老爸的影响,对文具很珍惜的我,觉得庄妮这么做实在太浪费了。
“有意义吗?凡是男性碰过的东西都避免接触……你避免得过来吗?有本事别用爱迪生发明的电灯泡啊!有本事别用卡罗瑟斯发明的尼龙啊?你不是喜欢穿丝袜吗?可尼龙是男人发明的!”
宫彩彩在我身边露出吃惊的表情,她的表情很好读懂,一定是在钦佩我的学识渊博,居然知道尼龙发明者的名字。
其实话一出口,我自己也蛮吃惊的,因为尼龙发明者美国化学家卡罗瑟斯,并不是我在现实生活中读到的知识,而是在梦境轮回中,听小茵读书的时候记住的。
梦境里的知识也是知识吗?可惜是这种没用的知识,小茵你让我在梦境中背英文单词岂不是比这个强多了!
然而并没有经过梦境轮回的庄妮,在知识面上仍然对我有压倒性的优势,她冷冷说道:
“爱迪生死于尿毒症,卡罗瑟斯则是喝氰化物自杀的,他们两个因为羞愧自己男性的身份所以去死了,你打算什么时候死?”
“胡扯!爱迪生是活到80多岁才死的!他才没有因为自己是男人而羞愧!你别以为我读书少就可以骗我!你才是在自欺欺人!”
这个时候我的智能手表突然震动了起来,我因为没有蓝牙耳机,地铁上又嘈杂,于是就开启了免提功能。
结果电话是龙叔打过来的,更要命的是,他打错了电话,这个电话可能是要打给三合会的某个杀手的。
“瘸狼,你封在水泥里的那个二五仔,今天赶快丢进海里去吧,不然再放两天就发臭了!还有那个敢卖假货给我们的深圳奸商……”
我赶紧把电话给挂了,但为时已晚,至少庄妮两旁的乘客是彻底误会了,我仓皇挂电话的神色被她们误解成了做贼心虚,她们急急忙忙地站起身,装作下一站要下车,远离了我这个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
宫彩彩同样吓得够呛,只有庄妮捂着嘴噗嗤一笑,对我讽刺道:“瘸狼?你这个新外号可真够贴切的!他们终于发现你有时候走路像瘸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