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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窃听风云

  吃晚饭的时候,老爸又问我关于小芹的事。

  自从被任阿姨打了一巴掌以后,他半边脸肿得像猪头,现在每顿饭都只能吃粥了。前几天还喜滋滋地吃任阿姨做的海参焖笋鸡呢,报应来得可真快。

  我反复强调我和小芹什么事情都没发生,但是老爸坚决不信。

  他指了指晾在阳台上的校服长裤和上衣。

  “尺码那么小的校服,肯定不是你的吧?”

  “洗完了以后有点缩水。”我睁着眼睛说瞎话。

  “别蒙我了!你以为我醉了还没醒吗?”老爸气道,“谁不知道你们学校男女生的校服是有区别的啊!这身校服袖子上的条纹是红色啊!明明是女生的校服吧!为什么会脱在咱们家啊!”

  “反正不是我脱的。”我夹起盘子里的炒洋葱吃了一口,继续跟老爸扯皮。

  “她自己脱的也不行啊!”

  老爸用那张无论怎么看也严肃不起来的猪头脸盯着我,试图让父子之间的话题严肃起来。

  “不管怎么样,等晾干以后,你把衣服都还给人家吧,总不能没有校服穿吧?”

  我“嗯嗯”了两声,“其实现在是夏天,这件春秋款的校服不常穿了。”

  “还有,那双小运动鞋也是人家的吧?你一块给我还回去!”

  “好,好,我全还回去,老爸你专心喝粥吧,多喝点不然不饱……”

  “那个……小麟,还有些女孩子的内衣你也得还回去……”

  内衣?哪来的内衣!小芹没有把自己的内衣穿回去或者带走吗?

  “那天你上学以后,我在洗手间里发现了一件内裤和一件文胸……因为看上去湿漉漉的,所以我不知道洗没洗过,于是就单独放在洗衣机里,重新给洗了一下……”

  不用问肯定是小芹的啊!老爸你闲着没事洗它干什么啊!完全多此一举啊!

  “诶?是我错了吗?”老爸端着饭碗皱着眉头,“难道我不该洗吗?没洗过的对你有用?这种事下回你早说嘛!”

  我能有什么用啊?而且老爸你真贴心啊,下回就把原味内裤给我留着吗?早说了让你少看点H漫了!再这样下去你的学习……啊不对,你早毕业了,我是说你的工作……啊,你的工作本身就是卖H漫的……总之你再这样下去,怎么度过五光十色的精彩人生啊!

  “嗯……我听说现在的女孩子们很多都有洁癖,像我这种大叔碰过的东西就不会要了,所以呢,我是用筷子夹着两件内衣放进洗衣机里的,怎么样,我细心吧?”

  哼,你直接用手拿我也不会介意的,只不过是一件三角形的布料而已,干嘛把它稀有化神圣化啊?

  “不过呀,那双用来夹内衣的筷子,后来我忘记随手放在那里了,说不定,你手里拿的那一双就是……”

  尼玛我饭都喷出来了啊!我说这筷子怎么有一股雨水的味儿呢!老爸你就这样还敢说自己细心?用女孩子的内衣撸管不算稀奇,我已经进化到可以用女孩子的内衣下饭了啊!

  老爸被我用眼睛瞪着,自己也觉得挺不好意思的。

  “总之,全都洗好晾干了,你找个时间都还给人家吧……对了,千万别说是我洗的,免得人家讨厌,你就说是你洗的好了。”

  我换了双筷子才勉强把晚饭吃完,但是仍然觉得嘴里有奇怪的味道。

  晚上我决定出门去跑步,最近每天早上只绕着冬山湖跑一圈,总觉得不太过瘾。

  最近气候异常,天气多变,白天还很热,晚上又刮起了风,我觉得自己最好穿长裤。

  然后老爸告诉我他在家闲着没事,把我的好几条长裤都给洗了。

  老爸你这是在报复吧!因为我的原因你被任阿姨给打了,你觉得我比较坑爹,所以就要做坑儿子的事来反击一下吗?

  “为什么不穿那套青姿学园的校服呢?”老爸提醒我。

  “上回我见你穿过一次,感觉穿着还挺帅的。”

  说的也是,那套咖啡色的小西服套装,我好久没穿过了。

  相比于二十八中的春秋款校服,这套衣服用料讲究,剪裁得体,虽然刑星那个挫人穿上没什么魅力加值,但是如果我这种身上有肌肉的人穿上,还是颇有些英武之气的。

  而且这套校服的上衣比较短,这种设计的好处是:我穿上以后觉得自己的腿变长了,这可是了不得的特殊属性啊!

  于是在出门之前,我破天荒地对着厕所门照了下镜子。

  还真是人靠衣装马靠鞍,穿成这样,我感觉自己的威胁值降低了不少,要是目光能再柔和一点的话,就算跟别人说我是好人,说不定也会有人相信吧?

  问清楚老爸今晚不会出门以后,我什么都没带,两手空空地出门跑步去了。

  毫无目的地跑了200米以后,心想既然穿了青姿学园的校服,干脆顺便混进青姿学园里面,去看看艾米的近况好了,跟害我不轻的彭透斯也有话想说。

  我到了青姿学园里的贵宾楼外面,正赶上彭透斯在拿着喷壶浇花,样子非常悠闲。

  诶?你一个退休杀手,现任保镖,现在又当起园丁来啦!你差点把我害死你知不知道?居然还有闲情逸致浇花?你对得起某个平行宇宙里面,已经被任阿姨打死的我的冤魂吗?

  彭透斯指着青青绿绿的花圃介绍说:“这些向日葵要7、8月份才能开花,到时候你别忘了过来看哦!”

  尼玛种啥不好,居然种向日葵!菊花的半径都满足不了你了,非要种加强版的向日葵吗!真希望赶紧过来一群僵尸,把彭透斯笑着照顾的植物都吃掉啊!

  “如果你是来找艾蜜儿小姐的,她现在不方便见人,美体师正在帮她做全身按摩呢。”彭透斯说着看了看腕上的手表,“再过半个小时的话……”

  “不,我找她也没什么事,就是偶然顺路而已,她不方便我就走了。”我讪讪地道,“你别跟艾米说我来过啊!”

  我抬腿要走,却看见004和005从贵宾楼里出来了,一边走一边很不服气地交流着什么,当然是用英语。

  “怎么?”我笑道,“他们是在讨论怎样防御小芹的爆蛋一击吗?这可是一门历史悠久的中国武术……”

  彭透斯摇了摇头,“他们害怕踢裆不假,但是他们现在讨论的是窃听器的事情……”

  说到这里黑死神放低了音量。

  “其实艾蜜儿小姐的雨靴里面放了微型窃听器,别的地方也有,004和005那天在门外是用窃听器监视屋内的情况的,但是不知道怎么回事,讯号受到了干扰……”

  “干扰?你们的窃听器是便宜货?”我话一出口就觉得自己的想法很可笑。

  “我不是电子方面的专家,但是就那种情况说,似乎是你家里还存在一个频率相近的窃听器,所以才会干扰我们——你也被人监听了吗?”

  咦?咦咦咦咦咦咦咦咦!!!???为什么我家还有另外的窃听器啊!我和我老爸又不是什么特殊人物,哪用得着设置高级窃听器来监听呢?难道是那个差点跟老爸拍“中华素人系列”的那个女人的老公?不对啊!那她老公办事效率也太高了!如果真有这么高的效率,干脆不要装窃听器,直接去抓奸不就好了!

  如果不是为了窃听老爸,难道是为了窃听我吗?我有什么好窃听的?应该没有人有窃听我的动机啊?

  不对!仔细想想的话,有一个人有这样的动机。

  不就是小芹吗!她恨不得天天能听着我的声音睡觉吧!

  如果是小芹装的窃听器,她又是什么时候,装在哪里了呢?

  ——还用问吗?她只来过我家一次,就是送海参焖笋鸡,用一个大饭煲装来的那次!

  那个饭煲现在还放在我家厨房,没来得及还给她呢!

  难道窃听器就装在饭煲里吗?给我送饭其实是包藏祸心,为的是探听我的日常隐私吗?

  艾米睡在我家那次事先毫无预兆,纯粹是偶然事件,但是小芹却说自己有心灵感应,竟然在倾盆大雨之夜爬到大楼外面偷窥屋里的情景,她那么做,根本就像是事先知道艾米在我家一样。

  把线索全联系在一起的话,小芹肯定是在我家放了窃听器啊!

  柯南和金田一的漫画上是怎么说的?对了,真相只有一个,以我爷爷的名义发誓:窃听器就在那个大得不像话的饭煲里面啊!而且我听说远距离的窃听器是很费电池的,她用饭煲作载体,肯定还打算借着送饭的机会,名正言顺地把饭煲拿回去换电池啊!

  小芹你太过分了!连我的日常隐私都要窃听,你为了把我追到手已经不择手段了啊!

  应该怎么办?当面戳破小芹的诡计?让她跪着发誓以后再也不这么干了?

  不,估计效果不会很好。我应该将计就计,故意对着窃听器说一些会让她伤心的话,比如跟老爸说“小芹只是拿来当备胎而已,随便玩玩就会把她甩掉的”,这样一来她对我的好感度不就会大幅降低了吗?

  打定主意,我浑身又充满了力量,甚至觉得自己成了宇宙的主宰。

  这个时候我听见一声狗叫,奥巴马从植物中间窜了出来,在我脚边亲热地蹭着,死皮赖脸地要吃的。

  这只哈士奇虽然又呆又蠢,但好在性格温顺,就算不栓链子也不至于伤人。我好久没和汪星人在一起玩了,稍微有点心痒。

  于是我问彭透斯,能不能让我把奥巴马牵出去溜一会。

  彭透斯慎而又慎地想了想,点头答应了,并且给我一根粗链子让我把狗拴好。

  “这只狗很认路,艾蜜儿小姐很多次是靠它才找回家的,所以就算你和它失散了也不用太担心,说不定它会自己跑回来的——只要别让它咬到小朋友就好了,它不喜欢被别人摸,据我所知,除了艾蜜儿小姐以外,只有你摸它它才不生气。”

  我把狗项圈拴在奥巴马的脖子上,它很顺从,而且似乎是知道有人要带它出去玩,所以摇着尾巴非常兴奋的样子。

  “最多一个小时,我就会把奥巴马还回来的!”

  我挥手告别了彭透斯,牵着狗出了青姿学园的校门,因为见我是从贵宾楼里出来的,青姿学园那些打扮成飞虎队的保安没敢多事,倒是许多穿同样校服的学生远远地看着我,不知我是何方神圣。

  我和奥巴马一人一狗总共六条腿,顺着汽车尾气较少的小路又跑了一会。

  狗的体力真好,估计就算我跑累了,它也不会累。于是我慢慢地改成散步了,奥巴马则一脸呆相地在后面跟着。

  不经意间走到了铺满彩色石砖的便民小广场,广场两边摆放了不少健身器材,都是老头老太太最喜欢的,也有人在和孙子孙女同乐。

  这个广场离爱心宠物医院不远,我曾经和小丁一起来过几次,因为来这里的主要是妇女和儿童,我们给这个广场起了个别名叫“妇幼广场”。

  今晚在明亮的路灯下面,遛狗的远远不止我一个。

  白色的萨摩,褐色的腊肠,黄色的博美,灰色的京巴,一个个快乐无比,被主人牵着或者牵着主人,在广场上肆意绕圈,狗吠人笑不绝于耳。

  但是所有的狗都不肯接近路灯下面的那个人,十分默契地和那个人保持着10米以上的距离,使得以路灯为圆心,半径10米以内成了狗的禁区,好像那个人是狗狗终结者,一旦踏入半径之内,就会被残忍地用猎枪杀害。

  穿着二十八中的校服长裙,班长背靠路灯站着,形影相吊,在其乐融融的广场宠物大联欢中,她这个局外人只能远远地看着,连靠近一步都是不敢想的奢望。

  她就这么一副被世界抛弃的表情,随风而动的每根长发都在诉说着空袭寂寞冷,连我来到广场上也没有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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