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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 血战长津湖(三十五)

抗战之血色残阳 散心靓意 2398 2024-11-15 21:07

  哈里斯的意思就是先吃掉刘飞的第二十军,切断第九兵团去国内的道路,这一点不可谓不狠。而且成功的可能性非常的大。

  宋时轮的部队基本上都是用的中正式,轻重机枪是有的,迫击炮也是有的,手榴弹什么的常规武器自然也是有的。可是像坦克什么的,还是华野野司分给他们兵团两辆,要不然都没有。

  其实相对于华东野战军来说,其他的野战军可谓是精打细算了,能够上朝鲜战场上还给两辆坦克已经是非常的罕见了。

  如果没有中央军委的命令他们绝对不带用任何一辆坦克的,这个不是他们吝啬,显然是非常稀罕这样的宝贝疙瘩。他们宁可用自己的生命去填埋,也不愿意损失坦克。

  宋时轮来到长津湖一带,他想要干什么?就是为了阻止美国人想要长驱直入的想法,不过有机会的话,他们也是想要消灭在他们东面的那一股美国人的。

  在宋时轮看来,他们三个军的兵力怎么会比不上人家一个师呢?自己这边八九个师,一个师如果都消灭不了的话,那岂不是丢人丢大发了?

  在这样兵力对比悬殊的情况下,宋时轮觉得自己不去打美国人,美国人就应该庆幸了,美国人怎么可能过来偷袭自己呢?而且他这边都是一个军一个军的。

  前中后三路大军,基本上封堵了美国人的去路,不过有一路在长津湖的北岸,那就是刘飞的第二十军。当然了,看上去有些孤立无援,因为长津湖的桥都被炸毁了。

  不过现在倒是有个好处,湖水冻冰,基本上走都可以走的过去。所以也不需要担心他们来不及支援,这么冷的天气水冻的结结实实的。

  哈里斯对着罗森道:“我已经命令一团和二团怎么于明天早上发起战斗了,嘿嘿,真是很难想象到时候中国人发现我们偷袭他们的那种样子……”

  罗森郁闷道:“哈里斯,我不得不说一句,你的这种举动实在是太过疯狂了一些。你不觉得你的行为会激怒对面一个兵团的中国人么?”

  哈里斯不耐烦的说道:“罗森,我不想重复第二句,我们美国人的胆量只有这么大么?放开点吧,我们其实已经立于不败之地了。”

  罗森道:“可是现在湖面结冰了,九兵团驰援的行动很快,我们不得不防这一点啊,天气严寒是有好处的,但是坏处也是有的啊。”

  哈里斯无所谓的笑了笑道:“呵呵,你的胆量真是越来越小了啊,我真是很难对你说别的了。不过这个行动我认为是可行的,可不要忘记了,我是最高军事主管。”

  罗森只要无奈的摇摇头道:“好吧,不过战斗是不是要经过集团军司令部的同意?否则我们就是擅自行动啊!”

  哈里斯笑着道:“李奇微将军已经给我命令了,我们的目的就是要消灭九兵团,给予我们处于低潮的士兵们一次提升士气的机会。这个同时也是你我的机会啊!”

  罗森道:“如果司令部同意的话,我倒是没有任何的意见,毕竟第八集团军都失败了,我们一个师就算是失败也不算是很丢人的一件事情。毕竟我们面对的是敌人的一个兵团啊。”

  哈里斯笑着道:“这个你就说对了,我们现在面对的是敌人的一个兵团,但是我们可以将他们的建制打残,让他们一个兵团变成连一个军都不如。”

  哈里斯是充满了野心的,其实如果没有王明宇的参与,他的计划是很有可能成功的。而且宋时轮已经表过态,最好不要让18军插手我兵团事宜。

  这个意思就是,他王明宇的装备虽然好一些,但是他们九兵团也不是吃素的,这一次战斗是他们的一次考验,也是一次检验,他们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战胜美军。

  虽然王明宇的战斗让这帮人提升了不少的自信心,实际上这帮人还是非常的担忧的。担忧什么?主要就是担忧他们能不能也像王明宇的军队一般挥洒自如呢?

  这种担忧不是无的放矢的,因为王明宇的部队那装备是不用说的,他们了解日本人的战斗力。当年王明宇的部队和日本人打都是占据上风的。

  所以他们觉得并不是王明宇和美国人打占据优势,其他人就必然能够占据优势的。王明宇的部队不能够作为一个标准来衡量。

  这个说法其实是正确的,王明宇的部队的确不能作为一个标准来衡量,甚至不能和中国的任何一支部队去衡量,因为这个没有任何衡量的必要。

  正是因为如此,这帮士兵心中也是没有底气的,毕竟他们踏上异国他乡的土地,他们还是非常的想要活着回去的。

  如果真的和别人实力相差悬殊的话,这场仗到底应该怎么打呢?这些人没有任何的把握能够打得赢,但是打不赢也要打,这个是宋时轮才说过的。

  九兵团有没有孬种?当然没有,但是大家不明白的是为什么王明宇的18军要求过来参战的时候,为什么自己的总司令不答应呢?

  其实就是个面子问题,宋时轮也不愿意自己打仗最后死了兄弟还将好处落入王明宇的名头上面,谁没有个争强好胜的心思?宋时轮虽然是军官,但是也是争强好胜的。

  或者说军官里面有不争强好胜的人么?所以这一切看上去都是理所当然的。

  哈里斯通过了美国第八集团军的首肯,他的第一个任务就是要啃掉九兵团的第二十军。关于二十军的资料和布阵,他们都已经了解的完毕了。

  哈里斯知道,如果真的能够吃掉一个军的主力的话,那么他在整个朝鲜战场上和中国人的交锋过程中就是第一个取得胜利的人,而且是大胜。

  这样的荣誉谁不想要?哈里斯也是非常的想要的,而且这样就有利于他往上升迁了,这可是一个不错的履历啊。

  当兵想要升官,不但要有实力,而且要有好的运气,就像布朗,说他没有实力么?显然也不是这样的,但是说他运气好么?显然更不是这样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哈里斯的运气可谓是好到了极点,当然了前期来看是这样的,不过以后到底怎么样还真的很不好说啊。(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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