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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三节 1.14专案(上)

官场大事记 西疯马 2251 2024-11-17 21:01

  1.14专案(上)

  已经是下午下班的时间了,泰明市公安局八楼的一间会议室内,灯光全灭,所有的窗户也全用厚厚的窗帘遮拦住,二十来人正在聚精会神地看着侧面的投影大屏幕。

  屏幕上,正在缓缓地、一张一张显示着案发现场的照片,一位干警一边轻轻滑动着鼠标,更换着屏幕上的照片,一边用麦克向与会众人详细地做着案情介绍。

  "...这是财务室现场照片Z011号。大家请看,疑犯同样采取用胶带捆绑的方式禁锢住受害人的手脚,然后再用胶带将受害人口鼻封住,最终致其死亡。"

  停顿片刻,他一滑鼠标,翻到了下一幅照片。

  "这是财务室保险柜的照片Z01号。从现场勘察来看,没有一点儿被外力破坏或者是撬动过的痕迹,保险柜里的财物也分文未动。值得一提的是,保险柜的钥匙就在其中一名受害人张某某身上。"

  下一张照片立刻显示为张某某身体的局部,一串钥匙就很是触目地挂在他的裤腰上,其中就有保险柜的钥匙。

  这位干警继续介绍说:"而我们通过进一步的调查又了解到,张某某是所有五名被害者中,唯一知道保险柜密码的人。这样,前后结合起来分析,我们认为,疑犯的目标显然并不是财务室里原有的钱物,比如说,保险柜。保险柜里直至案发后还放有现金二万多元,经查点,一分不少。显然,疑犯就是冲着第二天就将发放的农民工工资款而来的。"

  伴随着这位干警的介绍,投影仪在静静地一张一张播放着图片,会议室里很安静,为了保证投影质量,甚至都没有一个人吸烟。

  足足又过了二十多分钟,这位干警的介绍才终于结束,说了一声"汇报完毕"后,就有两三名干警站起身,开灯的开灯,拉窗帘的拉窗帘,开窗的开窗,好一通忙活儿。

  这时,一位中年男子从口袋里掏出一盒香烟,一边说着话,一边一只一只地将烟准确地抛给需要抽烟的干警们,一盒烟本来已只剩下十余只,一轮还没发完就没了。他重新掏出一盒尚未开封的,熟练地撕开,继续派着烟,一边问:"小梅,你是老刑警了,你也说说你个人的看法嘛。说错了也没关系,供大家讨论嘛。"

  小梅姓梅,名海洋,是市局刑侦支队的副支队长。闻言,他喝了口茶,清了清嗓子,笑笑说:"本来考虑得还不是很成熟,不想发言的,既然肖局点到了,我就说说我个人的一些看法,抛砖引玉啊。"

  会议室里马上又重新安静下来,梅海洋在自己的平头上抹了两把,说:"整个案情,刚才已经介绍清楚了,在此,重复的话,我就不再多谈了,只谈谈我的一些粗浅认识。"

  "从整个案子的特点来看,初步可以归纳出这么几点:一是手段极端凶残。大家都清楚,当晚在宏业房地产公司值班的五名同志,无一生还,未留活口;二是疑犯极端狡猾。从现场勘察的情况看,我们没有得到一点儿有用的直接线索,疑犯手段相当的干净利索,现场没有一丝打斗过的痕迹,而且,疑犯最后还能从容地全身而退。"

  "从目前来讲,疑犯是如何实施入室做案的?我们还没有完全搞清楚。三是作案目的性极强。刚才也介绍了,疑犯其实就是冲着工资款来的,财务室内的其他物品一概没动。这也反映出疑犯的自制力相当的强,比起到手的巨款,他,或者是他们,并不愿意在保险柜这类的蝇头小利上下时间。"

  "正是从这么三个特点中,我得出了自己的一些看法:其一,疑犯很可能就是内部人员,或者至少是有内部人员参与、内外勾结做案的可能性要较大一些。"

  "我们可以看到,从公司一楼大门进去,直至三楼财务室,至少要经过两道门。一是一楼的大门,一是财务室的防盗门。从尸检报告看,受害人死亡时间大约就在14日凌晨四点左右,在这个时间段,大门肯定是上锁了;据我们了解,财务室由于当天要清点大量现钞,也是从内部关上的,而且还是加固了的防盗门,窗子也是安有防盗网的。"

  "这样看来,疑犯要进入大楼、完成整个作案过程,就至少需要打开这两扇门。而整个现场,经过勘察,所有门锁,均没有遭受过破坏的痕迹,那么,疑犯要进入作案,要么就是自己配有钥匙,要么就是有人从内部接应。"

  "然后,我们进一步勘察发现。从现场看,一楼保安是在值班室被害的,这还有可能是疑犯用钥匙打开门进去后加以杀害;而三楼财务室有三名财务人员和一名保安,如果有人公然在深更半夜从外面用钥匙试图打开门闯入,大家可以想见,现场应该会有反映。"

  "毕竟,当时屋子里可是四名成年男性啊,一般来讲,至少会有反抗或打斗的痕迹。而勘察的结果却是没有,所以,疑犯自己用钥匙闯入这一点,我不大赞同。"

  "这就引出了我的第二点推测,那就是,疑犯很可能是受害者所熟悉的人,或者至少有一名疑犯是受害者所熟悉的人。"

  "我之所以说至少有'一名';,其实就是我马上要讲到的第三点,疑犯一定不可能是单独做案。现在我先说第二点,熟人、或者内部人员参与作案的可能。"

  "正是由于现场出奇的干净,一丝不乱,这才让我不得不作出此方推测。这样的推测也正好能解释两个问题,为什么疑犯能了解到当夜公司大楼内有大笔的现金?为什么受害者在深夜里对来人竟然不加任何的防范?"

  "甚至有一种可能,我们都不能不提前设想,是否在受害者中,就有疑犯的同伙?当然,这只是推测,我本人也不希望如此,这还有待下一步的侦查证实。下面讲第三点看法,多人作案的可能。"(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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