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男人的就干了这一杯!”
“为了俄罗斯今年粮食收成不错,干杯!”
“为了我们国家新航母今年下水,干杯!”
“为了非洲这该死的天气,干杯!”
“我们能相遇就是缘分哪,为了这该死的缘分,干杯!”
船舱里的欢呼声越来越洪亮,那个不知道死字怎么写的家伙大概是喝出性子来了,居然主动向哥萨克们敬酒,让哥萨克们熊颜大悦:真没见过这么不怕死的!灌,不把他灌到连爹妈都认不出来不算完!
于是,一箱箱白酒搬进去,又变成一个个空荡荡的玻璃瓶飞出来,不小心还以为他们在举办喝开水大赛。喝得醉醺醺的哥萨克甚至乐颠颠的跑到甲板上,顶着烈日又唱又跳,用脚尖为支点疯狂地旋转着他们那魁梧的身体,嗯,别看他们块头那么大,其实还是很灵活的。他们真的好像北极熊,身躯庞大、强壮,看似笨拙,实质灵活迅疾无比。这帮家伙喝得实在太嗨了,完全分不清东南西北,安娜不得不将两个勾肩搭背说要去偷点鱼子酱过来下酒的家伙踹翻,不然的话他们能一直走进大海去。刚踹倒了这两个,又被一个从背后抱住,一张喷着酒气的臭嘴一个劲的往她脸上凑说要亲亲,气得她一个过肩摔将他惯在甲板上摔得哀哀直叫,这样都还不解气,又补上了两脚!
你以为喝醉了就可以耍流氓了是吧?我让你喝,我让你喝!
她踹得够重的,几脚下去那小子喝下的酒便化作喷泉从口鼻中猛喷出来……可即便是这样都没有把人给踹醒,可见这家伙醉得有多厉害了。
这时,杨炜迈着八爷步,笑呵呵的走了过来,看到人工喷泉觉得很好玩,也踹了一脚,那人工喷泉就喷得更高了。他打着酒嗝说:“好玩……哈哈……好玩,我还是头一回看到哥萨克醉酒的样子呢!”
安娜没好气的问:“怎么,以前没见过?”
杨炜连打两个酒嗝,说:“没……没有!以前每次都是他们把我灌得连爹妈都认不出来,这次我总算把他们给灌翻了,爽!”
安娜愕然:“你把他们灌翻了?”
杨炜很自豪:“有一个算一个,全部灌翻了!”
安娜可不大相信,跑进船舱去看了一下,可不是,十几号人横七竖八躺倒一地,空酒瓶更扔得满地都是,浓烈的酒气熏得她几乎要吐出来。她实在是受不了这么浓的酒味,捂着鼻子跑了出来,像看怪物一样看着杨炜:“你居然一个人喝倒了十九名哥萨克?我的天,你的胃是怎么长的?”
杨炜连打酒嗝:“我……我也不知道啊,反正吧,我就觉得,我的酒量突然好了很多呢!”
其实倒不是他的酒量好了,而是他的身体被改造了,爆发力和反应速度大幅增强不说,对各种病菌、毒素的抵抗力也是大大提高。而酒精刚好也属于对身体有害的东西,几杯伏特加喝下去,身体防御机制自动启动,迅速降解酒精并且将其排出体外,有了这样的外挂,那帮哥萨克喝得过他才叫见鬼。这也是萨文埃兰给他的福利之一,好不容易找到个能帮忙的人,总不能让他被人轻易弄死了吧?他被弄死了谁来帮自己?
杨炜并不知道这一层缘故,安娜自然更不可能知道,她都有点儿傻眼了。哥萨克的酒量她是知道的,这个世界上喝得过哥萨克的人少之又少,而这家伙一个人喝酒了十九名哥萨克,这酒量也太牛了吧?她不无钦佩的说:“你真是太能喝了,连这帮酒鬼都喝不过你!”
被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夸奖,杨炜不免有点得意,挥挥手说:“我这酒量在我的部队只能说一般般啦。”
安娜有点傻了:“这样的酒量在你们部队才一般般?那你们部队最能喝的人得多能喝啊?”
杨炜说:“最能喝的啊,是我们连长,喝上三天三夜都不会醉……”他不好意思告诉安娜说那是因为他连长是对酒精免疫,喝得再多也跟喝白开水一样。他指了指躺在滚烫的甲板上睡睡大睡的哥萨克,问:“要不要把他们抬进去?”
安娜一看那帮醉鬼就来气,没好气地说:“让他们躺在那里好了,死不了!”
杨炜抬头看了看天空,一团巨大的火球正正挂在高空熊熊燃烧,将热量慷慨地洒向大地,甲板的温度都能煎熟鸡蛋了……让这几个醉鬼躺在这里真的没问题吗?几个小时之后这里该不会多出几个活煎毛子吧?
不过,连安娜都不紧张这些毛子,他紧张个屁,回去休息,让他们在这里煎着好了!
于是他迈着八爷步哼着小调回自己的宿舍休息,让那几只毛子继续躺在甲板上煎得滋滋冒油。
天气真的很热,尤其是在封闭的钢铁建筑物内,就更热了,空调必须开到最大才能带来一丝凉意。几千年来,海上的生活都艰苦得令人生畏,夏天天气酷热,船舱内闷热难当,冬天严寒,船体都冻得嘎嘎开裂;船舱内空间狭窄,淡水紧缺,往往十天半个月都洗不成一次澡,整个人如同一个枚移动的毒气弹,食物在炎热的环境下很快就变质,难以下咽……这一切都令人生畏,在大航海时代,一趟远洋航行死掉三分之一甚至一半的船员都是寻常的事情,那时候除非是一点活路都没有了,否则很少有人会选择去商船上当水手的。即便是技术发达的现在,远洋航行依然是很艰苦的事情,吃的只有冷冻食物,娱乐少得可怜,除了大海就是天空,枯燥得让人抓狂。现在印度洋正值盛夏,空中骄阳似火,海面热浪蒸腾,简直就跟个大火炉一样,在这种鬼地方呆上十几天,一般人还真吃不消。
不过杨炜显然不是一般人,他可是开了挂的。这个开挂的家伙甚至连空调都不需要,那身军装贴身的液态防弹层就可以为他提供凉爽的感受,船舱里热得跟蒸笼一样,可他却凉快得像是在绵绵春雨中散步,惬意得很。闲得无聊,他又把电磁步枪拿出来研究……这款步枪实在太新奇了,里面隐藏着无穷的奥秘,让他着迷。
正如他所料,那伙神秘人的武器装备是一个系统,而不是单纯的武器装备。防弹能力强悍的军装在为士兵提供极强的战场生存能力的同时也起到调节体温、刺激人体潜能的作用,让士兵可以无视周边环境的影响,发挥出百分之百的战斗力;步枪上有战场感应器,士兵甚至不需要露头,只需要将步枪探出去,灵敏的感应器便能有效地感知战场动态,通过数据链传递到全息头盔,再通过全息头盔传递到整个作战单位所有士兵的头盔内,由系统按照程序进行评估、过滤,提取最有价值的信息供指挥官作出判断、决策。而那个头盔……保护头部只是副职,它真正的身份是整个作战系统的中枢,灵敏无比的感应器赋予了士兵无比敏锐而且广阔的视角,三百六十度几乎全无死角;极其先进的夜视仪把黑夜变成了白天,而且完全无视强光的攻击;那块液晶面罩可以像监控屏幕那样让每一名士兵实时看到同伴视界内的一切,彼此呼应、支援;最重要的是头盔内的信息处理系统,是它让士兵实现了真正的数字化,让高级将领可以直接指挥到前线的单兵……毫无疑问,这是一套先进得令人咋舌的作战系统,有了它,指挥官可以用很少的兵力轻松击败十倍于己的敌军,而且让敌军几乎全无还手之力!当然,这些可不是杨炜自己琢磨的,是萨文埃兰告诉他的。了解得越多他就越恐惧,那伙神秘人到底是什么来头?单兵的装备就这么先进了,他们的重型武器得厉害到什么程度?他们到底是什么人?弄出这么先进的装备技术到底想干什么?
全息头盔还有一大用处,那就是为步枪发射的枪榴弹、狙击步枪发射的激光制导子弹提供制导。制导程序极其简单,只要导引头和头盔都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把精确制导弹药打出去后就什么都不用管了,只要将目光盯住目标,弹药便会像猎犬一样飞向目标,在远程攻击的时候,这一技术简直就无敌了,杨炜表示他很喜欢!
包括专用的手套都是整个系统的一部份,戴上手套,握上电磁步枪,关于这支步枪的信息便源源不断地涌入脑海:弹匣内子弹的数量、枪管发射剩余寿命、电池剩余电量……我去,真是太牛了!令杨炜惊讶的是,这样一支步枪的寿命居然达到了惊人的五万发,电池充满一次电,可以连续发射五千发子弹!真的很难想象小小一颗电池哪来如此强大的用电容量,要知道,想将一颗重达八九克的子弹以数马赫的初速发射出去,要消耗的电力可不在少数!最棒的是所有步枪的电磁都是通用的,一枚用光了,从另一支步枪上拆一枚下来便是了。而且子弹出膛的初速也是可以调节的,士兵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节,从一马赫到九马赫,灵活切换。很显然,低初速的话发射消耗的电能会很低,同时对枪支寿命的消耗也会大大降低,杨炜思考再三,将初速调节到了两马赫。
毕竟在海上碰上那帮开挂的家伙的几率并不大,打一帮连军装都没有的海盗而已,用不着六七马赫那么高的初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