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烧寮,葛玛兰部落大厅。
纳森皱着眉头,望着厅内被部落勇士愤恨的包围着的麻三,思考着是否应该相信这个葛玛兰叛徒所说的话。
麻三毕竟曾经背叛过葛玛兰,并且还主动攻击过葛玛兰的战士,这样的人说出来的话,可信度让纳森很难保证。
麻三却是焦虑极了,自己冒着生命危险跑到这里来,面对的竟然是对方的质疑,麻三心里自然是气愤异常,但想到眼下形势急迫,麻三只得耐着性子解释道:“我麻三虽然是葛玛兰的叛徒,但是我毕竟是个葛玛兰人,现在形势危急,我本人都在你这里了,你还有什么不相信的,看见我的左手没有,这就是那个贪婪的太森砍掉的,难道我还会为了这样的人效命吗?你再不做决定,整个葛玛兰都将因为你的迟疑而毁灭的!”
几经思考后,最后纳森还是咬咬牙说:“不,我不能相信你这个家伙!来人,给我把他押下去,等过几天前往征讨太鲁阁族的大军返回,再做决定!”
“纳森,你个老不死的,你会为你的决定后悔的!顶多半天甚至几个小时太鲁阁族的大军,就会抵达火烧寮,葛玛兰的勇士都被派去前线了,你拿什么抵挡太森!”麻三在两个葛玛兰勇士粗暴的拖拽下,一路怒骂着纳森渐行渐远,路上没少被两个葛玛兰勇士愤怒的胖揍两顿。
“族长,万一那个叛徒说的是真的怎么办?”就在这时一位站立在大厅内的葛玛兰勇士不安的问道。
“他说的就是真的!”纳森阴沉着脸道。
听到纳森如此肯定的语气,那位壮硕的葛玛兰勇士反而疑惑了:“那族长为何把他扣押下去?”
“这是对叛徒的惩罚!既然他现在开始为基隆大公子做事,那么他就得学会忠诚!”纳森严肃的道。
“额,可这是基隆人的事情吧!”那个勇士更加糊涂了。
“达互斯,你是我们葛玛兰除了纳尔海最优秀的战士,其实你别的地方都不比纳尔海差,可我为什么总把你留在身边,而可以放心的把纳尔海派出去,知道为什么吗?”纳森目光炯炯的望着这位叫达互斯的勇士问道。
“呵呵!”达互斯听了不好意思的摸了摸脑袋,道:“还不是因为我喜欢喝酒,老是耽误大事,没有纳尔海兄弟做事情细心!”
“哼,你知道就好,我还以为这么长时间跟着我,你一点儿长进也没有呢,那么你和我说说你怎么看待基隆和我们葛玛兰?”纳森没好气的看了达互斯一眼。
“这个,基隆兄弟都很够意思,给了我们恐怖的武器用来对付贪婪的太鲁阁族,还提供了很多活计给部落的人做,大家现在的生活比以前好多了,现在谁家里面没有一两件大明人的新奇玩意儿!我们葛玛兰和基隆会是很好地兄弟部落吧!”达互斯还把基隆当做和他们一样的部落来看待呢。
“呵呵,你能看到这些已经很不错了,但是还不够,基隆是大明人建起来的,可是大明人的数量实在太多了,一座基隆根本不够他们居住的,所以他们会占领更多的大员岛土地,直到有一天整个大员岛都会是他们的!到时候我们葛玛兰怎么办?”没想到纳森竟然有如此远见,若是这番话被基隆高层听到,肯定都会佩服这个小部落族长的智慧的。
“不会吧,大员岛可是很大的!”达互斯惊讶道,他不敢相信如今还很弱小的基隆,将来会把整个大员岛都占领!
“那是你没见过真正的大世界!”纳森恨铁不成钢的道:“你才见过多少地方,你知道大明人所来的大陆有多大多宽广嘛,那里可得有无数个大员岛那么大,就算是咱们大员这样的岛屿,据说在茫茫大海上还有好多座!”
“这!”达互斯听着纳森的话有些呐呐的反应不过来。
这还是他第一次听说世界到底有多大,此刻听族长一说,达互斯顿时憧憬起来,达互斯小时候就是个喜爱挑战的人。
如今达互斯已经长大了,他已经成年了,在成人礼上为了证明自己的强大,他猎取过大员岛最强大的野兽黑熊,如今一个如此宽广的世界摆在达互斯的面前,如何叫达互斯不心动,他渴望去见识这个世界,让世界都知道他达互斯来过了!
纳森如何看不出眼神泛光的达互斯心中所想,于是叹气道:“既然是大势所趋,何必去与它相抗,所以,达互斯!”
说到这里纳森重重的喊了声达互斯,达互斯立时恢复过来,尊敬的望着这位部落的智者,点头道:“达互斯在!”
“如果真到了那一天,咱们就融入到基隆里去吧!这不是葛玛兰的结束,而是另一种新生!”纳森有些出神的望着大厅外,变得阴沉起来的天空,嘴里喃喃道。
达互斯听了后若有所思,陪着纳森一起望着远方的天空,有些出神。
半日后。
太森的近四千太鲁阁族勇士大军,总算是抵达了火烧寮山下,只是此刻火烧寮的寨门已然紧闭,寨墙上站满了人影,看起来倒是一副守卫森严的样子。
但是真实情形,只要是眼神好些的,都是能够一目了然,寨墙上站着的人数是不少,但都是些年岁已大的族人,个个手持猎弓战刃,至于青壮却只有很少的一些人而已。
“族长,就让我们这些老东西,再为葛玛兰尽最后的一份力吧!您在这里干什么!”几位年岁已高的葛玛兰老者,个个都在却说纳森离开寨墙。
“几位按年龄都比我大,哪里有大家伙都在前面拼死,我留在后面的,今日我们的勇士们都不在部落,那么就让我和大家伙一起守卫我们的族人吧!葛玛兰人没有怕死的!”纳森满眼通红的,看着几位年纪比自己都大不少的老人,手持兵器的站在寨墙上。
他们身影虽然佝偻,但是却都是目光坚定的,望着山路下正缓缓而来的太鲁阁族人,他们是葛玛兰的男人,就该做男人该做的事情,保护妻儿保护族人,大难所至,倾巢之下焉有完卵,唯死而已!
“哈哈哈,你们这帮葛玛兰的老不死的,还不快快出来受死,哎吆喂,那个老东西,你连弓都拉不动了,还逞什么能,早点儿进棺材去吧!”太森嚣张的带着自己的部族战士,来到寨墙前的空地上,大声的嘲讽着葛玛兰人。
“哼!看箭!”就在这时,寨墙上一声暴喝传来,端的声震四野,就连太森都被吓得愣了一愣,只见寨墙上一位魁梧大汉,手持一张铁胎弓,张如满月,对着太森的方向就是撤弦射去一箭!
那箭如流星掠影般,霎时间就到了太森的面前,好在太森及时反映了过来,顺手就拉来一个手下族人,活活的挡在了自身面前。
“啊!”却是那倒霉蛋刚好,被箭簇射中,穿透了整个左胸。
因为大汉用的是铁胎弓是以力度极大,生生的穿透了那倒霉蛋的身体,紧紧地贴在了太森的喉咙间,一道鲜血顺着箭头位置,直落而下。
那一箭虽是没有直接要了太森性命,却是也划破了太森的喉咙表皮,是以留出了些许鲜血。
“呀!”虽然只是破了皮,但是太森可是吓坏了,赶紧一手持着那倒霉蛋的尸体护住自己,一边带着自己手下的那帮勇士,赶紧退出了两百米,方才惊魂未定的停了下来,太鲁阁族人的气势这才被生生的摁压了下来。
而寨头上则是爆发了震天的欢呼声,都是在为那出彩的一箭欢呼雀跃,那一箭正是达互斯射出的。
达互斯天生神力,能张三石弓,可是以往部落自制的普通猎弓,却是很难发挥达互斯的真正实力。
是以趁着和基隆交易时,葛玛兰特地为达互斯交易了一把不错的铁胎弓,没想到这一次达互斯第一次出手,就打出了声势,纳森虽然可惜没有射死太森,但也是略感欣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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