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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注意不要让伤口碰水,也不要剧烈活动,饮食清淡,忌烟酒,多吃些水果。一周后再来医院复查。”上了年纪的医生一边开着单子一边嘱咐道。
丛笙在一旁静默听着,面上虽然没有丝毫表情,但是眼里也没有丝毫的不耐烦。对于别人的好意他是不会拒绝的。只是上辈子伪装了太久,总是笑着,现在换了个世界,没有了前世的情仇爱恨,他也不愿意再伪装自己,时时挂着一张笑脸,他笑够了,尤其是面具似的笑,哪怕人人都觉得那笑如沐春风如浴秋日。
“年轻人呢,有什么想不开的。好好吃饭,好好睡觉,好好活着。别糟蹋了爹妈给的这副身子。”老医生看着面色浅淡的年轻人还是忍不住多说了几句,他是最看不得他人不爱惜生命,动不动就割个腕子喝个药什么的。每次看见了总忍不住痛心疾首,这大好的年华,有什么过不去的坎儿呢?
“谢谢医生,我知道的。”
走出医院,一手领着装着药的小袋子,另一只包扎着白色绷带的手却是忍不住举了起来,放在额前遮了下晃了眼的大太阳。
说来不是每个学霸都是带着厚厚的瓶底盖的,丛笙现在的壳子就是个反常例子,视力很好就算看不清视力表的最底下一排,倒数第二排那也是没有丝毫问题的。
于是也就知道晃了他眼的不只是太阳。
摸着厚重的刘海,想着记忆里张越那些‘老土’的衣服,丛笙眯了眯眼。有些习惯看来就是换了个时空也是改不掉的。
忙碌了一下午,丛笙拎着几个袋子,顶着新发型回了张越的家。
刚刚办完丧事的家一打开门似乎还带着那股凄冷劲儿。丛笙放下手里的袋子细细打量着他还没来得及看的‘新家’。
张越的父母都是知识份子,两人同是一所重点高中的老师,一个是副校长,一个是高三的班主任。
所以这个一百二十来坪的房子充斥着浓浓的书卷气,客厅里就有一个极大的书柜,连沙发上面的墙壁上也挂着一幅巨大的水墨山水风景画。
打了电话叫了外卖,丛笙就仰躺在了沙发上。开始细细思索接下来该做什么。
他已经被退了学,没有毕业证。只有个高中文凭再找工作的话怕是会很麻烦。算了下张越父母留下的存款,丛笙觉得可以考虑留学了。这个身体的内核还在,强大的学习能力被留了下来,去国外当学霸什么的,也是可以考虑的,要知道丛笙上辈子为了藏拙,成绩一直是不好不坏的那种。这辈子难得有机会,当当学霸还是很有爱的。
不过出国之前还是要收拾一番王兆擎的,陆白雪的话,还要再看看。丛笙总觉得这个女人有点问题,虽然害的张越一家家破人亡的是王兆擎,但是陆白雪也是原因之一,只看她是无意的,还是有意的。有意有有意的报复方法,无意有无意的报复方法。
还有学校里曾经欺负过张越的那些人,都是要好好算算的,他的心眼从来都不大。
正好他还有些东西在学校,一些档案学籍之类的东西还要去处理,还是得回学校一趟。
皇华大学在b市,张越的家在s市,丛笙想了想决定过几天就再去一趟皇华大学。
此时,s市某别墅
“让甲七随时汇报有关张越的消息,并注意张越的安全。”一个低沉优雅的声音道。
“是,boss。”
一份摊开的报告正页上,一个面色冷然,眼眸沉静的俊雅少年跃然而出。照片上的少年长相清俊,气质极好,眼睛的颜色及其漂亮,不是时下常见的棕色,也不是少见的墨黑,而是一种带了点金的琥珀色,照片上的角度也极好,倾天而下的阳光散落进那双琥珀色的眼睛里,漂亮得让人移不开眼。明明那双眼眸里满是冷意,可是那淬染上了鎏金的双瞳由极冷变为了雪后春阳,带着眼睛主人自己也没察觉的惑人之意,勾魂摄魄,只看了一眼这样一双眼,便叫人再也移不开。只想这双眼睛永远的只看着自己。
突然一只漂亮的手指覆上了这双美丽的眼睛,像是最温柔的情人抚摸自己的爱人,一点点的描绘着这双眼睛。
“你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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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只非常漂亮的狗狗,浑身只有黑白二色,那双圆溜溜湿漉漉的双眼看着人的时候及其的惹人怜爱。
丛笙已经站在这里看了好一会儿了,就是迈不动脚步离开,抬头看了看黑黑的天空,厚重的乌云就像随时要掉下来一样,让人压抑,风雨即来。
丛笙叹了口气,还是在纸箱子面前蹲了下来。
“你是一个人吗?”手指逗弄着幼犬的下巴,丛笙问道。
“被人抛弃了吗?”摸着软软的毛毛,丛笙觉得自己的心也跟着软了下来。
“好吧,以后就跟着我吧。”
丛笙连箱子带狗一把抱了起来,他在这等了快半个小时了,也没有一个人来。
这狗狗看起来像是古代牧羊犬,这种名种犬也有人丢弃的吗?就算是卖的话,也能卖几千软妹币的吧。
丛笙有些疑惑,但是也没想太多,雨点已经落了下来,要快些回家才好,幸好离家也只有七八分钟的路程了。
丛笙走后的某处——
“boss,小狗已经送到任务目标手中了。”甲七,“看起来很喜欢。”
“好的。”甲七
“你说boss是不是对人家有意思,把你派来不说,让我也来了。就是小王爷的身边也没咱们这样级别的人呢。我们一直是保护boss的,现在这样又是送狗又是暗中保护的,还随时报告情况。你说boss怎么不自己来追呢?以boss的条件亲自出马还会追不到人?”某人道。
“boss说下雨了,让我们送把伞给任务目标。甲九,你去。”甲七道。
“你真无趣,叫什么任务目标,人家叫张越,说不定以后就是‘王妃’了。”甲九道。
————镜头又□□我们的猪脚————
“你说,我今天是不是运气很好,先是碰见了你,接着又碰见了好心人,还送了伞给我,你可真是个福星呢。”丛笙浅笑着点点怀中小狗的鼻头。
在快到家的时候碰见了一个脸颊上有双酒窝的年轻人,二话不说就将伞塞进了他手里,不等丛笙说话就一溜烟跑远了。让丛笙愣在原地哭笑不得。
给取名叫做牛奶的古牧幼犬洗了澡后,丛笙找出几件旧衣服和一个旧纸箱,给小狗做了个简单的小窝。
然后从冰箱里拿出一盒牛奶放进微波炉加至微热,用小碗装了,放在小狗的面前,看着它喝完后又到了些进去。
‘明天带牛奶去将疫苗之类的打了,再买些狗粮回来吧。’睡前丛笙想着这件事进入了梦乡。
可是这是什么情况?
难道这条路特别适合捡东西吗?
大白天的这么大一人躺路上,居然没人管?
丛笙看着不远处趴在地上看不清脸的黑衣男人,很有些为难。
想了想,脚步不由得加快几分,向着躺在地上的那人走去,然后… …走了过去。
连头也没回,步子越来越快,像是身后有鬼在追似的。
“… …”趴在地上的黑衣男子。
“… …”暗地里的某甲。
“… …”暗地里的某乙。
“卧槽,连狗都捡的人,居然不捡人。”半响才听见一个声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