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实际上对于‘空之境界’这部作品,我们并没有改编制作TV动画的想法……我们倾向于制作的是剧场动画,并且以原作章节来做回目区分,目的在于保证对小说世界观的还原以及保证观众的最佳观感。”宫代奏对着他的争取对象解释着他的制作思路。
“按照小说章节的行文顺序制作剧场动画?也就是说分七部?也会打乱故事的时间顺序?”
坐在他对面的老宅男,即是大名鼎鼎的蘑菇先生了。好故事都是萌妹子写的,这种设定显然是不成立的。
“对,我觉得这也应该是TYPE-NOOM更为倾向的一种制作方式了,我们同样更看好剧场动画的优势所在。就故事理解上,按照小说的行文顺序来讲故事要比情节发生的时间顺序来讲故事更有利于展示出它的魅力。”
“简单来说,乱序虽然会使得观众对于故事理解上更显晦涩,但却并不存在逻辑上的问题,而这种做法却能把这部作品最具吸引力的核心凸显出来——即基于特殊世界观的神秘感。”
宫代奏认为在“空之境界”这部作品之中,最具吸引力的地方既不是人设也不是情节,而是对于特殊世界观的架构,即所谓的“神秘感”……这是很能照应受众心理的一种做法,只有具备神秘的东西,才能激发他们的探求之心。
同时这种架构式的“神秘”并不带着那种思维深入式故事的“烧脑感”,“空之境界”的世界观平面感甚于层次感,具有更多意义上的“大众性”和“通读性”,这都是它的优势所在。
如果制作TV动画的话,以时间顺序来制作画面,那样作品会失去相当程度的趣味性和魅力,而如果同样打乱顺序的话,那情节就被切的太碎且凌乱了。
而在制作的投入成本和精良程度上,剧场动画是优于TV动画的。
至于剧场动画和动画电影的区别……这个就很好说明了,硬要说的话,剧场动画依然可以理解成在大荧幕上放送的TV动画,剧场动画和动画电影之间的制作水准要求差距还是很大的。
这一点在人设和动作上就能体现的出来,动画电影的人物形象设计和肢体动作都更为丰满……额,应该说“饱满”,剧场动画的人物则要扁平化的多,它跟TV动画是相近的。
“宫社长能再具体的说明一下吗?假如是制作剧场动画的话,具体的制作规格是?”
“从总时长上来说,大致相当于14到15话的TV动画,分七章在影院上映,大约每一期的时长在50分钟左右,这个时间刚好可以在保持章节故事的完整性和独立性的同时,又不至于让讲述的方式过于冗长……”
还有一个相当重要的理由,宫代奏没有谈到,他们总是需要考虑制作经费上的限制不是?
“至于上映的方式,考虑到影片的制式,大约也只能是进行小规模放映甚至是定点单馆放映了。”
“也就是说收回企划投入的主要方式还是在圆盘销售上?”一旁的插画师伍内崇插话问道。
“当然,毕竟结合各种条件考虑我们是很难在票房上有什么特别的建树的。”宫代奏很坦诚的说道……剧场动画的票房成绩向来是不值得“大书特书”的。
“宫社长看来既对这个动画企划充满信心,又同时考虑到了现实性的问题啊。”伍内大叔说道。
“实际而言,TYPE-NOOM庞大的粉丝基础是我建立这种信心的基础。”宫代奏暗赞了一句。
宫代奏自然是有信心的,尽管他的信心可能让其他人不好理解……他心说大家的认知能力本身就不在一个层面上好么,我还认识铃原爱蜜莉呢,你们行么?
…………
宫代奏跟TYPE-NOOM这边的交流并不存在什么问题,因为很多问题是有着“现实参照”的,同时他事先也做了相当充足的准备,所以他对那二人的提问是有问就有答的。
而在这次会面之中,经过反复的交流之后,起码在双方的构想之中“空之境界”的动画企划逐渐完善了起来。
宫代奏和石见舞总共在东京呆了三天的时间,然后在离开之前他们拿到了双方核定出来的这个动画企划的大约预算数额。
也就是说,双方的合作意向基本上达成了。
七部剧场动画,制作时长在50分钟左右,总计制作预算约为4.亿日元,对于这样的企划来说,这算是一个比较大的投入了……不过从每分钟的平均制作成本上来说,这样的“空之境界”大致比Mad Poihat正在制作的“小森林”低三分之一左右。
这主要还是定位上的问题,前者是剧场动画,后者是电影……尽管“小森林”的投资在动画电影中并不算太高的那一类。
对于“空之境界”,实际上宫代奏有进一步提高预算水准的打算,他准备给出的理由也无非是“保证制作质量”之类的。
当然了,他的实际目的就不是这么纯粹了——增加预算也就意味着在增加这个动画企划项目的整体风险,而风险越高也就可能使得其他的出资方“望而却步”……包括TYPE-NOOM在内。
如果能把对方吓住的话,这样Mad Poihat就可以凭借“大胆而激进”的策略占有更高的出资比例了,对此宫代奏自然是乐见其成的。毕竟他知道不管在这个项目上投4亿还是投10亿,都不会发生亏损的现象。
然而他的这种企图被“无情”的制止了。
虽然TYPE-NOOM可能并不缺钱,但从规避风险的角度上来讲,宫代奏估计他们对这个动画企划的出资比例不会超过百分之三十。
这种决定是比较好理解的,基于行业规律和企业理性,谁都不会对一个风险投资做出过高比例的资金投入,这个跟他们的资金能力无关。
到目前为止似乎如宫代奏所料,然而也到此为止了,因为尽管很多事情还需要进一步的商讨,但起码有一点被确定了下来:Mad Poihat的出资比例不得高过TYPE-NOOM。
这算是双方合作的前提之一,做出这种限定的人是伍内大叔,事实证明他并不只是一个老宅男……很明显,这种比例限制是为了保证他们在制作委员会中的话语权。
果然是谁有版权谁牛逼了。
不得不说,这算是出乎宫代奏意料的一种情况,不过转念一想他也就释然了,大家都是出来混的,谁也别指望比谁会精明到哪里去,更不要指望别人会比自己傻到哪里去。
TYPE-NOOM不是为了妨害Mad Poihat的可能收益,而是为了保证自己的权益,宫代奏对此无可奈何。
至于预算缺口的弥补,老实说这并不算多困难的事情,型月如果想引入第三方的资金的话,总是能做的到的。
卖玩具的因为型月卖了多少塑料小人?卖圆盘的因为型月卖了多少张圆盘?
对TYPE-NOOM改编作品的投资回报率有多少?
所以哪怕是仅仅为了维持跟TYPE-NOOM的良好合作关系,很多原本的合作者该掏钱的时候也是需要掏钱的。
当然了,这些方面的情况都是宫代奏不太想看到的,可显然他也不得不看了。总的来说,他算是达成了自己的目的;然而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他目的达成的方式并不完美。(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