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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第136章

[美娱]肖恩的奋斗 向家小十 3894 2024-11-17 22:51

  第136章体会到什么叫自卑了吗?

  罗德里克的个头不是特别高,因为角色的关系, 前几天刚剃光了头发。

  可能是没有了头发遮挡和缓和的缘故, 他那双灰色的眼睛在看人的时候,显得有些过于凌厉。

  比如, 扮演女主角的朱丽斯一开始是很喜欢去他面前装可爱的。

  但在他剃光头, 露出那双眼睛后, 她就悄无声息地撤退了。

  “他有点儿吓人,也有点儿疯疯癫癫的。”

  这位看似金发大胸无脑的甜妞悄悄地和人这么说。

  罗德里克确实挺个性的,拎着一箱伏特加来拍戏,一日三餐顿顿必须有酒,喝酒喝得非常凶。

  但他并不是整天都醉醺醺的,相反, 他比绝大多数人都要清醒和冷静,似乎酒对于他来说,不过是一种日常饮品、兴奋精神的咖啡、佐餐的调料, 酒精的摄入丝毫不会干扰他对角色的演绎。

  在肖恩看来,酒对于他来说, 像是某种神奇的变身剂。

  用《超人》这部电影来进行举例就是:喝酒之前, 他是罗德里克;喝酒之后, 他是莱克斯卢瑟。

  每次喝完酒后, 他的情绪会全部释放出来,彻底将自己融入进角色里。

  这时候,镜头中的他,一举一动, 说话的语气和节奏,完全就是那个性格复杂,野心勃勃、精于算计,行事不择手段的家伙了。

  罗德里克给自己的总结是:“喝一杯伏特加,演一出大戏,这才是我应该过的人生。”

  对此,肖恩忍不住有些向往。

  他羡慕地想:“听起来酷啊,不过,我好像还没到法定饮酒年龄……”

  不过,想归想,羡慕归羡慕。

  肖恩依然清醒地知道,人和人是不一样的。

  哪怕自己到了法定的饮酒年龄,应该不会和对方拥有一样的人生态度,更不可能这么肆无忌惮地饮酒无度。

  从某个层面来说,罗德里克这样性格的优秀演员,也算是传奇了。

  好莱坞总有形形色色、各种各样的演员,肖恩这几年已经渐渐地学会对一些人、事、物处变不惊了。

  “只要他把戏演好,认真完成工作。”

  他这么对自己说:“我管他是喝酒,还是喝雪碧呢?”

  毕竟,罗德里克本人的酒量惊人,哪怕带着一箱伏特加,对《超人》剧组也没什么影响。

  不过,除了酒的问题外,真正让肖恩头痛的地方,是那只名字叫香槟的金毛狗。

  金毛狗是出了名地待人温顺和友善。

  可友善到总是往人身上扑,以及,总喜欢在人吃饭的时候蹲在旁边,盯着盯着盯着……

  太让人抓狂了!

  “不许再舔我了,蠢狗!”

  “不许叼走我的鞋,把我的鞋还给我,坏狗!”

  “救救我,求求你们,谁把这条狗拖走?”

  肖恩气得每天都想打狗,但可能也打不过。

  狗主人罗德里克在旁边看热闹,还抓着酒瓶子做了一个干杯的姿势说:“香槟喜欢你,肖恩。”

  “我不喜欢它!”

  肖恩斩钉截铁地说:“我没有多余的爱心给这家伙,我非常非常讨厌它。”

  但大家完全没办法相信。

  那么可爱又毛绒绒的大狗,还亲昵友好地跟前跟后,怎么会有人不喜欢?

  连狗主人罗德里克也觉得肖恩口是心非的样子很有趣。

  他饶有兴趣地说:“我见过那些真正讨厌狗的人,他们看到香槟的时候,要不然躲着走,要不然恨不得踢死它。但你不是,你连推搡它一下,都小心地收着力道,生怕它摔跤……”

  肖恩不禁辩解说:“我不怕它,自然也不用躲。但我不伤害它,也不代表我就喜欢它。”

  罗德里克用一种很复杂的眼神望着他,感叹了一句:“天,那你可真好。”

  日常给别人发好人卡的肖恩,第一次被人抢了台词。

  他莫名地有一种被噎了的感觉,很不习惯地回了一句:“呃……谢谢。”

  然后,罗德里克用冷静的语气分析说:“对喜欢的东西友善,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可如果对不喜欢的东西都能保持友善……天,我快喜欢上你了。”

  ——喂!

  这是什么见鬼的逻辑?

  肖恩无语地在心里嘀咕‘真是个怪人’。

  但表面上,他只是略尴尬地笑了笑,又说了一句:“谢谢。”

  然而,没想到的是……

  这家伙喜欢人的方式就是,偷偷往肖恩的水杯里了点儿伏特加。

  大概是‘好东西要和朋友一起分享’的心理?

  虽然也有偷偷喝过一些低浓度的酒精饮料,但这种烈酒,肖恩还是第一次接触。

  他于是晕乎乎地傻笑着,在剧组开了一天的演唱会,边唱边跳圆规舞。

  威廉导演一边吃三明治,一边欣赏舞蹈,还和奥尼尔说:“真别说,这小子舞蹈跳得不错啊。”

  奥尼尔编剧很淡定地回答:“听说他以前演过音乐剧,本来就很擅长……”

  乔治激动地打开了手机的录像功能。

  等肖恩清醒后,非常恼火地砸了罗德里克几乎所有的酒,还把那条金毛狗香槟吓得夹着尾巴瑟瑟发抖。

  罗德里克连连道歉说:“对不起!对不起!”

  他歉疚无比地说:“我是真没想到,你喝掺水的酒还能醉。”

  肖恩紧握着手里的最后一瓶酒,考虑是把酒泼这混蛋一身,还是用酒瓶子敲他的光头。

  然而,为了整个剧组的和谐发展,他仅仅是扔掉了罗德里克的最后一瓶伏特加,尽管他在第二天又派人空运来了一箱。

  这位非常个性的演员,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很快就地拍完了属于莱克塞卢瑟的少部分戏份。

  他带着香槟离开的时候,一人一狗都对肖恩依依不舍:“我说喜欢你是真的(金毛:汪),酒的事情,我很抱歉(金毛:汪汪),希望我们能做个朋友(金毛:汪汪汪)。”

  肖恩想了想回答:“你想听真心话,还是客套话?”

  罗德里克表示都想听。

  “客套话就是,当然可以,没问题。亲爱的,我们已经是朋友了。”

  肖恩告诉他:“真心话就是,朋友,别逗了!我还没想好要不要原谅你,小子,快滚吧!”

  罗德里克哈哈大笑着滚了。

  接下来拍摄的是红头罩杰森的客串剧情,确切地说,是二代罗宾杰森的客串剧情。

  在第一部超人的这个时间段,杰森还作为蝙蝠侠布鲁斯韦恩的养子活着。

  所以,这段剧情仅仅是很短的一个片段,大概的内容是:超人的伪装身份《星球日报》的实习记者克拉克肯特,接到了一个去哥谭市采访韦恩总裁的工作。他来到哥谭,没能见到布鲁斯,却见到了布鲁斯韦恩的养子杰森陶德。两人在不知彼此身份的前提下,对‘蝙蝠侠行为对错’产生了争执。

  还没和蝙蝠侠决裂的杰森陶德,正处于把蝙蝠侠视为信仰的阶段。

  结果,一个小记者跑来说‘你们哥谭义警蝙蝠侠的存在,是在践踏人民的法律’一类的话,被杰森少爷直接叫保安给粗暴地轰了出去。而不能泄露身份的超人,只能非常狼狈地被保安们给驱逐了出去。

  戏份简单,肖恩认为自己演这种坏脾气小少爷的角色真是得心应手。

  威廉导演却觉得:‘其实,你怼乔治的时候,才是得心应手吧?’

  乔治的戏份稍微难一点儿。

  他这属于戏中戏,自己扮演超人,超人又扮演了一个窝窝囊囊的实习小记者。

  如果换作以前的乔治,为了耍帅,肯定是边装窝囊,边试图摆酷。

  而现在的他,总算是抛弃了很多虚无缥缈的玩意儿,不再去想镜头里的自己好不好看,而是去想自己的行为符合不符合角色的要求。

  不过,他在一些表现上依旧存有问题。

  很多人调侃说超人的伪装只是戴个眼镜。

  但事实上,扮演小记者的时候,可并不仅仅是戴个眼镜,他会调整自己走路的姿势,超人是挺胸抬头,充满自信和阳光,又战无不胜、无所不能的;而小记者是肩膀往前缩,微微有些驼背,表情带着初到大城市的小镇青年独有的淳朴和些许自卑和畏缩,时不时还能笨手笨脚地表演个平地摔,这种差异,完全判若两人。

  前者还好,后者……乔治又开始了好几次的ng。

  他对此的解释是:“我真的不知道自卑是什么样,我这辈子都没自卑过。”

  肖恩想了想,并无炫耀意味地对他陈述着说:“我比你小好几岁,可我已经得过柏林最佳男主角和威尼斯最佳男主角了。前不久,xx杂志还票选我是本年度最受欢迎的演员,和最性感的男明星之一。那么,你告诉我,在我的这个年龄阶段,你得过什么?”

  乔治哑口无言:……妈的,你这个变态!

  肖恩平静地问:“现在,体会到什么叫自卑了吗?”

  乔治:……

  作者有话要说:实在抱歉大家,今天更新晚了。

  只是三次元还是要兼顾一下,请多多见谅,我会坚持日更的,捂脸。

  ps.罗德里克角色后续还有用,不是水剧情;有亲觉得剧情可能有些平缓了,我暂时没想好怎么回答大家,因为剧情确实一直在朝前发展,并没有拖延。唔,我猜测,可能是我的写作原因。我属于比较情绪化类型,对一些自己不敢兴趣的情节就会平铺直叙,接下来我会试着改进的,谢谢大家的每一条评论,我会加油的。以及,大家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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