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他初将小奶娃唤醒,并带回魔宫的时候,是为了医治小奶娃的身体。故意明目张胆地栽赃嫁祸般地说是小奶娃是她夭华亲生的,还在明面上让小奶娃唤了她一声“爹爹”,只因他知道她绝不会相信,也断不可能相信,因为九年前的孩子如今才不过一岁左右的样子,就是换任何人也不会信,根本天方夜谭。
正因为此,他“栽赃嫁祸”给她时似乎可以有些无所顾忌,不用担心她会起疑,就让她当成是他在外面与其他人生的,故意带回来栽赃给她的好了。而这么做的最终目的,其实也不过只是私心上想让小奶娃单纯的叫她一声“娘”,这是他永远没办法让他光明正大地去到她身边与对他说出身世的对他的一点小小补偿,或许也是对自己的。
可他忽略了一个很重要的东西,也就是之前的那四个字,那就是无法改变的“血浓于水”,小奶娃对她的亲近程度与喜欢程度几乎第一眼就流露出来了,之后更是还对她念念不忘,每次一看到她就立即高兴不已,不管她之前对他做过什么,也不管她怎么对他置之不理。尤其是他当初带着小奶娃刚回到魔宫的时候,在自己房间中只是指着画像对小奶娃教了一声,他竟然就一下子记住了,此后几乎每次见到她都这么唤,刚才也是。
一转眼,整整九年了,除却当年在雪山中陪了小奶娃整整一年,后面的时间他几乎一直在魔宫中,甚至能天天对着她,却不能说,不能丝毫表露,更不能让她看到他的真面目,近在咫尺远在天涯。
上次在那隐静山庄,他当然知道人是她,那几乎是他这九年来第一次放纵,第一次再握住她的手,与她那么坐在一起,可却还是用着他人的身份,让她误以为他将她当成了其他人。
这世上,如果真有人将小奶娃卖了,还让小奶娃笑嘻嘻帮着数钱,也就只有对面的她。
夭华丝毫没有察觉到乌云瞬间闪过的异样。乌云这厮,总是时刻隐藏得很好,不露声色。没想到在他双眼还没有恢复的情况下,刚才那番交手下来她竟还是没能杀了他。这世上,对她来说恐怕也就只有他这么一个难以对付的对手了。
小奶娃调皮地玩弄了半天,又透过自己的小手指缝看了对面的夭华多次,还是不见夭华过去后,就一下下用力拽起乌云身上的衣袍,要乌云带他走过去,非要去到夭华的面前不可。
乌云没有动,双眼无法视物的情况下他完全可以通过声音来判断,从而做到行动自如。可现在,四周几乎就只有对面的夭华,一点声音都没有,要找到出去的路未免显得有些困难。夏侯渊晋这个时候定然已经在出去的路上了,他当然不可能就这么陪葬。
一院子的人,不管是夏侯赢与夏侯渊晋的人,还是已经被乌云收买,成为乌云的人,一时间也都被困在这地底下,有的在下坠的过程中突然重重落地的瞬间晕了过去,有的在刚才突发情况的时候已拼命往外跑,当然没能真的跑出去。
整个院中的其中一间很不起眼的房间内,一同落下来的夏侯渊晋,在下坠过程中完全陷入黑暗的刹那间,已以最快的速度闪身来到此,站在里面几乎与黑暗融为一体,不容人轻易察觉。当初在夏侯赢前往海上刚刚接乌云回来的时候,他特意让夏侯赢安排乌云先在这座别院中,其实就已经有防备,并付诸行动。
这里的机关,乃是当初在建造这座院子的时候就已经设计下的,不到万不得已他不会轻易动用。这一切,就如他刚才所说的,全都是乌云自找的。
一名跟随夏侯渊晋前来别院的,夏侯渊晋的亲信,跟随着夏侯渊晋进入漆黑的不起眼的房中暂避,身影同样与黑暗几乎融为一体,对夏侯渊晋极为小声地请示道:“大人,接下去如何?”
“就让所有人都在这里自生自灭,走。”夏侯渊晋于黑暗中冷冷回了一声后,就转身从此刻所在的这间漆黑房间的窗户出去,去到另一处地方,然后开启暗门出去,从一条密道一路回离此十数里的夏侯府,等天一亮后还要前去上朝,朝上必然会说起夏侯赢之事。他现在既然已经知道因由,到时候就可以应对了。
夏侯府内,依旧灯火通明。
密道的另一边出口,乃是在夏侯府内的书房。
夏侯渊晋带着唯一一名跟他一起回来的亲信,从开启的密道口出来。
亲信一直走在夏侯渊晋的身后,手中一直抬着一只火把,乃是进入密道后点燃,用来照明的。
跟着出来后,亲信便将手中的火把先灭了,之后合上密道口,按夏侯渊晋的吩咐躬身退出去。
夏侯渊晋独自一个人在书桌前坐下。
日次一早,天蒙蒙亮,夏侯渊晋打开书房的门走出去,返回自己房间更换衣服。
夏侯府内几乎一夜未眠,一早忙碌开的下人与婢女们,在走道上一眼看到走过的夏侯渊晋时,险些以为自己看错了,他们昨夜可是等了整整一夜也不见夏侯渊晋回来,他现在出现在府中,到底什么时候回来的?他们怎么一点也不知道?
“大人。”等反应过来的后,看到夏侯渊晋的下人与婢女们纷纷上前行礼。
夏侯渊晋什么也没说,回房换好衣服后就准备去上朝。
当一脚从房间内走出来时,只见一只飞鹰突然落下,飞鹰的脚上绑着一只很小很小的竹筒。
伺候完夏侯渊晋更衣后,跟随在夏侯渊晋身后走出来的婢女,以及守在房门口的家丁一眼看到,都有些吓了一跳,好大的一只鹰,几乎从未见过。
夏侯渊晋拧了拧眉,摆手示意在场的家丁婢女都退下后,自己亲自走过去,取出飞鹰脚上的竹筒内的字条,只见卷成圆筒形的字条上面还用红蜡封着。红蜡完好无损,说明字条并没有被其他人打开过。(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