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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一章 冤家路窄(上)

霸魂战 木子曹 3412 2024-11-17 23:34

  虽然秦嘲风加入了圣灵宗,但是他却并没有对早他几年加入圣灵宗的秦雷报以多大的希望,在他的心里,还保留着秦雷是个废物的印象。

  直到他得到了秦雷已经从一个默默无闻的小卒,成长到了能够在龙虎榜上三四十名位置站住脚跟的强者,这才不由得大喜过望。

  于是秦嘲风便找到了秦雷,又是拉关系,又是套近乎,一改平日里高高在上的嘴脸,这才和秦雷重新有了交集。

  在秦嘲风和秦雷拉上关系之后,想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去找吴征和林婉算账,想要好好算一算之前的那笔帐,一雪前耻,将他所受到的耻辱十倍奉还。

  然而对于他来说遗憾的是,当他兴冲冲的去寻找吴征和林婉的时候,这两个人已经先一步离开了圣灵宗,踏上了寻找沧浪岛的路程。

  当他发现这样的事实之后,心中憋闷的简直好像是要炸开了一般,在他看来,无极海那么大,探寻沧浪岛的人犹如过江之卿,在那茫茫人海之中,想要遇到吴征和林婉的可能性基本为零。

  尽管这样的结果让他感到无比的憋闷,但是却也没有办法,只盼着吴征和林婉不要在这次历练之中丧命才好,毕竟只有这样,他才有了亲手找他们雪耻的机会。

  在寻找吴征和林婉无果之后,他便跟随着秦雷以及另外几名和秦雷关系不错的内门弟子一起出行,参与到了这次探寻沧浪岛的历练之中。

  在他们这一行人之中,秦嘲风作为一个新人,作为一个实力最低的人,自然也就成了供人差遣的小卒。

  在这一行人之中,除了他之外,其他人全都是圣灵宗内门弟子之中的老人了,也都有着血冠金爪鹤作为代步的工具。

  因为距离沧浪岛出世的日子还有一个月的时间,这一行人并未着急赶路,在沿途的每个城池里面都好吃好喝,好好休息,所以当他们到达楼兰城的时候,比吴征和林婉还要迟一些。

  秦嘲风骑着秦雷的那只血冠金爪鹤,已经在这座楼兰城中跑了五家木器店了,几乎将整个楼兰城跑了个遍,然而却始终没有买到制作云梭舟的十方木,在这一路上,他被人呼来喝去本来便已经十分的愤懑,此时的情况让他更加郁闷到了极点。

  十方木是一种非常独特的木材,取自于一种叫做十方树的树木,而这种只有在这楼兰城附近的山林之中才有,算得上是楼兰城的特产。

  而那片树林是属于楼兰城的财产,有专人严密看守,并不允许任何人随意砍伐。

  楼兰城是一座很特殊的城池,并不隶属于任何国家,就秦嘲风所知,似乎也不隶属于任何势力,就是一个**的存在,但是包括圣灵宗的门人在内,却几乎没有谁会在这座城池之中闹的太过分。

  在这座城里,小规模的争斗时有发生,没不会有人出来干涉,但若是动静闹得太大,或者是直接针对这座古城,那么闹事之人,便从不例外的绝对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秦嘲风在被派出来购买十方木的时候,秦雷等人郑重的告诫过他,绝对不要在这里惹是生非,否则若是导致了什么严重的后果,他们概不负责。

  秦嘲风实在难以接受这样强烈的反差,毕竟他在秦朝皇宫里面的时候,永远都是高高在上,永远都是养尊处优,然而从他来到圣灵宗,遇到了吴征开始,便再没有过一件顺心的事情,现在还要出来购买物资,成了一个十足的跑腿的小厮。

  站在血冠金爪鹤的旁边,秦嘲风面沉似水的看着眼前的这间木器店,真是恨不得将这间木器店夷为平地。

  但是他很清楚,此时此刻,可不是他能够意气用事的时候,毕竟现在是非常时期,在这座楼兰城里面,不知道还有多少强者,以他如今的这点实力,要是闹起来,惹到了什么他不该惹,惹不起的势力,那么秦雷等人很可能不但不会去管他的安危,还会将他像丢掉一颗弃子般扔下不管。

  秦嘲风正在满心郁闷的时候,忽然看见一辆梭鱼形状的魂车远远驶来,而在这辆魂车的顶端,用绳子所固定的一摞木材,正是他遍寻不着的十方木。

  秦嘲风眼睛一亮,虽然在那辆魂车上方用绳索绑着的十方木远远不够他们那一行人所制作云梭舟的标准,但是正所谓聊胜于无,至少弄到一点,也总比什么都拿不回去无法交差要强得多。

  秦嘲风心中思忖到?”从那辆魂车的款式来看,魂车里面的人应该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人物,毕竟有些身份地位的人通常都会用一些更高级的魂车代步,那辆魂车看起来也实在寒酸了些。”

  看着远远驶来的那辆魂车,秦嘲风的脸上露出一抹邪笑。

  “这一路上,我真是受够了窝囊气,不如就去将那辆魂车上面的十方木弄来,若是里面的人识相的话,还能得些钱财,若是他们不识抬举,我就好好发泄一番。”

  此时此刻,出现在秦嘲风目光之中的那辆魂车,正是吴征和林婉所乘坐的魂车。

  正如秦嘲风心中所想的一样,他们所乘坐的这辆魂车确实算不上豪华,只是一般标准而已,毕竟吴征和林婉只想一路低调前行,而且这魂车也只是到达无极海之前的代步工具,根本就没有必要购买太好的,林婉虽然不缺钱,但是也没有必要乱花,

  在秦嘲风将目光看向吴征和林婉所乘坐的那辆魂车的同时,驾驭魂车的吴征也看到了站在木器店门口的秦嘲风。

  “林婉,拿一两黄金出来。”

  看着正将目光投向自己这边的秦嘲风,吴征微微皱了皱眉头,快速的思忖了一下,对身后的林婉说道。

  “嗯?要黄金干什么?”

  因为林婉坐在魂车后面,身前正前方是吴征的关系,她还没有看见街道前方的秦嘲风,不过她虽然嘴上在问,手上却没有闲着,在说话的同时,还是从怀中的钱袋之中掏出了一两黄金,朝着吴征递了过去。

  一起经历了这么多的事情,如今的林婉对于吴征有一种几乎盲目的信任,不管他说什么,她的第一反应都会下意识的去认同,执行。

  套用一句寻常百姓人家互相之间常常会开玩笑的话,那就是就算吴征将林婉给卖了,林婉还会帮吴征数钱。

  吴征接过林婉递过来的一两黄金,在路过一个贩卖果果串的摊位旁边,停下了魂车,打开一半车窗,将右手伸出车窗外,不过却并没有探出头去,对小摊的摊主道?”给我来两根果果串。”

  小摊的摊主是个五十多岁的老妪,头发已经花白了,脸上也布满了皱纹,穿着一身有些陈旧,打着几个补丁的灰布袄子,坐在一个小马扎凳子上,在她的旁边,是一张破旧但是还算干净的木桌,桌面上有些小凹洞,每一个凹洞上面都插着一根看上去非常诱人的,五彩缤纷的果果串。

  所谓果果串,就是用一根长长的竹签,将一些经过蜜制的水果串在一起的小吃,一根果果串上面通常有六七粒不同的水果,不光颜色五彩纷呈,而且还有着不同的口感,每一口咬下去,都能品尝到不同的滋味,是一种在整个大陆都非常流行的美味小吃,老少皆宜,非常好吃。

  通常来说,一根果果串上有六七粒水果便是正常,而在这名老妪所贩卖的果果串上,每一串都有着十粒水果,各个粒大饱满,颜色鲜艳,看上去非常新鲜。

  此时老妪正将双手插在衣袖里面,低着头打着瞌睡,处于半睡半醒之间,身体在这有些萧瑟的秋风之中偶尔会微微发抖,骤然听见有人说要光顾自己的生意,便睁开了有些浑浊的双眼,抬头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了过去。

  第一时间出现在她视线之中的,并不是发出这个声音的人,而是一截手臂,一只修长干净的手里面,正拿着一块散发着耀眼光芒的黄金。

  老妪一下子就愣住了,之前所有的睡意全部消散,她并没有在第一时间去接那块伸到她眼前的黄金,而是用她那只干巴巴的右手,使劲的揉了揉有些昏花的眼睛。

  也由不得老妪不愣神,因为出现在她眼前的东西,可是一块闪闪发亮的黄金。

  果果串根本就不是什么值钱的玩意,就算她的摊位上的果果串要比一般摊位上的果果串实惠很多,但是一辆碎银子也足够买好几串的了,她在这里贩卖果果串好几年了,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用黄金来购买这种小吃玩意。

  “大娘,麻烦你给我来两根果果串。”

  吴征的声音,再次传进了老妪的耳中,直到这时,老妪才终于从惊愕之中回过神来。

  老妪艰难的吞了一口唾沫,抬头朝着魂车之中看去,眨了眨那双有些昏花的眼睛。

  在老妪惊愕于眼前的黄金的时候,秦嘲风也皱了皱眉头。(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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