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第九十一章 前世
酒是美酒。
人是对的人。
七夜和金光虽然很少说话, 但彼此竟然越来越投机。
月色迷蒙,林间兴起了迷雾, 渐渐的整个屋子都笼罩在迷雾之中。
兔儿神和东君躺在云朵上,优哉游哉的看星星。
七夜突然觉得有些头晕, 然后发现自己到了一个奇怪的地方,貌似是个村子,里面很多人都在打铁。七夜是魔,他很少做梦,就算做梦也是预知的梦,或者过去或者未来。
所以当七夜发现自己到了一个奇怪的地方,他很冷静。
七夜发现自己一直跟着一个年轻的男子, 他不知道这个男子是谁, 但有种奇妙的感觉,似乎这个男子就是自己,他的心情自己可以体会的到。男子心中最迫切的,是锻造一把神兵利器。
男子用最好的材料, 最好的火候, 最好的力度打造了那把剑,但是,那毕竟还是一把普通的剑,完全达不到男子的要求。男子已经为此茶不思饭不想了很久。男子的妻子非常温柔,她从不给男子添堵,总是不动声色的让男子过的更加舒适,想方设法的让男子开心。当她知道男子是在为剑的事情发愁之后, 就在想办法让剑有灵。然后,妻子不知道哪里听来的消息,用自己祭剑。
七夜眼睁睁看着那女子投身火炉,化为飞灰,他无法接触那个女子。而男子,狂奔而来,痛不欲生,嘶吼妻子的名字——“莫邪。”
七夜有些怨恨这个男子,为何只在失去之后才知道痛苦?为何要辜负那个美好的女子?
七夜只能眼睁睁看着名为干将的男子痛苦,直到他也跳入火炉,发出宏愿——来生相见。
雌雄宝剑干将莫邪横空出世。
七夜看了看手中剑,若有所思。他的剑,就是干将剑,只不知莫邪剑在谁手里。
有了第一次,再次成为背后灵七夜就不在意了。
这次他跟着一个大将军。
那是一个俊美威武的将军,他有吞吐天下的豪气,有纵横天下的能力。
他有最好的马,最锋利的剑。
还是干将剑。
七夜已经明了,这人,大概是自己的前世。
大将军有个美丽的女子,叫做虞姬。
无论是行军打仗还是风花雪月,大将军都带着他的宝贝。
大将军很自负,也很残暴,杀起人来完全不当回事,虞姬经常劝说大将军,却被大将军置之不理。
最后的最后,大将军被他看不起的人打败,虞姬不愿意拖累大将军,横剑自刎。
七夜照样只能眼睁睁看着大将军痛苦,仰天发誓:来生再见。
七夜现在最不想听到的就是来生再见,他不由自主的就打了大将军一巴掌,原本以为会落空,结果巴掌结结实实的扇在大将军脸上:“哭什么,下辈子记得决不能辜负她。”
斗转星移,时光易逝,七夜继续背后灵之旅。
七夜每次跟着的男人都带着干将剑,而他每次都见不到莫邪剑,他每次都见证着也许是自己前世的苦逼生涯。
作为一个男人,幸福的是每次都能找到情投意合的美丽妻子,痛苦的是两人每次都不得好死。
不是被父母逼迫两人自杀,就是因为各种狗血原因误会或者不能在一起……
最后的最后,七夜看到那个六世都得不到幸福的女子说:“好痛,感觉不想再爱,来世,愿我为男来你为女。”
七夜当然没有变成女人,但他想那个女人也许真的变成男人了。怪不得,这辈子他找不到那个对的人,唯一爱过的小倩也变成了妹妹,其实也许……他爱的只是小倩的长相?因为那个女子啊,每一世都喜欢穿着飘逸的白衣,仿佛仙人一样清逸美丽。而小倩,正是这样的。
“七夜圣君?”金光疑惑的看着对面那个男子喝着喝着发呆了。
七夜被金光清冷的声音拉了回来,微笑着看他的时候差点被金光闪了眼。他竟然突然看到金光的前几世——竟然,竟然是那些女子!
怎么回事?怎么会是金光?到底哪里出了问题?七夜眨眨眼,再看金光的时候,发现那些女子的影像已经消失了。大概是自己白日做梦吧,金光……不可能是那个人。七夜淡淡一笑,道:“金光宗主,天色不早了,早点休息。”
金光疑惑的看了七夜一眼,表面当然还是淡定的模样,他起身,拱手:“告辞。”衣袖一甩,翩然离去,衣袂临风,在迷雾中显得飘逸。一时间,金光的身影与那些女子重合了。七夜竟然稚气的揉了揉眼睛,不敢相信似的看着金光离开。
难道真的是她?难道真的是他?
她变成男子,也这么厉害啊。七夜不由自主的笑了笑,心头泛起涟漪。
其实他并不打算做什么,前世就是前世,这一世的他们只是对手而已,就算他七夜愿意再续前缘,恐怕金光也不会愿意。七夜和金光相见的时间并不长,但他觉得自己好像认识了他一辈子,对金光那种执拗的个性了解的非常清楚。不可否认,这一场梦让七夜不由自主的对金光关注起来。若是前世如此,自己辜负他不止一世啊。
东君在云端微笑:“小兔子,你怎么不让金光做梦?”
兔儿神哼了哼:“我喜欢金光啊,所以不让他知道。”他担心,金光其实比七夜更固执,若是他执着于六世有缘无分,这一世太过在乎七夜怎么办?所以不如让七夜做决定吧,追求或者不追求,七世怨侣还是最后喜结连理,都是他们的事情。
东君点了点兔儿神粉嫩的脸颊,笑道:“莫不是同病相怜?”
兔儿神仰脸,促狭道:“东君大人是想我反击?”
东君笑着亲了亲兔儿神:“你呀你。”
兔儿神笑眯眯的窝在东君怀里,侧头看下面的七夜。七夜还在发呆,似乎在消化梦中的故事。兔儿神鼓鼓嘴,突然觉得自己有点手软,他做法的时候太简单了点,应该让他感同身受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