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边没说话,想必我没猜错,便问:“查到凶手了吗?”赵凯长叹一口气说:“我已经派人去捉拿了,你也认识的!”听他说话,我心一惊,莫不成是????艰难的说:“难道是她??”
“对!”赵凯说:“虽然她很小心的擦掉了氧气罐上的指纹,但百密总有一疏,她戴上着口罩在走廊的时候被清洁工撞到了,她左耳旁边下巴上的那颗明显的黑痣,很明显,虽然有尽力遮掩,却还是被清洁工看出了端倪!”
“不会吧?”我喉咙有些发干,艰难的咽了口水,说:“虽然她认为是卫平杀了蒋思远,但她好像没有那么偏激到要动手杀人吧?会不会有什么误会啊?”我实在不能相信,中午那个圆脸蛋的姑娘,就这么成了杀人凶手!
“现在人证有了,她避无可避,既然动了手,就要承担后果!”赵凯正气凛然的说。
我还是有些不能相信,于是便问:“死亡时间是几点?”
“六点四十分!”
我看了看右手腕上的手表,现在是七点过五分,而之前我给她打电话的时候,却正好是六点四十五,她一边做着杀人的事情,一边面不改色心不跳的跟我通话?想到这个可能我不由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这女人心理素质得有多强大?才能在犯案的时候若无其事的和别人聊天?
挂了电话我开始发呆,完全想不通她为什么要这么做,还不能确实蒋思远的死就一定是卫平做的,她为什么那么执着的认为是卫平呢?而卫平就算要杀蒋思远,只要在药上动动手脚,就可以轻而易举的将他置于死地,根本不必赔上自己半条命吧?她太冲动了!事已至此,我也只能为她叹息!
虽然蒋思远已死,但答应艾莉.博特曼的事情,还是要办的,三年前的医疗事故,到底有没有问题,如果有问题,又是谁在作崇,这些事情必须要查出来,给艾莉一个交代,毕竟我还指望她在美国帮我注意一下那个人,如果有可能的话,我也想去一趟,想知道到底是不是他!
万菲菲给我的资料十分详细,她为什么会这样帮助我呢?现在的我并不清楚,但早晚会知道,当年的三元醇羟胺元素临床试验除了主要负任人蒋思远,还有女友孙莉莉,和目前的华宏负责人邹庆,还有一个并不知名的魏晨,说是不知名也只是相对而言罢了!
当时最后一期试验,就是由这四个人进行的,蒋思远是主要负责人,所以当出现了医疗事故,病患的家属告上法庭的就是他,而其它的几个人并没有受到多大的影响,邹庆反而还因祸得福的接受了华宏负责人的位置,现在想想看似乎蒋思远出了事,得到最大好处的是邹庆,如果假设当年的试验有问题,从中作梗的人会不会就是邹庆呢?按照逻辑学上来推理,往往最大受益者就是幕后的策划者!
把这四个人的名字写在一张白纸上,用红笔在邹庆的名字划了个大大的红圈,表示要重点注意此人了!不知道有没有办法得到当年的资料,想到这里我的视线就不由得投向了万菲菲,她的能量似乎不小,不知道有没有办法!
她打了个哆嗦,说:“你这样看着我做什么?我的性取向很正常,我告诉你不许打我的主意!”说着双手抱胸十分警惕的看着我,不由得哭笑不得的说:“你以为我性取向就有问题吗?想什么呢你!”我啐她一脸,说:“我也不问你背景,帮我查一查三元醇羟胺元素临床试验IV期的具体资料能做到吗?”
“可以是可以!”万菲菲挑着眉说:“那对我有什么好处?”我撅起嘴作亲吻状,妩媚迷离的看着她:“你想要我以身相许吗?”说着张着双手朝她扑去,万菲菲赶紧避开作呕吐状,然后抖着鸡皮疙瘩:“算我怕了你了!”万菲菲拿出手机按着号码:“以身相许就不必了,不过这事儿了了之后,你可得陪我看几场!”
“还看你??”我觉得这货完全是在作死!!“你就不怕!”
万菲菲笑得十分嚣张,从脖子上摸出一块玉佩:“姐有祖宗保佑!”
虽然有点儿眼熟,但我并没有注意,摇摇头说:“你就作吧!”她的电话接通了,听她用颐指气使口气,吩咐着手机另一头的人去办事!
这时我的电话又响了,一看怎么又是他?接通:“喂,赵大队长又有什么事啊?”
“许兰芷说六点四十五分的时候,她正和你通话是不是?”
“是啊!”这又有什么问题,她和通话的时候,也并不影响她拔氧气罐啊!
“你们通了多久时间的话记得吗?”
“十五分钟!”
“这么确定?”赵凯有些狐疑!
“能不确定吗?”我没好气的说:“某人打电话的时候不正好我挂了电话七点整?”那头赵凯讪讪一笑,忽又说:“这就不对劲了!监控摄像最后拍到她的时候,是在六点五十的时候,画面里并没有她和人通电话的画面!”
啊!这咋回事?我不由得有些懵!难道是我的手机时间不正确吗?我跟赵凯说让他等一等,然后对了对手表上的时间,还有手机的时间,完全一致,为了保证万一,又向她们俩个人对时间,都是一样,看来应该不是我的问题,于是我对赵凯说:“我刚刚确定了我这边的时间,完全是正确的,误差在五秒内,不会出现快慢四五分钟的迹象!”
“可是院方的时间也没问题啊!”赵凯有些凌乱了,既然大家的时间都是一致的,怎么可能一边她明明打着电话,却又不在监控画面里显示呢?到底哪里出了问题?赵凯不由得念叨了出来,我不由得好笑,说:“你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世,如果时间没问题,那就只能说明凶手并不是她!我想她应该没有承认杀了人吧!?”(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