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y, 沈嘉,近来还好吗?”
正与人谈笑的沈嘉闻声转过头, 见来人居然是聚会的组织者齐齐,笑颜立时绽放如花, 热情又不失分寸地与他寒暄起来。
弄明白她是什么样的人后,齐齐跟她说话便多留了个心眼儿。现在也是,生疏客套着,他不着痕迹地打量面前的女人:妆容精致,衣着得体,言笑自若,清丽大方。
怪不得樱桃那小机灵鬼都能被她给坑了, 这么有欺骗性的外表, 要不是她自己作死,谁能知道她漂亮的画皮下藏了颗黑心?
说是校友聚会,其实只能算是一个朋友圈的辐射,今天到场的同学互相之间差不了几届。都是年轻人, 里头最大的距离毕业也没多久, 还没有形成聚会必定要攀比的恶性风气。
衣着方面,大家都比较随意,整洁体面就差不多了。毕竟一个人家境如何,早前在学校便瞒不过人,会来参加这个聚会,也没什么特别差的。
在这种亲切愉快的氛围下,盛装打扮的沈嘉似乎有些格格不入。
不过她是个反应机敏的人, 进来后随便扫了几眼,又和认识的同学聊了几句,便趁去洗手间的功夫,将脖子上晃眼的项链摘下塞进手包,手上的镯子也取下一只,又拿了备用的别针将裙角拾掇一番。
简单几步,再出来时,先前全身上下用力过猛的形象顿时一变,她又成了那个清新柔美的沈嘉。
在学校时,她的人缘就很好。维持人际关系是件很费神的事儿,但不得不说,沈嘉在这方面格外有天赋,至少回国这么久,分别后再没见过面的同学们待她依然如往日一样热情。
齐齐离开去招呼别人了,他的空缺很快就有人补上。来上海这么久,备胎已经有不少了,所以沈嘉并没想在这场聚会中跟谁发展一下,今日此行主要是为了拓展人脉,打开事业局面。有人主动上前攀谈,她当然高兴,全副心思都在身边几个大有前途的同学身上了,压根儿没法分心注意别的。
樱桃挽着盛裴轩入场时,宴会厅里的人差不多都齐了。今天她的任务是负责看热闹,所以并没有刻意打扮,小盛自然是妇唱夫随,同样低调现身。
不过两人颜值过高,这样低调地进场还是引起了不少人注意。在三次元里,樱桃并不是什么活泛的性子,相反,她上学时对外露出的性格都是安静优雅的。不同于热爱交际生活的沈嘉,她交朋友一向是随缘,家世这种东西怎么也瞒不住,所以大多数人都是知道她,认得出她,却轻易不敢寻她说话。
幸好齐齐眼尖,马上走过来迎他们俩。他第一次见小盛,免不了互相认识一番,大概是考古的职业病,齐齐爱悄悄打量人,仔仔细细把小盛从头看到脚,他在心底给这人打了几个标签,总体印象不错。
樱桃一看他的表情,就晓得他心里在想什么。怕他大大咧咧地当着小盛哥哥面就说出来,樱桃笑着推他:“又有人来了,快招呼去,别管我们俩了。”
齐齐扭头一看,还真是!只好歉意地冲两人点点头,对樱桃说:“咱俩这么熟,我就不跟你客气了。带你男朋友好好吃好好玩,一会儿咱们再说话。”
说完就往前头去了。
前几天小盛刚因为胡非池闹了一场,这会儿来了个齐齐,先头跟他说话的时候樱桃还没觉得,等他一走,立马想起来了,有些担心地望向男票。
盛裴轩看她那忧心忡忡的小眼神,忍不住失笑,挠了挠她的手心,低声笑道:“你当我是什么醋都吃么?那我成什么了?醋缸还是醋坛子?”
男人也是很敏感的,他会为方知宁和胡非池动气,却不会担心刚才那位齐先生。很明显,齐齐跟樱桃的关系只是好友而已,小盛还没盲目到会敌视樱桃身边所有男人的地步。
“我跟他就是朋友。”虽然小盛嘴上说了不介意,表现得也不像介意的样子,但为了以防万一,樱桃还是解释了两句,强调:“纯洁的革命友情。”
她认真的模样真心可爱,小盛爱得不行,又是好笑,要不是这会儿周围人多,他非得把小家伙搂怀里好好亲两口不可。
没走几步,就遇上一堆熟人,樱桃把小盛介绍给他们认识,有个魔都土著笑着摆摆手:“不用介绍了哈哈!大家都住上海,《今日有约》肯定是看过的!”
他这话一说,周围的同学们善意地哄笑起来,你一言我一语,不是跟小盛搭话,就是要樱桃谈谈恋爱史,夸她厉害,一回国就拿下男神。
有人问小盛:“我记得去年的早新闻是你主持的,主持得很好哇!怎么后来又换人了?”
小盛没想到这里也能碰到自己的观众,笑着回答:“去年那段时间是代班,有个新闻组的同事的病了,刚好我早年播过新闻,就过去替了他一段时间。”
“噢,原来是这样。”同学甲恍然大悟。
还有白富美女同学兴致勃勃地问:“盛先生,我有看你主持的《花样姐姐》,你跟何林好像关系很好,他有女朋友吗?”
问题如此直白,一圈同学哄堂大笑,关系好的朋友打趣她:“你问这个干嘛?就算盛先生告诉你人家没有女朋友,你又能咋地?”
白富美同学倒是大方,自己也笑道:“那我就去追呗。你们还笑我!‘食色性也’造不造?”
小盛也被逗笑,之前他多少有些紧张,真跟樱桃的同学说上话了,发觉这些名校的天之骄子们也没有想象中那么高不可攀,每个人都随和风趣,素质极高,谈论的话题跟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
过了一会儿,樱桃被几个女同学包围,聊起衣服首饰鞋子包包,简直热火朝天。好在她还记得自己带了男朋友来,百忙之中腾出空,瞥了一眼,见小盛哥哥正在一边跟人说话,稍稍放下心。
秦煜大概是今晚最后一个到的。
他来得太迟,齐齐都已经上台说过话了,宴会厅里这里一堆那里一群,聊天的聊天,喝酒的喝酒,也有窝在角落吃吃吃的。
环视一圈,人来得太多,他没有发现自己想找的身影,便先走到了角落沙发坐下,不想惹人注意。
一开始,小盛还以为眼前这人跟他一样,也是陪着女朋友或爱人来的,被另一半抛下,只能孤零零地坐在这里。结果秦煜一抬头,满脸病容把他给吓了一大跳,连忙问:“你还好吧?”
秦煜愣了一下,看到他盯着自己的脸,下意识摸了摸脸颊——突然想起来自己伤后未愈,脸色的确是很难看的,怪不得被人误会了。
他勉强扯了扯嘴角,摇头:“我没事。”
兄弟,这样可不像没事啊!
在场的都是樱桃的同学或校友,要真发生什么事儿,他是万万不能袖手旁观的。小盛有点儿担忧,又怕人家嫌自己多管闲事,只好不多说,过去给他端了杯温水来,“我看你脸色不太好。”
见他对一个陌生人都能释放善意,在某些方面还算单纯的秦煜被感动了。接过水,向他道谢,又邀请他一起坐,小小抿了一口温水,才叹着气说:“我前段时间受了伤,所以脸色不怎么好看。”
两个没事儿干的男人恰好碰到一起,不闲扯两句怎么打发时间?
于是小盛就跟秦煜聊起来了。
除了劈腿之外,秦煜总体来说是个不错的人,否则樱桃当初也不会看上他。普通富二代的坏习气他都没有,谦虚好学,聪明善良,对人也没什么防备。
比如现在,跟小盛只是萍水相逢,人家给他递了杯水罢了,他就老实给小盛透了底,除了挨打受伤太过丢脸他选择保密之外,其他的,诸如家世学历工作,都交待了。
他家世好,学历高,这些小盛听着都没多大感觉,当听说他居然是个医生,小盛脸上的尊重之意溢于言表,还有些小小的羡慕:“医生辛苦啊,但是受人尊敬,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
温水入胃,秦煜脸上渐渐有了些血色,笑了一声:“国内的医生,不仅辛苦,还很危险。而且也不好找对象,实在太忙了,抽不出时间谈恋爱。”
“这没办法,不管什么工作,想上进就得多付出时间。工作和恋爱之间的平衡,只能靠自己掂量了。”这是小盛的经验之谈,想起樱桃,他唇边不由自主带上了笑,“我女朋友,她就喜欢医生,说男人穿白大褂帅。你条件这么好,肯定不愁找不着对象的。”
听到“对象”一词,秦煜的眼神下意识便朝人群中扫去,这回终于被他发现那道倩影——她就站在一群男人中间。
他深吸一口气,把杯中清水一饮而尽,放下杯子,略带歉意对坐在一旁的小盛说:“看到一个朋友在那边,我过去跟她打个招呼,失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