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七章讨回公道
杜迷津的心思其实异常的纤细和尖锐,现在又是这么敏感的话题,梁祐焕不知道最后的结局是否真像自己猜测的那么令人发指,他不想让杜迷津错意自己因为她曾经的悲惨遭遇而嫌弃她。于是梁祐焕咬着牙忍住心底的钝痛,站起身走到杜迷津旁边的椅子上坐下,伸出手圈过她的肩膀,让她已经被抽空了所有力气的身体松松垮垮的靠在自己肩上,环抱着她,用身体语言告诉她,无论发生什么,自己一直都在。
极致的伤害导致的是极致的脆弱,于是这个拥抱就成了一种安慰和支撑,不含有任何男女之间的感情色彩,让人格外容易接受。杜迷津此时就是如此,那些横在她与梁祐焕两个人之间尴尬而难言的爱恨情仇都可以暂时被忽略不计,杜迷津心里非常清楚,自己现在需要一个拥抱,需要一个来自于梁祐焕的拥抱。于是她就这样,人自己什么都不去想的靠在梁祐焕的怀里,沉默了好半晌,才忍住身体颤抖的幅度,继续轻声的说着:“其实故事的结尾和你想的不太一样,那一瞬金我被压抑了太久的甜腥终于得到了彻底的施展,我终究不是一个任人宰割的人。在我拼了命的反抗中,那两个男生终于有些慌了。我想他们也不过就是一些小混混,身上可能会背着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的小案底,但要真说到杀人越货的大案子,他们恐怕也没胆量担。于是很幸运的,那把刀子最后也没有落在我的身上,而更加幸运的是,在厮打的过程中我虽然挂了一身彩,最后倒也狼狈不堪的逃出来了。当我终于挨到了宽敞明亮的大街上时,我才发现自己的额头被挫伤了,还挂着一些血迹,校服被撕扯的不成样子,胳膊也在厮打的过程中被掐的青一块紫一块的,我左脚踝的位置更不知道是怎么弄的裂了一个好大的口子,到现在还能隐隐的看见伤疤,而起就是这样悲壮的逃出来的。我想不明白,我做错了什么呢?我付出了大量的精力和心思让自己努力变得更加优秀,就是为了得到大家的认同和接受。可实际上真正得到的只是一次次变本加厉的伤害,从言语中伤最后升级到了身体****。何苦这样呢?没杀父没夺妻没有实际性的仇怨,就能生生逼的半点活路都不给人留,而我却可悲的为了取悦这些人一次次的妥协和改变自己,每一次妥协似乎都在告诉别人,我默许了你对我造成的所有伤害。那个刹那,那两年多所有的委屈都排山倒海的涌到我心里,我坐在明亮的路灯下的马路牙子上,失声痛哭,旁若无人。来来往往的人群看我的眼神行色各异,可我当时都不在乎,我只知道我需要一场酣畅淋漓的发泄,因为只有彻底的发泄之后才能彻底的重生。后来,我慢慢哭累了,也在嚎啕痛哭中逐渐想明白了一件事情,世界并非如我之前想象的那么美好,并不是我努力释放善意,别人就会同样回馈给我温暖,想通过迎合和示弱来得到别人的拥护是这世上最可笑的奢望。如果我一直像之前一样得过且过的软弱,那遭遇两个流氓之后的结局可能就不是凄惨能够形容的了。所以我要做的就是,我可以善待世界,却不能容忍别人无故的恶意。如果有人想要彻底打击我,在我没有做错的情况下,就算是拼了命我也不能区服,我必须挺直了脊梁站的更稳,可以不凌弱,但不能不逞强。”
杜迷津说完这句,眼里闪烁着坚定的目光。她仰起头冲着梁祐焕笑了笑后,坐直了身体,摆出一副不再向任何人寻求庇护的模样,掷地有声的接着说道:“我请了三天假,去了医院包扎了伤口,对父母说的就是不小心遇到了劫匪,他们半信半疑,然而这不重要。只要我不松口,他们就没有办法去学校吵,我并不是不希望我的家人替我讨回公道,而是从那一刻开始,我突然明白,无论我多么脆弱,无论我的肩膀多么单薄,无论我多么弱小,无论我与其他人对抗我自己显得多么势单力薄,这个公道都必须由我自己讨回来。就算是逞强,这个‘强’我也必须一逞到底,因为我要追讨的不仅仅是公道,还有我生生被压抑了两年多的尊严。休假后的第一天回学校,我走进教室,径直走到骗我的那个女生面前,使足了力气抡圆了膀子,照她脸上就是一巴掌。我还记得那一巴掌打下去的时候,女生像疯了一样跳起来,抄起桌子上的铁铅笔盒就要往我头上拍。还有其他好几个平时和她走得近,整我整的比较厉害的同学,也都一并站起来,似乎随时准备群起而攻之,给我一顿爆揍一样。当时她们的脸上没有一丝的愧疚和心虚,正是这份理直气壮让我更加笃定了,我要想生存下去,就必须这么做。我抢在那个女生动手之前又是狠狠一记耳光甩在了她脸上,大家都震惊了,这不是平时的我,平时的我看到众人一起表态的话早就怂了,怎么还敢继续动武呢?我趁着女生吃惊的档口,指着自己身上还缠着纱布的伤口告诉她,如果有任何一个人敢对我还手的话,我就报警,反正我一身伤痕很明显,警察一定会受理我的报案。我不介意把这件事情闹大,捅到老师或者校长那里就更好了,既然你们想不择手段的毁了我,放心,就算是斗不赢你们,我也不会让你们好过,至少摊上官司的话,平平安安的毕业你们是别指望了,虽然你们在学校里可以对我耀武扬威,但是想想你们的家长会不会答应你们花费了三年时间,连个初中毕业证都拿不到。当时我一个人站在教室里,对着十多个想要分分钟灭了我的女生慷慨激昂的叫板,说白了就是在逞强,我不知道她们是不是真的会被我威慑住,如果没有,那人多势众我一定是打不过的。可是我还是必须逞强的把那两巴掌扇回去,因为你只有让她们知道疼了,她们才有可能不再在你身上添伤口。很庆幸的是,我赌赢了,她们面面相觑了好几分钟,终究是只能发恨的瞪着我,可是没有人敢真的动我一下。”
梁祐焕听着杜迷津说着这一切,就像身临其境一样,也从心底里感觉解气。多庆幸,那个小小的杜迷津没有被打倒,才会有这样让人听起来就觉得痛快的时刻。梁祐焕脸上露出了佩服的笑容,冲着杜迷津伸出了大拇指,然而杜迷津只是摇了摇头,又喝了杯酒,换了片刻之后才继续说道:“你以为我这就算翻身农奴把歌唱了吗?那你就彻底想错了。习惯的养成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改变就更加需要时间了。这就像吸烟一样,让你习惯焦油对于脑神经的刺激绝不是一两支烟就做得到的,而当你一旦习惯了,想戒烟就更加困难了。对于那些已经习惯了欺负我的女生来说,怎么可能两记耳光就能让他们幡然醒悟、偃旗息鼓呢?我就是明白这点,所以深知,那两记耳光只是一个开始,是我表明的不会再任由别人欺侮的一个态度,而这个态度无疑等于向她们宣战,漫长的战役才刚刚打响而已。我知道这之后我将要面临的一定是铺天盖地的报复,我每天都保证在人流最多的时候上下学,书包里随时都带着电棍、胡椒水和能将呼救声音放大十几倍的扩音器,为的就是防着再遇到校外的流氓。这样谨慎的过了两周左右,我发现她们的报复行动基本上仅止于在学校而已,毕竟都是学生,可能真的是被我说的报案唬住了。不过这倒是件好事,任何一件事情只要有了限定的范围,就一定有这个范围内该有的潜规则。学校其实并不是一个好的战场,因为在学校里无论你多么牛逼,真正决定胜败的都不是你,而是老师、主任和校长,你翻不了天,真要是有只手遮天的本事,也就不屑于做出折腾我一个平凡学生这么lo的事情了。所以谁能得到学校老师的偏爱,谁就能谋划更大的动作。想明白了这些之后,我主动去找了班主任,不再说自己有多么委屈,被人陷害的多么惨,而是诚心诚意的向老师承认了早恋的错误,并保证自己一定好好学习,希望老师能再给我一次机会改正错误。你可能会觉得我终究还是妥协了,但我告诉你,那个时候我就明白,任何一件事情要想彻底成功,都势必伴随着一定程度的妥协。老师感兴趣的话题是什么?绝对不是谁又被谁欺负了,而是谁能带给她足够多的实际利益,你如果有能力拉高整个班级的平均分,拉的越多,她得到的奖金就越多,这就是老师关心的实际利益。某种程度上来说,想要让老师跟你站在同一个队列,仅仅是成绩好是不够的,你需要做到的是成绩超级好,好到拥有能为一个班级力挽狂澜的能力,如果你做到了,你就是老师的财神爷,没有人会得罪财神爷的。所以那个时候我一边忙着在私下里将那两年多别人加诸在我身上的屈辱一件一件的还回去,一边拼了命的学习。”
杜迷津说到这里,脸上呈现出一种陷入回忆中的痛苦神情。梁祐焕见了,不动声色的将杜迷津的酒杯往自己手边挪动了稍许,趁着杜迷津不注意,将杯里的酒直接折到了自己杯里。梁祐焕并非担心杜迷津若是喝多了,自己照顾起来恐怕要颇费力气,而是被杜迷津一杯接一杯的气势震慑的有些手足无措。这个喝酒的频率换在酒量不弱的人身上也够一说了,何况是酒入愁肠愁更愁的杜迷津呢?宣泄可以,伤身就得不偿失了,所以梁祐焕也只能出此下策了。
然而很快梁祐焕就发现自己是多此一举了,杜迷津根本就没有注意到梁祐焕的动作,也没有想要再举杯的架势,只见她从回忆中抽回心神,扯了扯嘴角继续说道:“那种努力近乎是挑战人类体能极限的,比之前更拼命更累,没日没夜的做卷纸,买了好多好多的习题集,所有的零花钱都贡献在了学校边上的小书店里,老板已经养成一种习惯,只要到了新的习题集,一定会给我留上一本。很多时候都是学到后半夜才睡觉,早上被闹钟叫醒,洗把脸就往学校跑,在公交车上还得一边吃着路上卖的早餐一边背着昨天学的知识点。有几次真是挺不住了,上课就直接坐着睡着了,跟昏死了一样,一点意识都没有,老师讲了什么完全都不知道。下课还得跑到老师的办公室去,软磨硬泡的磨着老师把教案给我抄课堂笔记,再自己归纳重点。就这样日复一日,父母都被吓到了,我像疯了一样的学习,剔除了所有休息的时间,不做任何课余活动,不夸张的说,初三剩下的那大半年时间,我连一次电视都没有看过。好在皇天不负有心人,这么拼命总算还是有成效的。有了之前的底子,我当时原本成绩就还不错,各科都是拔尖的,只有英语一科不灵光。说来也怪,我花在英语上的功夫和心思要远比其他科目多得多,也认认真真的背单词,认认真真的听英语课磁带,可不管我怎么用功,英语成绩就是上不去,我也是很无奈。好在当时的考试都是看总分排名次的,我既然英语不好,就只能在剩下的语文、几何、代数、政史地生上把这一科落下去的分数再一点点找回来。我看着每一次模拟考试,自己的总成绩在往上涨,再往上涨,看着每一次老师发卷纸的时候,看着我的那种欣慰的眼神,我就知道,我终于还是做到了,我有资本有恃无恐的讨回我是去的那些东西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