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这时,人群后起了更大骚动……
闵臻现身。
大部分记者弃了这边,要去围攻那边,还未近闵臻的身,已被数名黑衣保镖拦下,闵臻从众人目光中打马而过,不留半点痕迹。
却在路过潘知晓时顿住脚步。
她面对记者,应接不暇,没有看见他。
他却看见她。
闵臻眉心微蹙,下一秒不知用了什么法子就把潘知晓给拽了出来。
众记者来不及反应,潘知晓也只觉视线天翻地覆,再抬头,发现自己已被拥着走下台阶,横过她肩胛的手臂坚强有力,带着她一步步突出重围。
她忽然间就失去力气。
不敢偏头看哪怕一眼。
记者要追,保镖堵住前路,闵臻助理吴笙很快被记者群淹没。
没错,吴笙又成了闵臻的助理,这一路上的困难,也只有他自己才说得清。
面对媒体记者的狂轰滥炸,吴笙始终微微笑,说些冠冕堂皇的话,对案子却是守口如瓶。
迈巴赫就停在路边,潘知晓被人摁进后座,下意识挣了挣,力气与某人比小的可笑,闵臻随后上车,“砰”一声关上车门。
车子完美加速,远离是非地。
潘知晓瞟一眼后照镜,几个不死心的记者还在追着车尾一阵猛拍,她正要收回目光,视线一偏,与闵臻的目光碰撞。
他在观察她,隐秘而仔细。
心一颤,潘知晓偏头,正瞧见车子驶下交流道,她不禁拔高了声音道:“停车!”
司机兼助理吴笙最懂察言观色,闻言正要踩刹车,见闵臻脸上没有表情,于是也就对女士的要求置若罔闻。
车子依旧平稳行驶,潘知晓坐在那儿,一直咬着唇。
她没来得及舒一口气,耳畔低沉淡漠如大提琴的男声响起,“潘小姐去哪儿?送你一程。”
潘知晓心中五味杂陈,没有接话,垂着颈子。
车厢内沉默隽永,这个女人周身泛着“闲人勿近”的气息。
之前关于孩子监护权的事,闵臻全权交由吴笙处理,偶尔几次听吴笙汇报,都是在说这女人态度如何如何强硬,怎么也不肯让步。
她坚持要离开F市,并把孩子一并带走,到头来依旧没谈拢,闵臻不愿再耗,直接找律师行派了律师信去。
刚才在法务办公室,她依旧坚持不肯变更监护权,但是说话时始终不敢直视他。
这女人面对他,强势都丢到了哪里?
如此矛盾……闵臻承认自己有些心软了。
许久,在闵臻几乎以为她已经妥协时,她却重新开口,“我要回公司处理些事情,闵总您现在和我们老总关系闹得那么僵,大概不会想在我公司楼下被记者拍到的,不是么?”
这个女人语气不卑不亢,一句话就准确切中要点,闵臻心下讶异,眉梢微挑,无声的审视着她。
潘知晓目光一顿,垂眼避开。
这个男人的目光没有温度,那比冷如冰的目光更令人胆怯,却又如同泥淖,致人深陷。
令她万劫不复。
闵臻却依旧凝着目光,眼瞳中几分打量,直到捕捉到她眼中一晃而过的黯然,他才低一低眉,思索半秒,再抬眸,“吴笙,停车。”
车子刚停稳潘知晓就开了车门,也不顾车流,横穿马路到了另一边的巴士站。
这一边,迈巴赫没有开走,而是拐了个头,停在停车格内。
后座的闵臻,看了一眼那个缩在队伍后等巴士的身影,收回目光,划拉出镶嵌于车中的笔记型电脑,开始处理文件。
他启动触屏功能,执着电脑笔,静静点阅翻看。
这一端,潘知晓也是静静的,她坐在那儿等巴士,懊恼浸染眉心眼角。
她想不明白,事情怎么会落到如今这个地步?
五年前,她在做过专访后,便离开了沪城,很干脆,干脆的仅在上车时给父母去了个电话。
犹记得,母亲在电话那端尖着嗓子威胁:“你若敢走,我便再也不会认你这个女儿了!”
当时,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那么狠的心呢,一根筋拗到底,硬是不管不顾,抛父抛母,逃往其他城市。
她孤身一人来到了F市的一个小镇,改名为潘知晓,小镇依山傍水,民风淳朴。
在那里,她产下了念念,8斤多重的男婴,粉嘟嘟的,很健康,眉宇间像极了那人。
为了生存,她用所有积蓄盘下了一家制作手工艺品的小店,小店唯一的好处就是有买家上门收货,她不必抛头露面。
因为脸上的伤疤未痊愈,她从来都是戴着面纱,只余空灵明澈的双眸,顾盼生辉,艳煞众人,也因此落了个‘水上西施’的称号。
在小镇的生活是平静的,平静到,每日做些手工艺品,守着儿子看日落日出。
直至有一天,小念念鼻青脸肿的回来,手中攥着一个掉了胳膊的奥特曼模型,这也就罢了,身后却是跟着二胖和二胖的妈,二胖是个四岁的小男孩,排行老二,虎头虎脑的,故叫二胖。
话说,这二胖的妈一见到她,猛地将二胖扯到她面前,指着二胖脸上的伤,厉声道,“你看看你儿子把我儿子抓的!”
有了大人助威,二胖显得颇有气势,拉开衣袖,露出小胳膊上的青紫,奶声奶气的学着母亲,“还有这里!”(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