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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爱又恨订婚

总裁毒爱小蜜 淼渺 8973 2024-11-18 00:52

  “二哥,你逊不逊?爬个墙都慢吞吞……啊,老头!”

  话音未落,墙根那边已传来“竹荪炒肉”的劈啪声,就听见绍谦在那边跳脚边叫唤,竹竿落在身上的清脆响声。

  雷允泽撇撇嘴,随手抽出本英语书,将书包甩到肩后,一手搭着,一手捧书,念念有词:“fool,foolish……”

  直到跨过老宅的门槛,才佯装刚看见老头和绍谦:“啊?绍谦,你又惹爸生气了?”

  雷少功扔了竹竿,指着叶绍谦:“不争气的东西,你要有你二哥一半懂事,我也就省心了!”

  绍谦不屑的哼了声,转脸鄙视的瞪了他一眼。雷允泽只作不知,假惺惺的低头念英文,走过他身边时,还刻意调侃他:“绍谦,你知道foolish什么意思吗?”

  不学无术如叶绍谦,自然是鸟语认得他,他不认得鸟语。

  十七岁那年,他们从北戴河夜游回来,一帮人喝了啤酒,半夜里偷偷打电话给秦书兰的秘书,凌晨三点钟,吴秘书肿着两眼把秦书兰那辆车牌号为京AG6XXX的奥迪开了出来,将大小魔星给捉上了车。

  边开车还边哆嗦:“我的小祖宗啊,要是让秦委员知道了,八成把我发配到大西北去。”

  叶绍谦满不在乎的说:“支援西北建设有什么不好?带上你媳妇一块,天苍苍野茫茫的,干什么保准都没人知道。”

  雷允泽就笑了:“你还知道‘天苍苍野茫茫’……”说着从口袋里摸出一包烟来,他也是刚学会不久,算不得上瘾,只是朋友们聚在一起,就自己不抽,有点奇怪。尤其是茫然迷惑的时候,那甘冽入肺的滋味,还是很容易叫人清醒的。

  叶绍谦一眼就看到了,伸了个手心过去。雷允泽瞄他一眼:“你什么时候学会的?”

  叶绍谦理也不理他,径自夺过一根说:“现在不就学会了嘛。”

  打火机蹭的一声,在车厢里点燃一簇幽蓝的火苗,他把烟头对上去,然后深深吸一口,清冽的味道,直入心肺。绍谦急躁的直勾手:“过来点,过来点。”

  他把烟取下来,两个大男孩在后车座上对着烟头把另一支也点燃,叶绍谦迫不及待的放进嘴里猛吸了一口,就和大多数初次吸烟的人一样,被呛了个半死。

  吴秘书一闻到烟草味,又哭丧起来:“我的小祖宗啊,我求求你们别抽了。赶快,赶快把窗子打开透透气。秦委员最讨厌人在车里抽烟,你们又不是不知道,我给秦委员开车这么些年,连烟都给戒了,你们倒好,小小年纪的……唉,这要是天亮了叫秦委员闻出个什么不对劲来,我可就完了啊……”

  雷允泽和叶绍谦靠在椅背里哈哈大笑着,完全不理会崩溃边缘的吴秘书,一根接着一根,抽掉了小半包。一路上,绍谦也从最初呛得狼狈,到娴熟起来,尽管开着车窗,整个车厢里还是烟雾缭绕。

  一到了门岗,两个人就趴在座位上,开始拼命的扇风,企图把烟味扇出去,吴秘书急得手忙脚乱:“要不喷点香水吧……不行,秦委员最讨厌香水味道……”

  趁着吴秘书抓头发自虐的时候,两人早已偷偷的溜下了车,开着车边上仍然啰嗦不停的吴秘书,相视一笑。

  雷允泽指了指他身上:“你衣服都被烟味熏透了,不怕老头找你麻烦?”

  叶绍谦不屑的回了他一眼:“你不也是?你还是老头眼里的乖宝宝呢。”

  “哈哈……”凌晨里静悄悄的,就听见两人开怀的大笑。

  二十二岁那年,他和世交温家的千金温梓言一道去法国留学,绍谦早就为了躲开老头,住到外面去了。这么多年,老头大约也放弃了约束绍谦,直接任他在外面自生自灭了。其实他也想自己闯闯试试,而不是一直活在雷家的荫庇下。

  二十四岁那年,他自作主张放弃了法国的学位,独自回到国内,开始发展事业。起初的那半年,老头和他赌气,从头至尾没有以雷家身份给过他半点支援,他在商场的摸爬滚打中,也渐渐学会了低头,学会了市侩圆滑和唯利是图。直到一年后,连老头都不得不承认,他的事业已经完全脱离了雷家的关系。

  二十六岁,是他做出毕生最重要的决定的一年。他毅然离开出生地北京,将生意重心全都移到上海和江浙沿海。

  离开前夜,绍谦找到他,说:“二哥,我跟你一起走。”他摸了摸鼻子,头一回露出腼腆的表情:“我没你那么大本事,不过我也想自己去闯一闯。”

  离开盘综错杂的关系网,离开所有事业的基础,在陌生且排外的上海,开辟一片属于自己的新天地,做起来永远比说起来要困难得多。他也不记得到底陪了多少笑脸,被灌了多少酒,从昔日趾高气昂的雷二公子变成随意可以对政府官员阿谀奉承的商人嘴脸,即使再厌恶,也要弯着腰,卑躬屈膝的把钱送上去,这就是“生意”。

  二十六岁,也是他遇到一生中最无可奈何的劫难的一年。公司业务扩展,需要招进大量新的人材,首当其冲就是他的秘书岗位。他见过太多每天打扮得花枝招展,一心做着飞上枝头的美梦,却不懂得务实的女秘书,在他这个年龄,正是年轻气盛、事业蒸蒸日上的拼搏阶段,需要的也都是和他一样为了工作废寝忘食的“拼命三郎”,然而哪有女人会真的为了事业放弃所有时间呢?就是公司资历最老的员工,时不时也要修个假与男友出国度假。

  然而他真的就遇上了这么一个不懂得休息的女人。她长得并不算艳丽出挑,顶多就是清秀可人,长得小小的,脸也是小小的,瘦得几乎只剩一把骨头。就是这具小小的身体,仿佛有取之不竭的能量,无论他布置多少任务给她,她总能在规定时限之前完成。不可否认,在那些年为了金钱名利这些虚名奋斗的时候,她在身边,起了功不可没的作用。所以,林秋走后,他毫不犹豫的提拔了她跟在自己身边。他需要这样一个人,平常总是普普通通的,根本就不会引起人注意,然而事情交到她手上,总可以放心,甚至在某些关键时候,会给你一些意想不到的惊艳。

  就是这样一个女人,平凡,刻板,忙碌,他甚至很少有机会看清她的面貌,因为她总是在低头做事。可是他记得她,那个在停车场有露水之缘的女人,平心而论,那一天的她,是令他心动的,青涩到令人怜惜的反应,楚楚可怜的眼泪,就像只破碎的洋娃娃,让人想要好好的捧在手心疼护。所以后来的那么长时间,他几乎以为自己是记错了,这么大的差别,怎么可能是一个人。他的首席秘书,几乎是台永远不会出错的随身电脑,根本不需要任何人帮助,也从不会露出类似楚楚可怜的表情。那之后相处的四年里,他再没有见过她的眼泪。

  有一次在酒吧喝得迷醉,绍谦问他:“二哥,你快三十了,大妈天天这么在你耳边念叨,你就受得住啊?”

  他眯着眼眸望进琥珀色酒液,并不作答。叶绍谦便壮了胆子,凑近他嘻嘻笑着:“什么时候给我找个二嫂回来啊?”

  酒液滑下喉咙,他漫不经心的说:“欧阳莎莎的电影首映,你去不去?”

  叶绍谦挠了挠头发:“我是问二嫂,你别竟跟我扯那种货色好不好?之前不是听说大妈给你相了温家那个千金,你们还一起留学的,会是她吗?”

  纵然绍谦一脸八卦的表情并不像认真,但他还是沉下了嘴角。

  会是她吗?连他自己也不确定。如果一直没有合适的人选,那么,到了年龄,就是她了吧。不知为何,脑海里会倏的闪现另一道身影,她瘦瘦小小的,她总是低着头一个人在做事,她平时不爱说话但是帮他打发走那些“上门女朋友”的时候可叫一个伶牙俐齿,她落泪的时候楚楚可怜像个破碎的洋娃娃,她……

  连自己都忍不住笑了。怎么可能会是她?雷家的媳妇……和她压根沾不上边吧。

  于是扯开话题:“你呢?听说你最近收心了,真是反常啊,连老头都忍不住问我了。”

  “嗨,老头那是没事找事。”叶绍谦烦闷的灌了口酒,忽而抬起眸子,带着几分认真问他:“二哥,你有没有遇到过一个人,对她爱也不是,恨也不是……不对,是又爱又恨,反正又想把她按在怀里亲个够,有时候又恨不得直接掐死她算了。”

  雷允泽幽深的眸子眯着,静静的听他说完,然后静静的打量他,气氛一时沉静,连叶绍谦都不由的紧张了起来。半晌,却见他不顾形象的大笑起来,笑到酣畅时,甚至拍得桌子啪啪直响。

  “很好笑么……”叶三脸都红了,虽然光线很暗没人看得清。

  雷允泽一本正经的摇了摇头:“不好笑。”说完自己又忍不住摸着肚子笑了起来,“哈哈,一点都不好笑,真的,我就是压根没听懂……哈哈,绍谦,你说什么叫又爱又恨,又是亲又是掐的,你最近结交的都是些文艺小青年吧?”

  叶绍谦的脸色变得很难看,端起杯子又灌了一大口,闷闷说:“算了,估计是我自个中邪了。”

  雷允泽忍着笑,还是有些好奇的。从小最不拘最要强的绍谦,也有心甘情愿吃鳖的时候,该不会真跟外面流传的一样,叶三公子被女人收服了吧?他觉得不太可能,论身份和品貌能与绍谦匹配的,京里面一共才数出那么几家,每回家族聚会看绍谦那脸色,就知道不感冒。应该……不是为了女人吧……

  那时候,半开玩笑半认真的,带着几分捉弄绍谦的意思,然他的确不太懂,什么叫又爱又恨,又想按在怀里亲个够,又恨不得直接掐死她的感受。直到……看见她挽着绍谦的手,出现在自己面前……

  原来这世上真有这么一个人,是让你爱得失去自己,又恨得牙痒痒的。

  原来竟是她。

  往事如同洪水逆流而上,呼啸汹涌着摧毁堤畔的礁石,那些年,那些年少轻狂岁月,和后来渐渐迷失的心,都好像隔了很远很远。他从迷茫岁月走来,直到遇见她,终于明白这一生,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可是她离得好远,抓不住,他一直拼命的伸出手去,可怎么也抓不住。疲倦之极,睡意涌上来,有纤纤素手拨开他的额发,露出俊朗的额头,他本能的抽出手紧紧抓住,那只手好像僵了一下,然后就柔软顺从的任她捏着。

  朦胧间只听轻轻的叹息:“允泽,我爱你。”无可奈何的温婉,声音低低的,仿佛是他最熟悉的声音。几乎是下意识的,脸偏向温软的素手,所有的疼痛都走远了,如同回到婴儿时母亲最温暖的怀抱,舒适而安心,他在陷入最深最沉的睡眠时,终于启唇,喃喃说了一句:“小北,我爱你。”

  然后,是沉沉的黑暗。

  周边一直有淡淡的嘈杂,若有似无,似乎有人小声说话:“血止住了,已经脱离生命危险。”

  “病人心跳稳定,脉搏逐渐恢复正常。”

  医院的早晨,一直都是在浓重的药水味和小护士忙碌的查房里度过。雷允泽拧了拧眉,尽管头上被包了厚厚一层纱布,但那五官依然傲人英挺,只是眉宇间那不可磨灭的冷漠,连睡梦中都不曾消去,仿佛天生拒人与千里之外。

  萧媛静静的坐在窗前,身上还穿着昨晚赶夜班飞机的衣服,眼底也略显熬夜的憔悴。身为大明星的她,很少有这么不修边幅的时候。然而她还是庆幸的,她不敢说自己是雷二少这么多女伴里最漂亮的一个,但绝对够得上精明。一察觉到他突然离沪赴京,就立刻找了北京方面的私家侦探着手调查,这才在他受伤入院的第一时间赶了过来。连他的新婚妻子此刻都还在飞机上呢,如果他醒来第一眼看到是她,那么自己在他心目中的地位应该又进一步了。而且,昨晚,她还听到一个也许非常重要的情报。当她的手想要撩开他被血凝住的额发时,他忽然握住了她,唇贴着她的手背,低声说了一句话。小北……小北是谁?他的女伴之一吗?看来她的对手还不止温梓言一个,无论是谁,她总有办法查清楚的。

  手底下的胳膊动了动,萧媛一怔,望向渐渐睁开的那双眼睛,那里面从最初的欣喜,到怔愣,到渐渐清明,最后变得一片冰冷。

  忍着那斥骨的寒冷,她递上一杯温水:“渴了吧,喝点水。”

  她殷勤的去扶他起来,手还没挨着他,就被冷冷一眼冻住,他自己伸出手接过杯子去,望了望窗外,问她:“……你怎么在这?”

  萧媛笑容有丝牵强:“正好到北京来拍个广告,哪知道这么巧就碰上你受伤,我一听说就连夜赶来了。”

  他把她的话简短的过了一遍,又问:“你昨晚就过来了?那你来的时候……有没有看见其他什么人?”

  “其他人?”萧媛明知故问,装模作样的想了一会,才说:“放心,我一直等到你家的佣人走了之后才进来的,不会被其他人看到。”

  “佣人……”他眼里掠过一丝失望,昨晚昏迷时明明感到有个人在抚开他的额发,在他耳边轻轻的说了一句话。他不死心,仍是问:“除了佣人呢?你有没有看到一个直头发瘦瘦小小的女人?”

  直头发……瘦瘦小小……原来他喜欢这一类型的。

  萧媛若有所思的瞥了眼自己如瀑般批下来的直发,把心一横,索性直接问:“你想问的是不是一个叫小北的女人?”

  倒没察觉她话里的试探意味,只急着问:“她来过?”

  萧媛的唇角浮上一丝无奈的微笑:“不,不是。昨晚你昏迷的时候,一直拉着我的手,叫她的名字。”

  他脸上刚刚浮现出的一点点松缓表情,瞬间如剥落般一片片碎开,望着那被他当作替身抓了一整晚的女人,浑身散发出森冷而危险的气息:“那……我有没有说什么?”

  萧媛那招牌式的绝美笑容一闪而逝,轻而浅的吐字:“你说……小北,我恨你。”

  他的眸光一瞬间变得迷惑……原来,他竟是这样对她说的。又或者理所当然,因为两天前的夜里,当她残忍的说出非绍谦不嫁时,他也是这么说的。是啊,自己是那么恨她,手抚在她颈上柔腻的肌肤,就恨不得五指并立,一把扼下去。只要她死了才好,只有她从这世上消失了,他才不会这么痛……

  走廊上传来纷沓的脚步声,这一层都是高干病房,等闲不给人入住,昨晚更是只有他一个急救病人。那么来人只会是来看他的。

  算算时间,温梓言的飞机也差不多到了。萧媛站起来,戴好墨镜鸭舌帽,又在他削瘦的侧脸上亲了一口,才说:“那我就不多待了,免得影响你和夫人感情。”

  她挑起眉梢笑了笑,走得毫无留恋。时间如同掐得刚刚好,萧媛前脚才离开,温梓言后脚已经踏入病房。

  “Vincent……”

  因为匆忙,她连妆都没化,只在居家服外面套了间风衣外套。见他头上裹了层层纱布,顿时眼泪盈盈:“他们说你受伤了,怎么会这样……你不是参加婚礼吗?”

  雷允泽的心情还因萧媛那一番话烦闷着,也无暇应付温梓言,指了指病房的宾客沙发说:“我有点乏了,想休息下。你还没回去过吧?要不先回你家,或者上我家看看爸妈也好。”

  委屈的泪水在眼眶里转了几圈,终是忍住了没有落下来。温梓言一大清早坐了六点的飞机赶来,没想他不仅不呈请,还冷淡的送客,便料到其中恐有曲折。

  一双温软的手留恋的握着他的,语声凄哀:“那……我先走了啊,你要有什么事,就打给我。”

  “嗯。”他不耐烦的抽出自己的手,脸向枕头里一侧,已经闭上了眼。

  温梓言刚离开病房,傅玄栎和温辛已经闻讯赶来了,见自己女儿没在里面陪着,反而失落的出来了,不由问:“梓言,这是怎么了?见到允泽了吗,他怎么样?”

  温梓言抬起眼皮,眼中蓄着的泪已经不见,平静的说:“他睡了,不想被人打扰。”

  “你大老远飞过来,他就不跟你说说话?”傅玄栎一副不可置信的样子。

  “算了,妈,他伤着了脑袋,话说多了要犯恶心。”

  傅玄栎抓过女儿的手,压低声音说:“允泽最近对你怎么样?上回的事,你们回上海以后,他有没有再提?”

  温梓言看了眼温辛,说:“大哥办事,您还能不放心吗?”断了断又皱起眉毛,欲言又止:“他倒是没为难我,也没再找过那姓夏的女的,只不过身边的女人也没断过,好像跟我置气似的,找的一个比一个能折腾,成天见报上电视的,存心想气死我。”

  傅玄栎摇头叹息:“你呀,就是个沉不住气的性子。那些个夭蛾子,能成的了气候吗?你跟她们置气,就是跟自己过不去。只要你一天还是这雷夫人,她们再怎么闹腾也翻不过你。”想了想又说:“不过这雷二也太过分了,他娶的是别人也就算了,对梓言也这样,他是想给我们温家下马威吗?看来过几天要抽空带你上亲家拜访一趟。”

  “妈……”温梓言弱弱的拉了母亲一把,傅玄栎抚开她的手,又看向温辛:“雷二出事,咱们做亲家的也不能不表示表示,你留下来,等他醒了,就帮我把这些补品送进去,顺便,跟他好好聊聊,开导他一下。”

  温辛脸上没啥表情,只当是默认了。这番被母亲硬从牌桌上拖下来探病,又不得不留在医院里。温梓言也看向他,说:“大哥,刚才你们上来时,有没见到一个打扮得很古怪的女的?在医院里还戴个鸭舌帽和墨镜的……我总觉得眼熟……”

  温辛连想都不想,脱口而出:“来这层的女的,除了雷二的女人还能是什么?”

  傅玄栎瞪了他一眼,这么大人了就没个正经,温梓言倒不在乎,只拉着温辛的胳膊撒娇:“好哥哥,帮我查查那个女人是谁嘛,我一定在哪见过她,我不会记错的。”

  温辛无奈的看着自己这唯一的妹妹,小时候她那么小,就总是跟在哥哥们后面跑,那时候单纯得令每个人都想要疼惜的好妹妹,一点点被孤独的婚姻蚕食,变得越来越不像她。也许这一场婚姻,从头到尾就是个错误。

  雷二不过是额头上的伤,倒是在医院躺了数天,每天温家的一大口子,他散落在北京的女朋友们,还有戴家、陆家大大小小的狐朋狗友们,上门探望的倒是络绎不绝。

  秦书兰从外地视察回来,就立刻赶来了医院,看着他缠满纱布的额头,一个劲的叹息:“你说这都是造的什么孽啊?天底下女人这么多,你们兄弟俩怎么就看上了同一个?”

  想了想又狠下心:“你就该挨这一下,没人打醒你你就还鬼迷心窍。这下连亲家母都瞧出端倪来了,你要真是为小北好,就清醒清醒放手吧,你给他惹温家这么大一个敌人,你有能力保护她吗?”

  他只是不说话。这些道理,有多少人跟他说过,连他自己也是明白的,一切都是身不由己,若是能收放自如控制住自己的心,那便不是爱了,和他以前那些个女伴有什么区别?他要的,不过是这一个而已,却偏偏不能。

  绍谦和小北的订婚宴在紧锣密鼓的筹办着,一直都是瞒着雷二的。又或者他早有察觉,不过寻个借口,更加鸵鸟的躲在医院罢了。

  这几日来叶绍谦的病情稳定许多,人也精神起来,常常能出院走动,宾客名单什么都是他在帮忙确认。雷家本来亲友诸多,但临时又闹出雷二这一茬子,老爷子没甚心情操办,只挥挥手:“随你们闹去吧。”便一直是秦书兰在拿主意,夏小北亲自张罗。倒是托了先前帮雷允泽筹办婚礼的福,这次再准备起来也是驾轻就熟,不会临时抱佛脚了。

  秦书兰主张从简,夏小北也认为不宜铺张,不过是个订婚宴,走个形式罢了。西式的礼仪,倒是地点选的别具匠心,设在温家新落成的温泉山庄里,雷家的宾客都是自然身份不凡,等于免费帮温辛这温泉度假山庄在达官贵人里宣传了,在这方面两家一拍即合,等于默认了先前的恩怨一笔勾销。

  夏小北一直记得那天的所有情形,像是无声电影般,默默的拉长,延伸,仿佛要幸福一辈子。秦书兰派人把夏爸爸夏妈妈从江南小镇接到了北京,望着白纱披肩的夏小北,夏妈妈几乎流出欣喜的泪水。两边亲家见过面,夏爸爸才知对方是这样高攀不起的家庭,为夏小北骄傲的同时,也握住了女儿的手:“好孩子,你的选择,爸爸不会干涉。但爸爸只有一点,你一定要幸福。”

  她眼中含泪,默默点头,什么也说不出。如果爸爸知道绍谦的病,也许就不会这么说了吧。也许是女儿对不起你们,可是这一刻,我真的很幸福。

  订婚宴上,雷少功并未出席,虽然美中不足,但有秦书兰坐镇,也是气派非同凡响。雷允泽因为头上伤口未复原,仍是没有出现。满场宾客近百人,在一片热烈的掌声中,两个活泼伶俐的男孩女孩推着蛋糕车走了出来。白纱,红毯,绿茵,香槟……冲天的礼炮打响,伴随着无数白鸽扑簌着翅膀飞散,礼仪的乐队奏响幸福的乐章,在那映成光圈的水晶杯中,香槟的泡沫奔腾而下。

  “有请新人交换戒指!”

  小男孩和小女孩分别捧着一只打开的首饰盒,那里面的戒指她是熟悉的,她一直戴着,昨晚才从手指上褪下来的。虽然绍谦之前说过要再订一对,可是她执拗的说不要:“这是你求婚时送我的戒指,我一辈子都记得。”

  他其实送过她不少名贵的礼物,就连她逛商场一时兴起要买的戒指,他也会毫不犹豫的买下来送她。不是不喜欢这些虚荣的东西,只是太好的,她从来都抓不住,他给的越多,她便越惶恐,因为失去的那一天到来时,她怕自己无法承受。

  他再一次,捏起那枚璀璨夺目的粉钻戒指,以一种郑重而神圣的方式,为她将戒指套上右手中指。不知谁说过,人的手指连接着心脉,将结婚戒指锢在手指上,意在表示两人从此心心相连。我用一枚小小的指环将你套牢,向天发誓:从此你将只属于我,而我,也将只属于你。

  他微微笑着的脸上,一双璀璨星眸耀眼夺目,闪闪映着她白纱羞涩的模样。从第一眼见他,便知他有一双招人的桃花眼,如今更是从中望见一片蔚蔚花海,绚烂渐欲迷人眼。

  那天的他,白色礼服,风流倜傥,便如故事里的白马王子,真真向她走来,居高临下伸出一只无数少女渴求的手。她毫不犹豫的抓住了,在众人艳羡的眼光中,与他忘我相拥,共舞一曲。

  彼时,她被满满的幸福充溢,早已沉醉其中。很多年后再忆起,那歌舞升平的场面仍会叫她感动得落泪。那时,他舞得神采飞扬,大手紧紧扣在她腰间,舞步娴熟稳重,带着不会跳舞的她,竟也翩跹如蝶,成为全场的目光焦点。她为自己的未婚夫如此优秀而感到骄傲,更为他今日格外好的气色而欣慰,安慰着自己:对啊,绍谦精神这么好,怎么会有事呢?

  却不知,有一种光芒,在绽放时就已耗尽了毕生的心力,才能展现给世人最惊叹的一面。譬如昙花一现,又或者烟花易冷,所谓绚烂,亦不过是朝华一瞬。(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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