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带着拉克丝回到城堡。
他亲自为拉克丝泡上一壶茶,给拉克丝满上。
拉克丝像个犯错的孩子,小心翼翼的看了眼面无表情的陈晓,然后在陈晓的示意下,捧起茶杯喝了一口。
淡淡的茶香味,冲淡了拉克丝的紧张感。
她放下茶杯,看着陈晓,说道:“你就不问问其中的缘由?”
陈晓依然面无表情。
“你生气了?”拉克丝问道。
“你看我像生气的样子嘛?”陈晓扯着笑容,皮笑肉不笑。
拉克丝翻了翻白眼,心说这家伙不生气才怪!
大庭广众之中向自己搞浪漫表白,然后被人横插一脚,当众打脸,又以霸道绝伦的姿态横扫奈德,将奈德狠狠的脸狠狠打回去。
拉克丝还是第一次见到陈晓有如此霸道绝伦的姿态。
这家伙绝对是生气了。
拉克丝心中五味陈杂,又有种甜蜜。
“他就是给我施展了魔咒的人。”拉克丝抿了抿嘴唇,“为了保护我。”
“我知道。”
“小时候,我跟他是青梅竹马,感情很好。”拉克丝继续说道。
“我知道。”
“他说过将来会娶我。”
“我也知道。”陈晓继续面无表情。
拉克丝顿时有种想要翻台的冲动。
“你什么都知道,鬼才信!”拉克丝翻了翻白眼,眼泪已经在眼眶了打转。
陈晓看了眼拉克丝,嘴角一扯,露出一丝恶趣味的笑容:“他自称是你的守护者,那时候,你落难了,受到他很大的恩惠。你们从小认识,青梅竹马,感情很好,所以在那个懵懂的年纪就私定终身。”
“他拥有出色的魔法天赋,于是某一天就被看中他的师傅带走,离开之前就给你施展了魔咒。因为你从小就很好看,为了不让你被其他人泡去了,那家伙就对你施了魔咒,让你变得满脸麻子,这样子,他就能够等你长大了,将你据为己有。”
“那家伙说是保护你,其实是自私自利。”
这都是满满的套路。
陈晓不得不感慨奈德.史塔克的用心良苦。
这家伙当时候年纪不大,就已经有如此心机,也是没谁了。
拉克丝陷入了回忆,露出迷茫之色。
陈晓继续说道:“他还说过,将来会回来娶你。他拥有出色的家世,拥有非凡的成就,英俊的外表,而且还是个白袍法师。”
“简直就是高富帅的代言。”陈晓捧起茶杯,一饮而尽。
拉克丝被陈晓的话给震惊了。
这家伙难道真的知道她的事情?
“你怎么知道的?”
“猜的。”陈晓微微一笑,将拉克丝那震惊的表情,就知道这套路错不了。
这说法好有道理,拉克丝竟然无言以对。
“你说的没错。就是这么一回事。”拉克丝脸色落寞。
“那时候的戏言,毁了我的童年,毁了我一生,同时给我信念和寄托。虽然我恨他,但也得感谢他。”
“不,我认为他没有毁了你,而是磨砺你,若不然,就没有我所认识的拉克丝。我倒要感谢那家伙。”陈晓微微一笑,“因为这样,我才遇到了你。”
因为这样,我才遇到了你!
回味着这一句,拉克丝眼角再次湿润起来。
她看着陈晓,微微咬牙,心里有种说出来的感动和萌动。
“可是我很丑。”拉克丝略有自卑的说道。
其实陈晓想说,关了灯还不是一个卵样。但在这样的场合说出这种话,有作死的嫌疑。
他还是换一种说法:“红粉骷髅终成灰,人间唯爱真善美。”
这话没毛病,不过这个时候说这些文绉绉又没什么水平的话,陈晓也觉得有作死的嫌疑。
于是就认真的看着拉克丝,说道:“只要你在我身边微笑,我就会感到幸福,只要你走在我身边,我就会感到快乐。”
陈晓开启撩妹模式之后,专挑羞耻的话来说,脸皮之厚,连拉克丝都为之感到汗颜。
“做我女朋友吧。拉克丝。”陈晓一脸认真。
拉克丝瞬间就手足无措了。
被人告白的感动和意外,令拉克丝有种雾里看花的感觉。
这是真的吗?
拉克丝泛起了甜蜜和一丝苦涩,她本想答应的,却觉得自己配不上陈晓,至少在解除魔咒,恢复真容之前。
于是拉克丝站起来,慌慌张张的逃离了。
在迈出门口之前,拉克丝也给予陈晓回应:“只要你在我身边微笑,我就会感到幸福,只要你走在我身边,我就会感到快乐。这一句,同样是我想对你说的。”
拉克丝离开了。
陈晓坐着没挪动屁股,也没有追上去。
他抿着茶,看着澄黄的茶水,闻着茶香味,嘴角路出一丝幸福的笑容。
拉克丝最后的回应,就给了他答案。
不过这小妞还有点矫情,得慢慢来,不急。
心情大好的陈晓,觉得自己终于有望脱单,可以洗脱单身狗的嫌疑。
“啪嗒”一声,茶杯脱手掉在地上,左手突然传来的撕裂感和剧痛,令陈晓满脸狰狞,冷气倒吸。
皮手套里面的左手,仿佛有一头凶兽在咆哮,渴望获得灵魂。
他脱下皮手套,看到了手掌心的邪神之眼,睁开了血色的眼眸。
仿佛有无数灵魂在邪神之眼中挣扎咆哮。
陈晓的额头不由飙汗。
“到底怎么回事?”他有点心慌。
他之前为了力挽狂澜,求得生机,就接触了邪灵法术,并成功施展摄魂术,收摄了许多亡魂。
邪神之眼将吸收的亡魂,化为邪灵力,储存在左手之中。
这种现象,在爱德森老头的记录水晶中没有记载,所以陈晓也不知道如何处理这种情况。
看来得找爱德森老头谈一谈。
陈晓心中走过许多念头。
他带上里昂,哼着小曲,又拿出一壶白酒,走进鸣钟楼的地牢。
阴暗的地牢里,只有几个通风口透出一丝亮光,伴随着轻轻的微风,吹散地牢里难闻的气味。
阴暗的地牢里,除了爱德森老头之外,就只有那个逃兵囚犯。
此时,那个囚犯正昂望着地牢的通风口,沐浴在通风口投射下来月色银辉当中。
陈晓的出现,打破了地牢的寂静。
无论是爱德森老头也好,逃兵囚犯也好,都将视线投射到陈晓身上。
爱德森老头嘴角微微一扯,便继续闭上眼睛,进入冥想状态。
至于那个逃兵囚犯,则是嗅了嗅鼻子,第一次主动开口:“酒吗?”浓郁的酒香味,从陈晓身上散发出来。
那是他手中的白酒。
这白酒,是由黑小麦等粮食经过发酵和蒸馏以及勾兑制成的,具有浓郁的酒香味。
白酒用透明的玻璃试管装着,随着陈晓的摇晃,浓郁的酒香味就散发开来。
他抿了一口,砸了咂舌头,心想这白酒果然够劲,香醇浓郁,入口就化为一道热流,滑过食道,进入胃袋,化为一股暖意。
“你是狗鼻子吗?”陈晓嘿嘿一笑,他没有直接过去找爱德森老头,而是来到逃兵囚犯的牢房面前,命看守的卫兵打开了牢门,走了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