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四章
长久的沉默之后,我从体内飞出了钰戈刀,熊熊紫焰瞬息间就包裹住了长刀,我高高将钰戈刀举起,疯狂宣泄的一元力惊动了旁边点烟的吕虫子,他大张着嘴巴,烟从口中跌落,只有手里打火机的火焰还在风中摇摆不定,我一言不发,握着加持了大炎剑的钰戈刀,狠狠的对着丫头的墓劈了下去。
轰的一声巨响,整个坟墓连带石碑都化做了一地碎末,吕虫子这才缓过劲来,骂了一声卧槽几步抢到墓边,抓起一把尘土扭过头用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我,歇斯底里的喊道,“伍哥你干啥啊!”
我收回钰戈刀,伸手把吕虫子从地上拉起来,打掉他手里的尘土,淡淡的说道,“没干什么,只是毁掉一座没有意义的空穴罢了。”
“空穴?”吕虫子愣住了,“这里不是嫂子的墓么?”
我没有直接回答吕虫子的疑问,而是换了个话题问道,“我们重开天门,为的是什么?”
“为的是什么?为了复活嫂子啊!”吕虫子脱口而出,不知道我是什么意思,我轻轻一笑,“人既然活了,还要墓做什么?”
吕虫子更蒙了,“以后活是以后的事啊,那以前的人呢,遗体不还在里面呢么?”
我摇了摇头,“你错了,活就是活,不分什么以前以后,墓穴里的,只是过往的记忆罢了,为一段记忆立坟,不值得,也不需要,不斩断俗世的留恋,怎么去迎接神话的开启,走吧,不过是一具躯壳而已,没有了灵魂的躯壳,跟一团黄土没有什么区别,我们的路还很远,不该在这里驻足。”
吕虫子有些似懂非懂,但他没有再继续发问,在他心里,我总是对的,我们两个下了山,跟陈默打过电话后,才知道老二已经到了驻马店,正在一家规模挺大的酒店中等我们。
老二这半年来看来混的很不错,算得上是风生水起,这么大一家酒店,他足足包下了一层,排场是够了,但我觉得有些太过张扬,连同老二和他带来的手下,我们加起来也不够二十人,包下一层楼,实在是有些太过浪费了。
进到这层楼里最大的包间,我看到老二叼着根雪茄正在和陈默他们闲聊,见到我之后,老二把雪茄随手丢到烟灰缸,热情的上来抱住我说道,“伍哥!好久不见,想死我了啊。”
我反手拍了拍他的后背,笑道,“你小子可以啊,不过才半年的时间,就把生意做到了这种程度,我果然没有看错你,你是个做生意的奇才啊。”
老二哈哈大笑,对我的夸奖很是受用,“伍哥,这真不是跟你吹,拿着你的介绍信跟长乐宫的人碰头后,他们把河南道上的生意直接划给了我一半,那可不是什么小数目,还好兄弟我胆气够壮,硬是给扛了下来,这半年里,兄弟我把底下的生意规模扩大了一倍,伍哥你知道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长乐宫在河南道上的生意收入,会以百亿为单位增加啊!伍哥,再给我几年时间,我能把整个河南道上的生意吃掉大半,到那个时候,怕是连逐鹿会的生意都没我做的大啊,哈哈哈!”
老二狂傲的语气让我感到了一丝不妥,挣钱是好事,扩大生意也是好事,但膨胀就不是了,看得出老二这半年来生意做的是顺风顺水,但他居然说要把逐鹿会都给压倒,未免有些过分了,别说老二只是个长乐宫的代理人,就算是芮云静红亲自来,也不敢说出在河南压过逐鹿会的话啊,逐鹿会可是河南的本土龙头,那么轻易就被压倒的话,也就不可能在强敌环伺之下坚挺这么多年了。
“兄弟,锐意进取是好的,但适时的稳固一下后方也不是什么坏事,”我斟酌着语句小心劝道,“你能有这么大的成绩,伍哥替你高兴,不过你也要小心点,百足之虫死而不僵,逐鹿会这几年虽然有些颓势,但终究还是河南道上的主人,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真要不小心惹到他们的话,恐怕是难以善了,到时长乐宫鞭长莫及,没人能保的了你啊。”
“伍哥你想得太多啦,”老二满脸的不在乎,“逐鹿会算什么,一群乌合之众,不是我吹牛,伍哥你去打听打听,这半年来河南道上出让的楼王地盘,哪一个不是我拿下的,逐鹿会每次都参与了,可一次都没赢,兄弟我以前也就是没底牌,否则的话,指不定谁在河南当老大呢,哈哈,不说这个了,伍哥,我可得好好请你吃顿饭,没有你,哪有我的今天,来啊,通知他们老板,人到齐了,上菜!”
看着老二的样子,我没有继续劝下去,他现在正是意气风发的时候,说什么也听不进去,说实话,按我的性格,本来是该当场跟他翻脸的,我过去没少叮嘱老二,让他得意之时别忘形,以前在林州搞建筑的时候,他就有这个毛病,现在傍着长乐宫的大腿,生意一下子大了千倍万倍,难免又把**病犯了出来,这是很危险的事情,老话不是说骄兵必败么。
我忍住没说他的原因,还有一个就是出于对老三的歉疚,除夕夜见到老三时的那种距离感,让我感到十分难受,出于这种心态,我有意的在老二面前选择了让步,以前他们两个跟着我,也没享过什么福,老三现在悟了道心,脱离了俗世之乐,那么就让老二开心一段日子吧,等到以后逐鹿会出手打击他的生意后,也许挫败会让他清醒过来的,在这之前,我就不要扫他的兴致了。
老二对这久别重逢后的晚宴很是重视,从上的菜来看,无一不是价值不菲的名贵食材,酒就更不用说了,一水的珍品茅台,我心中粗略一算,这一顿饭就要耗资几十万,老二真是有钱了啊,虽然有些铺张浪费,但我还是打心眼里为他高兴的。
这顿饭耗费颇巨,很是合雷同的胃口,不过对于其他人来说,就未必都有欲望了,我们几个人里,nono只喜欢零食,青云对吃没兴趣,陈默用替身傀儡重铸了肉体后,也没了进食的需要,他们三个象征性的吃了几口后,陈默就带头向我告辞退场,有青云跟着nono,我还是比较放心的,所以也没有特意留他们,只是嘱咐陈默多加看顾,有事立刻打电话给我。
陈默他们走后,老二拉着我就一杯接一杯的喝了起来,这酒一到位啊,话也就跟着多了起来,基本上全程,我都在听老二说话,老二一会回忆以前的不如意,一会感慨现在顺利,一会吹嘘自己的商业头脑,我则有一句没一句的答应着,时间一晃几个小时就过去了,终于忍不住的吕虫子借着老二上厕所的空,小声对我说道,“伍哥,你们净扯些没用的干嘛,怎么不说说让他帮忙的事啊?”
我摇了摇头,竖起手掌打断了吕虫子的话,“这件事不要提了,老二现在过的很好,那就够了,重开天门是我的责任,不是他的,说到底,老二只是一个普通人,没有把他卷进来的理由,我当了他十年大哥,这场富贵,就算我送的别礼吧。”
吕虫子听我这么说,也就不再多言,跑到一旁跟雷同喝酒去了,等老二回来,大家又喝了一会后,我就向老二提议结束,老二留了我几次,见留不下我,就要安排人送我回住处,被我拒绝了,住处是老二安排的,就在这家酒店后面的住宿楼里,一楼之隔,哪里还用得着人送啊。
待到下楼分手之际,我左思右想,决定还是要跟老二说上几句,我把老二拉到一旁,轻声说道,“兄弟啊,挣钱是好事,但你要记着,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切不能利欲熏心,做下什么抱憾终身的事情啊。”
老二赤红着眼睛,甩开我的手,嗤之以鼻的说道,“伍哥,你不懂,商场如战场,能爬上去的,哪个不是吃人的巨兽,在他们面前示敌以弱,无异于自取灭亡,伍哥你放心吧,兄弟我不是任由他们宰割的羔羊,谁吃谁还不一定呢,行了,你回去休息吧,我也要跟兄弟们回洛阳了,下回有机会,咱们再见。”
老二说完,在马仔们的前呼后拥下上车走掉了,我看着消失在黑暗中的汽车尾灯,心底泛起了重重的忧虑,上帝欲使其灭亡,必先要使其疯狂,现在的老二,已经有些深陷商海不能自拔了,我有些动摇,不知道当初引他走上这条路,究竟是对是错。
老二的事虽然让我感觉如芒刺背,但与之相比,我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去做,按照跟褚俊一商量好的计划,我们第二天就径直赶到了逐鹿会的总部所在地郑州,郑州,古称商都,是河南省省会,特大城市,中原城市群核心城市,全国重要的铁路,航空,电力,邮政电信主枢纽城市,这些因素整合在一起,使其成为了全国除直辖市外数一数二的商业中心,与武汉比肩相提并论,不容小觑。
陈默曾经跟逐鹿会有过多次合作,他驾轻熟路的把我们带到了逐鹿会的总部,这是一处面积很大的城中村,以逐鹿会的经济实力,选择城中村作为总部所在,确实略显寒酸,唯一的好处,可能就是从地理位置上来讲,是属于郑州腹地所在,不过因为这么点没有实质作用的好处就选择蜗居在城中村,实在令人无法理解,无怪乎王龙曾讥讽逐鹿会的人是一群土气的河南贩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