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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

名侦探钱方 子一章 5107 2024-11-18 01:48

  中午,面馆开张,只不过一天生意大部分是在晚上,现在店里没几个客人。

  严良把车停在了面馆门口的马路对面,坐在车里观察了好一阵,这才不紧不慢地下车,朝面馆走去。

  "老板,要吃点什么?"朱慧如看到他,似乎略有点印象,却一时想不起来。

  严良站在墙壁菜单前看了好久,期间也在偷偷打量着身旁的朱慧如,最后叫了份烩面和一瓶汽水。

  他坐到了骆闻昨天吃面的位子上,靠近收银台,等朱慧如从厨房出来后,他拿着汽水喝了几口,微笑道:"你和骆闻很熟吗?"

  "谁是骆闻?"朱慧如显出一脸的茫然。

  严良盯住她的眼神,注视了一两秒,看着目光很稳定,并不飘浮,难道骆闻并未把自己的姓名告诉她?那么他们会是一种什么关系呢?

  他无法肯定,转而继续道:"就是昨天傍晚坐我这个位子的,我坐他对面。"

  一提到这些,朱慧如瞬时眼神一闪,把头侧到一旁,本能地没去看严良,佯装收拾着收银台上的杂物,做思索状:"昨天?客人这么多,我忘了您说的是哪位。"

  "你不是送了他一条小狗吗?"严良继续看着她。

  她心中一颤,她不敢长时间目光不看着严良,怕引起对方怀疑,便看向他,道:"哦...对,是那位客人,他昨天是坐这个位子,唔...怎么了?"

  "你和他熟吗?"严良依旧表现出一副和蔼的微笑。

  朱慧如摇摇头:"不熟,那次我捡了条小狗,刚好他说他愿意养,就送给他了,怎么了?"

  严良又笑了一下:"我是他朋友,听他说他经常来你们店里吃面,是吧?"

  "嗯...是这样。"

  "他平时喜欢吃什么面?"

  朱慧如不明白他的意思,也不清楚他这么问的目的,但想起昨天他和大叔坐一起,有说有笑,看样子确实是朋友,应该只是随便问问,没有其他意思吧?她无法确定,还是谨慎地按照大叔教她的做法,自然地回答道:"鸡蛋面、牛肉面、杂酱面,都吃的,好像没有固定喜欢吃哪种面。"

  "是吗,我以为你对他会很了解。"

  "为什么这么说呢?我不记得这位大叔特别爱吃什么面啊。"

  "他是不是经常帮助你们?"严良继续盯着她的眼睛。

  "..."朱慧如又是一惊,心中瞬时产生了高度警惕,目光移到了收银台的杂物上,强装镇定,"帮助什么?"

  严良笑道:"他是个很乐于助人的人,他说他曾经帮过你一个大忙,你这么快就不记得了吗?"

  "啊?帮我一个大忙,什么大忙?"朱慧如故意把声音放大了一些,掩饰心中的慌张。

  "是他告诉我的,我也不清楚他说的帮了你一个大忙是指什么。"

  "唔...也许是那条狗吧,"朱慧如快速地回答着,"我捡了那条小土狗后,不知道怎么处理,我哥说要把狗扔掉,我不同意,可是养在店里不方便,刚好大叔愿意收养,解决了这个难题。"

  "我听他说,当时他收养了你送的小狗时,有个小流氓过来,说狗是他的,要拿回去,最后我朋友花了三百把狗买下来了,有这回事吗?"

  "嗯,有的。"

  "结果第二天晚上那个小流氓就死了,是吧?"

  朱慧如尽管很想急着结束对话,可是一时间找不到暂停的理由,只好道:"是的,就在河边那儿出事的。"

  "我还听说,小流氓死的当天,你是最后一个见到他的人?"

  "唔...这件事警察已经调查过了。"

  "小流氓身上的刀伤和你们店里的一把水果刀一模一样,是吧?"

  朱慧如心中更惊,急思着应对,道:"您是警察吗?"

  这时,朱福来端着面从厨房走出来,微微皱着眉,把面条端到严良面前,说了句"慢慢吃",随后一言不发地往回走。

  严良瞥了眼朱福来,对朱慧如缓缓地道:"我不是警察。"

  朱福来脚步停顿住了。

  朱慧如连忙道:"警察说有关调查的事要我们保密,不要跟其他人提。"

  严良哈哈一笑,道:"抱歉,恕我好奇心太重了,呵呵。"

  朱福来又往厨房里走了进去。

  严良夹起面条,吃了一口,又道:"有时候帮助别人,反而会给自己和别人带来更多的麻烦。"

  朱慧如打开手机,自顾摆弄着,不想搭理他。

  严良看了她一眼,问道:"是吗?"

  "啊?"朱慧如仿佛才反应过来,道,"您说什么,我没听清。"

  严良把刚才那句话重复了一遍。

  朱慧如道:"哦,如果您朋友觉得养小狗麻烦,那么把小狗拿回来吧,我再想办法送人。"

  严良笑道:"尽管麻烦,可是我想他既然帮了一个忙,就会一直帮到底的吧,他就是那种人。"

  朱慧如又把头低下,摆弄着手机,没去搭理他。

  吃完面条,严良离开了面馆,他心中有了隐约的猜测,尽管他没有掌握任何证据,但他觉得未知数的个数差不多满足了,猜测未知数的步骤已经完成,接下去就是要验证这组高次方程的解了。

  "我想和你探讨一下朱慧如和郭羽涉嫌杀人的可能性。"

  林奇的办公室里,严良端坐面前,啜着一杯冰水。

  "他们俩?他们俩有十足的非犯罪可能啊!"林奇微微皱起眉头,不解道,"他们的嫌疑早就完全排除过了,严老师,你在怀疑他们?"

  "能否将你们排除他们嫌疑的所有理由,再向我讲述一遍?"严良拿出了纸和笔,很严肃地看着他。

  "哦,好的。"林奇点点头,因为对面坐着的是严良,所以他才愿意耐心地重复一遍。如果是个其他非警务人员,或者其他的小警察,他一定冲对方嚷着,那么多证据表明他们和案子无关,你还要查个屁?

  林奇翻开卷宗,重新整理一遍思维,道:"第一,他们有不在场证明。案发时间是10点50分,他们在这之前已离开现场,出现在监控里,即便此后绕路也不可行。并且死者胃里检查出了蛋炒饭,只有他们离开后,死者才会开始吃蛋炒饭。凶手杀人后立即在尸体上割血条,而小区旁的便利店证实了郭羽在背受伤的朱慧如回家后,去便利店买了纱布和药水,这个时间点刚好是凶手割血条的阶段,所以他们不在场证明很坚挺。第二,凶手花费几万块钱引路人破坏现场的做法是大手笔,他们都没多少钱,舍不得也想不出这种破坏现场的方法。第三,他们店里的这把刀是崭新的,并且近期附近商店没有见过他们新买了同把水果刀。第四,他们的口供没有缺陷。第五,星期五下午张兵收到经鉴定是凶手的恐吓信,他们俩都有不在场证明。第六,案件证实是连环命案的凶手干的,可是连环命案刚发生时,朱福来、朱慧如还没来杭市,郭羽也不具备连环命案的能力。他们的指纹也都不匹配。"

  严良快速地把这六点记录在本子上,又看了一阵,点点头,自语道:"真的很厉害。"

  "您说什么很厉害?"

  严良抬头道:"一场犯罪能制造出一系列的非犯罪证明,而且看着证据都是异常坚挺的铁证,真的很厉害。"

  林奇露出了不太相信他判断的表情:"这些都是铁证,没法伪造的。"

  严良笑了笑:"似乎可以这么说,即便这片区域内所有人都有嫌疑,唯独他们是最不可能犯罪的。"

  林奇干瘪地张张嘴,回应道:"他们是凶手的话,不可能伪造出这些铁证。"

  "你说得没错,"严良点点头,"不过,如果在此基础上,再加一个条件,那么以上的所有铁证,都能分崩瓦解。"

  "哦?什么条件?"林奇惊讶地看着他。

  "除他们两人外,第三个人的帮助。"

  "第三个人?唔,您是指朱福来吗?尽管我当初调查时也一度觉得他可疑,可是他是个瘸子,本身行动很不便,而且他大部分时候都在店里,给张兵家塞纸的那回,他也有不在场证明。即便真是他用某种方法避开调查,参与犯罪的,可是凭他这么个瘸子的能力,也做不到这些吧?"

  "普通人当然做不到,哪怕一项也做不到,只有—"他停顿住了,没有继续说下去,转而道,"我想跟你逐条来探讨,首先是第一条不在场证明。"

  严良喝了口水,认真地看着对方,道:"所谓不在场证明,最基本的直接定义是,凶案发生时,有证据表明嫌疑人不在现场。徐添丁的案子里,10点4分,郭羽和朱慧如出现在监控中,由于这是机器记录的,无法伪造。这是最客观的事实,即时间、地点、人物三要素都无法伪造。而之所以让你们认为他们有不在场证明的基本逻辑是,凶案发生时间是10点50分,他们经过监控后,即便再从远处没监控的地方绕回案发地,8分钟的时间也是不够的。所以,解释这个不在场证明的关键是,凶案的发生时间,并不是在10点50分,应该在10点4分之前,结合他们走路耗费的时间,我认为,命案发生的准确时间,大约在10点0分到10点40分之间的二十分钟里。"

  林奇摇头道:"10点50分张兵接到徐添丁的电话,电话里听到他出事了,说明案发时间就是在10点50分。如果徐添丁之前就死了,10点50分是谁打的电话?"

  "那个人就是...这案子除郭羽和朱慧如外的第三个人。"

  林奇微感不屑地摇摇头:"朱福来?"

  严良摇头道:"我只说有第三个人,并不是说那个人一定是朱福来。"

  "好吧,"林奇显得无奈地叹口气,"可是10点50分的电话确实是徐添丁本人打的,我们问过张兵,他很肯定是徐添丁的声音。他和徐添丁认识十几年了,三天两头在一起,不可能听不出徐添丁的声音。"

  "有其他可能吗?"

  林奇想了一下,道:"如果凶手先控制住徐添丁,然后威胁他,让他说几句话,事先录下来,倒是可以做到。可是看徐添丁尸体上的伤,那三刀显然是一口气刺的,脑袋上还被砸过,显然凶案的发生是个很突然的过程。而不是凶手先控制住徐添丁,录音后再杀死他。"

  "那么..."严良思索着,"要得到徐添丁的声音,肯定要先录下来。徐添丁已经死了,那他身上...对,他的手机里是否有那句'明天中午一起吃饭';的录音?"

  "哦,这个我们没查过。"

  严良道:"他的手机现在在哪?"

  "目前物证还放在我们分局这儿。"

  "那么麻烦你安排人,仔细检查一下他的手机,找出手机里的这句话,行吗?""这当然没问题,不过—"林奇抿了抿嘴,还是说了出来,"我觉得您这次的判断...唔...从办案步骤上讲有点...问题,也和您过去说了查案方向不一样。"

  "怎么?"

  林奇咳嗽一声,直言不讳道:"从公安的办案步骤上讲,是要先查证,再确定嫌疑人。可是您这次是...先认定了嫌疑人,再去找出他们犯罪的证据。咳咳...我说句不太准确的话,有些落后地区的警察,为了破案率,出了命案后,先认定嫌疑人,再拉回来录口供,想法设法找出证据来证明他们犯罪,这种情况下出了很多冤假错案。大部分冤案都是这么来的,省厅最近也平反了一批错案,处理了一批过去的责任人。我想...如果按这种反过来,先入为主的办法查,恐怕...不太合适。而且您以前上课时也说,办案时最忌讳主观上先入为主,先怀疑谁是嫌疑人,然后总想着找出证据跟他沾边,越调查判断越主观,最后往往抓错人。您说办案就像解方程,按部就班代入公式,纯粹客观理性的调查,不带入自己任何的主观偏见,这样查清证据,一项项代入既定公式后,自然能够得出答案了。"

  严良点点头,承认道:"没错,我是讲过这个观点,并且我一直都认可这个观点。我说过,办案就像解方程,大部分案件都可以借鉴已有的破案办法,相当于套公式,把证据一项项代入进去,自然就能得出答案。可是,那只是对大部分案子。大部分案子,都只相当于初中、高中的方程,这些方程的答案,都有固定的公式可以套,按部就班来就行了。只不过,如果一个案子非常复杂,就像数学上高次方程,理论上是无解的。唯一求解的办法只有,你先大致猜测未知数的解,然后把解代进去,验证你的猜测。现在这个案子,就像典型的无解方程组,无法用常规办法获得答案,只能先代入,再验证。"

  林奇沉默了一阵,笑了出来,道:"幸亏我早年数学功底好,能够理解您的说法。好吧,我马上让人查,尽早给您一个答案。"(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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