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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 恐怖酷刑

笑读朱元璋 枫叶寒霜 3312 2024-11-18 02:23

  盗窃案:偷盗公款、挪用公物等之类案件,处于剜刑。

  处罚方法:挑断你的手筋脚筋,挖去你的膝盖骨。

  千万不要以为你接受完处罚以后就没事了,根本没有这么简单。

  为了惩治此类的腐败官员,朱元璋命令所有接受过剜刑的罪犯在领完刑罚以后,全部发放会原所在单位继续任职,继续完成你没有完成的工作,至于你残疾不残疾的那和朱元璋没有关系。

  你犯了罪,就要处罚。

  处罚完了以后,你继续给我上班。

  如果你敢旷工,那你就惨了。

  旷工等于是罪上加罪,你就等着挨斩吧,活剐了你也极有可能。

  强奸案:这个……我就不说了,具体处罚形式大家都懂的,反正下半辈子是绝对不可能再犯这种事了,基本和这方面就断绝了关系,因为凡事处于这种刑罚的人都已经算不上一个完整的人了。

  想干也干不来了。

  压榨百姓罪:这个也好理解,我在这里仔细说下。

  这里面包含的内容比较多,基本包含勾结官吏巧立名目欺诈乡民、接受赃私吊打细民,私吞田粮贪污赈济、压榨夫役吃拿卡要等等的案件。

  这类案件的处罚全部按照最高规格处罚执行。

  全部处死。

  大家从这里面就可以想象得出,朱元璋虽然对官员们特别狠,但是对老百姓来说还是很好的。

  具体处罚形式为:凌迟、枭首(砍脑袋)、族诛(株连九族)。

  大家不要以为老百姓不知道官员在暗地里做的那些勾当,在明朝所有官员的行政命令和政务全部都是公开的,老百姓如果识字或者懂得会计学,闲的没事干的时候还可以算一下**的账目。

  如果学过律师的话,那就更好了,你可以对官员的行政命令进行逐一核对。

  如果你觉得这里面有哪些账目不对,你可以要求官员讲明。

  如果讲不明的话,那你就可以上告。

  还有就是你如果确实抓住了官员贪污受贿的罪名,那你同样可以上告。

  上告的方法也很简单,直接抓住官员入京。

  对,你没有看错!

  就是老百姓抓住当官的去上告。

  而不是当官的抓老百姓。

  我个人认为,在明朝官员的身份比老百姓的地位还低,还贱。

  在明朝,官员可以说是最没有尊严的一个时代。

  因为任何一个老百姓都可以站在官员头上拉屎撒尿。

  如果哪个老百姓被官员给欺负了,而恰巧这个老百姓脾气不太好,那这个官员就完蛋了。

  他就等着被人上告吧!

  为了打消老百姓告官的阻碍,朱元璋曾亲自下达过行政命令。

  每家每户,必须全部分发一本大诰。

  而且命令所有百姓必须熟读背诵,并且不定期的进行组织学习,了解大诰的知识内容。

  如果你有确凿的证据某个官员触犯了大诰上的某一条,那老百姓手上的这本大诰就如同是官员手中的尚方宝剑,谁要是手握大诰就可以直接进京告御状。

  路上谁敢有阻拦的话,所有阻拦者可以直接处死。

  什么,你说他是当官的,尿的比我高,我一个平头老百姓惹不起他。

  或者说你明知道他有罪,你却隐瞒不报。

  那好啊,你就等着吧。

  我朱皇帝发给你手上的大诰是干什么吃的,让你当柴火烧么?

  你老百姓的命运比官员的结局还要惨。

  因为你这种行为就等同于包庇罪犯,已经算不上是一个纯粹的老百姓了,你的政治身份已经变成了半个官员,而你即将接受的命运一般都是活剐。

  也就是凌迟。

  我杀个一品大员就如同是捏死一只蚂蚁,何况你这么一个市井刁民。

  砍你,我连眼睛都不带眨的。

  ……

  除去砍头或者凌迟以外,朱元璋还有他另外的独特发明。

  包裹刖足、斩趾、去膝、阉割。

  刖足,把犯罪官员的脚给砍了,砍完以后你还得接着上班(这还怎么上,以前又没有轮椅,想不明白!)。

  斩趾,把人的手指头和脚趾头给砍了,犯一次错砍一个,再犯再砍,还犯接着砍。

  渗人,这人有多少指头够他这么砍得。

  还有就是手指头脚趾头都被砍了,那还怎么办公啊!

  这真是个巨大的问题。

  去膝,挖你膝盖,挖了膝盖还怎么走路啊,这又是一个问题。

  阉割,这个……男人还是别去想的好,太惨了!

  但是对于朱元璋来说这些都是家常便饭,因为这位老大根本就不管这些。

  砍是我的事,办公是你的事情。

  你犯罪了我罚你是我的义务。

  被罚了接着办公是你的责任。

  我们两不耽误。

  这就是当时责任和义务的关系。

  至于怎么弄,那你自己想辙,别问我,问我我也不知道。

  惹毛了我,我连你脑袋一起砍。

  所以我说在朱元璋手下当官真是苦差事。

  想跑不敢跑,想不干不能不干,连主动辞职都不敢,当官当到这份上真的窝囊啊!

  你以为这就完了么?

  根本不是。

  在对官员的处罚上,朱元璋可以说是做到了极点。

  用我们现在的一句话可以完美形容。

  无所不用其极。

  朱老大当了半辈子皇帝,就想着法子的跟这帮官员斗了半辈子。

  除去以上这几种处罚以外,还有几个绝对让人毛骨悚然的处罚。

  这几项发明属于绝对的酷刑,也是因为这几项酷刑的实施才真正早就朱元璋暴君的恶劣称号。

  这几个我不知道当写不当写。

  如果大家觉得这一部分写的有点太过血腥,过于残暴的话,那大家可以联系我,我做删除。

  这里面有几个专用名词。

  一个叫剥皮揎草,另外一个叫鞭尸。

  鞭尸,这个词我每次看到都有种后背发亮头皮发麻的感觉。

  把人从棺材里面拉出来,然后抽打尸体。

  这场景太过残忍。

  我天生胆小,对这个词实在不敢有太多的解释,还是留给大家自己想吧。

  我就不再这里多说了。

  另外这个剥皮揎草我简单说明一下。

  其实这个词大家应天看电影的时候都听说过。

  只是很多人并没有多做留意。

  所以知道的人相对也比较少。

  大家应该都看过周星驰自导自演的电影《鹿鼎记》,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留意里面的一个细节,在抄鳌拜家产的时候韦小宝和多隆的一段话。

  多隆想贪污鳌拜的家产,第二次谎报金额说是两百八十万辆的时候,韦小宝给多隆讲明朝的剥皮法,把人埋在沙堆里,露出了死人头,用刀把人从头中间切开,然后灌水银这个片段。

  如果大家有兴趣的话,可以去看看。

  这就是剥皮的第一步。

  接下来就是最重要的第二部,把人皮剥下以后,往里面塞上草料。

  这就已经够恐怖了。

  更加让人胆寒的是,朱元璋为了警示官员,这个装满草料的皮囊还要放置在他曾经办公的大堂里面,也就是现任官员办公桌的旁边。

  用朱元璋的话来说,叫做:以儆效尤。

  每每想到这个场面,我都觉得自己从骨子里往外冒寒气。

  现任官老爷在大堂坐着,旁边矗着一个用草撑起来的人皮,这场面实在恐怖。

  更加可怕的是也许还不止一个,闹不好的还会有两个或者更多。

  这场景,别说看了,想想都能把人吓死。

  这场面,实在不敢想象。

  所以我说刘基和他的这些属下被流放是他们的幸运,他们应该为自己的命运感到高兴,因为他们这些文人没有遭受到这即恐怖又耻辱的刑法。

  他们算是躲过了一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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