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
在陈子煜讲述的期间,我一直没有插话,只是静静的听着,直到他眼圈红了,有些哽咽起来。
我把纸巾递给他,他没有接,强制性的又把眼泪忍了回去。
“那天之后,他很久都没再回去过,也没有再接过我的电话,我心里真的恨死自己了,恨自己为什么控制不了,为什么要让他讨厌我,连朋友都做不了,直到有一天,他终于回家,带了一个女人回来,两个人都醉醺醺的,我在客厅里,他连看也没看我就直接搂着那个女人进了房间,我很麻木的坐在外面,听着他们在房里的动静,真的太难受了。”
“我知道,他是做给我看的,用这种方式告诉我,他是正常的,而我是恶心的,是一个异类,第二天那个女人走之后,我依然厚着脸皮,没有尊严的去问他这几天去了哪里,我希望他能把所有都忘了,我们还是当好兄弟,我再也不会有其他想法。”
陈子煜停顿了一下:“可是,他让我滚,他跟我说,要么我搬,要么他搬。”
“所以,你才会搬来这里,对吗?”我总算是明白了些什么。
他点点头,目光很茫然,我想不到什么话可以来安慰他,这种感觉,我真的太能理解,虽然我们的经历和遭遇完全不同,可是那种心碎心痛,那种回忆起往事所带来的自我折磨,那种不知道该恨还是该爱的纠结,那种付出终究成空的无奈,太多太多的情绪,我都感同身受。
因为我曾经就在这样的一片沼泽里,苦苦挣扎过。
我曾经站在岸边,明知是泥潭,也奋不顾身的往里面跳过。
不同的是,我已经被时光治愈好,留了疤,但至少不再会痛。
而陈子煜,他的伤口却还是新鲜的。
我们就那样坐了很久很久,讲完之后他也好像突然恢复了似的,又开始贱兮兮的和我说起话来。
我看着他,突然觉得,他真的很能掩饰内心的脆弱。
或许是因为,带着这么大的秘密生活了这么久,早就学会伪装了吧。
我说:“行了,小煜儿~看在你这么信任我给我讲故事,还关心我终身大事的份上,今天我亲自下厨给你煮饭吃。”
“我是真心希望你找个好男人,你别不当回事。”他把眼睛一瞪,“还有,别学我姐那样叫我,难听。”
“你不就适合这个名字吗?好男人,当然是你一个我一个,我们从现在开始就是好姐妹了嘛。”我嘿嘿嘿的笑起来。
“靠,我跟你说这些,不是让你来逗我玩儿的,我还是很MAN的好吗?”他有点不满。
我站起身来:“省省吧你,小样儿,就你那一天一面膜的速度,真以为姐姐我看不出来吗?”
他抓抓头发,有些语塞,直说让我说话算话,快点煮饭去。
进了厨房,才发现自己已经很久没下过厨了,和陈子煜合租的日子里,几乎也都是他在做给我吃,想到这里觉得还挺不好意思的,一激动就做了五个菜出来,累得半死不活。
陈子煜很不敢相信试吃了几口,然后一脸的震惊:“深藏不露啊你。”
我嘚瑟起来:“那当然。”
“我的意思是,竟然都没把我毒死,还能吃,真是意想不到。”
“滚一边儿去!”我上前捏了一把他的脸,欺负陈子煜,一直就是我的乐趣。
而能看到这么真实的他,我也很感动。
吃完饭,刚刚把厨房收拾好,陈子煜扭扭捏捏的过来,问我要不要出去兜兜风。
“兜什么,你有跑车啊?”我问他。
他把手里的钥匙甩了甩:“这不就是么?”
“哟,你别告诉我你还是一隐形富二代,那我下辈子就吃定你了。”我一边说一边把他那钥匙拿过来一看,感觉不太像是汽车钥匙。
“总之我载你出去转转吧,你去吗?”
我这才看到他趁我洗碗的时候已经换了一身衣服,皮衣加靴子,头发也整个梳了上去,整个人神采奕奕的,虽然有些瘦,但也很有男人味。
这一刻的他,还确实挺MAN。
所以说,帅哥都喜欢男人,这句话还真是有道理。
我说:“去啊,当然去,我还没坐过你的跑车呢。”
认识陈子煜这么久,因为很少和他一起出门,就算是出去也基本是打车或者走路,所以我真的不知道他有车。
把头发随便一扎,跟着他下楼,走了一会儿他上前去拍着空地上的一个闪闪发亮的物体对我欢快的招呼道:“上来吧!”
我没形容错,确实是闪闪发亮,因为他给擦得太干净了,仔细一看,是一辆摩托车。
而且还是一辆,亮绿色的摩托车,陈子煜果然是个小闷骚。
仔细研究了下,好像是川崎的,因为也不是很懂,只是觉得光看造型就绝对不便宜,当然是没有哈雷什么的那么霸气,但是就那么摆在面前,还是觉得很吸引眼球。
陈子煜站在车的旁边,我实在是没办法把这两者联系到一起。
“你还会骑这个?”我很疑惑的问他。
“当然,这是我的宝贝。”他很骄傲的拍拍座椅,“我不开心的时候就会带他出去玩。”
说完他跨上车,丢给我一个安全头盔:“上来吧。”
说真的,长这么大,我还确实没坐过这种摩托,突然看到,变得兴奋起来,也没多想就戴好坐到了他身后。
他轰了轰油门,伴着摩托车那种独有的轰鸣声,飞快的驶了出去。
一路上我都紧紧的抱着陈子煜的腰,刚开始觉得太快,风也很大,有些紧张,慢慢的发现他骑得确实很稳,而且那种感觉很畅快,我情不自禁的直起身子,很开心的尖叫起来。
我是很少这样发泄的,可是那天晚上,坐在陈子煜的身后,在风里不停穿梭的感觉,让我觉得好放松,星河在我的头顶,时间从我耳旁流过,经过一座桥的时候,望着旁边的座座高楼,好像自己飞起来了一样。
是刺激,也是痛快。
我看着陈子煜戴着头盔的后脑勺,我大喊着:“陈子煜你太帅啦!”
他回头看了我一眼,又马上转回去,专注的看着前方。
不知道那样骑了多久,最后我们在一个公园旁边停了下来,我屁颠屁颠的去买了两瓶水,他把手放在摩托车上,像看自己爱人一样一直凝视着。
男人都爱车,确实是。
他接过我买的水喝了一口,问我:“刚刚你在路上吼什么啊?”
我偏着头嘿嘿一笑:“我说你太帅啦。”
他不好意思的开始摸头,我接着补充道:“我要是个男人,我就肯定追你。”
这句话说出来我自己都觉得好笑,可是逻辑确实就是这样。
我问他:“发泄的感觉是不是很爽呀?”
他嘴角微微一翘:“是啊。”然后很感激的看了我一眼,“谢谢你陪我,童童。”
我们坐在公园的长椅上面聊了很久的天,我甚至把我和陆樊的以前的很多点点滴滴都告诉了他,好像觉得我们变成真正的知心好朋友一样。
讲那些事的时候,我觉得也不再那么难受了。
他听完只是默默的说了一句:“你这么好,那个人不应该这么不珍惜你。”
我笑了笑,不知道可以接什么,过了一会儿我试探着问他:“你喜欢的那个男的,长什么样啊?”
他愣了愣,可能是没想到我会问这个,然后眼神突然变得很柔和:“他很好看,单眼皮,浓眉毛,很高,身材很好,不怎么爱笑但是心地特别善良,喜欢穿有领的衣服,有点懒,有点霸道,但是很重感情很讲义气....”
我看着陈子煜的侧脸,他好像在讲一个全世界最最好的人一样,即使这个人曾经伤害过他,即使这个人给了他那么多痛苦,但是也不妨碍他对这个人的爱,但是痛过之后,他能记起来的,永远还是快乐比不幸更加多。
好傻啊,我在心里想道。
我也曾经这么傻。
而且这个世界,好像永远都会不断的有人这么傻下去。
听着陈子煜的声音,思绪有些飘忽,看着茫茫的夜色,好像整个人也变得矫情起来。
这么长的时间,我第一次很放纵的让自己想道,这个时候,陆樊在做些什么呢?
但也只是一瞬间,马上就把这个想法打得粉碎。
觉得自己在这个人,这些事情上面,变得越来越坦然,不再是一味的逃避和刻意的去忘记了。
喝完了整整一瓶水,时间也不早了,重新跨上陈子煜那台绿色的宝贝,回程的路上他骑得慢悠悠的,我坐在后面,好像是很久都没有过这么简单和自由自在的时候了,轻声的哼着歌,他也就跟着附和:
How I wish I could surrender my soul
shed the clothes that bee my skin
see the liar that burns with in my needing
how I wish I'd chosen darkness from cold
how I wish I had screamed out loud
Instead I've found no meaning.
…………………………………………
I guess it's time I run
far far away find fort in pain
all pleasure's the same
it just keeps me from trouble
hides my true shape,like Dorian Gray.
I've heard what they say
but i'm not here for trouble it's more
than just words
it's just tears and rain(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