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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某本不为人知的日记

  005.里·某本不为人知的rì记本

  这只是一个名叫龙破天的苦逼的一生而已,真的……

  还有我真的没有恶搞某些小说的意思,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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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影历第1231年.4月2rì

  人参总是蛋疼的,没错。他喵的买个冰棍都能穿越,原来那个恭喜中奖的意思是我中了穿越大奖么魂淡!谁会放着好好的生活不要穿到这个古老贫穷又落后的小村子里当一个放羊的羊倌啊!我的中考怎么办?!?父母怎么办?!?

  算了,说这些也没有用,虽然现在家里穷的要死,但是这一世的父母对我很好呢。即使老天在我穿越时没有让我带着传说中的金手指,但是作为一个穿越者,我可不会甘于平凡的!辛苦装憨厚老实的傻小子装到现在,我总算熬出头可以去附近的小镇子里读书了,我发誓,等到学有所成之后,我要让现在的父母过上好rì子,还有让那些欺压过我们家的恶人付出代价!

  从今天开始,我要养成一发生重要事情就记rì记的习惯,嗯,中文夹杂着英文单词和这个世界的文字,加上我那如同狗爬一样的字体,谁要是能认出来我就认栽!

  这一世我一定要出人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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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影历第1232年5月4号

  斗,斗气!这个世界居然有斗气!和我前世看到的小说里相似,居然有斗气啊!

  虽然前世的记忆都忘得差不多了,但是我不甘于平凡!据说只要肯下苦功就能练斗气,对现在的我而言,只要有所小成就足够了!在这个小镇子里读书也成不了什么气候,我要试着改变自己的命运,行走天下快意恩仇什么的一直是我的梦想啊!

  我一定要找机会学习斗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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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影历第1232年7月8号

  完了,我总算确认了,原来自己就是传说中那万中无一百年难见的武学废材吗?!?导演你剧本拿错了,堂堂穿越者18岁了还没开始传奇之旅我简直愧对各大穿越前辈啊!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会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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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影历第1232年12月24号

  今天遇到了一位白sè头发,浑身散发着温暖人心的光芒的少女,难道这个世界还存在着教会势力?

  我是因为帮忙抓小偷而偶遇了她的,然后,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在闲聊时把自己的苦恼向她诉说了,在听完我的苦恼后,她很用心的劝解了我,我忽然觉得自己不能这么自暴自弃,斗气不行,好歹也要努力读书回报父母,真是谢谢她的劝导呢。

  不过,她离开前还说了一些莫名其妙的话,什么“还是不要恋爱为好哟,否则你会后悔的”,什么“低调一点,你和父母会应该会有一个平凡但却幸福的结局”,什么“虽然看不清楚,但是这样下去你的下场会很惨的”,真是的,这些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啊?

  算了算了,忘了就好,最后再试试,要是还不行就放弃斗气这条路,啊,遭了,居然没有问她的名字,啊啊啊好不容易遇到一位美少女啊OT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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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影历第1233年2月2号

  我总算彻底看开了,野心太大不是什么好事,生活啊,只要平平安安就好。

  嗯,按我的成绩,要是把握好机会还是有可能去附近的大城市深造的,就算不行我也能在这个小镇里混的不错,等稳定后把父母接过来。他们都老了,好歹也该享享福了,上一世没尽孝,这一世我至少要做个孝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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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影历第1233年3月7号

  成绩太好也是错?!?那个魂淡,嫉妒我成绩比他好暗中使绊子也就算了,他居然对我父母下手!是可忍孰不可忍,我就不信没公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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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影历1240年8月13号

  虽然不想再写了,但我还是忍不住继续记起了rì记。

  我真傻,真的,这个世界本来就是个弱肉强食的世界。

  只是为了获得一个去大城市深造的机会罢了,他居然真的会下狠手,害得我家破人亡不说,还诬陷我,让我名誉扫地,害的我的未婚妻上门退婚,最后甚至挑断我手筋脚筋,扔到森林里,说要我亲眼看着自己是怎么被那些因为血腥而跑来的野兽吃掉的,呵呵,没想到魂淡,我大难不死,反而遇到了只在史书中存在的魔法师!

  “所有异xìng恋都是异端,只要坚信这条真理,就算猴子也能用出大火球术!”

  在老师的教导和治疗下,我治好伤势并且逐渐变强,听说那个魂淡靠着去大城市深造的机会攀上了一个大贵族,现在结交了一位剑圣的女儿,切,圣阶再进一步就是点燃神火凝练法则成就半神,算他走运,不就是长得帅又会哄女孩子吗魂淡!

  等我学有所成,我一定要烧死这个异xìng恋!还有当初明明是我的恋人却出卖了我让我家破人亡的那个女人,我再也不相信爱情了!

  你们给我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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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影历1287年3月1号

  呵呵,游历天下,四处冒险,收集材料增长见闻,然后做实验,提高实力,四十多年过去,我总算达到八阶法师的巅峰了。

  现在,我为了突破瓶颈,需要一个契机,正好啊,当年的仇也该报了呢,那个剑圣之前突破失败实力下降,而做了上门女婿的他又不认识其他更强的人,此时不出手更待何时?

  唯一不爽的就是那个贱人死了好多年了,为了把到剑圣的女儿,她被那混蛋一脚踹开,最后居然贫寒交迫而死,哈哈,哈哈,为什么呢,明明应该很高兴的事情,为什么我却他喵的在哭呢?算她走运,别了,我的初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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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影历1287年4月2号

  哇哈哈哈哈,剑圣又怎么样!所谓的占据了大陆一半的帝国又怎么样!那个混蛋还不是死了吗,而且我灭了他满门!

  虽然杀了那个剑圣后身受重伤,虽然现在正被无数法师和战士追杀,但是我已经突破,只要养好伤我立即就会进阶到圣域,即使之后死在半路上我也认了!

  大仇得报,爸,妈,看到了吗,仇已经报了,你们的儿子不是懦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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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影历1288年3月3rì

  再见,我的初恋!你好,我的第二次恋爱!

  我已经被追兵追杀了半个大陆,喵的不就是当着皇帝的面宰了那个破剑圣顺便屠了他满门吗,好,貌似剑圣的某个女儿是皇帝的妃子,我顺手也杀了,所以为了维持脸面这帮魂淡一路追杀我,弄得我一直没机会疗伤。

  在这种情况下,我干脆故意暴露踪迹,来个鱼死网破,用师父留下的可以破开空间的随机传送卷轴跑路了,至于那个卷轴破开空间时造成的时空乱流弄死了一群人什么的关我什么事,我也差点死了啊!

  醒来之后,我发现自己跑到了一个不得了的地方呢!月神界!24位主神之一,月神冕下居住的月神界!

  现在,我是被一位半神所救。

  在看到那位天真可爱并且温柔的兔耳少女后,我就知道,自己的第二次恋爱到来了。虽然对方是半神,但是我也只要再进一步就可以达到半神的层次,虽然这样的话,我的火法算是废了,但是为了报仇,之前我也钻研过其他施法职业,这点困难,难不倒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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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影历1290年5月28号

  伤势痊愈,现在我不得不离开了。

  在我来之前,月神冕下和另一位神明展开了决斗,她们决斗了很久,现在总算分出了胜负,但月神冕下貌似略输一筹,所以心情不好的她即将回来。

  要是我继续留在这里的话,即使是留守的兔耳少女——不,应该说是铃仙,这几年我好歹和她关系亲近了很多——也保不住我,话说回来,要不是那位据说是神王等级的不在,而,掌管幸运的神明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我也留不到现在。

  等着我啊铃仙,我一定会成就半神,甚至更高,然后,然后我要向你求婚,这是我对你永远的承诺!

  虽然前途坎坷,但是我不会放弃的!而且她也没拒绝我,这一次说什么我也要把握住这个机会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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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影历第1300年7月7号

  7月7,唉,真想去月神界见见她呢。不久前我终于达到圣域,然后穿越者联盟找到了我,我回归了穿越者的大家族。

  虽然如此,但是当我察觉到穿越者和原住民之间越来越浓的火药味后,我下意识的和其他人保持了距离,毕竟,我是向着原住民这边的,前世的一切早就忘得差不多了,再看看现在这些开着外挂一路顺风顺水,打造水晶宫,而且粗俗无耻的2B,我简直不想承认我和他们来自同一个世界,同一个国家。

  算了,反正我只是来这里寻找变强的契机的,大不了强大后我直接跑路,向铃仙求婚,若是她们不相信我,我甚至可以放开心神给月神冕下检测,希望不会被为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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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影历第1874年4月4号

  这可能是我最后一次记rì记了。

  不久前,穿越者和原住民的战争开始了。因为对于穿越者对待原住民的态度不认同,我被封印实力,放逐到了一个边缘世界,他们说这样的话,既不会杀死我这个“同胞”,也不会担心我会倒向原住民那边。

  呵,说得真好听啊,一个人被扔到这个蛮荒世界,又失去力量,要不是我早就和月神冕下联系过,达成了一些协议的话,现在的我想必早已经死了。既然你不仁,休怪我不义!

  今天,从月神冕下那里听说,铃仙在某个世界被穿越者围攻,为了自保彻底暴走,虽然如此,但是月神冕下她们被以龙傲天为首的一众穿越者绊住,那群以召唤师为职业的穿越者让她们腾不出手,所以只好让我联系其他神祗去救援。

  可惜的是,虽然我疯狂的找遍了所有能找到的帮手,但是无一例外,她们都被绊住,无奈之下我只能一个人前往了。

  呐,其实,不久前我已经成就半神之位了哟,而且向她求婚的东西我也准备好了,按照前世的习俗,连聘礼什么的我也没落下,原本我打算这几天就向她求婚的,但是看来此去凶多吉少,恐怕我会死在那里呢。

  不过,就算死,我也要让她脱险!暴走的她应该会连我也攻击,而短时间内提高实力的办法只有那个了!

  舍弃自己的名字,强行获得称号!

  而我现在正好可以继承一个名为的称号,虽然如果驾驭不了这个称号,我就会忘却一切,失去自我,彻底的变成穿越者,甚至会疯疯癫癫,但是为了她,我豁出去了!

  人生在世,总有要守护的东西不是吗!即使一生都活得郁郁不得志,至少最后的最后我也要活出自己的光彩!也许此去之后,就没有人会再记得这个世上曾经还有一个叫做萧义的穿越者了,但是我无悔!

  再等一会儿哟,铃仙,我,现在就去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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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唔,龙破天的一生就是个杯具,话说看了看网上那些千篇一律,套路不变的玄幻文之后,我很容易就写出来这章了呢。

  一路走好,萧义,你将作为经验值永远的活在江悠的记忆里的(你够了←_←)

  错别字请多多包涵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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