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人写的小话本,什么仙女觉得天界无聊寂寞,人界美好的内容都是胡扯。如果有这个想法,根本就去不了天界。
白虎气过之后,见琉璃若有所思,便打个哈欠懒洋洋的趴回去。但他还没闭上眼,毛茸茸的耳朵再次被揪住。
“又怎么了?”
“你懂炼器?”
白虎想说不懂,但他向来不喜说假话,抬爪子挡开琉璃的手,揉了揉有点痒的耳朵道:“会又怎样?”
“不怎样。”
琉璃听他这语气,分明是不想说关于炼器的事情,便重新坐了回去,心里却将这件事记下了。
既然这老虎是非要跟着她的,总要物尽其用才好……
这般想着,琉璃拿出之前在古修洞府里得来的兽皮册子翻看起来。
这兽皮册子里,大部分内容都是对于剑道的感悟,后面一部分记载了那位九剑宗的剑修前辈,误入鬼蜮后的一些见闻。
但这位不靠谱的前辈,显然不耐烦写日记这种琐碎事情,所以只有只言片语和零散的感叹,参考价值不大。
说起鬼蜮,在海域里绝对是个令人闻之色变的地方。
虽然之前琉璃十分轻松就出了鬼蜮,但那只是因为她特殊。
对于其他修士而言,鬼蜮进去了就很难出来,或许只有飞升一条路可走。这也是海域危险之处,毕竟鬼蜮不止一处。
鬼蜮的形成无据可考,鬼乃是阴性生命。海域人迹罕至,水本也偏阴性,所以有阴性生命聚集一点也不奇怪。
活人一旦进入鬼蜮之中,阳气会快速流失,这是自身所无法控制的。
而且活人进入鬼蜮后,就算鬼离他远远的,也会因为环境影响心智迷乱。唯有一些定力极好的人,尚能坚守本心久一些。
那位九剑宗道号“摇均”的剑修前辈,就是个定力不太好的人。琉璃看他的记录,大概在鬼蜮里没呆几年,就已经变得神志混乱了。
也难怪,兽皮册子上记录的零散语句,大多都是这剑修的回忆和忏悔。
这位剑修前辈道号“摇均”,出身于九剑宗,具体身份不详,但出身应该很不错。
摇均前辈同自己的道侣十分恩爱,琉璃拿到的那副中品法器美人图,其上的美人就是摇均的道侣,名叫“代雨蓉”。
后来,代雨蓉只身一人出海寻求飞升契机,摇均等了她一百年却没有等到她回来,于是便也出海寻找。
没想到他这一走,就再没能回去。出海没多久就被困在鬼蜮,在其中挣扎了将近十年,最后疯疯癫癫坐化于其中。
兽皮册子上的记录不多,琉璃从残缺的只言片语中,只能整理出这么多内容。
但她也从中看出,代雨蓉离开摇均,应该还有什么隐情。
而且那位留下了影像的剑修前辈,总觉得某些方面和某些人有些神似,或许就是代雨蓉离开的真正原因。
看完兽皮小册子,琉璃倒是对这位代雨蓉前辈有了兴趣。
看兽皮册子里的描述,代雨蓉也是惊才绝艳之辈,而且她极善阵法之道。
尽管她一身本事并没有传承下来,但仅看那遗府中的幻阵和雷电阵,这位前辈的阵法造诣就可见一斑。
然而这还不是最关键,最关键的是:代雨蓉在阵法上另辟蹊径,一些理论却是仙人对阵法的认识!
换而言之,玄墨那厮教的阵法太难,琉璃学不会。平常修士所学的阵法,她学起来各种别扭,还不如跟玄墨学。
但现在她看到了学习阵法的曙光,这曙光便是代雨蓉!
只是,她总觉得自己之前好像在哪里见过代雨蓉,这又是怎么回事?
一时间想不通这个问题,琉璃只好先放下兽皮册子,转而那副美人图拿出来研究。至于从黄道友手里拿到的小葫芦,她之前就看过了。
那葫芦是一件能收存剑气的法宝。即使不是剑修,也能通过操纵葫芦,利用其中剑气伤敌。
剑修的战斗力向来强悍,那小葫芦倒是很好的弥补了琉璃的弱势。
琉璃对法宝向来敏感,灵识认主后很快就摸清了美人图的用途。
这美人图是一件阵法类的法宝,能够形成困阵,与那小葫芦相辅相成,一主攻,一主困。
法宝在精不在多,琉璃拿到这两件法宝,觉得暂时够用了。等她有空,再炼把好弓,配合美人图玩偷袭是再好不过。另外防御法宝起码也要备上一件。
确定了法宝的事情,琉璃将彩虹螺拿出来,叫道:“瑾夙,你过来认识下我的小宠物。”
白虎睁开眼,盯着琉璃抱在怀里的鱼缸看了好一阵,才眼角抽了两抽。
“杂毛鸡你能有点出息不?一只普通海螺都抓来当宠物。”
“不许贬低我的宠物,人家比你可爱听话多了。”
琉璃哼道:“这是一只彩虹螺,它的壳特别硬,只可惜太小无法用于炼器。彩虹螺数量稀少,又多彩美丽,据说寿命十分长久,所以海域的妖把它当定情的信物,寓意彼此情比金坚,天长地久。”
白虎:“……”
片刻后,琉璃看着白虎从耳朵里扒拉出来的四只彩虹螺,眼角抽了抽。
那四只彩虹螺自然都只剩下壳了,而且大小基本一致,都是指甲盖大小。
“你从哪儿弄来的?”
“之前在王岛时,那些妖兽们送的。本君看着挺好看就留着了。”
白虎顿了下,把彩虹螺丢给琉璃,“你们女人就是喜欢这些叽叽歪歪的东西,喜欢就给你。”
这是在讨好她?
琉璃思考了一瞬,觉得眼前这位仙君大人,确实没有别的意思。要是有别的意思,那也真够惊悚了!
于是她大大方方的收了四只彩虹螺,同时道谢道:“谢谢,你喜欢圆形还是方形?”
这话问的没头没脑,白虎一时间没反应过来。
琉璃刚得了他的好处,便解释道:“不是想让我给你炼法宝吗?不过就算炼制出来,你戴在身上也不能离我太远,出了我的灵识范围,敛息法就会失效。”(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