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艳阳在空中高高挂起,炽热的光线洒满大地,偶尔有一阵清风从偌大的湖边吹过,带起嫩绿的柳絮悠悠飘荡在忙碌的蝉音中,别有一番南国风味。
“啊,还是这里的空气好啊!”
一身清爽女装的淼夕伸了个懒腰,顿时引得路人侧目连连,好在她旁边跟了个俊美的青年替她挡掉了不少烦人的苍蝇,一双狐媚妖眼顺便电倒想上前挑衅的女人,男女通杀,留给淼夕一片宁静的夏rì。
那天从阿修罗道离开后,冰巫就陷入沉眠了,毕竟她的灵魂一分为三,纵使意识觉醒,可要对付阿修罗王还远远不够,所以她挑了一些阿修罗王在意的陈年往事对他进行jīng神攻击,沉湎在对冰巫愧疚中的阿修罗王没有发现冰巫周身散发的灵气都是用法术制造的假想,其实只要他一攻击冰巫必输无疑,但因为对她心存愧疚,阿修罗王没心情动手,被冰巫逃过一劫。
原本灵魂分裂之后就以消耗灵力来保存残缺的魂魄,如果淼夕没有修真,恐怕她活不过四十岁,而以她现在的修为根本补充不了灵力的消耗,魂飞魄散是迟早的事,这个时候阿修罗王把她带到阿修罗道正好合了冰巫的意。
早在千万年前冰巫死亡不久,阿修罗王就给冰巫制造了一个天人的身体,找到淼夕之后又对那个身体作了些许改造,使身体和灵魂能更完美地融合。当年冰巫把灵魂分裂的时候,为了掩人耳目故意将三分之一地魂魄分散到不同的世界,秉着“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的原则,冰巫把力量最强的三分之一放到了阿修罗道阿修罗王为她转世准备的躯体里。
由于天人地身体里有阿修罗王防止灵力外泄的结界保护,魂魄融合度又高,那三分之一地魂魄作为主要的灵力储备悄悄融合进无主的身体里,虽然那个魂魄作为灵力储备没有太多自主意识。但冰巫的头脑之狡猾媲美雪狐,魂魄入住身体的时候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修改。
没错。因为**的阳耀之气和魂魄地yīn玄之气相互冲突,冰巫的魂魄很自然地作出反抗,经过一万五千年潜移默化地改造,天人的身体完全被变成了玄人的躯体,阳耀之气也悄悄换成了yīn玄之气,天人们一直没发现一半是因为阿修罗王的结界隔绝了灵力,另一半则是冰巫的魂魄狡诈地在囤积yīn玄之气的同时保留了躯体外部的阳耀之气。对别人造成幻觉,毕竟不是谁都能像珑那样看穿灵魂。
身体和淼夕融合之后,其实淼夕已经收集了三分之二地冰巫魂魄,但她还是不想做无谓的浪费,阿修罗道到处充斥着阳耀之气,打开阿修罗道的通道消耗了她不少灵力,虽然她可以马上回洪荒之境,但那势必再次浪费灵力。洪荒之境到处是妖魔,缺乏灵力的冰巫在那里无疑是死路一条。(汐:仇人多了,明星样红,红得发紫,紫得要死,米办法啊。冰巫:雪封!)
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冰巫剩下的另外三分之一地魂魄还在和现代平行世界的古代人间,至于是谁就要淼夕自己找了,冰巫要养jīng蓄锐。
冰巫是个很高明的政策家,她不会在**支配权上作多余的竞争,而是很大方地把身体让给淼夕,只要淼夕在重要时候把身体让给她就可以了,这样及可以保障淼夕的rì常享受,也不会让淼夕对她产生叛逆心理在危机时刻拖后腿。
当然,冰巫不会以为自己离开阿修罗道又不在洪荒之境就安全了,即使阿修罗王不追她。她的仇敌也多得堪比天上繁星的数量。还大多是高手级的,她现在的实力虽然很强。但她习惯谨慎,在休息之前给身体加了结界隔绝气息,即使仇敌很想当即秒了她,也找不到她的人,等她恢复之后…哼!哼!一个都别想逃!
淼夕支配身体地时候,小雪地存在就是必不可少的了,以淼夕懒且迷糊地个xìng,衣食住行样样离不开他的照顾,最主要还是这个雪狐很聪明,万一遇上危险也能帮淼夕一把,能力弱点不是问题,头脑聪明才是最重要的,权威博士的年收入总比相扑选手高,根据利益与能力成正比,头脑好的宠物比肌肉多的木头更划算,也是冰巫会答应淼夕救小雪的原因。
小雪确实是很尽职的宠物弟弟,手艺虽然比不上珑,但比起煮大锅喂猪的厨子好上不止百倍,自从珑不在身边之后,淼夕的坏习惯又变本加厉,以前她只是昼伏夜出,现在倒干脆晚上睡觉,白天睡到rì上三竿,如果不是考虑到还有吃饭的习惯,她早睡四在木床上了。
还有一件麻烦就是淼夕的容貌,说到这个,淼夕只能咬牙切齿地含恨吞泪,洛夕儿简直不是人!人怎么可能美得这么离谱!简直是打击所有女xìng的最具杀伤力的武器,连对身外物最不在乎的淼夕也要感叹,你说这人和人之间怎么就能长得差了那么多!虽然现在这张脸是她自己的,可是她一点也高兴不起来!超~~郁闷~~的说!
再来就是小小的问题了,当初怜给她一个红玉手镯调节气温,淼夕可以四季如,穿什么衣服都只想好看与否,不求温度高低,标准地贯彻“只要风度,不要温度”八个大字。
然而,淼夕悲哀地挥泪,这个空调手镯现在还寄放在珑那里!
更该死的是现在在这个世界是最热最热的盛夏,淼夕本来就极怕热,以往夏天她都是白天窝在家里吹空调,晚上没必要外出的话她还是继续吹空调,万不得以要外出的时候也必定是防晒油、防晒伞、湿纸巾、自动小风扇、外附扇子一柄…全副武装,只要往太阳下一站,不到一分钟站在她旁边的人就能知道什么叫“挥汗如雨”、“汗如雨下”,衣服前后通湿不算,汗水还会沿着头发滴得地上一样湿润,跟洒水似的。
作玄人就是这点不好,怕热体质不但没有改善,还大大增强了,她现在穿的是最薄的丝绸衣服,手里拿着一杯小雪准备的冰球果汁,旁边的小雪一只手撑伞给她挡太阳,一手还要扇扇子,不过淼夕的另一只手还是揪着手帕拭擦脸上的汗水。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真要命,我该死的为什么要在这么热的天气出门?”
小雪无声地从储物空间拿出一个保温瓶,把里面冷藏好的果汁给淼夕添上,至于淼夕疑问的答案没人比他更清楚了,不就是他的美女主人想看看花城芳镇夏rì盛开的荷花,自己跑来湖边凑热闹的,当然小雪不会把答案说出来,因为美女主人问这个问题是不会想听答案的。
以前虽然没见过淼夕对温度的反映,但是作为聪明绝顶的雪狐,小雪多少知道各族对温度的反映,尤其是洪荒之境统治一族的玄人,“冰雪支配者”的他们尤其怕热,所以才会选择洪荒之境那样不见太阳的世界,他们居住的都城幽雪国度更是冰雪构成,普通人在那里不用一秒就会冻成冰棍,就是妖怪也不敢轻易接近。
所以在到达人间的第一天,冰巫还没换回淼夕的时候,小雪就先请冰巫给了一些冰雪堆在自己的储物空间里,方便rì后给淼夕消暑,尽管果汁在口,淼夕平rì仍旧坚持每天三沐清洗身上的湿汗,换上清爽的衣服,自然又给小雪的洗衣事业添加不少劳力。
夏rì还很漫长,淼夕恐怕会很难过,小雪则更辛苦。
“主人姐姐,我们不如租两小船到湖里去吧,水上的温度比较低一点,湖面的风带着水汽,吹起来更凉爽解暑。”小雪好心地建议。
淼夕点点头:“照你说的做吧,我再也不想热下去了,天知道我今天喝下去的二十多杯果汁全部变成汗水流光了,我现在除了口渴就是累。”
小雪扶着淼夕走到一个小船上,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小雪扶着淼夕坐到船舫里,认真给她扇风。
“乖乖小雪,你今天跟了我一整天,我怎么就没见你流汗呢?”真怪啊,貌似以前也没听过他喊热哦,小雪难道不怕热吗?
“我不热啊,只要把灵气转化成yīn玄之气围绕在身边就不会热。”小雪伸出一只手给淼夕。
淼夕握着小雪的手摸了摸,真的是凉凉的,完全没有流汗过后的湿腻感。
“你,你知道这个方法有不告诉我,你也想学阿修罗王看我出丑吗?”淼夕口气不善,颇有屠宰狐狸之意。
此刻她的怒火上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天晓得她的好脾气都被烈rì给烧光混合到汗水里流光了,难受的高温早把她给烧糊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