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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0章 海盗文化和红酒

真的不是重生 宁溪南 2774 2024-11-15 22:07

  二月十四号,张彦明从床上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中午十一点。

  到达伦丁尼的第一天,倒时差运动宣布失败。

  洗漱了一下,去酒店的健身中心活动了一翻,然后去餐厅吃‘早饭’。

  之所以选择去餐厅而不是叫客房服务,是因为这家酒店本身就像一个博物馆,特别值得在走廊和各个功能区徘徊,看着那些摆设挂画和物件,就彷佛进行了一次时光之旅。

  虽然咱们国内号称五千年历史文明传承,到处都在宣扬自己的底蕴和文化,可惜,建筑都是去年的,文字都是上周的。

  总是在一边毫无顾忌的摧毁,然后在另一边大声的勉怀。

  就像遇到事情能把英雄举到天上与日月同辉,事后瞬间就把英雄抛落成灰,中间没有一丝迟疑和不圆滑。因为没有认同感。

  事实上,这个国家的一切,这个社会的一切,在骨子和他们都没有哪怕一丁点儿关系。

  他们就像过客一样冷眼冷血,只管撮取着利益和金钱。

  没有认同归属,何谈激情热爱?

  ……

  今天大家自由活动,算是放个小假,等待乔媛娜和史密斯两口子。

  张彦明为了让几个安保员也出去转转不白来一趟,承诺自己不会离开酒店,不会踏出大门半步,而且活动空间只限于房间,餐厅和健身中心。

  最后大家讨论了一下,留下两个人陪着他,其他人出去逛逛,上下午换班。小倪逛全天:他要担任翻译。

  结果排上午这俩安保员就在房间里坐了一上午,人家张彦明根本没起床。

  等吃完饭回到房间,去逛街的安保员也回来了。他们三个人顺便在外面吃完了,还给张彦明带了两个潜艇堡和一些甜点。

  “辣的?”张彦明咬了一口愣了一下。话说,老外不是不喜欢吃辣吗?

  “这边的人不是都是吃咖喱吗?”

  “不知道,感觉这个挺好吃的,也不算是太辣。比咖喱好吃。”

  “我还是挺喜欢吃咖喱的,呃……阿三的除外。小脚盆的和这边的都可以。你们接着出去逛吧,我就在屋里翻翻书。”

  辣椒是联合王国的军队带到阿三去的,然后发现阿三用这个做出来的咖喱挺好吃,回头就又引进了回来,成为了广受欢迎的口味,然后卖到了全世界。

  但如果要说到符合国人的口味,那还得是小脚盆生产的。至于阿三……口味重的在这里不加评论。

  说句实话,我特别佩服那些去阿三旅游还能站在街头‘吃美食’的国人。太特么拼了。真不恶心吗?

  ……

  一天的时间就这么混弄过去了。下午和家里打了电话报平安,陪媳妇儿和小情人聊了一会儿。

  晚上接着倒时差,这次相对比较成功,起来的时候是十五号上午九点过一点点。

  呃……虽然是史密斯的电话把人吵醒的,但不要计较这些小事嘛,不重要。

  醒了就起床,洗漱运动吃饭饭,然后史密斯两口子和乔媛娜一前一后的就到了。

  乔媛娜看上去精神头不是太足,有些憔悴,看样子确实病的挺厉害的。

  这孩子的身体欠佳呀,一个感冒至于吗?

  还真至于,她这个年是在阿米丽卡过的,那边,每年因为流感死的人也不算多,十来万吧。

  相当不可思议的事儿,但确实是真实的。

  张彦明和三个人分别拥抱,被亲了几下,转身让大家进屋。

  没办法,特么礼节就是这样,不让亲还不行。安吉丽娜还总琢磨着想亲他的嘴,人心不古啊。

  因为古老,酒店的房间都不是很大,用大量的实木和玻璃、镜片装饰,贴着泛蓝的深色墙布。

  玻璃在当初那会儿是相当奢侈贵重的东西,虽然现在已经很普通,但仍然能感觉到当时的那种氛围和庄重感。

  国外的礼仪,客人不会进入卧室,所以大家就在客厅落座。

  客厅比卧室要稍小一些,摆设很多还有壁炉,空间有点狭仄,也只有几个单人沙发……卧室里到是有双人沙发和贵妃床。

  张彦明和史密斯就直接坐到了地毯上,把沙发留给女士和小倪。

  小倪去冰箱里拿出红酒和雪茄,麻利的给大家倒酒,剪雪茄,把火柴放到方便的地方。

  欧米的文明来自于大海,联合王国做为大航海的最终受益人更是把这种文明,或者说文化广泛传播。

  就比如喝红酒。

  欧米人喝红酒的习惯其实就是大航海时代的生活习惯留传。

  那时候科技不发达,航海虽然带来了财富和地盘,但也充满了未知和危险,咱们不讨论那些海盗和执证抢掠,虽然整个西方都是通过野蛮血腥和盗抢发的家。

  但是人家必竟富起来了嘛,现在都是文明人,是绅士。

  在海上,淡水就是奢侈品。

  那会儿只能靠木桶来储存携带,数量有限不说,还非常容易腐坏,于是,红酒就产生了。

  含有酒精储存期更长的红酒就成为了淡水的替代品并广为流传。

  包括干红,因为人们发现去除了糖份会贮存的更久。

  那个时候阿米丽卡还不存在,整个欧罗巴还处于一个村就是一个国家全民不洗澡靠放血治病满大街屎尿垃圾的时代,饮水自然会受到某些污染。

  于是,上层人士也开始用红酒来替代水。

  其实他们当中大多数本身就是航海者,航海参与者,或者干脆就是执证海盗,后来都成为了大人物。

  然后红酒文化就这么形成并流传了下来,经过后人不断的填补美化,就形成了所谓规矩和礼仪。

  其实都是扯蛋。就像喝红酒要在嘴里漱几下,那特么就是漱口好不好?

  外国人喝红酒就像咱们吃饭的时候摆碗水在一边,随时喝一口,谁没漱过?

  大人物漱了,自然就有小人物进行美化,总不能说那是在漱口然后咽了吧?

  于是就成了什么特么让酒液在口腔里充份流动,刺激味蕾,体验红酒丰富的层次。

  再然后就被那些土不土洋不洋的香蕉人给弄回来了,奉为圭臬。

  联合王国对全世界的文化影响都非常大,这个没有办法,当初人家拳头大,日不落帝国嘛。然后换掉浸满鲜血的衣服就成了绅士的楷模。

  所以总结一下,绅士,其实就是强盗流氓什么都干,表里不一但拳头强硬。这点我们到是学习的蛮好,蛮标准的。

  “你急匆匆的跑来伦丁尼是要做什么?”史密斯靠在沙发上把腿伸直,懒散的问张彦明。欧米人好像特别不适应席地而坐。

  “我需要用到你在阿米丽卡的影响力。”

  “嗯哼。然后呢?你又想搞什么?这回要搞个大的?”

  “不,只是对一件沉年积案的审理。有个过程就好,结果并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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