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十年的功夫没有白费,这个人有了很大的收获,尽管暂时还没有彻底搞清楚老头儿所说的秘密,但他相信,如果手段得当,绝对可以将这个秘密无限期的镇压下去。不过十年间,他意识到了一个问题,那个白胡子老头儿是个有本事的人,而这个人当年学习的又非常刻苦,十年历练,他拥有了常人不能企及的一些东西,然而一个人的力量显然是渺小的,他觉得单凭自己,可能达不到目的。
但他的心意从来没有变过,十年间,为了寻找,他接触了太多神秘的东西,正是这些发现,给了他更大的信心。
他以一个方士自居,开始周游诸国,不论到了什么地方,只要一身手段展示出来,马上会引起巨大的轰动,从者如云,很多人不辞劳苦从千百里外赶来,只为了见他一面,拜他为师。他变成了当时一颗最耀眼的明星,跟诸国的国君平起平坐,不管在哪个国家,国君都以非常礼待他,奉为座上宾。
“幼年时的梦想,好像实现了,他拥有财富,名气,地位,只要他愿意,他可以过上比国君更奢华和舒适的生活。”李富生静静的说道:“但他没有,他游走四方,依然穿草鞋布衣,吃粗茶淡饭。只因为,那个镇压秘密,让天下苍生得以苟活的愿望,已经完全占据了他的心,他只在意这个,其余的,都渐渐淡忘了。”
这个人兑现了当初离家时对母亲和妹妹的承诺,但他自己仍然过着清苦的生活。他以自己的手段和名望,争取到了一些国君的支持,有了国家统治者的支持,他终于可以大展宏图,一步步实现自己的愿望。
他在出山之前,已经认真的研究过,制定了一个详细的计划。他虽然还没有彻底洞悉秘密,但他猜测推断,认为是有一个东西在地下作怪,才会导致白胡子老头儿所说的终结。所以他自然而然的认为,要镇压秘密,就必须镇压这个东西。白胡子老头儿教他的东西很多,他运用自己所学,勾勒出一个无比巨大冠绝古今的大阵,要用这个阵去镇压秘密。
“你说的?”我迟疑的问道:“是长城?”
“没错,是长城。”李富生点点头。
此时此刻,我看着面前的李富生,已经意识到了什么,我想我已经知道了他是谁。但故事还没有讲完,我忍着没说,继续听他讲述下去。
这个人可能一直是一个隐约的理想主义者,他的构思很完美,好像也很实用。但他忽略了一个问题,当时的中国,处在一个混乱的诸侯割据时期,越过了边境,就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国家。那么多的国家,那么多的人,不可能每一个人都能理解他的苦心,支持他的行动。所以,前前后后忙碌了很久很久,他所设计出的大阵,也只在诸国境内断断续续的修筑起了一部分。
这绝对是不够的,他继续努力,在此期间,他的母亲去世了,两个妹妹也去世了。为了把愿望继续下去,他忘掉了失去亲人的痛苦,他找到了那个许久之前就发现过的洞,在这个洞里,有一个让生命另类延续下去的秘密。
听到这儿,我知道了,这个秘密,可能就是进入黑洞之后轮回不死的秘密。
“这个让生命另类延续下去的秘密,具体是怎么样的?”
“我解释不太清楚,因为很多事情,我也不知道。”李富生思考了一下,道:“你知道那个洞的秘密吧,所以才会跑到黑洞去等着?”
“知道一些。”我也不再隐瞒了,对于黑洞中会出现另一个自己的事情,李富生绝对比我了解的更多,所以我实话实说,把自己所知的跟他谈了谈。
“你知道两个自己之间只能活一个?”李富生手指在桌上敲了敲,道:“如果你知道这个的话,事情就容易解释了。两个完全一样的人中间,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确实只能活下来一个,但也有例外。”
“什么例外?”
“比如说,你进入了黑洞,遇见了另外一个自己,你跟着他一起朝前走,一直走到黑洞尽头的时候,他将会杀掉你,也可能是你杀掉他。但这并不是唯一的结果,其实,你们都可以活下去,前提是,必须有一个留在黑洞的尽头,直到另一个自己死掉的时候,他才能出来。”李富生慢慢道:“你能够想象出来吗?如果是你,你甘心留在黑洞深处,而让另一个复制品代替你去外界吗?”
“我可能做不到。”我一想到留在那种阴暗不见天日而且完全死寂的黑洞中时,就感觉全身上下乱起鸡皮疙瘩,那种生活别说半生了,就算半个月我都熬不下来。
“有人做的到。”李富生道:“故事的主人公做到了,他不想在自己生命结束之前还达不到愿望,那个愿望在他的心里生根发芽了,他所做的一切,全都是为了愿望。当他坚定到绝对无法摧毁的信念足以让分裂出来的复制品也受到感染时,一个轮回不死的传说就产生了。”
那需要绝对的大毅力,那种毅力不是别的人凭想象就可以体会的到的。我听着李富生的讲述,心里大致的就分析出来,借助黑洞的神秘力量,故事的主人公进入了黑洞,他和他的复制品达成了一致,他甘愿留在黑洞中,让复制品以自己的身份继续去做那件没做完的事。
这个世界绝对不可能有第三个一模一样的人出现,这个人不知道以什么样的状态留在黑洞里,等到外界的复制品死去的时候,他可以得到一种莫名的感应,然后,他会到黑洞内一个比较固定的区域去,复制品会重新出现。等到复制品出现后,他们之间又会达成一个协议,商议谁留在黑洞内,谁去外界。
我感觉有点不是滋味,事实上,复制品拥有和原主同样的记忆,思维,他们可以感受到酸甜苦辣,可以体味到生死离别,他们有感情,有意识。真实的这个人,可能已经在漫长的岁月中死掉了,但无数个复制品一一的出现,这确实是一种很另类的生命延续的方式,不管多少个复制品出现,他们毫无例外的都有记忆,都有不可动摇的信念。记忆和思维在延续,其实就等于生命在延续。
“有的感觉,旁人一辈子都无法体会。”李富生转头,望向了窗外,城市的天空没有那么湛蓝,目光被灰尘和云朵挡住了,他默默的看了很久,道:“故事里的主人公每一次重生之后,都会眼睁睁的看着自己所熟悉的人因为耗尽了生命而死去,他孤零零的,就像独自漂泊在一个陌生的世界里,没有亲人,没有朋友,他活了一百年,五百年,一千年,只为了一个目标。”
我想了想,那确实是一种很悲哀,很无助的感觉。
故事仍在继续,随着时间的推移,那个混乱的时代终于走到了终点,一个名叫嬴政的人结束了战乱,统一了版图。外界的变化对于主人公来说,没有太大的影响,他不在意究竟是谁在统治这个国家,他只想达到自己的目的。当然,他的母亲,他的妹妹,早已经死去很久了,但是他并没有忘记自己最早时的承诺,承诺是自己给自己的,却仍然算数。
他依然在奔走,版图的统一对他的计划来说其实是个好事,他终于可以尽力把那个震烁古今的巨型大阵有序的串联在一起。就在这个时候,他遇到了一个女人。
“很普通的一个女人,她的父亲是个工匠。”李富生微微的眯上了眼睛,道:“那个女人不喜欢说话,她想说的一切,都在自己的眼睛里,看得懂的人,一眼就看懂了,看不懂的人,一辈子都看不懂。主人公无意中遇见了这个女人,他封闭了很久很久的心门,仿佛被一阵无形的波动轻轻推开了,很多年了,在保持同样记忆和思维还有信念的那些复制品中,从来都没有家的概念,同样也没有女人的概念。但这个女人,打动了他。”
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公主的,她或许不是世界上最美的,但在主人公的眼里,那个普通工匠的女儿,没有任何人可以替代。
为此,他耽误了一年的时间,就在村子里住下了,以他的实力,随随便便就可以花一大笔钱把整个村子的地全部买下来作为聘礼,那样的话,女人的父亲绝对不会拒绝。但主人公没有这样做,他在工匠家附近搭了座草棚住了下来。每天清晨,他会在村头的一条小溪旁散步,然后等着工匠的女儿过来打水。
他没有说明自己的身份,也没有拿出大笔的钱财,他靠自己的真诚打动了这个普通的女人,娶到了她。律法严苛的秦代,人人都缺乏一种安全感,就算自己不做什么过分的事,但亲戚邻居之间如果有人犯罪,无辜者也会遭到连坐。主人公在娶到女人的第一天,就郑重的对妻子承诺,他会好好的保护她,不会让她受一点点委屈。
那一刻,他的妻子好像幸福的将要融化在他怀里一般。
“这个人从来没有过任何后悔,即便为了一件在世人看起来荒诞无稽的事情奔波了几辈子,失去了太多太多的时候,他也没有后悔过。”李富生的表情没有变,还是原来的镇定,但他的语气却低沉了下来,带着一种形容不出的悲凉:“但,他后悔遇见了这个女人,这是他后悔到了极点的事。”(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