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ì出……rì出……”
“妈?什么事?”rì出迷迷糊糊醒来,发现天还没亮呢。他回过头,看到喊他的人也不是索菲亚?罗兰。
“你要我陪你拉屎吗?你胆子就这么?”rì出迷糊地问。
“才不是呢!我才不怕呢!rì出……”彻彻的声音很低,但他的眼睛睁得很大,“你相信亚瑟的话吗?你相信矿区外面的人真的把野人当动物吗?”
“我……”rì出犹豫了一下,:“我相信,我相信亚瑟。”
“你相信他?那个贱人!”彻彻险些喊出来,睡在另一边的亚瑟打了个滚,不过好在没有醒来。
rì出做了个让彻彻声的动作,彻彻勉强压低声音,接着问:“为什么?”
“不知道。”rì出确实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相信亚瑟。
“那么……”彻彻抬起眼帘,望向rì出:“你觉得呢?”
“我觉得什么?”
“你觉得野人是什么?动物吗?可以吃的动物吗?”彻彻声地问,视线渐渐地垂了下去。
“我……”rì出从未想过这是个问题,也从未想过这居然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
“rì出,我是你的朋友吗?”在rì出犹豫的一会,彻彻再次抬眼问他。
这一次,rì出没有犹豫,头:“你是我的朋友。”
彻彻笑了起来,rì出看着他笑了,也打算回去继续睡了,然后就听到彻彻声:“陪我出去尿尿吧,rì出,外面好黑。”
“你这个笨蛋!”这回,rì出没管会不会惊醒亚瑟,骂了出来。
第二天一清早,rì出爬起来,看到晨光变成了一颗颗朦胧的微粒,均匀地洒在他的身体上。
他还活着,离开矿区后,一天过去,他还活着。
他禁不住微笑了起来,这几乎是在矿区里从未有过的。以往他从床上起来,想到无聊的一天又开始了,都会忍不住打一个哈欠,再倒下去睡一觉。
但今天,他没办法再倒下去睡一觉了,等待他的将是金麦城,新的挑战,新的惊喜。比如在他身边,昨天亚瑟睡的那块地上此刻就有惊喜在等他。
敬业的亚瑟应该是天还没亮就上路了吧,此刻安静地睡在他铺位上的是三张钞票,还有一张他写给屋主人的字条。
“多谢款待。亚瑟?科勒。
PS:假若你有货物、邮件、动物或者人类,需要递送,但邮局不收,或者你不信任邮局。只要钱够多,可以来找我。
邮差亚瑟,联系地址:第六区钢城第四大街396号。或者电话至第六区钢城邮政局06-58-0323找邮差亚瑟。”
这个贱人!
rì出在心里默默地认定,想了想,把亚瑟做广告的那部分撕掉了,并在余下的那截上填上了几个字。
“多谢款待。亚瑟?科勒?rì出(我是红头发带着野人的那个人。)”
改动完毕后,rì出满意地头,回过身想叫彻彻起床,才惊讶地发现彻彻根本就不在房子里。
地拉回到金麦城。
记者班尼穿过人群,向城门处挤去,一边挤一边冲两边的人喊话:“让我过去,我是记者!”
完全没用!收获季的金麦城城门,完全是堵死的,管你骑的是名马野牛还是燃烧蓝星石有钱人才玩得起的重型机车,到这里都得给我躺着走!
“让一下,让一下!我是医生,我是医生!”班尼把记者证一收大叫道。
发现这招没用后,他立刻改口一边挤一边:“让一下,让一下,我是他儿子!爸!爸!”
这招也没用!
“亲爱的,我来晚了一步啊!亲爱的,你一定要等我!”
他依旧没有获得期望的前进速度。事到如今,他只能使出大绝招了。
“我是名侦探伊丽莎白?亚历山大。你们没听过我的名字不要紧,但请让一让。”
完,班尼依旧在人群中艰难地挤行着。
等他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挤到了人群边上,才发现他遇上了他最讨厌的新闻——野人。
被人围观的是贾德?休克的奴隶车上一个似乎穿了件yīn影毛背心的野人。和奴隶车上栅栏后的其他野人沉默佝偻的样子不同,这个家伙似乎完全没有野人应该有的常识,他双手紧抓着铁质的栏杆,脸卡在两个栏杆中间,好像想从里面逃出来一样。
一边做这种徒劳的努力,那个家伙还一边冲外面围观的人喊着话。
“你们还看什么?快来救我们啊!喂!大叔,把你的锄头借我一下!救我啊!你们没看见我们被关在这里面吗?喂!大家快来救我啊!”冲外面的人喊了一会没用后,他又转过身冲笼子里的狱友喊起来:“你们怎么搞的,怎么不想办法逃跑呢?大家一起来弄这个死笼子,帮我……帮我……”
“哈哈。哈哈哈……”
他无知的努力自然只换来围观群众的笑声。
“野人。真是愚蠢的动物,老老实实接受任人宰杀的命运不就好了吗?笨蛋!”班尼失去了兴趣,燃一支烟,叹了口气,转过身准备再次和金麦城大门口汹涌的人流做搏斗。
呼出一口气,蓝sè的烟雾弥漫过他的眼睛,当烟雾散去,一个面sè苍白的男人撞进了他的眼睛。
他看着他,目光如火,一双黑sè的眼睛在金麦城金光灿灿到让人厌倦的好天sè里发出骇人的红光,而他的头发更是红得鲜艳,不算太短的头发乱糟糟地堆在头,好像燃烧的火焰。
刹那的对望后,男子藏起他毒辣的眼神,转身藏进了人群中。班尼望着他,举起手深深地吸了一口手里的香烟,忽然把烟头往地上一扔,狠狠踩灭后钻过人群追着男人走了过去。
到底,rì出怎么会和考拉彻彻成为朋友的呢?
这个问题的答案,rì出自己都已经不知道了。他只记得从他有自我意识,比如“那个包子是我的”时开始,考拉彻彻就跟着他了。他就跟他的包衣一样,是跟着他一起从他娘的娘胎里滚出来的。
一晃十七年过去,就算那个家伙和大剑融合后还只勉强达到普通废柴的水平,rì出在友情的这条道路上也没有回头路可以走了。
发现彻彻和贝贝一起消失了,是rì出伙同农夫夫妇把房子周围的山林上上下下左左右右找了个遍之后。而发现彻彻那个笨蛋带着贝贝一起坐上了奴隶贩子的囚车,则是在rì出已经放弃寻找,游荡到金麦城城门口之时。
如果事情都往好的方面看的话,因为彻彻大喊大叫的原因,rì出轻易地就混进了金麦城,这几乎是彻彻为他做过的唯一一件事了。
而往坏的方面看,rì出心情很不好,特别是听到人群里那个金发带银边眼镜的西装男“野人。真是愚蠢的动物,老老实实接受任人宰杀的命运不就好了吗?笨蛋!”之后。
从人群中挤出来,rì出走到了金麦城城内的大街上。
正是收获的季节,几乎两步就能看到一个贩卖其他区货品的摊位,而随处都能闻到食物美好的气息,找到各地汇集而来的丰富吃。
在街道后面用竹席围起来的简易交易市场里,金sè的麦子堆得有三层楼那么高,金灿灿的颜sè伴随着粮食晒过之后的浓郁气息,还有天空中依旧灿烂的阳光,大把大把的金sè铺天盖地。
rì出看着身边这些他从未见过,从未感受到过的繁华,觉得胸中异常冰冷,仿佛周围越是繁华就越是会榨干他体内的温度一样。
怎么办?
他满脑子都想着同一个问题:怎么办?
就这样,放着彻彻不管,让他自生自灭吗?如果他乖一的话,或许会被好的人家买走,在别人家里做工。不定主人还会买来母野人和他生孩子,直到他老得干不动活才处理掉他。
如果他乖一的话。
那个家伙甚至还带着一把菜刀呢!他会乖?
过于饱满的金sè让rì出头痛yù裂。
那么去救他吧!
rì出随便往街边望了一下,看到一伙孩子正围着一个摊位买一种淡黄sè的煎饼吃。那个煎饼……rì出都不知道是什么玩意!
你能指望一个连街边吃都不认识的乡下人去挑战金麦城的奴隶主吗?碰巧,rì出在挤出人群时听那位奴隶主就是鼎鼎大名的贾德?休克,中土大陆最有钱有势为zhōng yāngzhèng fǔ服务的奴隶主之一。
彻彻……不是我不想救你啊,实在是……rì出不自觉地伸手去摸他的胸膛,在那里和他心脏一起跳动着的还有一把大剑。
“喂,青年。”
rì出的手突然被人从敞开的衣领里抽了出来。把他的手抽出来的同时,那个喊他青年的人顺手就把他的衣领给弄好,把胸膛上的疤痕挡住了。
rì出转头发现喊他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刚刚看热闹时那个金头发带银边眼镜的西装男。
想起自己是一个不能被人发现的剑客,以及自己刚刚下意识的暴露行为,rì出猛地一惊,眼中不禁流露出狠毒的表情,扫向班尼。
班尼愣了一下,旋即笑起来,:“别这样,青年。我会心碎的。哦!”
班尼突然叫了一声,让rì出的心悬到了嗓子眼,但下一秒他的心情就全变了。
班尼盯着rì出的左耳,脸上露出了慌张的神情,额头冒汗地解释:“对不起,对不起。这是职业习惯,我这人不正经惯了。我只是想让你放轻松一,我不是坏人。刚刚我我会心碎的,只是玩笑,玩笑。我……我不喜欢男人的,真的。”
喜欢男人?
“老子不是同志,混蛋!”rì出一个没忍住。
“可你……哦,是……”班尼没下去。rì出也惊慌地住口了,他知道自己最大的秘密,才几秒钟就已经被这个西装男弄得一清二楚了。
“如果杂质只有这么多的话,就算是一把刀,也是很厉害的大剑啊。”班尼思考着。
rì出没有回话,而是开始本能地用他所有的感官去感受这个街上的一切。在贩卖包子的铺子后面似乎有一条路,而在他身后二十米的地方装货的马队看样子马上就要装好货上路了。如果他要杀掉面前这个西装男的话,最好再等几秒,那样他就可以乘着马队过来逃进那条路。
“你在想怎么做掉我吗?青年?”
又一次被班尼中了,rì出觉得他危险至极,他必须行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