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时间似乎只在我的身上留下了翻天覆地地痕迹,而苏郁却像没有经历时间的蹉跎,就连身上的气息都未曾改变。
“我不常回来,在北京念书。不过你瞧,你再也不用担心我会被风刮跑了。”我有些故意地显摆了下我臃肿的上身,努力不让气氛变得尴尬。
“看出来了,生活过得不错。”苏郁终于恢复了一贯的淡然。
余染似乎有些许兴奋,她从来不是一个会在不熟悉的人面前主动搭话的人,但这已经是今天的第二次。“苏郁,你现在还在远方琴行吗?”
“对啊。”他很温和地对余染笑了笑,“快过年了,店里都挺闲的,有空过来坐坐吧。”说完他看了看我,似乎在示意着什么。
“好啊行,没问题,”余染将手搭上我的肩膀拍了拍,看着我说“反正我和林孤也每天都闲着。”
我只得挤出一丝笑容,“好,只是我好多年都没碰吉他了。”
“没关系,你想学,我还可以继续教你,冉冉不是也想学吗?”他意味深长地看了余染一眼,我看得很清楚。
尽管路灯昏暗无比,我依旧看到了余染脸上泛起的微红。
“我没有音乐细胞的啦,你教林孤就好了。”她看向我,“林孤现在钢琴弹得可好了呢。”
话音落毕,我与苏郁顷刻陷入了可怕的沉默。像是触电一样,时间暂停了几秒。
我们就在余染的这句话里同时怔住了,随即我开始习惯性地挠头,惊慌失措地佯装着平静:“那个……我们得回去了,改天去你店里玩。”
“好,拜拜。”苏郁点点头,对我们挥了挥手。
余染显然发现自己说错了话,一声不吭地垂着头跟着我往家里走。但我并没有生她的气,一点都没有。在喜欢的人面前失去了一贯的沉稳理智,甚至说话不经大脑,这是值得高兴的事儿。
“林孤。”余染终于在进家门之前叫住了我。
我回过头等着她说话。
“你没生我气吧。”她摆出一副可怜的样子看着我。
“你看像吗?”我对她笑了笑,然后走进家门,把那一袋特产放在了杂乱的行李上。
认识苏郁的那一年我十三岁,初二。
仿佛在那个少不经事的年纪里,所有的嚣张跋扈、乖张暴戾都找到了被原谅的理由,尽管那时的我还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远远以超过同龄人的速度,走向了所谓的青春。我只是像一个刚刚被欺负过的孩子,那样用尽全力地挥霍激情,夸张与放大人生加重在身上的不公与沉重,以为这样的标新立异,能让我获得些许报复的快感。
大概是我很会恨的。苏郁第一次见到我,他就说,林孤,我觉得你身上有股戾气,冷冷清清的,好像全世界的人你都讨厌。
我留一头长发,挑染着有些劣质的亮紫色,目光里充满自以为是的骄傲。我背着书包,装模作样地坐在教室上课,又在最后一排睡掉所有课,心不在焉等待放学,然后我和朋友们蹲在校门口,像一群刚被世界扒光了的有钱人,外表与内心都空无一物。
苏郁是人群之首,他身上总是有股异于我们的成熟,偏偏又夹杂着放浪不羁与阴郁的气息,至少在当时的我看来,他非常迷人。
我在认识他不久后,就开始了我的乐队生涯。
余染曾经问过我为什么爱唱歌,我不知道应该怎样回答。爱吗,大概那时我也不明白热爱一样事物是什么感觉,有时候想起多年之前的自己,曾经切肤生动的感受反倒显得可笑了。然而那时候的我,确实是除了唱歌,不愿意认真做任何事的。
在苏郁的影响下,我开始没日没夜地听唱片,把自己关在房间里,靠激荡的音乐麻痹躁动不安的心,而门外,是父母一如既往的大声争吵。在那段日子里,我变本加厉地把生活推向一个难以掌控的境地,我承认自己的缺失,然后拼了命地想用什么将自己填满。
苏郁找到我后,很快地向我介绍了贝斯手张奕弋与鼓手立晖。但我们都十分清楚,这个乐队还需要一个键盘手,以此来弥补我在节奏感上的不足。
我一直是一个节奏感很差的人,不论唱歌,还是生活。
而在所有的人眼里,似乎长此以往,我与苏郁自然而然地走在一起也是无可变更的结局,即使那个年纪里,我曾坚定又幼稚地以为,爱情实在是这世上最不可信的事情了。
既然无事可期待,那就抓紧手中唯一的稻草,唱下去,不管不顾。
我那样以为着,像每一个信誓旦旦的乐队主唱,想象有一天站上音乐节的主舞台,台下千千万万观众对我举起手势呐喊,我的声音会通过音箱传到遥远的地方。
十三岁的唐林孤只是单纯地想要唱歌,想拥有着自己的乐队,能够不让生活颓败得一无是处。所以她从未想过会遇到李念钦,更不会想到,这个人有一天能毁掉了她所有的幻想。
苏郁并不着急着排练,除了每天教我吉他外,他一直在致力于寻找键盘手。直到那天,他对我说:“林孤,我问到了,听说你们班有个叫李念钦的,钢琴弹得超级棒,如果他来做键盘一定没问题。”他的语气带着激动,眼里散发着灼热的光芒,那种兴奋的色彩,就和他第一次听到我唱歌时一模一样。
关于李念钦这个名字,我想任何一个我们班的同学都不会陌生。它出现在每一次考试成绩排行榜的最顶端,出现在许许多多奖状上,在每一堂课的老师口中,他被不厌其烦地赞扬着。他是一个彻彻底底的所谓优等生。
所以当我递给他那张写着“放学天台见”的纸条后,我有了一种莫大的侮辱感。那来自于一个以听话乖巧为耻的学生对品学兼优的同学发自内心的鄙视,大概我们这两种人,永远都在不断地互相抵触,罢了,我甚至觉得他根本不会来。
但是那天,他来了。
我坐在天台的栏杆上等他,他安静地走过来,面无表情地问:“你找我?”我甚至在他的眼神里看到了一丝冷淡与漠然,或者应该说,轻蔑。
“听说你会弹钢琴,有没有兴趣做乐队?我们很期待你加入。”我向他伸出手,挤出好看又牵强的笑容。
他显然没有想到我找他会是这个原因,只好有些窘迫地站在我面前,半天说不出话来。终于,他在我的目光下犹豫地点了点头,又很快地转身往楼下跑,留下我不明所以地站在天台。
那个晚上我一直心神不定,有一种焦虑地紧张感,就仿佛第二天有一场盛大的演出,又像是马上要完成什么重要的事,我就在睁眼闭眼间一次又一次想起他。
没有想到的是,在第二天出门的时候,我一眼就看见了李念钦。
那一刻我发现他是那么瘦,眼底里有些与所有资优生不同的冷漠,他对我招了招手,生怕我没有看见他。
“你在等我?”
他点了点头,“唐林孤,对不起,我昨天回家问了我妈妈,她不同意我跟你们一起玩乐队。”他似乎很沮丧。
“你不是吧,这种事情也要经过你妈同意?”我瞬时犯上一股厌恶,不太耐烦地看着他,“你干嘛要告诉她,你不说她又不会知道。”
那个从小到大的乖学生显然没有想到我会这般作答,愣愣地看着我,不知费了多大的劲,支支吾吾地问:“请问,和你们一起,我可以每天都有琴练吗?”
“当然,苏郁的哥哥是开琴行的,你不知道吗?”我有些狂妄的优越。
他眼睛里突然绽放出了光芒,他开心地说,“那好,我不告诉我妈,你们也要帮我保密,我们什么时候开始排练?”
我有些木然,机械地说:“每天放学,你跟我一起走就好了。”
他点了点头,扶了扶肩膀上快滑下的书包带,在我身边显得很兴奋。尽管他高出了我一个头,我仍然清楚地看到了他脸上冒出的属于那个年龄的小颗的痘,以及衬衣领子上因为多次洗涤而泛起的暗黄的毛球。我第一次在上学的路上觉得如此难堪,为与他这样的人走在一起而感到丢脸异常。
那个十月,李念钦正式加入了我们,成为了乐队的键盘手。后来,我们终于知道,在那些夏天刚过去的日子里,我们远远低估了他的才华。
李念钦,这个名字就像他弹奏的乐章,激荡地闯进了我的生活里。
即使多年后,我开始学习钢琴,渐渐能信手拈来些许的曲调。我依旧会想念他弹奏的那些音符,他音乐里深远的灵魂,冰冷孤寂清凄。
余染完全不需道歉,并非她无心提及才让我想起,因为我从来都没有忘记过。
小远闻声从房间里跑出来,提着一袋子糖果左看右看,发现大家都在客厅看着电视后,热情地叫了余染一声,然后屁颠屁颠地把那一袋糖放在桌上(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