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喵喵……”
这天深夜,谢家那只该死的虎斑猫又开始鬼哭狼嚎起来。
威胁两次无果,李兵轻车熟路的爬起来,然后解开大黄的链子。
大黄一声不响的窜进了黑夜中,看来这次它誓要报了一爪之仇。
接着,又是安静的一夜。
“死狗……我的猫……”
第二天李兵被一阵哭爹喊娘的声音惊醒,发现谢冬梅宛如哭丧一般的哀嚎个不停。
“莫非那只猫被大黄解决了?”
李兵喜出望外,他三两下穿好衣服,欢天喜地的蹿出门去。
李兵猜得没错,虎斑猫的确已经翘了辫子,尸体正放在杨家门口,谢冬梅蹲在那里,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哭丧,还不忘时不时骂大黄一句。
李兵来不及偷笑,因为大黄已经被谢大友用铁丝绑在了一边的柿子树上,正在死命的挣扎。
“这死狗将猫咬死了,杀了得了。”
谢冬梅咬牙切齿的道。
谢大友不动声色的看了旁边的李兵一眼,然后拿起一颗手臂粗细的木棒就要打。
“别打,别打,不就是一只猫吗?现在又没有什么老鼠了,对你有什么作用?”
李兵看不过去了,于是赶紧上前劝解,心里却有些发凉,去年闹贼,若不是大黄放哨,这家人的牛不知道被牵在哪儿去了。
李兵看着大黄,他完全读懂了这狗那沁满泪珠的双眼,里面的绝望和不解深深的触动了他的心灵。
“关你屁事!”
谢冬梅大骂道。
谢大友也不听李兵的劝解,誓要至大黄于死地。
“好了,这狗我要了,多少钱?”
李兵咬牙道。
“五百!”
谢大友这下却出人意料的停了下来,脸上露出似笑非笑的表情,仿佛等这一刻已经等了很久。
李兵知道自己中计了,但这坑他不得不跳,于是回家取出五百元钱奉上。
“来日方长。”
李兵暗暗咬牙,总有一天,他会让这家人连本带利都吐出来。
李兵给了钱,然后将大黄唤到自己住处,然后和那些狗栓在一起,因为他知道这条忠犬还会跑回去。
就这样,李兵手下的狗变成了十五只,大黄占着体型的优势,很快成为其中的老大。
李兵细细观察几只狗,然后开始取名,大黄就叫原名,其他依次是二黄到十五黄,一同组成黄狗战队。
这日,李兵刚起床就听到外面传来喧哗声,好奇的出去一看,没想到居然是杨德高那老东西采到了朱荷兰。
“终于等到了!”
李兵心脏剧烈的跳动,朱荷兰一千多元一颗,这可比金光兰要值钱许多,有了这个宝贝疙瘩,他要开服装店那还不是轻而易举。
李兵带着一群狗赶到集市上,很快就发现目标,一个年过花甲的老头正在兰花出售点卖朱荷,那正是迎凤村的采、花之王杨德高。
杨德高年龄虽大,但腿脚利索,半个世纪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每一次出门都不会空手而回,每个月都几乎有“朱荷”兰进账,靠着这点天赋,他一大家子衣食无忧。
所以他在迎风村被称为“采、花之王”,想要跟他学习采、花经验的人,那简直就是数之不尽。
“我的天,不愧是采、花之王,又是一千元的进账!”
“确实,除了他,我从来没听过谁采到过朱荷兰,真是大写的服字”。
…………
许多人正围着看热闹,纷纷叹服。
“去嗅吧!注意隐蔽!”
在李兵的暗中吩咐下,几只狗撒欢般的跑到朱荷兰跟前,然后伸长了脖子去嗅。
“你们这群光棍知道什么叫隐蔽吗?”
李兵无语的摸着脑门。
“哪家的死狗,滚开!”
杨德高暴怒,拿起旁边的一大截棍子就追打。
“别打,我家的狗,不就是闻闻,至于吗?”
李兵赶忙制止。
“踩坏了你赔吗?”
杨德高老脸夸了下来,满是皱纹,阴沉恐怖。
“我赔就我赔,千把块钱谁掏不起?”
李兵笑道。
“别人我相信,可是你李兵嘛,那就不一定了。”
王学良嘲讽道,李家在这迎风村可是数一数二的贫困户。
“真是狗眼看人低!”
李兵暗暗骂着,然后带着豆豆离开,这老家伙蹦跶不了几天了,以后这迎凤村只有一个采、花之王,那就是他李兵。
狗记住了朱荷的味道,李兵便马不停蹄的进山了,可一连忙活了几天居然颗粒无收,让开了挂的他都有些懵了。
“为何只有那老家伙才能找到朱荷?”
李兵纳了闷。
…………
几天过后,小姗的庆祝宴请如期举行,李兵父子两本真输人不输阵的想法,打扮得体体面面,一大早就赶去帮忙。
因为没什么交通工具,所以父子两只能徒步前往,小姗家位于隔壁石坝村,大概有十多公里的路程。
“咱们走捷径吧!要不了半个时辰就到了!”
李兴荣提议道。
“捷径?哪里的捷径?”
李兵对此一无所知。
李兴荣接着就介绍了一下。
“您是怎么知道那条路的?”
李兵很是好奇。
“前些年你读书,我经常徒步去县城给你送生活费,村里有许多人买了摩托,遇到好心的,人家会载你一程,遇到那种狗眼看人低的,连招呼都懒得和你打,我为了避免尴尬,所以就没走大路,后来经过打听就知道了那捷径,恰好经过石坝。”
李兴荣面无表情的解释。
李兵顿时有些无地自容,高考落榜,他的确辜负了太多的人,最对不起的就是夫父亲。
父子两走捷径,很快就到了石坝村,老远就听到鞭炮震天。
父子两加快脚步,当他们赶到的时候简直是人山人海。
小姗这个主角被一干人包围着,但她一看到李兵便蹦蹦跳跳的跑过来打招呼,对于她来说这场宴请只要表哥能到就是最大的满足了。
众人纷纷瞄向李兵,眼中都带着异样的神色,这可是曾经远近闻名的天才,可如今却沦落到在老家种地,在这种日子出现,真是勇气可嘉。
小姗的父亲黄胜武很快就找到了李兵,然后交给他一个光荣的任务,那就是派发香烟。
别小看这任务,烟可是一百元一条,如果不选择一个信得过的人来派发,随意铺张浪费,一场宴席下来,光烟钱就得花上好几千。
因为大姐的原因,黄胜武对于这个侄子抱着愧疚,所以自小当亲生儿子对待,即便是落了榜也从未有过改变,从此事也看得出他对李兵的信任。
李兵当然不会辜负了舅舅的良苦用心,于是很负责的管理起那些香烟,一旦遇到新来的客人就派上一只。
李兵上初中后就一直在外地求学,落榜后一直呆在家里种地,所以对许这些亲戚朋友已经没了印象,这倒是给他造成了不少的尴尬,只能一边递烟一边虚心请教。
饶了大半圈,李兵来到执掌礼薄的那人跟前,周围的好几个人正在议论哪家的礼金送得重。
“这万祖佑是谁?居然送了三千!”
有个人好奇的询问。
“他是黄胜武的小舅子,在外面做生意,有钱!”
登记的人肃然起敬。
“难怪送这么多,李兴荣一家尴尬了!”
那人揶揄的笑起来,此次礼金的看点,无异于就在李兴荣和万祖佑一家,一个是姐夫,一个是小舅子,自然会放在一起比较。
“万祖佑也的确缺德,我听说李兴荣前些送了一千元给小姗,他不可能不知道,明显就是刻意为之。”
“是啊,李兴荣家庭状况这么差,也只能忍气吞声了!”
几人又议论道,因为多年不见,他们显然不认识现在的李兵。
“万祖佑!”
李兵喃喃念道,这名字对于他来说很熟徐,小姗的小舅,比他大不了两岁。
李兵对着家伙没什么好感,因为此人的大姐万玲,也就是他的舅母太过蛇蝎心肠。
万玲年轻时候艳名远扬,后来委身于李兵的舅舅黄胜武,自认为嫁亏了,所以结婚后有了悔意,隔三差五的朝娘家跑,甚至还和别的男人搞在一起。
黄胜武也是有脾气的人,带着亲戚朋友上门威逼,万家害怕,只能让万玲回来。
万玲虽然人是回来了,但心却留在了外面,自此后对公婆恶毒到极点。
李兵的外公七八年前因为意外去世,还活着的时候过得很凄惨,每一次从矿上回来,吃点肉都要躲着这儿媳妇,他曾经目睹过很多次。
最近几年,听说万祖佑在外面做了些小生意,万玲更是目中无人,对此三天两头的数落丈夫没本事,搞得家里乌烟瘴气。
不争馒头争口气,李兵此次誓要跟着万祖佑在礼金上一决雌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