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女生 科幻空间 奇幻悬疑世界书系-怪恋

第一章 陶冶(1)

  你们会记住我吗?

  “如果还有明天?你想怎样装扮你的脸?如果没有明天?要怎么说再见?”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首歌——薛岳的《如果还有明天》,他在三十六岁唱这首歌,也在三十六岁离开人世,那是1990年的秋天。

  今年,我二十五岁,如果还有明天?很遗憾,我的世界只有昨天。

  我的父母是种地的农民,后来进县城做些小买卖,至今无法还清一身的债。

  我从一所普通大学经管系毕业,来到这座东部沿海的大都市,想成为一个令人羡慕的白领,无数简历投出去之后都石沉大海,几次面试也都半途而废,最后只能靠贴小广告维生。

  我放弃了白领梦,应聘成为卡尔福超市的理货员,来到地下二层的“坟墓”干了三年。

  我的“家”不过是三夹板组成的棺材——不敢奢望异性睡到身边,尽管梦中常与硬盘里下载的女孩们一起躺在这张床上。

  我沉默寡言,在巨大拥挤的城市里,在群租的蚁族同伴之间,竟找不到一个可以做朋友的人……

  昨天,4月1日,星期天,夜,点19分。

  “FUCKYOU!”

  这是我第N次听到这句话,从剥皮老鼠——我暗中给史泰格先生起的外号——嘴里。如果你看到过剥了皮的老鼠,再联想一下日耳曼人种粉红色的皮肤就会明白。

  “未来梦大厦地下二层,卡尔福超市员工更衣室,这片狭窄封闭的空间内,更衣箱一排排的金属柜子,仿佛殡仪馆储藏骨灰盒的架子。”

  作家的描述非常准确。

  史泰格先生的脖子涨得通红,两只蓝灰色的眼睛紧盯着我,肥大的手掌撑在墙边,他那二百斤的身体本身就是一堵墙,将我困在更衣箱的角落里。他再一次大声斥责我偷懒,命令我继续加班到子夜。而在最近的两年里,作为我的顶头上司,他已把骂我当作一种习惯——我敢打赌在他自己的国家,他绝不敢对员工动一个指头,骂半句脏话。

  “NO!”

  我第一次对他说出这个单词。

  剥了皮的粉红老鼠,未料到我会反抗,扇起熏火腿般的手掌,重重打在我脸上。

  可是,我感觉不到疼痛,只有大量释放的肾上腺素,伴随大声狂吼——像公司年终尾牙在卡拉OK唱《死了都要爱》,几乎把喉咙与声带撕裂,每次我都让全体同事逃出包房。

  剥皮老鼠第一次对我感到了害怕,眼里泄出外强中干的恐惧,硕大肥胖的身躯竟转身逃跑。我是出膛的子弹,无论如何回不去了。我无法控制自己双手,抓起挂在更衣箱外的一根皮带,从背后套住史泰格先生的脖子,用尽吃奶的力气收紧。

  虽然,剥皮老鼠一米八五,两百多斤,我只有可怜的一米七四,一百二十五斤,我的血管里却爆发出一辈子没有过的力量!连上辈子与下辈子的力气一起用出来了。

  他的双手拼命往后抓,可我完全躲在他背后,他的身体成为我的盾牌。我的双手越收越紧,皮带深深嵌入他脖子。狂吼震撼着他沉默的挣扎,我想他的耳膜要被震碎了。他一定对于侮辱我而追悔莫及。

  第十九秒,就像一堵地震中的墙,终于在最后一击中轰然倒塌。

  没错,不但史泰格先生倒了下去,更衣室里的那堵墙也真的一同倒了。

  在跟他一起倒下去的瞬间,灯光熄灭前的最后刹那,天崩地裂的时刻,我看着他瞪大而浑浊的蓝灰色眼睛,僵硬的粉红色皮肤,伸出牙关带着唾液的舌头,裤裆里因小便失禁而遗留的深色印迹,我突然感到同样的追悔莫及……

  我成为了杀人犯。

  还没来得及考虑是否该连夜潜逃还是打110自首?我就被埋在了大地震的废墟中。

  幸好,我一个人逃了出来,将史泰格先生的尸体,留在更衣室的瓦砾下。

  太好了!居然是世界末日!就在我亲手杀死外籍主管剥皮老鼠史泰格先生同时!他妈的真心太好了!简直像贺岁档电影一样好!世界末日没有警察,没有法院,谁还管你杀人?剥皮老鼠的尸体还埋在更衣室里,不会再有人去看了,何况到处都是死人!谁会在乎一个被埋在废墟下的死人?就算他是个粉红皮肤剥皮老鼠似的外国人,要在平时死个把洋鬼子就像他们死了亲爹一样重视,可到了世界末日连美国都没了,谁他妈的又会在乎?

  还有,都到世界末日了,在地下最后的避难所里,再多的钱也等于废纸!而一无所有的穷光蛋,终于可以扬眉吐气,不必再向任何人卑躬屈膝!就算是这栋大厦的主人,也不过是跟我们一样的幸存者,早晚等死的可怜虫罢了!相反,我这熟悉地形的超市理货员,年纪又轻还没受伤的男人,简直就是这群老弱病残里的中流砥柱。我可以参与地下的各种事务,配合保安杨兵一起巡逻,呵斥那些滥用电源的脑残。有时吴教授都来问我关于超市的情况——更有人悄悄来向我献媚,打听超市还有哪里藏着食物?

  从出生到现在的二十五年,我才第一次得到别人尊重,第一次听到有人对我说谢谢,第一次感受到自己作为人的价值,更不再活得那么憋屈与绝望——即便没有明天。

  唯一让我悲伤的,是远在西部县城的父母,不知他们有没有逃上高山,躲避横扫欧亚大陆的洪水?纵使无法幸免于难,也算摆脱了人世间的苦恼,不用再为还债和妈妈的医药费而终日奔波。

  吴教授安排我与保安杨兵一起巡逻,他是个没文化的保安,而我毕竟是正规的大学生,打心眼里瞧不起他。尽管在城里人眼中,我和杨兵都是农村里出来的下等人。

  第二天起,地下聚集了许多狗与猫,扫荡所有未被储藏起来的食物。看着那些被猫狗糟蹋的火腿肠、午餐肉、排骨、肉圆,就好心疼!好像从前歉收饥荒时,农民们对于蝗虫或麻雀的仇恨。

  我和杨兵在地下一层超市捕获了一条狗——嘴里叼着杨兵隐藏的德国香肠,被愤怒地用绳子吊死了。杨兵说这里是监控的死角。当这条死狗在绞索上晃荡时,我不禁想起了史泰格先生。我们躲在小房间,剥掉狗皮,处理内脏,用酒精锅生火,烧了一大锅狗肉——吴教授与罗先生严禁使用明火,可他们又不是警察,反正烟雾很快会散去。至于狗毛与骨头,可以轻松地藏起来。十年没吃过狗肉,在世界末日寒冷的地底,让我浑身充满热流与力量。我与杨兵约定好保守秘密,要是让那些女人们知道,肯定会把我们视为衣冠禽兽,何况罗先生还养着一条拉布拉多犬。

  当我们舔着嘴唇走出超市,迎面出现一条硕大如狮子的黑狗——不能用“狗”来称呼,更确切地说是野兽。它的体形超过藏獒,全身炭一样乌黑,体重绝对超过我与杨兵,四条腿像老虎爪子,呲着雪白锋利的牙齿,流出腥气的口水。

  我认得它,原本在超市一层的宠物店,纯血种的俄罗斯高加索,店主刚买入准备出售。在宠物店里并没觉得它可怕,也有好奇的同事打听过,这条高加索是看家护院的绝佳好犬。

  不过,现在若有人再这么说,我要是相信就等于自杀!

  从这条高加索的眼睛里,我看到了杀人的欲望。不错,它已经发现了,我和杨兵刚才杀过一条狗,它能嗅出我们身上的狗肉味!

  世界末日死了那么多人,也死了很多的动物,这样巨大的灾难过后,已让它改变了习性——说不定它吃过死人的肉了?

  当这头野兽夹紧尾巴,要向我们冲过来时,杨兵举起一把尖刀,而我抄起地上的一根铁棍,砸出金属的声音,告诉它这铁家伙的厉害!

  这条高加索果然识相,没有向两个武装起来的男人挑战,而是低沉地嘶吼几声,便退入黑暗深处。我和杨兵都已吓出一身冷汗。

  次日,那个叫郭小军的富二代死了。

  又隔一天,四个重伤员被洗头妹阿香杀害,而阿香被正当防卫的周旋杀死,杨兵死于地下三层的车祸。

  我坐卧难安,却不敢告诉大家——我怀疑杨兵的死,可能与我们杀狗有关!我更担心那条硕大的高加索,趁着黑暗从背后将我扑倒,咬断我的脖子,将我的内脏掏出来……真想马上拿到一把猎枪,把地下所有的动物打死!(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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