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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闪发光的神经病

  愿你在平庸的回忆里,做一个闪闪发光的神经病

  今天写这篇稿子的时候,忽然发现一个悲伤的事实。

  励精图治,克服煎熬,努力追逐远方的精彩与缤纷,却慢慢丢失了那个曾经被称为神经病的自己呢。现在,泯然众人矣。

  男神约我出去吃自助餐,亲眼见证了我把自助带入一个新境界:扶墙进,拎包出。吃饱喝足以后去餐台拿一叠卫生纸,把薯条、鸡腿、能放的通通放在包里。整个过程行云流水。用我的话说就是带点宵夜回去。当然,男神再也没约我第二次。

  中考的时候班上的人都在摇头晃脑的背诵郑和是在明朝初期,约1405年下的西洋,而我想知道的是郑和下西洋时带去的瓷器为什么在大风大浪中鲜有破碎。当然,最后我考的分数很低。

  物理老师的公开课上老师让我起来说爱迪生的成就,我说的是我不喜欢爱迪生,我喜欢的是发明了交流电的爱迪生的最大的对手尼古拉?特拉斯。爱迪生对物理学的贡献无可厚非,但他却因为担心特拉斯的成就威胁到他而公开打压特拉斯的交流电。当然,我再也没被物理老师点名起来回答过问题。

  一个人去电影院里看《暮光之城》,周围都是搂搂抱抱的情侣,屏幕上吸血鬼露出獠牙,边上的女生娇羞的倒进男朋友的怀里寻求保护。我却笑出了声,现在想想突兀的笑声在当时应该显得诡异。当然,也没有男生让我娇羞躲进他怀里。

  一次偶然的机会,大学老师问谁知道郑和带去的瓷器为什么几乎没有破碎?我说的是因为他出发的时候在瓷器里装满了豆子和水,这样瓷器不会摇晃,而且豆子发出的芽成为船员少有的新鲜蔬菜,避免了患败血症。前排一个长得很好看的男生欣赏的打量了我好几眼。

  去电力博物馆玩,一群小学生在老师的带领下正参观着。看到噼里啪啦的电流火花时,他们都吓得不敢靠近。我微笑着站上去,电流穿过我的身体,我一点事都没有。小朋友们还以为我比内裤外穿的超人还厉害。我告诉他们,这是特拉斯发明的交流电,他曾经当着所有记者的面用自己的身体当导线点亮了一盏灯泡,开启了人类由爱迪生直流电到交流电转变的时代。

  20岁以前依旧会一个人去看电影,因为鲜少有人会想和我看一样的片子。例如《天才理论传奇》,一群美国科学家和甜心邻居开着奇奇怪怪的玩笑,我的朋友陪我去看过,当我笑的像个傻子一样,她们完全一脸懵,不知道我到底在笑什么。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慢慢意识到自己的格格不入,有点恐慌。于是,我做了一些改变。

  会在出门前反复的选衣服。跟着潮流扎起时兴的半丸子头。有了好几只不同色号的口红,以及闺蜜推荐的化妆品。

  会在和男生一起吃饭时小心翼翼,时刻提醒自己注意形象。小声说话,小口吃饭。

  会在众人提议去一起唱歌吃饭时面无表情的说OK,哪怕其实根本一点都不想去,只是唯恐被落下。

  会在老师说到和自己不同的观点时微微一愣,但看到周围的人都在全神贯注的做笔记时,举起到一半的手又偷偷放下。

  会在周围的人讲我并不觉得好笑的笑话时,跟着他们呵呵几声。其实内心一片荒芜。

  也不是没有收获,有了越来越多的朋友,考试得很高的分数,也有不错的男孩子追求。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越来越想念原来那个在别人看来格格不入,神经兮兮的自己呢。

  哦,对了,那个长得很好看的男生今天跟我告白了,他还说我活的有点压抑,所以要不,我还是回归到那个神经兮兮,格格不入的我吧。(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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