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再找到小纪并不难,只消在外贸街的桌球店等上几个黄昏,就能看见他孤零零的身影。
他总是穿着那件牛仔外套,领口的羊羔毛都略略地泛黄了。他走路的时候喜欢双手插在口袋里,摇摇晃晃的,顶着一头浅棕色的碎发,十足像个稻草人。他习惯用拇指和食指捏着烟,总是还剩好长一截就扔掉。当然,也有浓妆艳抹的女子,妖娆地徘徊在他身边。
他住在昌北路的一条旧巷里,出租屋窄小简陋。
我提了一桶清水,蘸湿抹布,把玻璃擦得透亮。墙壁上的报纸早已破旧不堪,房东大叔借了我一把裁纸刀,我把买来的碎花壁纸仔细地贴在墙上。窗台上摆着一小盆绿色植物,是从喜歌养在宿舍的那盆千叶草上摘来的。
院子的大铁门咯吱吱地响,房东大叔笑得眯起眼睛:“小纪啊,你回来啦!你女朋友可真是能干。”
他看也不看我,但是一把抓住我的袖子,将我拉到门外。
“喂!”我抗议。
“你跟踪我很好玩吗?”
“呵呵。”我笑,原来我这几天的行动全在他的掌握之中。
“你不记得我了吗?”我直视他。
他掏出一支烟,缓缓地点上,深深地吸了一口又吐出,白色的烟圈消失在灰色的天幕上。
“回去吧,我们的生活是不一样的。”
我跳起来,扑到他身上,把脸贴在他的后背:“小纪,你还记得我,对不对?”
他的眼睛骗不了我。那年,我不过十岁,镇上来了养蜂人,他给我蜜糖吃,我贪恋那甜蜜滋味,坐在他的蜂车上走了好远,远到都快望不见镇子周围的树林。薄暮时分,养蜂人去整理蜂箱,有个男孩子从帐篷里露出头,他愤怒地瞪着我,鼻翼上的小痣格外清晰,他说:“你再跟着我们走,就会被他卖掉,你知道不知道?”
他凶巴巴的样子吓坏了我,我如梦初醒,向着小镇的方向拔腿就跑。
“小纪,为什么每次遇见你,都是你救了我?”我从他的胳膊底下钻到他的怀里,伸手点着他鼻翼上那颗小痣。
他的眼神终于温和下来,歪着嘴,轻轻地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