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都市娱乐 今古传奇·武侠版 第339期

义+梦(4)

  义

  九月初一,太行山黑骨寨。

  亥时,有雨。

  雨很稀疏,但雨点儿很大,斜打在窗棂纸上,仿佛有几根不安分的手指,在轻轻地敲打。

  血的味道很腥,而且有一种奇怪的臭味。史天一坐在椅子上,擦着自己的短枪,想:难道刚才有人拉裤子了么?

  刚才的打斗已经令聚义厅中的牛油大蜡灭了大半,现在只有几根寥寥地燃着,照得大厅里阴一块亮一块。撕烂的帷幕软软地垂在半空中,溅在屏风上的血点慢慢地向下滑落,拉出长短不一的狰狞红痕。

  地上杂陈的尸体以各样扭曲的姿势凝固着,偶尔灯影一跳,才仿佛抽动一下。

  黑骨寨四大寨主,自今日起,只余史天一一人。

  史天一微笑着擦着枪,愉快地哼起小曲来:“……三弟你为人多么奸诈,要害大哥命染黄泉。大街上买来芦席井口盖,你让大哥坐在上边。本指望他落井被水淹死,哪知道大哥稳稳当当没动弹,咱二人掀开芦席仔细观看,有一个八爪金龙悬在空中。不用人说就知道了,咱大哥不久以后定有江山!”

  这小曲唱的是东汉末年,英雄初会,张飞胸无大志暗算刘备的故事。

  桃园结义是刘、关、张磕头,黑骨寨上却是陈、黄、马、史四个人拜的把子。最初是陈寨主开山立柜,后来是马寨主上山投奔,接着是黄寨主受邀而来,最后才是史天一少年落草,崭露头角。

  他的岁数比陈寨主小了一半多,几位哥哥对他倒一向是当半个儿子疼的。

  史天一哼着歌,仔细掏净枪尖上的血槽。他这对短枪乃由精钢打造,右枪长四尺七寸,重十一斤九两,左枪长四尺三寸,重七斤整。双枪还可以组合,拧成一杆长七尺七寸、重十八斤九两的大枪。

  他原本是练的九九八十一路梅花枪,用双枪。后来才改了十三路钻心枪,用大枪。

  两年前,一个云游的老道士路过黑骨寨下,四大寨主拦路劫之,刀枪齐上反而被人家一双肉掌打得哭爹喊娘。那道士端的是个爱才之人,交手之际,也不知怎么,就分辨出史天一有万中无一的练枪天分。因此不仅没有太为难这四大寨主,更在临行时留下了一部《钻心枪谱》给史天一。

  天道自然,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秉性特质。一个真正的高手,他的武艺决不会是傻练、硬练,熬出来的。反而一定是找到了最适合自己的武艺,使得“心、体、技”三者合一,才水到渠成的。

  史天一过去练梅花枪,闻鸡起舞、风雨不歇,所练成的功夫在四大寨主中,也不过排位第三而已;可是等他在钻心枪上稍微下了点工夫之后,那原本一直停滞不前的枪法却一下子突飞猛进,令得他的武艺瞬间就将其他人远远甩在了后边。

  那狂飙一般地精进,睡一觉起来都判若两人的力量,于别人而言,也许只是惊叹而已,可是对于少年史天一而言,却早已是惊骇加迷恋了。

  这一两年来,黑骨寨有什么大小事情,一向是他这位四寨主出头,用枪摆平的。

  去年三月,马老三下山扫荡,劫了山东海丰镖局的镖,结果被人家大镖头“铁尾蛟”罗信一路追上山来,一条铁鞭打得马老三吐血,黄老二折剑,陈老大断刀,多亏史天一枪法已成,才七枪将铁尾蛟扎成了短命蛟。

  去年九月,陈老大与临近的二风寨莫西风、陆天风饮酒,一言不合,被人家哥俩一路追着打了二十里,丢盔卸甲。要不是随从机灵,带他钻了林子,恐怕黑骨寨大当家当时就得死在路上。后来史天一连夜翻山过寨,枪挑二风寨,血洗百人,才算给黑骨寨挣回了一点面子。

  今年正月,黄老二下山探亲,回家过年。就那么二十几天的工夫,居然就给他勾搭上了一个姘头。好死不死,那姘头的小叔子却是新近江湖崛起、有名的快剑二郎齐英。给人家追到山上,当场就要给阉了。

  史天一出手,和齐英对了三招就杀了他。

  那一场对决,虽然快如闪电,可是对史天一而言,却是意义非凡,直在他的面前打开了自《钻心枪谱》之后的,另一扇金光闪闪、充满诱惑的大门。

  ——就像是刘备坐在井口,然后才发现自己的命运一样,史天一也是在那一刻才明白自己接下来应该向哪里走。

  史天一将擦枪的白布扔下,把两杆短枪装入枪囊背好,又拿起桌上的残酒喝了一杯,这才拿起一支白烛,将聚义堂中的帷幔、屏风都引着。

  他将蜡烛扔到陈老大的尸身上,微笑道:“抱歉,三位哥哥,小弟再也不用为你们那些乌烟瘴气的烂事分心了。”

  火苗眨眼间就引着了陈老大的衣袂。

  浓烟滚滚,火势燎人,聚义堂中,一时一片通亮。

  史天一望着在这儿喝了五六年酒的聚义厅,不由也有些感慨。

  ——自己过去和这些没出息的哥哥们,可是浪费了多少宝贵时间啊?

  ——这几个无用之人,多少年来都不知进取,自己方才要杀他们时,甚至连大枪都不用接,就用短枪使梅花枪都行了。

  史天一心中洋溢着辛酸与快慰,拍了拍枪囊,昂然而出。外面的院子里,许多喽兵都听着刚才聚义厅里的火拼,正战战兢兢地听新动静,看见火光起,史天一出,都吓得往后一缩。

  史天一看他们懦弱平庸的样子,不由叹气,迈步向寨外而行,走了两步,终觉不忍,又转了回来。

  一粒雨水落在他的眉心,蜿蜒而下,麻酥酥的。

  “我认为,你们都白活了!”他突兀地发表了自己的宣言,“因为你们根本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该干什么!”

  喽兵们都被他这莫明其妙的感慨拍傻了。

  “太行山,黑骨寨,立寨二十余年,在太行山的三十三寨中,实力排名也不过二十七八而已。在场的各位,很多已经在山上呆了十几年,也仍然不过是个小头目,连五寨主的位子也捞不着——所以,你们这一辈子,注定只是在一个三流的土匪窝里,做不入流的贼寇么?”史天一兀然瞪眼,“你们这样活着,有什么意思?”

  喽兵们大眼瞪小眼,实在不知道他在发什么神经。

  “人活着得‘值’,不然活一万年,也是白活的。你们想干什么,喜欢干什么,就去把它干好,干到顶尖!干到比别人都强的地步才对!打铁的打出天下最快的刀,他这一辈子就‘值’了!种地的种出天下间最甜的瓜,他这一辈子也‘值’了!你是占山为王劫道的,那你就应该一统太行,独霸中原啊!”

  史天一激昂地看着喽兵,被想象中那巨大的成就,兴奋得满脸通红。

  “那不是为了名、为了钱,而是为了——”史天一努力地想着词,“为了一口气,也为了让你们突破自己的……那个‘劲儿’!”

  “你们根本不知道突破那个‘劲儿’是一种什么滋味。”史天一眉飞色舞,“你们是瞎的!你们一直被那个‘劲儿’拦着,蒙着,看不见更高更远的东西。可是一旦把那个‘劲儿’突破了,啊,天高地阔,万里风光!”

  他瞪眼看着喽兵,恍惚间眉心剧痛,仿佛那快剑二郎的剑又已经刺到了那里。

  “别人一剑向你刺来,快得好像一下子就能要了你的小命。”史天一用力搓着眉心,“你吓得魂儿都飞了。你觉得自己死定了,可是,‘噗’!死的却是他!原来在关键时刻,你到底是突破了那个‘劲儿’,你到底还是比别人快了一点!九死一生啊!反败为胜啊!那个痛快,那个惊喜,比喝酒爽一万倍,比赌钱爽一万倍,比玩女人也他妈爽一万倍!”

  史天一猛地倒竖大指,在自己的心口上重重一戳。

  “那个时候,你才会知道,你学武、练枪,是‘值’的!”

  他的脸上挂满雨珠,仿佛狂热的汗水:“我要走了!尝过那个滋味,我一辈子也忘不了了!我要去挑战天下间至高至强的武艺,练成天下间至快至猛的枪法!谁敢笑我,我就杀谁,谁敢拦我,我就杀谁!”

  喽兵们张口结舌,茫然不知反应。

  史天一看他们那无能的样子,不由哈哈大笑,趁着酒兴,去马厩牵了一匹好马,下山而去。

  梦

  这一晚,沈纱又梦见了丁绡。

  美丽的丁绡,风骚的丁绡。

  那双水汽蒙蒙的眼睛,那双仿佛烟雨西湖的眼睛,一直望着沈纱,像哀怨,像忧愁,像倾诉,像期待。

  “贱货!”沈纱骂道,“别拿你勾引男人的那一套来对付我!”

  丁绡被她骂得啜泣起来,而沈纱却毫不在意:“没有男人就活不了的骚狐狸,我说错你了么?”

  丁绡低着头,肩膀耸动,楚楚可怜。

  “装什么装,你在多少男人的床上爬上爬下,见多识广,还装什么脸皮薄呢?”

  丁绡不说话,只是哭着。

  沈纱还想说什么,可是突然间,重华公子却出现在丁绡的身边,轻轻揽住那女子的肩膀,嘴唇抵在丁绡的耳边,呢喃低语,也不知在说什么情话。

  丁绡笑了起来,捏着手帕的手握成拳头,反过来捶打重华公子。

  她的拳头又软又媚,重华公子由着她撒娇,哈哈大笑,挨了几下,便将她捉到怀里。丁绡娇笑着,拳头越来越没力气……

  那娇笑的声音像是蚀骨销魂的火苗,远远地传来,已令沈纱浑身躁动,又嫉妒,又兴奋,以至于她自己的呼吸也越来越急促……她想冲过去杀死丁绡,可是一双脚却像是被钉在了原地。

  她急得拼命挣扎,却无济于事。眼看着那两人的举止已经越来越不堪,不由终于哭了出来:“公子,公子!体恤体恤纱儿,怜惜怜惜纱儿!我在这里!我在这里呀!”

  ——那是她的抗议,更是她的哀求,一语出口,她整个人竟也轻松多了。

  那两具纠缠的躯体忽然停了下来。重华公子放开了丁绡,回过头来,一双格外黑格外深邃的眼睛,眨也不眨地望向沈纱。

  沈纱激动得心跳都要停止了,道:“公……公子,我……纱儿也喜欢您……”

  那温柔俊美的重华公子,向她走来。他炽热的手,轻轻地抚过沈纱的脸颊、耳垂……他轻轻端起沈纱的下颌,让已经羞得满面绯红的女孩望向自己。

  沈纱看见,那一双重瞳的眸子里满是温柔,直令她一瞬间就醉了。

  “公子……”沈纱紧张的声音像蚊讷一般,“请公子接受……纱儿……纱儿真的很喜欢……”

  重华公子微笑着,沈纱羞得再也无法自已,紧紧闭上了眼睛。

  可是突然间,她闻到了一股酒臭。

  重华公子的身上一向是香的!沈纱愣了一下,偷偷睁开眼——可是旋即,一双眼却惊恐得几欲裂眶而出!

  眼前靠近她的人,哪里是那风华绝代的重华公子,反而是一个邋遢肥胖的中年男子。

  “你……你!”沈纱猛地推开他,吓得说不出话来。

  那胖子笑道:“小骚货,我就知道,养着你,总有用得着的一天。”

  他竟是同福会的混江龙!

  沈纱如堕冰窟,整个人都傻了。

  混江龙上前来撕她的衣服,沈纱想要杀他,可是身上却软绵绵地没有力气,想要拔刀,一向系在腰间的洗眉刀却也不见了。

  “不要这样,求求你不要这样……”沈纱抵挡几下,一下子哭了出来,“高爷,你饶了我吧,你去找丁绡吧……你不是已经有丁绡了?”

  混江龙不说话,却只是傻笑着。

  笑着笑着,他的五官眉眼又开始了令人骇然的变化。一张张陌生而又熟悉的脸孔出现在沈纱的面前:同福会的帮众、陕西道上的流民、大宅子里的财主、饭铺子里的掌柜……

  丑陋的、肮脏的、贪婪的、下流的……那些沈纱以为早就忘记了的人,他们淫笑着,流着口水,向沈纱扑了过来……

  “啊!”沈纱猛地惊醒了。

  四下一片漆黑,哪还有丁绡、重华公子……以及那些魔鬼?

  外面雨声不止,宛如嘈嘈切切的嘲笑。

  汗透重衣,心跳如鼓,沈纱掩着脸,“呜呜”地哭起来。

  即便是在梦中,刚才那样的羞辱也足以令她感到周身污秽。

  想到那些曾经睡过丁绡的野男人竟也敢对自己无礼,想到即使在梦中,自己也得不到重华公子的宠爱,她咬着嘴唇,已将嘴唇咬出血来。

  她品尝着那腥甜的滋味,握紧枕畔的洗眉刀,暗自发誓:

  丁绡,无论如何,我一定要让你死在我的刀下!

  (未完待续)(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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