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场小王子
翌日午后,二爷带我买好床上用品后便帮我把东西搬进公司安排的员工宿舍,走之前留了一部电话给我,是一部“联想”的全屏触摸式的手机。那个年代国内用这种高档手机的人并不多,大部分都是用诺基亚或摩托罗拉的按键手机,这也是我人生中第一份贵重的物品。
宿舍位于槟榔新村里一栋六层高的楼房里的第五层,三房一厅,一厨一卫。其中一间房住着菲律宾籍的歌手,两女一男。里面放着一张单人床和一个高低双人床。另一间住着两个“公主”,也就是酒吧的服务员,都是和我差不多大的女孩子。我所住的房间里是我和另一个服务员,他叫谢元,江西人,个子和我差不多,留着一头长发,长得还算帅气。每天下班回来宿舍都很热闹,大家相互照顾,空下来全挤在大厅中间的茶几边上谈天说地,从他们的谈笑中我了解了很多我以前从未接触过的“文化”,如男女之间的情爱故事,如结婚生子等离我很遥远的生活琐事。
工作没几天,我就上手了,和同事们相处的也十分友好,大家特别关照我。从观察我的穿着,用的手机,还有偶尔过来看我的二爷二娘身上,他们都认定我是个“富二代”,我无从辩解,也没有去解释,内心却十分清楚,这并不是我所想要的虚荣和尊重。当然,也正因为如此,有好几个女孩子喜欢我,面对她们的直接告白或间接调情,我极不适应,每每都是我红着脸害羞的离去,因我内心始终记着的是还在学校念书的她。因为想念,所以每个星期六的晚上七点半都会准时给她打电话,一聊起来就是半个小时,甚至是一两个小时。我百分之九十的话费都是为她所用(那些年母亲还没有电话)对此我毫不吝啬,她对我很友好,一般都是鼓励我,每次通完电话,我都如同打了鸡血一样浑身是劲。
当然,这当中也有些情感的小插曲,一天晚上,客人早早离去,不到十一点半全场只剩下我们这些工作人员了,现场经理临时组织大家开个派对。刚开始的时候我很紧张,放不开。对于所有同事的敬酒,那是来者不拒,每杯酒都是一饮而尽。这也是我一个致命的缺点不懂拒绝。
酒过三巡,在大家的一再要求下,我登上舞台。几个乐队成员给我伴奏,我鼓起勇气站在台上唱了一首刘德华的《天意》
谁在乎我的心里有多苦
谁在意我的明天去何处
这条路究竟多少崎岖多少坎坷途
我和你早以没有回头路
我的爱藏不住
任凭世界无情的摆布
我不怕痛不怕输
只怕是再多努力也无助
如果说一切都是天意一切都是命运
终究已注定
………
一曲唱罢,台下掌声雷动,吹口哨的,呐喊的不绝于耳。刚准备走下台,菲律宾的那位女歌手“所罗门”突然跑到我跟前,在我的脸上重重的亲了一下。我顿时定住,手足无措,竟不知如何应对,还好此时大家举起酒杯一拥而来,为表示感谢,我举起酒杯:干!
这一夜,大家喝的那叫一个畅快淋漓,也醉的一塌糊涂。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凌晨三点大家各自回家,我一个人摇摇晃晃跌跌撞撞的寻找回去的路。
酒吧旁边有条人工河,河两岸有散步的地方,有休息的地方,我正唱着歌儿,突然脚下一滑,眼看就要摔倒了,背后突然伸过来一双手楼住我的腰,接着我俩双双跌倒在草地上。正转头看向对方的一刹那,我的嘴碰到了她的唇。我如闪电般想立刻挣脱,她的双手却托住我的脸颊,继续亲吻,我无力躲开。那一瞬间,我被她的柔情彻底软化了。她抱着我,把头枕在我的胸膛上,认真聆听着我的心跳,而我双手垫在后脑,仰望星空,内心充满着不安和愧疚,不知道说点什么,也不敢直视她的双眼,气氛正尴尬着,她开口打破了平静:“浩,我喜欢你,以后不要再叫我兰姐了,你做我的男朋友好吗?”
“我还没有学会怎么做男朋友,而且老家还有一个我喜欢的也喜欢我的女孩子在等我”,我继续保持着姿势不变,内心已经做好了应对她有任何反应的准备,即使是打我,骂我都行,至少不能欺骗她。
我没有想到的是她依然语气平静的与我对话:“她还在读书是吧?刚刚跟你接吻,我就知道你一定不知道什么是恋爱”。
“是的,她上初三,我们彼此都很喜欢对方,我承诺过年底回家会用我发的工资买过年衣服给她”我边说边趁机坐起来。
“没事,你不用紧张,我只是喜欢你而已,回家休息了,晚安!”她说完就起身离去,背对着我招手。
我惊呼她的洒脱,更不理解她所说的“我只是喜欢你而已”这句话的含义,或许对她来说,喜欢一个人是很平常的事,就该大大方方的表达,潇潇洒洒的追求,而对于此时的我来说,感情世界一片空白,一个亲吻,一次拥抱甚至是一次牵手都能让我的内心激情澎湃,整夜整夜的兴奋不已。
之后,我每次去公司看到她,都不敢和她对视,就像一个做错事的小孩,故意逃避大人似的。而她却像那一夜什么都没发生过似的,依然很平常的和我打招呼,对我微笑,不过再没提“喜欢”之类的话语了,受她的影响,我也慢慢的把这件事从内心放下了。
一切回归平静,同样的工作,同样的生活,但对我而言,每天都有不一样的激情。我对这一切都充满热情,并且在短短的一个月之内,学会了花式水果拼盘,花式调酒,几乎可以独立完成吧台内的所有工作。
整整工作两个月时间后,我应二爷二娘的要求,提前请假回家过年。临行的前一天,我逛了一整天,给那个她买了两条牛仔裤,给妈妈买了一套衣服。我们是开车回老家的,走到是国道,大约一千公里,全程二爷一个人开,一路上我兴奋不已,想象着回家与大家再相见的场景,相信我这新的模样一定能给家人和朋友一个好的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