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秋以为自己就要交代在这里了,索性闭上眼睛迎接死亡,什么“当时我脑子里什么都没想,就想着我不能让恶势力轻易得逞”都是捡回一条命后糊弄记者的鬼话,迟队长当时想的是,死了也好,下辈子或许能投胎到有钱人家,有个轻松愉快的童年,好好学习,考上大学,再不要干这艹蛋的除妖师了,当个律师或者会计,对了,一定要交个女朋友。
可是预想中被十把降魔剑贯穿身体的感觉并没有出现,他听见连接不断的金属碰撞声,抬眼一看,几个变形金刚似的东西挡在面前,将降魔剑纷纷弹开了,从那“变形金刚”的细节上看,分明是从丰田和奔驰变出来的,没记错的话,刚才路边就停着这几辆车。
“来者何人!”江半盏喝问道。
路边站着一个穿黑色紧身服的女人,安静得像一道影子,她自报家门,“春帮正红堂堂主——采星!”
“春帮?”
江半盏和迟秋同时一惊,春帮的人怎么会在这,仔细一想,这一块好像确实是他们的地盘。
不过,四大家族对除妖师的死活向来不闻不问,当年上一任队长赵心被歌丘手刃的时候,三大帮派都在附近看热闹,听说项氏兄弟还是躺在凉椅上喝着啤酒吃着炸鸡观看的,简直令人齿冷。
春帮会向除妖师伸出援手,真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这时,一阵刻意的大笑从街对面传来,只见纳兰雉兹手里咯吱咯吱地转着两枚铁球,身后乌压压地跟着一大帮人,那股阴沉沉的肃杀气息就像屠宰场工人大罢工似的。
“迟队长,真是久违呀!”
迟秋正寻思该怎么答话,纳兰又开口了,“大晚上的还在保卫世界,也是不容易啊,既然到了咱春帮的地盘,咋不打声招呼呢,我们春帮向来是十分热爱和平的。”
迟秋的脸颊一个劲抽搐,热爱和平?不久前那场规模空前的帮派战是谁挑起来的?
“死胖子,快从我眼前消失!”江半盏咬牙切齿,眼前这个油腻腻的胖子严重触犯了他的审美底线,拔刀砍死纳兰的心都有了。
“呔!”纳兰面挟秋霜地喝骂道,“泼妖孽,拐卖妇女儿童,扰乱我C城治安,作恶多端,真是死不足惜,竟然还敢把迟队长打成这个样子,识相的快点滚,要不然老子活剥生吞了你!”
说罢,伸出一只胖手,他用这充满表演性的动作暗示江半盏,老子一声令下,定叫你死无葬身之所。
江半盏狠狠一错牙,即便强如歌丘,也不可能单独挑战这么多妖,他不无痛惜地朝救护车看了一眼,季楠是救不回来了,只好放弃他了。
他一纵身,消失在高楼间,现场绷紧的空气顿时缓和下来。
“队长!”
“队长!”
大家立即跑过去查看迟秋的伤势,他摆摆手,伤得虽然重,但死不了,嗓子眼一阵发痒,他冲一个队员说,“来根烟。”
“队长,你都这样了……”
“别废话!”
烟递了过来,迟秋吸了一口,精疲力竭地躺倒在马路上,真想这样一觉睡过去算了,纳兰见状,马上向手下说,“楞着干嘛,快叫救护车!”
他再睁开眼,看见纳兰那张肥脸凑得很近,满脸堆着笑,很是让人讨厌。
“迟队长,您以后要是有什么需要,我手下的人可以随便借用。”
“领情了,劳驾,让我歇一会。”
“行,那我先回去了,多保重身体。”
纳兰拍拍他的肩膀,那副汉奸相实在惹人烦,迟秋索性闭上眼等他消失。
原来纳兰已经不堪到这个地步了,他想。
春、秋大战之后,纳兰的势力兵败如山倒,秋帮因为内部的事情,加上歌丘禀性高洁,倒是没怎么占便宜,反而是冬帮、夏帮趁火打劫,短短几个月里就把纳兰的地盘抢夺了大半,一旦认真追究起来不过拿“小弟不懂事”来搪塞,其实弱肉强食、痛打落水狗的帮派法则,就算迟秋这个局外人也看得一清二楚。
所以失势之后的纳兰急不可待地想拉拢同盟,中立的除妖队便成了上佳之选,归根结底,一连串偶然的背后是必然的因素,可以说是秋帮间接救了他一命。
想到这里,迟秋不禁失笑,然后沉沉睡去了。
……
迟秋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凌晨四点钟,他发现自己躺在病床里,身上当然是打满绷带,视野里一个输液瓶滴滴嗒嗒地滴着,他转过头,看见李锋坐在旁边,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
“乱来!”李锋说,“太乱来了,我一晚上不在,你就把自己搞成这个样子?”
“来根烟。”
“想都别想。”
迟秋环顾四周,这里是特级病房,所以只有他一个人,他想开口问一件事,察觉到他心事的李锋已经先回答了,“折了五个兄弟,断手的那个算是抢救回来了,手是接不回去了,只能等康复之后安装义肢了。”
“五条命,换一只妖,值吗?”迟秋用一种自问似的口气说。
“队长,那你当时是怎么想的?”
“还能想什么,赌着一口气就上了,给根烟!”
“不行!”
“你敢抗命!”
“少来这一套!”
“就一根。”
李锋拗不过他,讨价还价地说好只许抽半根,刚点上吸了一口一个巡夜的小护士便冲进来阻止,迟秋被迫熄了烟,一脸悻悻。
“对了,那帮小孩呢?”迟秋问。
“大部分都查到家庭住址了,天一亮就送回去,有一个孩子好像是孤儿,叫安妮。”
“哦,她有地方去吗?”迟秋想起那头火红色的头发。
“她只说认识狡玉。”
“歌丘的妹妹啊,那正好,麻烦你跑一趟,顺便……不,让歌丘来这里吧,我亲手把安妮交给她,顺便跟她交换一下情报。”
“你就这个样子见她?”
“就这个样子,不行?”
李锋已经收到线报,同一天晚上特攻队在郊区一所废弃工厂里有所行动,想必也是为了拯救这些失踪儿童。歌丘虽然口头上答应和除妖队合作,但却一直在单独行动,毕竟曾经被除妖队通缉猎杀的特攻队对他们是深怀戒心的,迟秋独战江半盏把自己伤成了一具木乃伊,而且手上还押着一只妖,作为交换情报的砝码实在很有份量。
“队长,你这个人蛮有心机的嘛!”
“过奖过奖。”
“不过,拼命争取和特攻队的合作,到底是图什么。”
“我和你说过的吧,在这个各种势力割据的城市里面,只有特攻队是不被利益和欲望蒙蔽双眼的一股力量,我总觉得有一些事情将要发生,到时候唯一可以信赖的只有她们,就算组织都靠不住,提前买一支潜力股不是很聪明的作法吗?”
“明哲保身?还是说,为了正义的理想?”
“领着那点破工资,相亲没一次成功,到现在还租房子住,你以为我就那么爱这份工作吗?”迟秋叹口气,“但是,这个城市每次发生点什么怪事的时候,人们看着我们牛逼哄哄地跑出来处理,我们在他们眼里是专家!当哪一天什么灾难真的降临的时候,他们能依靠的只能是我们,也只有我们,一想到我们这帮庸才居然背负着这样天大的使命,我心里就像扎着一根刺一样地坐立不安。”
“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喽?”李锋总结道。
“你说反了,是责任非常大,能力还欠佳。”
“其实……”李锋笑道,“虽然道不同,但你和那位歌小姐恰恰是一路人。”
“是吗?那你觉得她有没有可能看上我呢?”迟秋自嗨起来,“虽然娶一只狐狸有辱门风,不过很有钱的狐狸嘛……哎嘿嘿。”
“一路人才不可能相互喜欢吧。”
“说的也是,唉,我这个人现在怎么越来越没底线了,只要是母的,马上就考虑适不适合结婚……对了,刚才进来的那个护士小姐不错哎,能不能帮我打听一下她的情况。”
李锋诧异地张了张嘴,一个人怎么可以在高尚和猥琐之间切换得如此灵活自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