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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三章 亲兄弟仇杀

家有余粮 白鹤淩 3634 2024-11-16 00:16

  看到郑公子向自已挥手,钟灵的身形都僵滞了,不会吧,穿成这样他也能认出自已?

  钟灵正要起身,忽然感觉到自已身后有个人站了起来,高大的身形掠过自已,然后径直向着郑公子坐的方向走了过去。

  钟灵看到郑公子的眼睛掠过自已,盯着那个人,直到他走到自已桌前坐定……

  “呼”,原来不是招呼自已,钟灵心里做了一个抹汗的动作,还奇怪呢,自已特意去成衣铺买了套男装穿上,头上为了掩饰,还戴了个男人的帽子。

  对了,这帽子就象周星驰在《唐伯虎点秋香》里那个造型,而且悲催的是,成衣铺里正好其它颜色都卖完了,只剩下粉红色的,所以钟灵只能就着粉红色的帽子,配上粉红色的男式外套,别提多有花花公子的味道了。

  以至于一路走来,直至茶楼里,都有好几个骚首弄姿的妇女不断地用妩媚撩人的姿势主动向钟灵抛来春天的波菜,激得她全身起了不少鸡皮疙瘩。

  原来,风骚的妇人哪朝哪代都是不缺的,也难怪会有潘金莲这位古代妇女身体解放运动的先驱的存在了,而且还是在礼教森严的古代。

  钟灵粉嫩嫩、灵气十足的小脸,配上粉红的“花花公子”的外套,头戴粉花招惹桃花的男帽,就象一个风流俊俏的小公子,难怪会招惹了那么多上至快到更年期的大妈、下至含苞待放的少女的关注。

  不过,正因为这么多女人的误会,才导致钟灵对自已信心的爆棚,认为谁也看不出她的原来的真面目,所以刚才被郑公子那么淡定地一招手,她才几近失态。

  还好,她身形僵滞之时,那个真正地被郑公子招手的人已经快速地起身,向他走去了。

  钟灵长出一口气,她才不想郑公子看到她这样搞怪的造型呢,那还不得被他嘲笑死啊?

  虽然他一向和熙如春风,但并不代表他没有审美的智商。钟灵觉得,倒是汤公子不象是会嘲笑人的人。如果是汤公子认出她来,脸上依然只会是那种温文尔雅的微笑吧!

  走神间,那个从钟灵背后走过去的男人,坐了下来,脸正好对象了钟灵。

  那熟悉的脸庞,咦,我在哪见过呢?

  钟灵不禁在心里发问。

  这时,那个男人抬起眼来,四下里扫了一下,一脸警惕的样子。他的眼光掠过钟灵时,略略停留了一下,因为钟灵身着粉红色外袍的缘故吧,这个男人略微多停留了一秒,觉得一个粉嫩的花花公子不是什么问题,便凑近郑公子,和他交头接耳,似乎在说着什么私密的事情。

  可是当他的眼光扫过来时,钟灵却觉得好似一道利刃扫光,她下意识地想要低下头,生怕被这道“利刃”划破了自已的“画皮”。还好,他并没有意识到钟灵是女扮男装,只是因为她那花花公子的造型而多留意了一秒。

  钟灵把两个铜板放在茶桌上,趁着那个人和郑公子谈兴正浓,顾不得其它之时,撤离了茶室大厅,出得门来,撒丫子就跑。

  哎,容不得她不跑呀,因为那个男人,正是那日郑熠被追杀之后,第二日她下山到镇上时,在那片她救了郑熠的草丛附近问她话的那个男人。

  那个男人,据钟灵事后的分析,明显就是追杀郑熠那群人中的一个,可是现在,这个人却和郑公子如此熟络。郑公子可是郑熠的大哥啊,这追杀弟弟的人,和哥哥熟识,是什么节奏?

  钟灵头脑一片浆糊,难道,她遇上了活生生的你死我活、刀光剑客影的豪门宅斗?

  郑炀据说是庶子,在古代,庶子好象是不能继承大统的。而郑熠据钟灵了解,虽然年纪比郑炀小,却是嫡长子。

  好混乱的关系。

  郑炀是因此而对郑熠下手的吗?

  她只是个平凡的农家女,你死我活的豪门恩怨和她完全没有关系好不好!

  如果那个追杀郑熠的男人,发现郑公子认识钟灵,会不会有什么其它的联想?为了保密这件事,是不是会杀她灭口?

  这可不是一个完全的法制社会,海防线上有倭寇来犯,山林荒道上有剪径的土匪,要做掉她还不容易?

  钟灵种高产田的理想还没有实现呢,小日子正往滋润的路上跑,她可不想现在就被匪徒劫走,随便扼杀在哪个荒僻的山沟沟里。

  所以,6计走为上计,钟灵脚底抹油,赶紧溜了,她祈祷自已这辈子都别再遇见这个男人了。对了,别遇见这个男人和郑公子在一起,否则,一旦让这个男人发现原来郑公子认识自已,那就大大不妙了。

  钟灵走出茶楼,把停在茶楼外的马车赶到一个无人的小巷子里,钻进马车换回女装之后,才长吁口气,按照原来预想的,去郑家探望郑田田了。

  这回运气很好,没有遇到那个讨厌的如狗皮膏药一样的郑熠,不过就算遇到他,钟灵的心也不会那么虚了,因为那块玉牌,她已经送给了郑田田,就算物归原主了吧,反正都是姓郑的。

  钟灵见到郑田田,连忙谢过她为自已搬家做的种种。

  郑田田的脸色无悲无喜,经过长期的思虑之后,她似乎已经接受了自已即将进京,甚至会留在宫中的命运。

  “阿灵,我就算可能进宫,但也许是做个宫女什么的,那么,年纪大了之后,宫女十有八九会被恩准回家,到时候,我们又能在一起了。不过,也许你那时候已经子孙满堂了,我却是白发苍苍,一无所有。”

  郑田田叫丫环奉上香茶和点心,和钟灵闲坐喝茶,口气虽然是淡的,却听得出里面的忧虑。

  “我才不这么早嫁人呢,也许这辈子都不嫁人了。”钟灵笑嘻嘻地道,上辈子她都做惯了剩女,内心早就强大无比,并不担心这方面的问题,“我呢,只想做好农事,有山有水有点田,让自已生活得舒服一些。”

  “不是吧?女孩子哪有不嫁人的?”郑田田骇然,对于千金大小姐的她来说,这个观点未免太过惊世骇俗,“或许,你还没有遇到真正心动的人,要不然,你肯定会愉快地出嫁了。”

  钟灵意识到就这个话题,自已根本无法和受惯了礼教洗脑的郑田田达成一致的意见,便放弃了这种想法,这个时代有这个时代的运转规则,要她以一已之力抗衡,根本是不可能的,所以她转而道:

  “田田,你要出远门了,得有一段时间见不到你了,这本我自已写的东西,就送给你消磨时间吧。”

  钟灵将一本订得很精致的手抄本递给了郑田田,原来,这段时间钟灵入夜有空就在抄抄写写的就是这本要送给郑田田的礼物。

  郑田田打开一看,这就是本大杂烩,不光有食谱的合集,还有美容的指导,还有养生的心得……呃,如果她能把这里面的知识都消化下来,整个人一定会有不一样的变化。

  郑田田越看越震撼,这绝对是一本“宝书”,何止是消磨这么简单呢?再看看里面俊秀的字体,简直象欣赏书法帜子一样舒服……

  “阿灵,你对我真是太好了!我永远都不会忘记你的!”

  郑田田这发自内心的话,让钟灵一阵心酸:

  “哎,这么容易就让你感动啊?好吧,我有空再多抄几本这样的送给你!”

  别看钟灵说得这么“慷概大方”,其实她肚子里的主要的货已经全倒在这本“书”上了,要她再写这么厚厚的一本,哎,不要太为难她了。

  还好,郑田田看出了她语气里的夸张,知道这么几天里,要再写这么厚的一本“书”是不可能的,只是微微一笑,一双纤手,却把钟灵抓得更紧了。

  似乎,有了这本“宝书”傍身,郑田田对未来的皇宫生活,多了几分凭恃。当然,郑田田这种底气,源自她对自已所处时代的了解,知道钟灵这本超越时代的“宝书”的价值。

  倒是钟灵本人懵然不知,她的本意,也就是弄个菜谱、美容之类的自已前世消遣时间的事情给郑田田做。

  对于郑公子和郑田田帮助安排家宅的事情,钟灵当然另外谢过,但却惹得郑田田一阵埋怨,说既然是好朋友就不必客套,讲这些虚礼。

  好吧,钟灵现在最不想看到的人就是郑炀了,身为大哥,居然要对弟弟下手,虽然这个弟弟有点小可恶,但也没有上升到必杀的地步!

  哎,有钱人的亲情,钟灵是真心看不懂。算了,她也不能解决什么,还是速速遁去,做自已的小农女吧!

  “小姐,我都快累死了,今天可是扎了一天的稻草人!”

  刚到家,钟墨一看到小姐回来,立即上来诉苦。相处几天下来,这些下人发现钟家虽然是钟灵做主,但她并没有摆出主人的架子,相反和大家处得象朋友一样,其实年纪也差不多,所以他们现在略略敢在她面前多说些话了。

  钟灵一看钟墨伸到自已面前的手,还真是那么回事,手掌红红的,略有浮肿,那是勒稻草人的草绳勒出来的。

  “小姐,我也没有闲着啊,我帮夫人上山砍竹子了。”

  钟鼎的话比钟墨少,但这不代表着他就比钟墨傻,见钟灵飘忽的眼神闪向自已,赶紧站出来申辩。

  “砍竹子?干嘛用的?”

  钟灵听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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