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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辑爱如山路十八弯

  山路十八弯,通向的,原来是一个叫爱的地方。

  爱与哀愁

  世上的道理,原都是这么简单,无论是爱物,还是爱人,都要有所节制。

  我养过两条小金鱼,一红一白,像两朵小花,在水里开。

  为这两条小金鱼,我特地买了一只漂亮的鱼缸。还不辞十来里,去城郊的河里,捞得鲜嫩的水草几根,放进鱼缸里。

  专买的鱼食,搁在随手可取的地方。一有闲暇,我就伏在鱼缸前,一边给它们喂食,一边不错眼地看它们。它们的红身子白身子,穿行于绿绿的水草间,如善舞的伶人,长袖飘飘,煞是动人。

  某天清晨,我起床去看它们,却发现它们翻着肚皮,死了。鱼缸静穆,水草静穆。我难过了很久。朋友得知,笑我,“它们是被你的爱害死的。”原来,给鱼喂食不能太勤,太勤了,会撑死它们。怅然。从此,不再养鱼。

  我亦养过一盆名贵的花,叫剑兰。花朵橘红,叶柄如剑。装它的盆子也好看,奶白的底子上,拓印一朵秀气的兰花。一眼看中,目光再难他移。兴冲冲把它捧回家,当珍宝似的呵护着,日日勤浇水。不几日,花竟萎了,先是花苞儿未开先谢,后是叶片儿一点一点发黄、卷起,直至整棵植株腐烂掉。伤心不已,不明白,我这么爱它啊!还是朋友一语道破天机,“你浇水浇得太勤了,花给淹死了。”

  自此,我亦不再养花。自知自己是个无法把握爱的尺度的人,爱有几分,哀愁就有几分。如同年轻时的一场爱恋。

  那时,我满心里装着那个人。吃饭时,想他爱吃的。买衣时,想他爱穿的。天冷了,怕他冻着。下雨了,怕他淋着。路上偶尔看到一朵花开,也想着他,恨不得采了带给他。相处的过程,却不全是欢愉,他常常眉头紧锁,充满忧伤地望着我。那么近,又那么远,仿佛隔着山隔着水。我心里有不好的预感,只以为自己做得不够好,所以,更加倍对他好。到最后,他还是提出分手,分手的理由竟是,你太好了,我怕辜负。

  爱一个人,原是爱到七分就够了,还有三分要留着爱自己。爱太满了,对他而言不是幸福,而是负担。这是经年之后,我才明白的道理。

  我想起一个母亲。她结婚好几年,却一直没怀上。后来,她多方求医,终得一子。对那孩子自是宠爱有加,真正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上怕跌了。就这样,那孩子一路被宠溺着长大,二十大几的人了,还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整天不学无术。一不高兴,就对他母亲非骂即打。一天,他又伸手找母亲要钱,母亲没给,他动了怒,竟勒令母亲跪在地板上,一跪大半夜。一贯木讷的父亲,被激怒了,终于忍无可忍,趁儿子熟睡,一锤砸死儿子。警务室里,他的母亲哭得肝肠寸断,语无伦次说:“作孽啊,作孽啊。”

  为她痛惜,一个原本天真如雪的孩子,毁了。还有她,和她忠厚的男人,这辈子的伤痛,谁能疗治?

  世上的道理,原都是这么简单,无论是爱物,还是爱人,都要有所节制。月满则亏,水满则溢,有时,太多的爱不是爱,而是巨大的伤害。

  幸福的石榴

  失去的已失去了,再伤心也挽回不了,还不如收起伤心,重新来过。

  傍晚下班,天突然下起雨来。秋天的雨,一下起来就没完没了。我站在雨里打车,车极难打,从我跟前过去了一辆接一辆,里面全载着人。

  好不容易等到一辆空车驶过来,我几乎一路小跑着冲过去。司机摇下车窗,一张中年男人的脸探出来,看着我,问,去哪里?我说了地址。他为难起来,说,不顺道啊。我急了,我说我给双倍的钱。他还在为难,说,不是钱不钱的问题。但看我被雨淋着,他似乎动了恻隐的心,打开车门,让我上了车。

  我甫一坐稳,就有些歉疚地问他,你要接人?

  他笑笑摇摇头,啊,不,我是要收工回家。你要去的地方,与我家的方向刚好相反,我送你的话,来回得开很长的路呢。

  我纳闷了,你每天都是这么早就收工吗?这下雨天,生意多好啊。

  是啊,一到下雨天,我们多赚个几百块不成问题的。但我今天答应了我老婆和女儿,一定赶在六点之前回家的。

  今天是我女儿生日,五岁生日。我女儿已经五岁喽,他告诉我。粗线条的五官,变得柔软起来。他开始滔滔不绝地跟我说起她的女儿,五岁的小人,会唱好多儿歌,会背好多首唐诗,还会画画儿。还会跟他甜言蜜语,说长大了要赚钱给他用。

  呵呵,他笑。浑身洋溢着那种叫幸福的东西。

  也只是寻常之家,老婆在一家玩具厂打工,手巧,家里的零碎,都拾掇成女儿的玩具了。这让他很是自豪。我女儿的玩具,从来不用花钱买,他说。老婆又做得一手好饭菜,每天不管他多晚回家,总有一桌热热的饭菜在等着他。

  你说人这一生求个啥呀,不就是求个温暖相守嘛。他的话,让我心头微微发热。

  也有过坎坷与磨难,儿子都长到十岁了,一次车祸,却要了儿子的命。他和老婆两个人,沉沦了两年多。那段日子,他们啥事也做不成,光顾着痛苦了。后来他想,一辈子还长,不能总活在阴影里,那太亏了,失去的已失去了,再伤心也挽回不了,还不如收起伤心,重新来过。

  不久,他们有了小女儿,一个家,又完整了。

  就现在这样,我已经很满足了,他说。

  车子这时驶过一个广场。广场边上,一溜排开的雨篷下,摆着水果摊。他突然摇下车窗,看了看,回头问我,我可以停一下车吗?我想下去买点水果。

  我说当然可以。他很高兴地谢了我,下车去了。不一会儿,他举着两个胖乎乎的石榴回来,笑着问我,你见过这么大的石榴吗?

  两只石榴,像两个笑哈哈的胖娃娃,真的是又大又可爱。我表示了惊奇。他很开心,把两只石榴小心地搁车座旁,说,我也是第一次看见这么大的石榴呢,我老婆和女儿见到了,一定欢喜。

  我笑了。我仿佛看到这样一幅和美图:橘色的灯光。热热的饭菜。两只胖乎乎的石榴。围桌而坐的三张笑脸,花朵一样盛开着。一个家不大富,亦不大贵,可是,安乐、温馨、祥和。

  后来,我经常会想起那样的画面,想起那两只幸福的石榴。很多寻常的日子,也就有了不一样的温度。

  爱,是等不得的

  只不过一日之隔,他的爱,就再也送不出去了。

  他是母亲一手带大的。

  他的母亲与别人的母亲不太一样。他的母亲因患侏儒症,身材异常矮小。

  他的父亲——一个老实巴交的泥瓦匠,家徒四壁,等到40岁才娶了他母亲。一年后,他出生了,白白胖胖,像一轮满月,把父母卑微的心,照得亮堂堂的。父母的日子,因他的到来,有了奔头。

  他6岁那年,父亲去帮邻居家盖房,从房梁上摔下来,掉下的一根横梁,刚好砸到父亲身上。那时,他正在不远处的土路上,逗着一只蟋蟀玩。从此,他没了父亲。

  矮小的母亲,一个人拉扯着他,吃尽苦头。夜幕四合,母亲还未归。一大清早,母亲就背着一背篓的绣花鞋垫,去集市上卖。那些鞋垫,是母亲坐在灯下,一针一线绣的。母亲靠卖鞋垫贴补家用。他坐在门前的矮凳上数星星,等母亲。矮小的母亲是他的天。他对母亲说:“等我长大了,我一定报答你。”

  母亲笑了,笑出泪来,问他:“怎么报答呢?”他说:“我给你买一屋子的好东西吃,我给你买一屋子的好衣裳穿。”母亲把他搂到怀里,搂得紧紧的,母亲说:“吃的妈不要,穿的妈也不要,等你长大了,带妈坐一回飞机吧。”

  乡野广阔,狗尾巴草和车前子长满沟渠,母亲在割草。他欢快地喊:“妈妈,我比你高了!”是的,他才**岁的人,个头已超过矮小的母亲了。头顶上突然响起飞机的声音,母亲抬起头看,他也抬起头看。空中的飞机有点像他见过的花喜鹊。“花喜鹊”飞远了,看不见了,母亲这才收回目光。母亲说:“这都是有本事的人坐的。有本事的人坐了飞机,到很远的地方去。”他问:“很远的地方是什么样的?”母亲也没去过很远的地方,母亲就想象,“有很多很多的高楼,高楼里的桌子、椅子,都漂亮得不得了。”他郑重地向母亲承诺:“以后我要做有本事的人,带你坐飞机,到很远的地方去看高楼。”

  他一天天长大,一路念书,把书念到城里,真的成了有本事的人。他住进了母亲曾描绘过的高楼里,高楼里有漂亮的桌子、椅子。他也常常乘像花喜鹊一样的飞机,南来北往。母亲对他崇拜不已,母亲问:“你真的坐飞机了?”他淡淡地说:“嗯。”“坐飞机像不像坐船,会不会晕?”母亲充满好奇。

  他觉得母亲好笑。一低头,他瞥见母亲头上的白发,一撮一撮的。永远像儿童一般矮小的母亲,原来也会老的。他的心一软,说:“妈,等我有空了,我带你去坐飞机。”母亲低头笑,笑得很不好意思,“不坐不坐,我都这么老了,坐飞机干什么啊?”他蹲下身子看母亲,认真地说:“我一定带你去坐。”母亲没再说什么,但神情,很喜悦。

  他也终于抽出空来,订好机票,打电话告诉母亲,要带她去坐飞机。母亲激动得逢人便告:“我儿要带我去坐飞机了。”她还特地扯了布,做了一身新衣裳。

  他回去接母亲,半路上突然接到上司的电话。上司说公司来了一个重要客户,问他是否有空陪着一起吃饭。他只犹豫了几秒钟,就回:“没问题。”他想,飞机票可以重签,母亲晚一天出行也无妨。

  然而这天晚上,母亲却意外摔倒了。摔倒之后,母亲还神志清醒,跟一旁的人说:“我儿要带我去坐飞机呢。”可渐渐地,就不行了。第二天凌晨,母亲没等到他赶到,咽下最后一口气。

  他跪到母亲跟前,恸哭不已。只不过一日之隔,他的爱,就再也送不出去了。

  吊在井桶里的苹果

  每次回家,跟母亲有唠不完的家长里短,一些私密的话,也只愿跟母亲说。跟父亲,三言两语就冷了场。

  有一句话讲,女儿是父亲前世的情人。说的是做女儿的,特别亲父亲。而做父亲的,特别疼女儿。那讲的应该是女儿家小时候的事。

  我小时候,也亲父亲。不但亲,还瞎崇拜,把父亲当作举世无双的英雄一样崇拜着。那个时候的口头禅是,我爸怎样怎样。因拥有了那个爸,仿佛就拥了全世界。

  母亲还曾嫉妒过我对父亲的那种亲。有一件事我印象深刻,那天,下雨,一家人坐着。父亲在修整二胡,母亲在纳鞋底,一家人闲闲地说着话,就聊到我长大后的事。母亲问,你以后长大了、有钱了,买好东西给谁吃?我几乎不假思索脱口而出,给爸吃。母亲又问,那妈妈呢?我指着在一旁玩耍的小弟弟对母亲说,让弟弟给你买去。哪知小弟弟是跟着我走的,也嚷着说要买给父亲吃。母亲的脸就挂不住了,叨叨地说些气话,继而竟抹起泪来,说白养了我这个女儿。父亲在一边讪讪笑,说小孩子懂个啥。语气里,却透着说不出的得意。

  待得我真的长大了,却与父亲疏远了去。每次回家,跟母亲有唠不完的家长里短,一些私密的话,也只愿跟母亲说。跟父亲,三言两语就冷了场。他不善于表达,我亦不耐烦去问,有什么事情,问问母亲就可以了。

  也有礼物带回,却少有父亲的。都是买给母亲的,好看的衣裳、鞋袜和首饰。感觉上,父亲是不要装扮的,成天一身灰色或白色的衬衫,蓝色的裤子。偶尔有那么一次,我的学校里开运动会,每个老师发一件白色T恤。因我极少穿T恤,就挑一件男款的,本想给家里那个人穿的,但那个人嫌大,也不喜欢那质地。回老家时,我就顺手把它塞进包里面,带给父亲。

  我永远忘不了父亲接衣时的惊喜,那是猝然间遭遇的意外,他脸上先是惊愕,继而拿衣的手开始颤抖,不知怎样摆弄了才好。呵呵呵傻乐半天,才平静下来,问,怎么想到给爸买衣裳的?

  原来父亲一直是落寞的啊,我却忽略他太久太久。

  这之后,父亲的话明显多起来。他乐呵呵的,穿着我带给他的那件T恤,在村子乱晃,给这个看,给那个看。他也三天两头打了电话给我,闲闲地说些话,在要挂电话前,好像是漫不经意地说上这么一句,你有空的话,就回家看看啊。我也就漫不经意地应上一句,好啊。却未曾真的实施过。

  暑假快到了,我又接到父亲的电话,父亲在电话里很兴奋地说,家里的苹果树结很多苹果了,你最喜欢吃苹果的,回家吃吧,保你吃个够。我当时正接了一批杂志约稿在手上写,心不在焉地回他,好啊,有空我会回去的。父亲“哦”一声,兴奋的语调立即低了下去,父亲说,那,你记得早点回来啊。我“嗯啊”地答应着,把电话挂了。

  一晃半个月过去了,我完全忘了答应父亲回家的事。深夜,姐姐突然有电话至,闲聊两句,姐姐忽然问,爸说你回家的,你怎么一直没回来?我问,家里有什么事吗?姐姐说,也没什么事,就是爸一直在等你回家吃苹果的。

  我在电话里就笑了,我说爸也真是的,街上不是有苹果卖吗?一箱苹果也不过几十块。姐姐说,那不一样,爸特地挑了几十个大苹果,留给你,怕坏掉,就用井桶吊着,天天放井里面给凉着呢。

  心被什么猛地撞击了一把,我只重复地说,爸也真是的,爸也真是的。就再也说不出其他的话来。一个夜,都因那吊在井桶里的苹果,而变得湿润了起来。

  老了说爱你

  寻常日子,聚少离多,心里面有牵挂,见了面,却没有过多的温情。

  婆婆是公公用独轮车娶回家的。

  我见过那架独轮车,放在堆杂物的屋子里,灰头灰脸,埋在一堆杂物中。公公几次要把它劈了当柴火烧,都被婆婆拦下了。婆婆如花的年华,刻在上头,哪一次回忆起来,不是唏嘘半天的?

  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两个不曾见过面的青年男女,定下亲事。迎娶日那天,公公推着独轮车,来接婆婆。婆婆大哭着不肯上独轮车,她设想过婚礼的种种,却没想到,原来是这样的简陋与不堪。一路之上,独轮车吱吱呀呀,婆婆的一颗心,被碾得七零八落。

  穷家里,家徒四壁。新媳妇第一顿饭就犯了愁,拿碗去米缸里舀米,米缸里空空如也。她只好提着篮子去野地里挖野菜,才出门,眼里的一泡泪,落得缤纷。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这日子,总得过下去。

  很快有了孩子,一个接一个。五个孩子,一字排开,五张小嘴,朝着婆婆要饭吃。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地里面长出的杂草,远比庄稼多。公公说,还是我出外找生路吧。哪里找?海里面找。家的东边,就是大海,海里面有鱼有虾。公公跟了一帮渔民上船,东漂西泊,历尽风浪。这一漂泊,就漂泊了大半辈子。

  一个家,全靠婆婆支撑了。她推着独轮车,带上两个最小的孩子,去荒地里割草挣口粮。心里记挂着海上作业的公公,一听到海里面死了人,那心,就提到嗓子眼上。人疯了般地跑。跑哪里去呢?不知道。只知道东边是大海,就往海边跑。半路上,遇到公公回归,公公骂,你慌什么慌?婆婆腿一软,跪倒在地,哭叫一声,吓死我了。

  寻常日子,聚少离多,心里面有牵挂,见了面,却没有过多的温情。都是不善言语表达的人,又都是急性子,这一个的心思,那一个不明白。那一个的心思,这一个糊涂着。所以见了面,两人常常三句话不投扣,就吵得鸡飞狗跳的。吵得最厉害的时候,闹过离婚。

  不知不觉,儿女们都大了。不知不觉,当年坐着独轮车出嫁的婆婆,已银丝满头。五十多年的婚姻,半辈子的聚散离合,到这时,归于宁静。老了的两个人,谁也离不开谁了,一个才出门不久,另一个就满屋子找。常看到这样的景象:两个鬓发皆白的老人,一前一后走在大街上,一般是公公走在前面,婆婆在后面跟着。阳光静静洒落在他们中间,小鱼般地跳跃着。

  两个人亦有着说不完的话,躺着说,坐着说,走着说,甚至在饭桌上,也还在说。说的无非是街头巷尾一些芝麻蒜皮的小事儿,昨天说过的,今天他们还拿出来说,百说不厌。一次,说话之间,公公夹了一筷子菜放到婆婆碗里,是婆婆爱吃的炒鸡蛋。婆婆先是一愣,脸继而红了,她不好意思地左右看看我们,佯嗔道,谁要你搛啊?但筷子却早已将那菜夹起,送到嘴里。嘴边的皱纹,跟着水波样地漾开来。

  傍晚没事的时候,他们一前一后倚到阳台上看天,一看大半天。天有什么可看的呢?这让我奇怪。我撞了去,听到婆婆轻声在说,起风了。公公轻声应道,是啊,起风了。婆婆接着说,你听,那风吹的。我好笑地循了婆婆所说的方向去看,并没有看到起风的迹象。但公公却接了婆婆的话说,是啊,那风吹的。两个人脸上,都挂着一团的笑。

  过量的爱

  世上之事,原都存着两极,物极必反。对爱来说,亦如此。

  朋友的儿子染上毒瘾,先是偷偷吸,把开得好好的一家私营超市,吸光了。后来,明目张胆地吸,伸手问朋友要钱,一次又一次。不给钱就在家里发脾气、砸东西,最后甚至发展到动刀子……一贯处事不惊的朋友,在我面前号啕大哭,他说,我恨不得与他同归于尽。

  我的眼前,浮现出他儿子小时候的样子:圆嘟嘟的小脸蛋,饱满得像颗蜜桃。大眼睛,双眼皮,睫毛长而卷曲。见到他的人,没有不伸手摸摸他的,都觉得这孩子长得实在太可爱太漂亮了。

  也聪明,三岁就能对着电视屏幕,把一首流行歌曲,一字不落地踩着节拍唱下来。唐诗教上两遍,他就能背下来。手上成天不离一根小棍子,模仿着电视剧里的大侠们,嘴里呼呼有声地舞动着。

  那时候,我和朋友一家同在一个大院子住。朋友是做生意的,那会儿生意刚起步,四处举债,日子过得很有些拮据。然朋友从没亏待过这个儿子,衣帽鞋袜都买名牌的,玩具也是儿子想要就给买的。牛奶鸡蛋等营养品,没一样落下。用朋友的话说,一生就这么一个小子,要富养。

  夏天的晚上,我们一起坐在大院子里纳凉,朋友的儿子舞着他的小棍子,追扑流萤,像只活泼的追风的小猫。我们远远看着这孩子,预言着他的将来。将来,这孩子说不定能成为大明星呢,演电影,拍广告,出唱片,人气高得不行。朋友不屑,说,我才不要他做明星,我要他做大老板、开大公司。我们就开玩笑说,真是的呢,那他后面还不迷倒一帮女孩子。

  几年后,我离开大院子,调到别的地方工作,与朋友一家断了联系。再见面,已是十多年后,当年的小小孩,已长成俊美青年。路却走得一波三折,对读书不上心,初中没毕业,就闹着回家了。这时,朋友的生意,已做得风生水起。儿子不喜读书,他默认了,想着凭他赚下的千万家私,让儿子将来衣食无忧,总是绰绰有余的。他这一放任,儿子便像脱了缰绳的野马,任由着自己的性子,一路横冲直撞了起来,成天跟一帮社会小混混混到一起。

  十八岁的成人礼,这孩子得到一辆跑车和一幢别墅,从此,他更是挥金如土,常出入高档酒楼和浴城。朋友有了隐隐的担忧,出资给儿子开了一家大型超市,交给儿子打理。想着儿子有事可做,总不至于去走歪路。可脱缰久了的野马,哪里拉得回头?儿子最终走上吸毒之路,好好的一个人,弄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了。

  世上之事,原都存着两极,物极必反。对爱来说,亦如此。爱过量了,不是爱,而是毒。

  布列瑟农的忧伤

  但愿所有的灵魂,不再流浪。

  这些天,我一直在听《布列瑟农》,马修·连恩演唱的。

  这是一首关于家园关于流浪的歌。它的背景是:199年,加拿大某些地方政府施行了一项名为“驯鹿增量”的计划,为达到目的,必须大量捕杀狼群。布列瑟农,那个安静的小村庄,那个生长着温暖记忆的地方,顷刻间泊满离别的忧伤。

  一定是秋冬季节。远山,树木,人家的房屋,应该还有尖顶的教堂。其时,夕阳正落,阳光的影子,一点一点斜了。薄雾罩下来。星星们开始亮了。清风吹来晚钟的声音。落叶的味道,寂寥而温暖。流浪的生命——人,或者狼,此刻,就站在那片温暖的天空下,那片它们热爱的土地上,做深情回眸:“我站在布列瑟农的夜色里/满天的星星在天上闪耀/远在布雷纳的你/是不是也能看到它们的眼睛……”

  整首《布列瑟农》,曲调深沉,有着厚重的忧伤,像刚刚落下一场浓烈的雾。又像深秋里飘过一场雨,一日一日下着,让人望不到头。别了,亲爱的家园。别了,我的爱。“流云从我的身边飘飞而去/那一轮月亮正在升起/所有的星星我都留在身后/如钻石般点缀你的夜空。”马修·连恩忧郁的嗓音,舒缓而低沉,把这首曲子演绎得湿漉漉的。

  不忍看那个回眸:光秃的树丫,我爱你。沉默的山冈,我爱你。尖顶的教堂,我爱你。哪怕是人家屋顶上的一缕炊烟,也爱,也爱的。迟缓的脚步,该迈向何处?

  一个听过这首歌的女孩告诉我,她现在最怕听到火车声,一听到火车声,就想起这首《布列瑟农》来,就想落泪。她落泪,是因为爱着的人,坐了火车去远方。她在等他回家。

  并不替这个女孩感到悲伤。有爱守着,她的那个人,想来不会迷路。怕只怕,一别之后,从此魂断梦也断。就像布列瑟农天空下那群流浪的狼。

  我想起一个朋友来,朋友因做生意亏了,远到大西北去挣钱。走的时候,是怀了绝望的心的——亲情淡泊,友情疏离,家乡再没有温暖可依。他几乎是以一种逃离的姿势离开的。但在那个大草原深处,在那些月色浓酽得能让人醉倒的夜晚,他辗转反侧地遥想的,还是家乡。一日,他终忍不住想念,在静夜里,给我打来了电话。一分钟,十块钱,他亦是不在意。他说,他要听听我的声音,听听故土的声音。原来,千万遍阳关走尽,最思念的,还是那个家园。无论对于人来说,还是对于狼来说,家园,才是灵魂最后皈依的地方。

  但愿我们都能回到自己梦中的布列瑟农。但愿所有的灵魂,不再流浪。

  和父亲合影

  我与他,就这么,在岁月里疏离着。

  父亲在岁上,照过一张小照。在上海城隍庙照的。二寸,黑白的。父亲当时是送姐姐去上海看腿的。6岁的姐姐,腿被滚水严重烫伤,整日整夜地哭。父亲的心被折磨得七零八落。在姐姐的腿伤稍稍好转了之后,从不迷信的父亲,竟跑去城隍庙,想给姐姐买一个护身符。

  父亲最终在城隍庙买没买到护身符,我不得而知。但父亲却留下一张小照,是那些年里,他唯一拍过的照片。

  小照被带回来,村里人听闻(那时拍照还是稀罕事),都聚到我家,一屋子的人争相传看,都说到底是大上海啊,拍的照片就是好。照片上的父亲,气宇轩昂,脸上虽挂着淡的忧伤,却挡不住风华正茂的英气。多年之后,我再看父亲那张小照,发现年轻的父亲,长得特像电影演员赵丹。而这时的父亲,正倚在家里的沙发上打瞌睡,衰老得似一口老钟。

  记忆中的父亲,是没这么老的,是永远的岁的风流倜傥。在一大帮大字不识一个的乡人们里头,父亲很有些鹤立鸡群的样子。他不但断文识字,吹拉弹唱,也是无所不会。那时,我们兄妹几个,喜欢围了父亲转,看风吹过父亲挺拔的身影。喜欢听父亲拉二胡、吹口琴、哼《拔根芦柴花》的小调。喜欢看父亲挥毫泼墨,村子里家家户户的门上,贴的都是父亲手书的对联。这样的父亲,在我们的眼里,是举世无双的。

  我上学了,成绩不错。父亲跟人说,只这个女儿,是他的翻版。但父亲从未指导过我学习。只一次,我伏在小凳子上,用红红绿绿的粉笔画人,把人涂得五颜六色。父亲走过来,俯下身子看我画人,看了一会儿,他握住我的手,替我帮人加上耳朵。又揩掉那些五颜六色,给人穿上中山装,浅褐色的。我对着看,竟发觉画中人,有些像镜框中小照上的父亲了。我又是惊异又是自豪,我爸原来还会画照片上的人呀。

  我渐渐长大,对父亲的崇拜渐渐少了去,直至无。我眼中的父亲,与其他庸常的父亲没什么两样,他抽难闻的水烟。爱吃大葱和大蒜。手指甲里淤着黑泥,他用那样的手,把玉米饼掰开,一块一块送到嘴里去。及至我工作了,父亲来城里看我,当着一帮我的同事,把大厦的“厦”读成夏天的“夏”,我羞红了脸纠正。父亲讪讪笑,再读,还是读成“夏”。我只有默默摇头。

  父亲老了,很多的病缠上身。最严重的是脊椎病,发作时,压迫得他双腿不能走路。这时的父亲,无助得像个小孩,被我接进城里来看病,完全听任我的“摆布”,神情落寞。

  我也不曾介意。那日,我和几个朋友外出游玩归来,心情大好。我翻看着相机里的照片,随口对坐在沙发上眯着眼打盹的父亲说,爸,我们俩好像还没拍过合照呢,要不,来一张?父亲一下子睁开眼,脸上呈现出惊喜,他不相信地问我,就我们两个拍?我说,啊,就我们两个。父亲突然羞涩起来,他问,你不嫌爸爸老吧?

  我像被什么猛击了一下。我嫌过他老吗?貌似没有。可事实上,我是在嫌弃。我不耐烦听他说话。我极少再坐到他身边,握握他的手。我不知他又添了几道皱纹,白了几根头发。我与他,就这么,在岁月里疏离着。

  父亲没有一点怪我的意思,他很高兴能和我合影,他说,一定要把照片带回家,给村子里的人看看。他很仔细地理好头发,理顺衣衫,靠到我的身边来,对着相机镜头,认真地摆好姿势。我搂着父亲的肩,我说,爸,来,一二三,我们一齐笑。

  合影我洗了两张,一张给了父亲,一张留给我自己。所有见过这张照片的人都说,你和你爸长得太像了,笑得一模一样。

  爱,踩着云朵来

  因为她是母亲,所以,她的爱能踩着云朵来。

  父亲说,你妈现在不中用了,在家门口都会迷路。母亲小声争辩道,是夜里黑,看不见嘛。

  母亲去亲戚家做客,当夜搭了顺路车回来,车子停在离家半里路的河对岸,过了新修的桥,就到家了。可她却愣是找不着回家的路,稀里糊涂踏上了相反的路,越走离家越远,幸好遇到晚归的同村人,把她送回家。

  母亲老了,这是不争的事实,她再也没有从前的利索和能干了。我看着母亲,百感交集,想起了多年前与她相关的一件事。

  那年,我在外地上大学,第一次离家上百里,想家想得厉害,便写了一封家书。字里行间,都是浓稠的想念。母亲不识字,让父亲念给她听。她听完信,竟一刻也坐不住了,她决心坐车去学校看我。

  那之前,母亲是从未出过远门的,大半辈子只圈在她那一亩三分地里。可她决心已下,任谁也阻拦不了。她去地里拔了我爱吃的萝卜,烙了我爱吃的糯米饼,用雪菜烧了小鱼……临了,母亲又去问邻居大婶借了做客的衣——一件鲜艳的碎花绿外套。母亲考虑得很周到,她不想让在大学里念书的女儿丢脸。

  左挎右掮的,母亲上路了。那时去我的学校,需要在中途转两次车。到了终点站还要走上十来里的路。我入学报到时,是父亲一路陪着的。我跟着父亲上车下车,穿街过巷,直转得我头晕,根本分不清东南西北,记不住来时路。

  然而我大字不识一个的母亲,却准确无误地摸到我的学校。我清楚地记得,那是秋末的一天,黄昏降临了。风起,校园里的梧桐树,落下大片大片金黄的叶。最后一批雏菊,在秋风里,掏出最后一把热情,黄的脸蛋红的脸蛋,笑得满是皱褶。我在教室里看完书,正收拾东西准备回宿舍,一扭头,竟发现母亲站在窗外,冲着我笑。我以为是眼花了,揉揉眼,千真万确是母亲啊!她穿着鲜艳的碎花绿外套,头上扎着方格子三角巾。三角巾被风撩起,像只纸鸢。黄昏的余晖,在母亲身上镀一层橘粉,闪闪发光。她像是踩着云朵而来。

  那日,我们的宿舍,过节一般的。女生们个个都有口福了,她们咬着我母亲带来的大萝卜,吃着小鱼,还有糯米饼,不住地说,阿姨,好吃,太好吃了。我母亲不大听得懂她们说的话,只拘谨地坐着,拘谨地笑着。那会儿,一定有风吹过一片庄稼地,母亲淳朴安然得犹如一棵庄稼。

  至于一路之上,她是如何上车下车,又是如何七弯八拐,到达我们学校的,后来,又是如何在偌大的校园里,在那么多的教室中,一下子找到我的,这成了一个谜。

  我曾问过母亲,母亲始终笑而不答。现在我想,这些问题根本无须答案,因为她是母亲,所以,她的爱能踩着云朵来。

  《诗经》里的那些情事

  那只叫相思的鸟儿,已找不到栖落的枝了。

  单相思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是我从小就会背的诗句,那时背得摇头晃脑,因它的朗朗上口。幼小的心,不懂,却觉得美。有大人开玩笑,这丫头聪明,都会背《诗经》了,做我家的媳妇儿好不好?我仰头脆脆地应,好。哪里知道,自己所背诵的诗里面,是一段刻骨的相思呢。

  那应是一处天好地好人好的地方,雨水充足,物草丰美。天高云淡,雎鸠一唱一和地在河两岸叫着,叫得人的心,像吸足了水分的青草啊,轻轻一掐,就是满把的柔情。年轻男子,相

  遇到美丽的姑娘了。姑娘在干吗呢?姑娘正在河中央的陆地上采荇菜呢。隔着半条水域望过去,可以望见姑娘可爱的手臂,不停地左右舞动着,美丽的腰肢,也跟着扭动。年轻男子再也放不下这个姑娘了,“寤寐求之”“寤寐思服”,白天夜里都在想着她啊。他辗转反侧地叹:悠哉悠哉。

  我每每读到这里,都要笑出泪来。我想象着那样的夜晚:天黑得很深很深,星星在天上眨眼睛,四周俱寂。远远的,雎鸠的鸣叫传过来,搅得男子的心,更是如擂小鼓。他睡不着,他辗转反侧地长吁短叹,悠哉悠哉。意思是,想啊想啊想啊……长夜难度。他一定想得形削骨瘦的。那个被他相思的少女,多么幸福!

  他后来,有没有娶到她?那好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关雎》中,他留给我们的相思形象,足足打动了人类几千年。

  《泽彼》中的小青年就更有意思了。应该是初夏的天,新蒲长出嫩叶来,池塘里的荷也婷婷。小青年在池塘边偶然碰见一位姑娘,姑娘长得真是高大健美啊,“有美一人,硕大且卷”,小青年只一眼,就再难相忘。于是相思了,而且不是一般的相思,“寤寐无为,涕泗滂沱”。你看你看,他无论醒着还是睡着,眼前都是姑娘的影子啊,他不知怎么办才好,伤心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

  现代人却难以怀上这样的单相思了,爱上谁,电话邮件短消息,轮番轰炸。恋情来得迅速,去得也迅速。今日结束,明日又重新披挂上阵。那只叫相思的鸟儿,已找不到栖落的枝了。让人惆怅,让人备怀念,《诗经》中的那些傻男人们,他们纯洁如白月光的单相思,成了温润心灵的一块琥珀。

  热恋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这是《子衿》中守在城门楼下的女子,对爱的表白。意思是,你青色的衣领子,也绵绵地牵系着我的心啊。原来,爱上一个人,连他穿的衣,连他佩的饰物,都要爱的。她约了相爱的男子,到城门楼下相会。是约在月上柳梢头么?天还未黑呢,她可能就梳洗打扮好了,早早来到约会的地方。男子哪里知道她这么早就来了呢,自然没来,她于是焦急徘徊地等,一边想念着,一边跺着脚埋怨着:“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纵使我不去找你,你也该主动点儿呀,哪怕捎个口信给我也好啊。热恋中的人儿,一分一秒的分离,也觉漫长。所以她挑兮达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让我们也跟着她着急,替她伸长了脖子眺望,那个穿青衣的男子,来了没?

  《褰裳》中的小女子,就爱得更为火辣了,如一锅四川麻辣汤,轻抿一口,那热辣,就直逼人的心窝窝。她把约会的地点,放在一条河边,她站在河这边等着,不知什么缘故,约会中的男子,迟迟没来。河水缓缓地流着,她一边眺望着河水,一边在心里发着狠:“子不我思,岂无他人?狂童之狂也且!”那意思是,本姑娘漂亮着呢,你不爱我想念我,难道就没有他人么?爱我的人排着队候着呢,你这个大傻瓜!每读至此,我都忍不住大笑,这实在是个泼辣可爱的姑娘,如一朵野玫瑰,一朝绽开,那芳香就不管不顾地倾溢出来。

  《采葛》则把热恋中的这种等待推向极致,通篇全是一个人的自言自语,却千转万回,缠绵宛转。“彼采葛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她与他,因什么原因,而有了短暂别离?不得而知,只知道姑娘在等他,看到葛草要想到他,看到蒿草要想到他,看到艾草,还是要想到他,从一日不见如三月兮,到如三秋兮,再到如三岁兮,那分分秒秒的时间,多么让人难挨!心爱的人,你什么时候才能来?

  热恋中的人,一个世界都可以不要的,眼里心里全是你,纵使你普通得如一株芨芨草,在他(她)的眼里,你也是九天的仙女、骑着白马而来的王子。

  我们都曾做过这样的仙女、这样的王子。它使我们在回味人生的时候,有别样的甜蜜和幸福。

  等爱

  梅艳芳唱的《女人花》,我怕听。她唱得实在太哀婉悱恻,应了她的人生。像秋夜里的一滴露,“啪嗒”一声,滴落在心头,内心顿时一片荒凉。是啊,花开不多时,堪折直须折,女人如花花似梦。

  几千年前,有个少女,在《诗经》里,也是这般唱着的。这个少女唱的不是花,她唱的是梅子:“摽有梅,其实七分。求我庶士,迨其吉兮。”这个时候,她还青春年少,她提着筐子,徜徉在梅树旁,树上的梅子,已黄熟了,在纷纷落。地上三分,树上七分。少女望着梅树上的梅子,联想到她自己,青春也是那梅子啊,眨眼间,就熟了,就掉了,她却还没有意中人。她有些害羞地唱,喜欢我的小伙子啊,你快趁着青春好时光来找我呀。可是,爱她的人,却没有来。树上的梅子眼看着掉到只剩三分了,她焦急地唱,求我庶士,迨其今兮。也就是说,喜欢我的小伙子啊,你不要再等了,你今天就来吧。满树的梅子,终于落尽,她的青春也快要过去了,她还是没等来爱她的人。她无奈地唱,求我庶士,迨其谓之。她不再幻想谈一场缠缠绵绵的恋爱了,来不及了,来不及了,如果有小伙子现在喜欢她,就可以直接订下婚约把她娶回家的。

  通篇《摽有梅》,不着悲凉,却字字凉透。等爱的心,看不见被谁伤了,却被伤得千疮百孔。

  我认识一好女子,三十多了还未嫁。当初也曾有男孩,死心塌地地爱过她,她没有接受,她想等等再说。这一等,就等到花瓣凋落。我对她说,找个好人嫁了吧。她一脸无奈地看着我,说,我也想啊,可是,到哪里去找呢?

  替她感伤。好男人早在青春的路上,被人劫持了。尘世的缘分,原都是一场花开,花期过了,花事也就尽了。

  盼归

  很早就知道“首如飞蓬”这个成语,但不知道,首如飞蓬竟是出自《诗经》中的。当有一天,我翻到诗经中《伯兮》这一篇,我的眼睛在首如飞蓬上停住了,我实在吃惊于首如飞蓬的背景,竟是一个女人盼丈夫归的。“自伯之东,首如飞蓬。岂无膏沐,谁适为容”,女人的丈夫,从军远征去了,女人想他,想得无心打扮,致使头发如风吹乱的枯草一样堆在头上。不是没有很好的润发油啊,只是我打扮了给谁看呢?长期的思念,使她心头郁结满了忧伤。这样深刻的想念,实在让人动容!

  我想起一个妇人来,妇人的丈夫,早年去台湾,一直未归,留妇人孤身一人。妇人终年一件蓝布褂,头发乱草堆似的堆在头上,脸色灰暗,不言不语地走路、干活。小孩们背后都叫她疯婆子。这样一个疯婆子,某一天,却突然打扮得光艳照人,大红的线衣穿在身上。已灰白了的发,被抿得纹丝不乱。原来,她去台湾的丈夫回来看她了,她为他,梳妆打扮。大家叹,她原来也是这么好看的啊。一周之后,她丈夫却归台,在那里,他早已另娶了太太。妇人什么话也没说,折叠起大红的线衣,换上她的蓝布褂,重又陷入一个人的“首如飞蓬”里。

  这样的盼归,在另一篇《风雨》中,终于有了完满结局。“风雨凄凄,鸡鸣喈喈”,外面风大雨大,鸡们在不安地鸣叫,女人的丈夫,出门未归。他出外多久了?或许十天,或许半个月。女人不眠,为他提着一颗心,这么大的风,这么大的雨,亲爱的人啊,你是否被风吹着了,被雨淋着了?女人因此想得害了病。就在这时,奇迹出现了,女人的丈夫竟冒着风雨突然归来。那巨大的惊喜,哪里能形容呢?女人只呆呆地看着他,说一句:“既见君子,云胡不夷!”哦,亲爱的,你回来了,我也就心安了。当确信眼前的这个人,真的就是她亲爱的丈夫啊,女人抚摸着丈夫的脸,终于喜极而泣,“既见君子,云胡不喜!”纵使外面天崩地陷,又何妨呢?你回来了,一切便好了。

  世间的恩爱,原都是这个样子的,几千年来,都是这个样子的,那就是,亲爱的,只要你平安着,我也就开心了。

  爱未央

  他嘟嘟哝哝地说,今天是菊香生日呢,我答应过她。

  陈四爹最近迷上藏钱,像乌鸦迷上发光的东西。

  是儿媳妇肖英最先发现的。

  肖英记得买菜时多下一些零钱,随手搁客厅茶几上。她转身去厨房,不过择了一把菜、洗了两只碗,转身,钱就不见了。

  没有人来过,除了公公陈四爹在。

  陈四爹却没事人似的,在自己的房间里,数着一堆红红绿绿的小球玩。

  自从患上老年痴呆症后,他的智商一下子退回到幼儿期,爱耍小脾气,爱玩五颜六色的玩具。

  肖英看看陈四爹,当时没说什么,但心里存了疑惑。她后来做了个试验,故意在客厅的茶几上放上十块钱。她躲到一边去,不一会儿,她看到她的公公陈四爹,从房间里慢慢磨蹭着出来。当他瞥见茶几上的钱时,眼睛里立即大放光芒,左右迅速看看,一把抓起钱,揣到怀里去了。

  肖英就有些不高兴了,她走了过去,问陈四爹,爸,您拿钱了?

  陈四爹紧紧捂住胸口,瞪着她,答,我没有。

  可我明明看见您拿钱了。肖英生气地说着,就要来掰他的手,爸,家里不缺您吃的,不缺您穿的,您说您要钱做什么?

  陈四爹不肯松手,孩子似的放声大哭起来,一边哭一边说,我没有拿钱,我没有拿钱。

  儿子陈程回家,看到这一幕,劝肖英,你跟爸较什么真?他都八十多岁的人了,拿就拿了吧,反正他也花不出去。

  肖英气鼓鼓地说,怨不得家里老丢钱,还不知他藏了多少钱呢。

  自此后,肖英存了心眼,把钱看管得很紧。陈四爹找不到钱了,表现得很失落。他在家里来来回回地打转,到处翻找,家里的角角落落,都被他翻了个遍。偶尔在哪个抽屉里,捡到一枚两枚硬币,他欢喜不迭,赶紧往怀里藏。

  家人对他哭笑不得,把他的行为归结为,是老年痴呆的一种。

  他后来发展到,逢人便伸出手来,讨钱。给我钱——他眼睛直盯着来人,很执拗地说。

  大家开他玩笑,四爹爹,您要钱买糖吃啊?

  他偏着须发皆白的脑袋,想一想,摇摇头,认真地说,不,我要买金戒指。

  您买金戒指给谁戴呀?

  给新娘子,给新娘子。他口齿不清地说。

  给新娘子?大家哄笑一通,都以为他老糊涂了。

  陈四爹的突然失踪,让儿子陈程着实急出了一身冷汗。那天,起先是没有一点征兆的,早饭时,陈四爹还好好的,喝掉一碗粥,吃掉半块馒头。饭后,他回房,继续玩他的彩球。陈程去老年活动中心下棋,肖英去菜场买菜。

  等肖英买菜回来,家里的大门洞开,公公陈四爹不见了。

  街坊四邻都被发动起来寻找,折腾大半天,仍是无头无绪。后不知谁突然想起来,说,老爷子不会真的跑去买什么金戒指吧?

  街上卖金戒指的就那么两家,一家百货商场,一家国货商厦。众人分头去找,果真,在国货商厦一楼的黄金柜台旁,找到陈四爹。柜台的营业员一见找去的人,长舒一口气,说,你们总算找来了,这个老爹爹难缠呢,他非要用这么点钱,买一枚这么大的金戒指不可。

  众人看过去,柜台上,摊着一堆零碎,不过百十块。陈四爹指着那些钱,固执地说,我有钱,我要买金戒指。

  陈程走过去,不好意思地跟营业员打招呼,他指指自己的脑袋,悄声说,对不起啊,给您添麻烦了,我爸这里不行了。营业员恍然大悟“哦”一声,她同情地看看陈四爹,无声地笑了。

  陈程转身,有些恼火地拖住陈四爹,爸,您别闹了,咱回家吧。

  陈四爹茫然地望着陈程,望着望着,哭了,他嘟嘟哝哝地说,今天是菊香生日呢,我答应过她,要给她买金戒指的呢。

  众人听着,心头一震。菊香,陈程的母亲,陈四爹的老伴,故去已十年。

  咫尺天涯,木偶不说话

  白日光照得着两个人。风不吹,云不走,天地绵亘。

  “她”叫红衣。

  “他”叫蓝衣。

  他们从“出生”起,就同进同出,同卧同眠。简陋的舞台上,“她”披大红斗篷,葱白水袖里,一双小手轻轻弹拨着琴弦。阁楼上锁愁思,千娇百媚的小姐,想化作一只鸟飞。“他”呢,一袭蓝衫,手里一把折扇,轻摇慢捻,玉树临风,是赴京赶考的书生。湖畔相遇,花园私会,缘定终身。秋水长天,却不得不离别。“她”盼“他”归,等瘦了月亮。“他”金榜题名,锦衣华服回来娶“她”,有情人终成眷属。观众们长舒一口气。剧终。“她”与“他”,携手来谢幕,鞠一个躬,再鞠一个躬。舞台下掌声与笑声,同时响起来,哗啦啦,哗啦啦。

  那时,“她”与“他”,每天都要演出两三场,在县剧场。木椅子坐上去咯吱吱,头顶上的灯光昏黄黯淡。绛红的金丝绒的幕布徐徐拉开,舞台上亮堂堂的。戏就要开场了。小小县城,娱乐活动也就这么一点儿,大家都爱看木偶戏。工厂包场,学校包场,单位包场。乡下人进城来,也都来赶趟热闹。剧场门口卖廉价的橘子水,还有爆米花。有时也有红红绿绿的气球卖。进场的孩子,一人手里拿一只,高兴得不得了。

  幕后,是她与他。一个剧团待着,他们配合默契,天衣无缝。她负责红衣,她是“她”的血液。他负责蓝衣,他是“他”的灵魂。全凭着他们一双灵巧的手,牵拉弹转,演绎人间万般情爱,千转万回。一场演出下来,他们的手臂酸得发麻,心却欢喜得开着花。木盒子里,她先放进红衣,他把蓝衣跟着放进去,让“他们”并排躺着。他在“他们”脸上轻抚一下,再轻抚一下。她在一边看着笑,他抬头,回她一个笑,默契得无须多说一句话。

  彼时,年华正好。她人长得靓丽,歌唱得不俗,在剧团被称作金嗓子。他亦才华横溢,胡琴拉得出色,木偶戏的背景音乐,都是他创作的。让人遗憾的是,他生来是哑巴。他丰富的语言,都给了胡琴,给了他的手。他的手,白皙修长,注定是拉胡琴和演木偶戏的。她的目光,常停留在他那双手上,在心里面暗暗叹,好美的一双手啊。

  在一起演出久了,不知不觉情愫暗生。他每天提前上班,给她泡好菊花茶,等着她。小朵的杭白菊,浮在水面上,浅香绵远,是她喜欢的。她端起喝,水温刚刚好。她常不吃早饭就来上班,他给她准备好包子,有时会换成烧饼。与剧场隔了两条街道,有一家周二烧饼店,做的烧饼很好吃。他早早去排队,买了,里面用一张牛皮纸包了,牛皮纸外面,再包上毛巾。她吃到时,烧饼还是热乎乎的,像刚出炉的样子。

  她给他做布鞋。从未动过针线的人,硬是在短短的一周内,给他纳出一双千层底的布鞋来。布鞋做成了,她的手指,也变得伤痕密布——都是针戳的。

  这样的爱,却不被俗世所容,流言蜚语能淹死人,都说好好一个女孩子,怎么爱上一个哑巴呢,两人之间的关系肯定不正常。她的家里,反对得尤为激烈。母亲甚至以死来要挟她。最终,她妥协了,被迫匆匆嫁给一个烧锅炉的工人。

  日子却不幸福。锅炉工人高马大,脾气暴躁。贪酒杯,酒一喝多了就打她。她不反抗,默默忍受着。上班前,她对着一面铜镜理一理散了的发,把脸上青肿的地方,拿胶布贴了。出门有人问及,她淡淡一笑,说,不小心磕破皮了。贴的次数多了,大家都隐约知道内情,再看她,眼神里充满同情。她笑笑,装作不知。台上红衣对着蓝衣唱:相公啊,我等你,山无棱,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她的眼眶里,慢慢溢出泪,牵拉的手,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心在那一条条细线上,滑翔宕荡,疼得慌。

  他见不得她脸上贴着胶布。每看到,浑身的肌肉会痉挛。他烦躁不安地在后台转啊转,指指自己的脸,再指指她的脸,意思是问,疼吗?她笑着摇摇头。等到舞台布置好了,回头却不见了他的人影。去寻,却发现他在剧场后的小院子里,正对着院中的一棵树擂拳头,边擂边哭。她站在两米外,心里的琴弦,被弹拨得咚咚咚。耳畔响起红衣的那句台词: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白日光照得着两个人。风不吹,云不走,天地绵亘。

  不是没有女孩喜欢他。有个圆脸女孩,一笑,嘴两边现出两个浅浅的酒窝。那女孩常来看戏,看完不走,跑后台来看他们收拾道具。她很中意那个女孩,认为很配他。有意撮合,女孩早就愿意,说喜欢听他拉胡琴。他却不愿意。她急,问,这么好的女孩你不要,你要什么样的?他看着她,定定地。她脸红了,低头,佯装没懂,嘴里说,我再不管你的事了。

  以为白日光永远照着,只要幕布拉开,红衣与蓝衣,就永远在台上,演绎着他们的爱情。然而某天,剧场却冷清了,无人再来看木偶戏。出门,城中高楼,一日多于一日。灯红酒绿的繁华,早已把曾经的“才子”与“佳人”淹没了。剧场经营不下去了,先是把朝街的门面租出去,卖杂货卖时装。他们进剧场,要从后门走。偶尔有一两所小学校,来包木偶戏给孩子们看。孩子们看得索然无趣,他们更愿意看动画片。

  剧场就这样,冷清了。后来,剧场转承给他人。剧团也维持不下去了,解散了。解散那天,他执意要演最后一场木偶戏。那是唯一一场没有观众的演出,他与她,却演得非常投入,牵拉弹转,分毫不差。台上红衣唱: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她和他的泪,终于滚滚而下。此一别,便是天涯。

  她回了家。彼时,她的男人也失了业,整日窝在十来平方米的老式平房里,喝酒浇愁。不得已,她走上街头,在街上摆起小摊,做蒸饺卖。曾经的金嗓子,再也不唱歌了,只高声叫卖,蒸饺蒸饺,五毛钱一只!

  他背着他的胡琴,带着红衣蓝衣,做了流浪艺人。偶尔他回来,在街对面望她。阳光打在她的蒸饺摊子上,她在风中凌乱了发。他怅怅望着,中间隔着一条街道。咫尺天涯。

  改天,他把挣来的钱,全部交给熟人,托他们每天去买她的蒸饺。他舍不得她整天站在街头,风吹日晒的。就有一些日子,她的生意,特别的顺,总能早早收摊回家。——他能帮她的,也只有这么多。

  入冬了。这一年的冬天,雪一场接一场地下,冷。她抗不住冷,晚上,在室内生了炭炉子取暖。男人照例地喝闷酒,喝完躺倒就睡。她拥在被窝里织毛线,是外贸加工的。冬天,她靠这个来养家糊口。不一会儿,她也昏昏沉沉睡去了。

  早起的邻居来敲门,她在床上昏迷已多时。送医院,男人没抢救过来,死了。她比男人好一些,心跳一直在。经过两天两夜的抢救,她活过来了。人却痴呆了,形同植物人。

  起初,还有些亲朋来看看她,在她床前,叫着她的名字。她呆呆地看着某处,脸上无有表情,不悲不喜。——她不认识任何人了。大家看着她,唏嘘一回,各自散去,照旧过各自的日子。

  没有人肯接纳她,都当她是累赘。她只好回到八十多岁的老母亲那里。老母亲哪里能照顾得了她?整日里,对着她垂泪。

  他突然来了,风尘仆仆。不过五十岁出头,脸上身上,早已爬满岁月的沧桑。他对她的老母亲“说”,把她交给我吧,我会照顾好她的。

  她的哥哥们得知,求之不得,让他快快把她带走。他走上前,帮她梳理好蓬乱的头发,给她换上他给她买的新衣裳,温柔地对她“说”,我们回家吧。三十年的等待,他终于可以在光天化日之下,牵起她的手。

  他再没离开过她。他给她拉胡琴,都是她曾经喜欢听的曲子。小木桌上,他给她演木偶戏,他的手,已不复当年灵活,但牵拉弹转中,还是当年好时光:

  悠扬的胡琴声响起,厚重的丝绒幕布缓缓掀开,红衣披着大红斗篷,蓝衣一袭蓝衫,湖畔相遇,花园私会,眉眼盈盈。锦瑟年华,一段情缘,唱尽前世今生。

  爱如山路十八弯

  山路十八弯,通向的,原来是一个叫爱的地方。

  她一直比较倔强。倔强,是她用来对付父亲的。她的父亲,是个军人,军人的作风,让他脸上的威严总是多于温和。

  小时候,她曾试图用她的优秀瓦解父亲脸上的威严,她努力做着好孩子,礼貌懂事、勤奋好学。当她把一张一张的奖状,捧至父亲跟前时,她难掩内心的激动,脸上有飞扬的得意。然而父亲只是淡淡看一眼,说,还得继续努力。

  如此的不在意,深深刺痛了她。她甚至怀疑自己不是父亲亲生的。她跑去问母亲,母亲笑了,摸着她的头说,怎么会呢?生你的时候,你爸一高兴,从不喝酒的人,喝掉半斤二锅头呢。

  哪里肯信?回头看父亲,父亲不动声色在翻一份报,怎么看怎么不像一个爱她的人。

  这以后,她总跟父亲对着干,惹得父亲对她频频发火。她不吭声,倔强地看着父亲,最终,是父亲先叹一口气,转身而去,步履蹒跚。母亲曾苦着脸劝,你们父女两个,是前世的冤家么?她想,或许是吧。

  高中分文理科时,父亲建议她学文,那是她的特长。她偏偏选了学理。大学填报志愿时,父亲要她填报师范专业,照父亲的想法,女孩子做老师,是最理想的职业了,既稳妥又安全。她偏不,而是填了建筑专业。气得父亲干瞪眼。

  大学毕业那年,她有心回到父母所在的城市工作。但看父亲的表情,好像没有要她留下的意思。她一气之下,跑到千山万水外去了。

  一个人在外打拼,难。举目的陌生,更是让她,多了几层寒冷。好在不久后她遇到好人,在公司看大门的张伯,亲人般的,对她和颜悦色、关怀备至。下雨天张伯会给她送伞;天冷了张伯送她一双棉手套;家里做了什么好吃的,张伯会用半旧的饭盒装着,给她带了来。她好奇地问张伯,您怎么对我这么好?张伯笑笑说,你像我女儿啊,我也有个你这么大的女儿,在外地呢。那一刻,她想到父亲,心突然疼疼地跳了跳。

  母亲不时会给她寄些东西来,吃的穿的用的,都有。父亲却不曾有只言片语来。她由此更坚定了,父亲,是不爱她的。她对自己说,不要去想他。

  那日,张伯过生日,喊她去他家吃饭。在张伯家,她受到张伯老两口热情的款待。她陪他们一起包饺子,热热乎乎像一家人。吃饭时,张伯一高兴,多喝了二两酒。喝多了的张伯,大着舌头对她说,丫头,你有一个好爸爸啊,他左一个电话、右一个电话来,拜托我要好好照顾你,说你性格犟,怕你吃亏哪。什么时候他来看你了,我一定要和他喝两盅。

  她的吃惊无以复加。她问张伯,您怎么认识我爸的?张伯摇摇头呵呵乐了,说,我不认识你爸,我们只是电话联系。一个真相,让她的心,顷刻间翻江倒海起来。张伯,是父亲战友的朋友的朋友。父亲托了战友,跟战友的朋友联系上,再跟张伯联系上。

  山路十八弯,通向的,原来是一个叫爱的地方。

  等你80年

  人生至老,剩下的唯一财富,便是回忆。

  80年前,艾德青春,姑娘年少,一朝相遇,情窦初开,满世界的阳光灿若春花。

  他们无法自拔地爱上了。他们避开家里人,偷偷约会在枣椰树下。偷偷远足去沙漠深深处。明月照她回,她频频回首道:“你一定要等着我啊。”他答:“好的,我会等着你。”誓言是那般美好,他将为夫,她将做妻,将来的将来,他们还要生一群可爱的孩子。

  然世事难料,等她长到可以谈婚论嫁的年纪,现实却给他们当头一棒,按当地风俗,姑娘必须嫁部族内的堂兄弟或表兄弟。天昏沉沉黑下去,明媚不再。一对恋人,最终被迫劳燕分飞。

  姑娘不得不另嫁了,艾德也另娶了别的女人为妻。两个相爱的人,从此远隔天涯。

  一年又一年过去了。沙漠的风,吹老了太阳,吹老了月亮,吹老了绿洲上的枣椰树。艾德和姑娘,也在各自的人生里,把日子守成暮色。艾德先后结过两次婚,儿女满堂。姑娘先后结过六次婚,不曾生育。

  人生至老,剩下的唯一财富,便是回忆。对于年老的艾德来说,回忆成了他不可或缺的温暖。这一年,艾德97岁了,第二任妻子亦已故去。暮色苍苍里,艾德独坐着,一遍一遍抚摩记忆。风吹起他身上袍子一角,旧事前尘,涌上心头。尘封80年的恋情,就在这时突然破茧而出,鲜亮如初。他心跳如鼓,阅尽人世沧桑,到头来,不能忘怀的,还是那年那月那人。那时候,年轻的枣椰树一排排站立在绿洲上,枝叶婆娑,天空明净得像一件簇新的白袍子。

  他再也坐不住了,走出家门,去寻找80年前心爱的姑娘。不知他经历了怎样的千辛万苦,姑娘最终竟被他找到了。当然,眼前的姑娘,亦是步履蹒跚的老妪。那有什么要紧?在艾德眼里,她还是明媚动人的那一个。他迫不及待地向她求婚了。这时,也已是单身的她,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他的请求。

  80年的等待,终于修成了正果,他成了她的夫,她做了他的妻。(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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