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九岁的小伙计,小名狗子的少年,毕竟也是见识过场面的市井百姓,早就知道一身道装的叶知秋很是不凡,噗通一声,主动跪下磕了三个响头。
“师傅在上,请受徒儿一拜。”
奶声奶气的童子稚声,宛如雏凤初啼。乌蒙忍不住开口撺掇:“收下罢!收下罢!一饭之情,收个徒弟也是一段佳话。”
如此一来,就不是强行拜师了。叶知秋恶狠狠地瞪了道友乌蒙一眼,看到他嬉皮笑脸的样子,绷住的脸色就自行垮掉了。
“也罢!左右不过是传承贫道的厨艺,局限于小吃、点心,也算不上什么大事,没妨碍。地上凉,你先起身罢!”
小徒弟狗子立即站起身,神情有些兴奋,双手却局促不安地使劲搓拭着,看到恩师看过来,就更不知道放在哪里合适了。
叶知秋仔细看过徒弟的身体:“你的父母老来得子,半生艰苦,因而你的元气稍嫌不足,恐怕天寿不高,也不是练武的料。所幸的是,你的身子还未长开,手脚、筋骨还有很好的弹性、韧性。也罢,贫道就传你《嘻呼吸呵嘘》五字太阴真诀,配合古法五禽戏,就能强身健体,筋骨力数倍强健于常人,只要不与人争斗,古稀之年可期。”
这番话听在小伙计和店家主人的耳朵里,不吝是雷霆轰鸣,震地人心旌摇曳,久久不能自己。
毕竟,道装青年一语点破高家的根底,可以称得上是高人了,再加上如此价值不菲的方子,可以随便送人,可以想见此人身份绝然不凡,肯定不是江湖术士之流。
莫非真有世外高人入世行走,点化受苦受难的大众苍生?店家主人不敢深思下去,今天的相逢,仅仅是一场机缘凑巧的偶遇,毕竟仙人的脾气不好琢磨,见好就收方为上上之选。
稍后,不欲久留的叶知秋吃完了肉包子,喝完一大碗热茶,要来文房四宝,将太阴真诀和古法五禽戏,都记录下来,吹干了墨迹,封装起来递给八、九岁的小徒弟,随即起身与乌蒙结伴离开,洒脱地不带一丝烟火气。
店家主人心情激荡,久久无法平静,看到墨水、纸张足够,就跟着上前,努力回想刚才听到的话,用自己念了几天学堂的有限学识,耐心地抄写上去。
还是儿子有孝心,上前抓住老父的袖子,轻轻拉了几下:“爹爹,小师父说的方子,我都牢牢记着哩。”
店家主人心里自然是欣慰不已,总想着千金不易的仙缘不能浪费,必须将儿子送进学堂,无论如何也得认得字,看得懂道人手书的仙诀罢。
叶知秋与乌蒙走在街道,他在前面带路,迳自往城南的码头区赶去。两人沉默不语,最终还是乌蒙忍不住开了口。
“没想到,你还是个心肠如此柔软的人,所行举止,合乎道理,比我认识的名门正派弟子还爽利。亏得我们走在一起,同行都会直呼一声旁门左道,行事举止却光明磊落。”
叶知秋忍不住叹了口气:“你是旁门弟子,我是左道之士。机缘巧合之下,以道门血誓结盟。你看见的仅仅是我的一面,时日长了,你就知道我是怎样的一个人。”
乌蒙的脸色顿时正经起来,不敢再试探下去,重重地点了点头:“我也晓得一人千面的道理,既然你都说要建立教派,肯定有雷霆手段,那倒要拭目以待了。”
叶知秋轻轻额首,两人继续往前走,随着朝阳逐渐升高,路上的行人也越发地多了起来,有进城售卖农场品的商贩,也有运货出城的车把式,津城不愧是漕运、海运的终点,别的不说,三教九流的人,一眼望去简直多不胜数。
路上,人头涌涌,摩肩接踵,就连一脸生人勿近的乌蒙,看上去就不好惹的叶知秋,身边也开始有人穿插而过。
野蛮人面目的乌蒙,倒是没有人敢招惹,就是想撞也撞不动。道装的叶知秋,身板瘦弱着,连衣服都撑不起,半大小子的模样,若非气质超然,有阴暗心思的人,恐怕已经在揣摩两人之间,更深层的关系了。
两人走近码头区时,一伙街面上厮混的小偷,察觉到再不下手,就会越界踩到同行的地盘,不管下手时机成熟与否,就有一个技艺娴熟的“插手”上前探路。
这小子混在人群里,装作不在意的样子,直接往叶知秋身上撞,即将碰上的时候,好像猛然发现自己失礼的样子,侧身从乌蒙和叶知秋两人之间的缝隙穿过。
就在贴身的时候,这名惯偷飞快探出左手,藏在指甲下的刀片,切掉系着钱袋的绺子,右手刚好接住沉甸甸的钱袋,眼看就要脱身了。
叶知秋的灵觉何其敏锐,莫说在白家东厢房里找到的钱袋,沉甸甸的份量,里面都是银钱,离开腰带的瞬间,他就明白自己遭贼了,却没有任何动怒发作的反应,右手像是长了眼睛似的,在小偷的手背轻轻一点,暂时麻痹了他的神经,五指不自觉地松开,钱袋恍然落下,顺手收了回来。
紧接着,他施展一招“飞龙探云手”,轻轻一碰,就将小偷身上最值钱的金丝锦囊摸了过来,里面只有一枚小小的银铃铛。
三人交错而过,自以为得手的小偷,立即回到人群,准备将钱袋转手同伙带走,可惜他的右手空空如也,什么也给不了人。
紧接着,他就发现揣在怀里的金丝锦囊不见了,这可是怡红院里的相好给的,相当于信物,山盟海誓的见证,竟然不翼而飞了。
稍后,这伙扒手的头领就得知了来龙去脉,什么话也没有说,沉默了许久以后,才叹了口气:“终年打雁,今儿被大雁啄瞎了眼。没想到,那个少年郎还是此道的高手!江湖道上有人传闻,僧道妇孺,不可轻忽,竟然是真的!”
“大哥,怎么办?那个锦囊,就是我的命啊!”
扒手头领听到这句话,忍不住一巴掌甩在插手的脸上:“真他娘的丢人现眼!怡红院里的姑娘,惯会哄人的,她们说的话,你也敢信?若不是看在兄弟的份上,我早就去弄死她了。”
一个巴掌拍不醒沉入温柔乡的半大小伙,忍着脸皮火辣辣的刺痛,插手不软不硬地顶了回去:“大哥,小红是清倌人,只卖艺,不卖身的。她说在等我,只要凑够赎身的钱,我要把她娶回家,放在屋里头,给我生个大胖娃娃。”
扒手头领连连摇头,冷哼一声,恨他不争气,竟然迷恋于**女子,那些风月场所厮混的女人,哪一个是简单人物,哄地把人卖掉,还会替她数钱。
“那道人神不知鬼不觉地取回宝物,顺手还拿走了你的锦囊,敢不敢问他讨要回来?嗯……”
插手也不是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的人,在津城路面上厮混,多少都有点眼力,明明知道那位道人不好惹,还要主动送上门,讨打了不是?
“莫非老大有了心思,看不上我了,想要借高人的手,将我打发掉?若真是如此,也就别怪兄弟我不客气了。”
插手自觉头领心里起了疙瘩,自己也生出了几分歹意,可是在最终没有撕破脸的时候,他看在多年兄弟的份上,还是做不出反目的决定。
“走吧!跟上去看看再说,人家在码头上,随便找人打听,就什么都清楚了。”
扒手头领轻轻挥手,斥退了组合里各司其职的望风、眼线、翻手、快腿,带着跟随自己多年的插手,也是结伴往码头前去。
与此同时,叶知秋和乌蒙前后脚抵达码头,周围人头涌涌,多是卖力气的抗包大汉,大运河上百舸争流,千帆竞过,输送漕粮的大船吃水很深,令人不禁怀疑,若是一个浪头打过去,会否将里面的粮食都浸湿了。
乌蒙以过来人的身份,劝道:“此处讨生活的帮会,可不止是庞然巨物似的漕帮,还有不计其数的雇工自助组织,鱼龙混杂,泥沙俱下,里面的水深地很。”
叶知秋自嘲一笑:“我知道!”(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