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风在空旷的河北平原上呼啸而过,带动着滚滚雪浪,山呼海啸般在大地上奔过。
光秃秃的树枝在烈风中发出让人牙齿发酸的尖锐啸音。
除了这颗黑漆漆如生铁一样苟延残喘的大树,天地之间都是一片雪白 ,竟让人如置身于天地初开时的莽荒岁月。
良久,这扫荡整个北中国的大风渐渐停息。雪“沙沙!”而下,几只乌鸦突然“嘎嘎”飞过,在茫茫雪野上撒下一片混乱的黑点。然后,终至消失。
一切又恢复寂静。
这里是山东东阿。时间已经进入崇祯十六年的一月,眼看就要过年,可到处都是一片萧条,看起来却没有半点过节的气氛。
正在这个时候,远处的地平线上突然响起一片闷雷般的马蹄声,一片黑压压的人马突然翻过高地朝下面奔来。
一共有二十个骑兵,他们都戴着厚实的尖顶帽子,身上穿着有着长长下摆的棉甲。而那些并不高大的蒙古马也用薄棉甲罩得只露口鼻。棉甲上的铁叶子本已有些发黑,但被这凛冽的风雪一擦,重又在这阴霾的天光中闪出冰冷的光芒。
再看看这些骑士,一个个都是一脸的油光的肌肉,粗糙的手紧紧抓住缰绳,手背被袖口放下的的马蹄形袖口完全遮住。他们一个个都大口地喘着白气,长途奔袭让人和马都累了,虽然是顺坡而下,但速度却不是很快。
很快,有一个骑兵从马上摔了下来,在地上滚了几米,猛地站起来,大口喷吐着热气,“娘的,累坏了!”
二十余骑同时拉住骏马,马蹄在地上刨出一片雪浪。
为首是一个容貌清俊的青年人,他看了看坐在地上的部属,哈哈大笑:“那亲,你他娘的一顿可以吃多少肉?”
那个叫那亲的人从地上抓起一把积雪在脏如锅底的脸上抹了一把,“回岳乐将军的话,那亲一顿可以吃一斤牛肉,如果是汉狗的肉,却可以吃两斤。”
青年人正是这次后金入寇中原大军逢命大将军阿巴泰的第四子镇国将军岳乐,也是这支入寇大军的先锋官。他哈哈一笑,声音清脆激越,“看你出息得,一顿能吃一斤牛肉,才跑了九十里地就累成这样,难道你是酒囊饭袋?”
岳乐的话音刚落,众骑士都轰然大笑,“是啊,吃得多未必就是好汉,猪也吃得多。”
坐在地上的那亲一脸愤怒地站起来,也顾不得擦去脸上的雪,大叫道:“岳乐将军,咱那亲每次打仗什么后躲在后面了,什么时候怕过死?前天打河间府的时候,我一个人就敢朝一百个汉狗动刀子。”说到激愤处,他一张脸涨成紫色,雪水在脸上一道道流下。
岳乐一笑:“我倒是错怪你了。不过……”他又是一笑:“那一百个人可都是平民,其中还有一大半是妇女,你若不是想着抢劫女人,也不会如此勇武吧?”
“哈哈!”众骑士又是一阵大笑:“那亲抢娘们时倒是非常勇敢呀!”
那亲更是愤怒,他一把抓住脑后的金钱鼠尾辫子擦了擦手上的雪水,“他娘的,明军全躲在城里不出来,我又有什么法子。再说了,那群女人我也没有一个人独吞。最好的那个还不是兄弟们一起上?得了我的便宜,你们还说这等伤人的话。姥姥,老子不服!”
“好了好了,是我说错了话。”岳乐微笑着看了看那亲:“快上马吧,前面不远处有一个村子,咱们就去那里歇息。看天儿已经不早,就住在那里吧。”
听岳乐这么说,众人都是一声欢呼。那亲也慌忙爬上马,“最好村子里有看得过眼的女人。”
“做梦吧,汉狗跑得比兔子还快,估计我们什么也捞不到。”有人这么笑着说。
“未必。”岳乐摇头:“还有什么比我大清朝的铁骑更快的吗 ,我们就是那长白山上的雄鹰,兔子虽快,永远也快不过鹰。”说到这里,岳乐任何的眼神里突然闪过一丝锋芒,“抓紧时间,杀光那个村子里所有能喘气的东西。此此突袭当出其不意,不能走漏一点风声。”
“是!”二十人都是一声大吼,跟着岳乐旋风一般朝南面奔去。
血腥、烈酒、热腾腾的食物、温暖的背窝、女人柔软的身体,就在前方。
事情果如岳乐预料,当他们冲进这座小村子的时候,村子里的人还在。一个老人正牵着一头羊在村口的路上走着。
后金骑兵的突然出现让他一呆。
那亲率先冲过去:“汉狗,站住。”
那个老人呆呆地站在那里,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死!”那亲手中长柄战刀一挥,一颗苍老的头颅跃起。
“杀呀!”
二十人同时呐喊着向前冲去。
良久,那具无头尸体才“碰!”一声倒下,一腔子热血朝雪地上喷去。
杀戮毫无征兆而来,只片刻,村子里响起了惨烈的叫声,更有浓烟滚滚而起。
岳乐皱了一下眉头,“传令下去,不许烧房子,想住在雪地里吗?”
一个后金骑兵不知什么时候找到了一个女人,他抓住女人的头发将他拖到外面,看了看,发觉太丑。一摇头,一刀挥出,将这个女人砍翻在地。
有一个被砍断了一只手的男人不知怎么得从这场大屠杀中冲了出来,他提着那只断手目光呆滞地在地上走着,径直朝岳乐冲来。
岳乐的亲卫又些吃惊,他忙抽出骑弓,弯弓搭箭。
“不忙。”岳乐按住他的手,笑着摇了摇头。
正在这个时候,一柄战斧破空而来,正好劈中那男人的脑门。白色的脑汁和着鲜血从他脸上流下,在地上撒出点点梅花。
“是你!”岳乐看了看冲过来的那亲,“你不怕失手伤了我吗?”
那亲大叫:“我从来没失手过。”
那亲已经彻底疯狂了,他提着战刀骑着马在村子里来回奔突,只片刻,人和马身上都溅满了鲜血,马头两边也挂满了圆瞪双目的头颅。
“狗日的,杀了多少?”岳乐一鞭子抽在他的铠甲上,发出一阵哗啦的轻响。
“回将军的话,杀了十个,都是男人。”
“恩,不错,我承认你是个勇士。”岳乐哈哈大笑,他从马上下来,拉开裤子对着那具尸体美美地撒了一泡尿。鲜血被焦黄的尿液冲散了,在地上流出一道绯红。刺鼻的臊味随着热气腾腾而起。
岳乐心中不无快意地想:“此情此景,若是范老夫子看到,只怕要气得打哆嗦吧,老不死的汉狗!”
做为宗室子弟,岳乐也曾经接受过范文程的教导,如果让他看到自己不顾皇家威严做出这等粗鲁的当众撒尿的事情,还不知要被他唠叨成什么样子。呵呵,他哪里知道,在战场上就是杀人和被杀。本身就是一件相当粗俗的玩意儿。
温文尔雅可带不了大清朝的勇士。
村子不大,总共才一百三十来人,面对着武装到牙齿的二十多名后金骑兵,简直就是一群羔羊。很快,尸体被一具具扔了出来,在雪地上堆成一座小山。只四十个年轻妇女活了下来,她们站在父兄和丈夫的尸体前号啕大哭,有的人还光着上身。
这样的情形岳乐已经看过无数次了,刚开始的时候他还有些接受不了。作为第一次上战场的皇家子弟,鲜血是一种陌生的东西。但随着手中的屠刀一次次挥向平民的头颅,岳乐的观念发生的巨大变化。在他看来,这些汉狗不过是一群牲畜。主人杀牲口,天经地义,只要我高兴。
“将军,你的房间已经准备好了,炕也烧热了,要我领你去吗?”卫兵问。
“很好。”岳乐点了点头。
“等下我挑两个女人送将军房里去。”
“不用,我有些乏了,都给你们吧。”
坐在温暖的炕上,岳乐的思绪却停留在前一段时间的战事上面。这一段时间后金大军的军事行动只能用摧枯拉朽四字来形容。大军过长城之后,疾风暴雨一样侵略京畿,刚开始时,明军大将白广恩还率领大军前来抵抗,可只一天,明朝的几万大军就被打得灰飞湮灭。
白广恩惨败的消息传出,京畿震动,北京戒严。再没有一兵一卒出城抵抗,明军有意识地龟缩在 城市里,而将广大的农村留给侵略者。
如此一来,一切都变得容易了。龟缩在城里未必安全,你不出来,我不可以去打吗?
城市,也只有城市才是我大清勇士的目标。乌龟即便穿了一个坚硬的外套也永远是乌龟。
但岳乐怎么也没想到,河北居然穷成这样。(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