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第五十四章【一更】
“胆子?”
盛玉京的年纪或许不大, 整座酒楼也不一定能找得出比他胆子更大的人了,少年眼中闪过一丝不可名状的兴奋。
封西云凑过来想问问沅君心里头究竟是怎么想的, 然而还没靠近, 陆小姐转过身正对盛玉京,把后背留给了封西云。
不仅如此,陆沅君拽着自己的椅子, 似终于找到了玩伴一样,把她和盛玉京之间的距离拉的更近。
“我要你回去以后,继续带着戏班子去拜会。一家一家的, 在头回登台之前, 走遍沪上的每一处大宅院。”
盛玉京低下头,掐着手指头算了算, 那可真是不少。
按着小辫子给班主说过的, 愿意在戏园子花钱的沪上大老爷太多了, 就算是一天走三家, 在登台前也不一定能走完啊。
少年面露难色,不敢跟陆沅君夸下海口,且在他看来, 这和胆量恐怕也没什么关系吧?
陆沅君的一双眼仿佛能够看透人的内心一样, 在盛玉京犹豫的时候就把手探进了自己的包里, 再抽出来的时候, 食指和拇指指尖捏着一张纸。
把纸张展开,铺平在桌上,陆沅君转过身来, 抬手从封西云胸前的口袋里把钢笔拿了过来。
啪的一声揪开了笔帽,陆沅君朝着钢笔的笔尖哈了一口气后,手腕向下笔尖也跟着落在了纸张之上。
金属的笔尖在划过纸张的时候,除了留下墨蓝色的痕迹之外,同时还有沙沙的响声。
写下了一串四四方方的字,陆沅君把笔帽盖了回去,钢笔也塞回了封西云胸前的口袋里。
还不忘贴心的给封西云拍一拍,提醒他当心不要把这么贵重的东西丢了。
陆小姐把写了字的纸向前一推,让盛玉京来看。
“当然那是个笨法子……”
朱唇微启,陆沅君给盛玉京写下了一个新的提议。
“或者……”
手指往字上磕了两下,陆沅君眼中满是算计,一切尽在不言中。
盛玉京顺着她点过的方向看去,抬手摸了摸鼻梁,莫名就有些心虚。
“或者?”
陆沅君愣了一瞬,她写的已经够明白了,为什么盛玉京还要问呢?瞧着挺机灵一个孩子,难不成连这点都不能举一反三吗?
盛玉京在陆沅君脸上看到了她对自己的怀疑,当即有气又急的解释起来。
“我日日天不亮就起来了,又要劈叉下腰,又要甩水袖的。除了身上的功夫,还要吊嗓子背戏词,哪有功夫认字啊!”
少年一副理直气壮的模样,往后退了几步。且就算他真的想学,他出身的戏班子里有几个认字的?
但为了不让自己看起来好欺负,盛玉京梗着脖子道。
“就算我不识字,你也不能占我便宜的。”
他一脸严肃,冲着陆沅君道。
“如果以后你和大哥要买一个院子养我,写契约的时候我会找识字的人看过以后再签的。”
陆沅君不知怎么,仿佛得了和金夫人一样的毛病,后脖颈突然疼了起来。
要她说几次,盛玉京才能放弃让自己买一处院子养他的念头呢。
抬起右手揉了揉后脖颈,陆沅君用左手把纸张抽了回来。
“与其买处宅子,我还不如给你请个识字的先生。”
盛玉京点点头,倒不跟陆沅君客气,坐会椅子上后直截了当。
“那也行。”
墙角摆的座钟铛的响了一声,陆沅君在余光里看到时针已经指向了一的位置,时间紧迫,也不打算兜圈子了。
她在纸上写下的是一个梨园里的外号。
“通天教主。”
一个陆沅君在报纸上看到过许多次的外号,对梨园里的人来说,更是鼎鼎大名,无人不识的外号。
通天教主,小君秋。
小君秋此人算是梨园里当红的角儿,什么都会唱,什么都能唱,什么还都唱的好。
旦角儿老生也好,文的武的也罢,凡能往戏台子上站的,就算是让他拉胡琴,也像个样子。
当然,这并不能让他成为通天教主。
小君秋被唤作这个外号的原因是,他这个人收徒弟,和通天教主一样,讲究个有教无类。
凡他看上的,什么人都收,什么人也都教。
陆沅君把纸张叠好,塞回了自己的包里,漫不经心的问。
“与其一家一家的去拜会,你有没有胆子去小君秋家里头走一遭呢?”
盛玉京一向自诩胆子大,整个梨园行里恐怕也没有人敢在枪响以后继续唱戏的,按理说他绝对是称得上胆子大的。
但若说真的去拜访大家,他不过是个从运城那样小地方来的小戏子,正经登台都没有几次,光是想想就觉得害怕。
不由得往后缩了缩,点头的时候也是犹犹豫豫的。
万一被小君秋给骂出门来怎么办?
去戏迷老爷家拜会,不管对方乐不乐意,喜不喜欢,都会买十张票的。
可去大家的宅门拜会,岂不是班门弄斧,关公门前耍大刀嘛……小君秋把他赶出门,以后除了倒彩可就听不到别的声了。
但盛玉京看了看陆沅君,不像是说笑的模样,也就一狠心答应了下来。
“那可先说好,要是我被小君秋赶出来,以后就真的没有退路了,你和大哥得买处宅子养我。”
陆沅君不知道他是怎么拐到买宅子这里的,敷衍的点头。
“最好能让小君秋收了你当徒弟,然后我会给沪上各大报纸塞点钱,为你的头场戏鼓足了东风……”
“等等……”
盛玉京打断了滔滔不绝的陆小姐:“你的意思是我还得唱戏吗?”
都说了不想唱戏了,就不能简简单单的,买处宅子养他多好啊。把塞给报纸造势的钱给他就行了,指不定他还用不了那么多呢。
陆沅君抬手在盛玉京的脑袋上摸了摸:“傻孩子。”
“唱戏和唱戏有所不同。”
陆沅君给他解释起来,一如自己在冀北大学的讲台上,对学生们一样的谆谆善诱。
“若按你的法子,□□了还好,能过几年提心吊胆的富裕日子。”
担心自己还能红多久,或者还能唱多久,毕竟他总有老去的一天,也总有新人出头。
“唱不红呢,只能一直清贫到唱不动的那一天。”
这也是大多数戏子的归宿。
陆沅君手上的力度加重了一些,盛玉京的头发比自己想象的要扎手。
“按我的法子,你只要唱三年。和戏迷们一起打茶围的时候,能竖起耳朵仔细听听,三年后就可以金盆洗手。”
接下来从女人口中说出的话,是盛玉京从没有想过的,因为太过遥远根本不会实现而不敢想的。
“到时候我给你可以自己买宅子的钱,你就是小院子里的大老爷。”
“三年?”
盛玉京伸出了三根手指头,竖起来朝陆沅君要一个确定和肯定的答案。
“三年。”
陆沅君把盛玉京的手按了下来,压低了声音。
“头一个,在我要你把霍可灵拿下。”
霍可灵是谁,盛玉京不晓得大,但陆沅君给他画的饼,少年决定套在脖子上,一口一口的吃了。
“好。”
三年后他才十七八,不用给大老爷和小姐们做养在外头见不得人的外室,按陆沅君所说的,三年后他就能自己娶老婆了。
更重要的是……
盛玉京的右手在桌上摸了摸,捏起了筷子,朝着红艳艳的爆双脆夹了过去。
也不夹双脆,他的筷子径直奔向了辣椒,送到嘴边伸出舌头舔了舔。陆沅君看着像是个守信用的,三年后他就可以不用忌口,放心的吃辣了。
久不常辛辣以后,舔过辣椒的舌尖当即吃痛起来,盛玉京囫囵着回话。
“你想让我从霍可灵那里套什么话?”
“她手里有一套摄影的机器,给我掘地三尺,把所有能挖到的挖出来。”
陆沅君亲手斟了一杯酒,两只手端着酒杯,给盛玉京推了过去。
与此同时,封西云给自己也倒了一杯。沅君没有藏着掖着,所有的话都是当着他的面在说,封西云本该欢喜于她的坦诚。
但不知怎么的,实在笑不出来。
单手端起酒杯,封西云一饮而尽。
沅君哈尼果然不只是来陪我给姑母拜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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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夜。
封西云陪着陆沅君在金家的客房里安置妥当,但夜幕降临仍在屋内踱步,几次走到门口,却还是折反了回来。
陆沅君往床榻上坐下,摆摆手让金家的丫头带上门离开。
“说吧。”
封西云憋了一下午,本来不想说的,但既然你问了,那我就说。
“你到底来沪上做什么?”
金家客房的床榻上不知道铺着什么,瞧着薄薄的一层,坐上来以后软绵绵的,似要陷下去一样的舒坦。
她伸手在自己旁边的位置上拍了拍,示意封西云坐过来。
封西云在没遇到陆沅君之前,一贯认为自己是个严肃的人,即便不够严肃,也是个不受情绪左右的人。
但也不知道是怎么了,见到陆沅君以后,整个人总是会被情绪支配,且这种感觉一天比一天浓。
刚才他还觉得,今天不问出个所以然来不会罢休。但陆沅君不过是轻轻的拍了拍床榻,他就晕晕乎乎的有些昏头。
这些捉摸不定的情绪,就像是潜伏在暗夜里的精怪和野兽,趁你不注意的时候,从地面下头钻出,骑坐在山野的风中,朝你冲来,将你包裹,最后一口口的吞噬。
门外传来了脚步声,金夫人的寿宴一天不办,金家的用人就会一直忙碌。
被脚步声唤回了一丝理智,封西云停在原地,硬撑着把头扭向一边,不去看陆沅君。
“有什么话,这样说就行……”
坐过去干什么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