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陈可钦,女,1988年出生在中国A省的H市。
011年大学毕业以后,我就在学校所在的N市找了一份工作,在一家合资公司的人事部担任助理。一个星期前,我被公司转正,在N市的某区上班。为了上班方便,我就换了一套公寓房。
山南公寓,就是我即将搬过去住的地方。
由于请了搬家公司帮忙,一切进行的非常顺利。准确的说,我现在住在山南公寓,1栋B座,三单元,五零七室。
送走搬家公司的人员,我站在落地窗前,轻轻拉开窗帘,可以看到对面的山。山南公寓是N市比较不错的公寓之一,因为整个公寓后面就是市郊的南山。虽然租金很高,但N市某的白领们都住在这里。
在栋A座的公寓里还住着我的一个男同事,余世伟。他是公司销售总监,平常与下层员工来往的不多,公司里的人都不怎么喜欢这个做事中规中矩、细致苛刻的的男人。而在我这同一层楼里,也就是五零四室,里面住着公司的销售部经理刘淑雯。她是一个非常外向的女人,三十一岁,是公司破格提拔的销售部经理。
由于刚换住处,我还没来得及通知家人和朋友,除了刘淑雯,还没有人知道我今天搬到这里来了。我给朋友们群发了条短信,然后给家里打了个电话寒暄了十几分钟左右。
等忙完一切,已经是下午两点钟,我泡了桶方便面就靠在沙发上睡着了。
直到一小时后,我被门铃声吵醒。四点三十三,我看着墙上的电子钟。我起身稍微整理了下头发,走在防盗门的猫眼里,看见一个穿着送快递服的人,左手举着一个大箱子,右手不停的按门铃。
“你好,有人在家吗?我是**快递,这里有您的包裹,请查收一下。”他在门外大声说到。
我仔细看着门外送快递的人,一米七五左右,留着那种小男孩才会剪的那种飞机头,看起来活泼可爱,不像什么坏人,但是我却隐隐约约的感到一股不安。
是因为人生地不熟、才搬过来的原因吧,我心里想。我打开第一道防盗门,说:“你好,我是今天刚搬来的用户,还没有跟别人说我搬到这里来。你是不是送错了,或者说,这个包裹是寄给上一个租客的呢?”
听我这么一说,小伙子也有些犹豫,他皱了下眉头,轻声嘀咕道:“送错了?怎么又送错了?”突然他抬起头,看了一眼箱子,说:“那,请问你是陈可钦女士么?”
我愣了一下,慢慢才想明白。包裹上的收件人姓名上写着我的名字!
“是,真奇怪了,没人知道我搬到这来啊,我下午才给朋友们发的短信通知他们的。包裹上的邮戳是什么时候?”我问道。
“011年8月1号。”他照着上面读到。
“8月1日?也就是说一个星期以前。天,这更不可能了。”我记得我是1号下午才和公寓租借中心签好合同。
看着我在那发呆,快递员有些着急,他说:“是这样的,除了您这个包裹,我还要去送另外一个定时包裹,如果您再不签收,我就不能完成今天的工作了。”他说完就用很祈盼的眼神看着我。
我这才意识到自己耽误了别人的工作,连忙打开门签字。
关上门,我抱着这个大而不沉的纸箱走到客厅里。到屋里之后,我就把它放在茶几上,站在旁边看了很久,并没发现有什么特别之处。大学四年,我在网上买过不少东西,但每次收到包裹都会很开心,但惟独这次心里却有一种说不出的奇怪的感觉。
贴在纸箱外面的箱子上没有发件人,只有发件地址。我打开电脑,在百度搜索了一下“N人民东路111-8#”,这才发现这就是山南公寓附近的叉叉快递运营门面的所在地。除了发件人地址,在备注一栏,还有一行字“请务必在011年8月1日下午四点三十三分准时送到。”
这就让我纳闷了,哪有人寄东西给别人知道那个点别人一定会在家的呢?而且连分钟也计算的这么准。单子上再也没有什么东西可以为我提供线索了。
收件人:陈可钦
地址:N市某区山南公寓,1栋B座,三单元,五零七室。
我从房间里取出剪刀,小心翼翼的划开箱子上面的黑色胶带。打开箱子,发现里面都是固定形状的白色泡沫,就像电脑、冰箱等电器在包装箱里的那样。
到底是什么东西,要如此细致的包装。
我小心翼翼的拿掉最上面的保护层,取出中间的小纸箱,再用剪子划开封头的黑色胶带,打开一看,居然是一个古老精致的梳妆盒。盒子漆了大红色,顶部的盖子上还有一只金色的凤凰。
我打开盖子,第一层是空的。从梳妆盒镜子看见自己,吓了一跳。我取出分层的盖子,发现下面居然全是黑白色的报纸,像是包裹着什么东西。我轻轻取出那一大团报纸,缓缓打开一看,里面居然是一个陶瓷的碟子。碟子的里面除了一只金色的凤凰,什么花纹也没有了。
我翻过来一看,发现从碟子底开始有一条大红色的箭头指向碟子边缘。这是什么标记,我从来没有见过。手中的碟子看起来有些旧,但却很漂亮,摸起来也滑溜溜的,手感很好。
我把碟子放在展示玩具娃娃的玻璃柜中,然后看那些报纸。报纸上面的日期是1961年8月1日。天呐,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我再看一下新闻,全都是那个年代的重要新闻。
会是谁恶作剧么?我心理想。我把空箱子送到楼下的垃圾箱,在转身进楼的时候,碰到等电梯的刘淑雯。
“刘经理好!”我在她背后大声喊道。
她吓的一抖,看见是我,使劲的拍我。“你想吓死我啊,可钦!”
“额,对不起哈。我就是看好巧,逗你玩玩的,没想到……”我道歉的时候,她的身体还有些颤抖。
“没事啦,小鬼!你刚从外面回来?”她问道。
“不是,我扔垃圾。”我拍拍手,然后指着门口说。她微微皱起眉头,说:“我也是出了扔垃圾的。你今天刚搬家,垃圾会比较多。整理好了没有?要不要我去帮忙呢?”
“不用了,请的搬家公司。中午就收拾好了,我下午还睡了一觉。不过您现在可以去我家坐会儿,然后来杯咖啡?”我挽着她的左手,笑嘻嘻的说道。
“不去了,明天再去看你这个小鬼!对了,你以后上班不要去挤地铁,坐我的顺风车吧。周一至周五,每天早上七点四十五,准时出发。”
“哇!求之不得啊!谢谢刘经理!”
吃完晚饭后,我就在楼下的小花园散步。这个所谓的白领公寓,白天看不见什么人,晚上倒是挺热闹的。三五成群的散着步,小花园的中心还有跳探戈的。好听的拉丁曲,清凉的晚风,我开始因为搬到这里感到惬意。也有一些人开车从后山上下来,估计是嫌小花园的人多喧杂,远不及山顶的宁静清新。
九点钟,我乘电梯回到租房内。洗洗澡,换了睡裙,准备睡觉。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了两个多小时,还是睡不着。每次换到新的住处我都会失眠,这次也一样。记得以前上大学的时候,也经常的失眠。
不睡也罢,我索性就起来看书。我把客厅的灯都打开,好让自己不感到害怕和寂寞。怀抱着一本徐志摩的散文集,我静静的伫立在落地窗前,看着对面的南山。
突然,我感觉有什么东西在我后面盯着我。
虽然还是夏天,但是从山那边吹来的冷风让我不禁打了一个寒颤。我慢慢的转过身,什么也没有。
我叹了一口气,长这么大,这几个月还是第一次一个人住。我坐在沙发上,打开电视,正在放午夜剧场。我从茶几上拿过遥控器,故意把声音调的很高,因为我觉得这样就足够掩盖我现在的寂寞与胆怯。
可是过了一会儿,我还是觉得有什么东西在盯着我。我仔细的打探着屋子里的一切,目光最后停留在今天下午收到的那个碟子上。
我之所以目光会停留在它的身上,是因为我看它的时候,感觉它正在发着白色的光。应该是客厅的灯光打在它上面的原因,或者,是因为我看书看的眼花。
我走上前去,推开玻璃柜门,轻轻地取出碟子放在手心上,仔细端详着,看不出任何特别之处。渐渐地我感觉头有点晕,于是又坐回沙发上。我把碟子放在茶几上,继续看徐志摩的散文集,此时刚好看到他和梅在互诉着浓浓的思念。
第二天早晨,我莫名其妙的醒了,清晨五点半钟,离我设置的闹钟还有一个小时。我醒的时候,不是睡在沙发上,而是躺在卧室的床上。当我伸手去拿闹钟的时候,碰到一个冰凉的东西,于是本能性的往回一收。
我迅速的从床上坐立起来,发现居然是那个碟子。这让我有点发晕了,我即不记得昨晚什么时候回房间睡的觉,也不记的什么时候自己又把这个碟子带到房间里然后放在床头柜上。
我呆呆的在床上坐了很久,仔细思考着昨晚的一切。从昨晚散步开始,到后来回房睡觉。但我却只记得我是在徐志摩的散文集……散文集呢?卧室里没有,我在客厅里翻了个遍还是没有。
此时时间已经不早了,我只好去洗脸刷牙,然后在公寓楼下等刘淑雯的车。到了楼下才发现才到七点半,我下来的有些早了。
于是我提着公文包在公寓楼下的小公园的外延慢慢的走着,在第二个长凳上居然放着徐志摩的散文集!
等我打开一看,书的扉页果真是我用钢笔写的那首诗: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
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
你不必惊异,
更无须欢喜——
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
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你记得也好,
最好你忘掉,
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我简直不敢相信,但这确实是自己的笔迹,而且我自己的这本书也确实不见了。
正当我愣在那里的时候,听见刘淑雯边鸣笛边喊我:“喂!小鬼!再不上车就要迟到啦!”
“哦!来了!”我连忙把书放进公文包,飞快的跑了过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