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这个局面,二爷满意吗?”我直视着他,脸上没什么起伏。
他淡淡一笑,甚至拿起茶壶给我斟了一杯茶,“怀瑾,你这气急败坏的样子,让我觉得,接下来的戏越来越好看了。”
我没有跟着笑,而是继续看着他,“二爷很擅长把人心放在火上烤的感觉,尤其是对我,了如指掌,轻而易举。”
他笑容收起,冷着脸起来,“你是在质问我吗?怀瑾?”
随手捡了一张报纸翻看,顺便回答他:“想不到我认识的二爷还有不确定的时候。”
他“哼哼”笑了两声,依然是顾着桌子上堆积如山的文件,依然没有抬头。看不清他的表情,只是他的调子让我感到了一阵阵的阴冷。
这时,三四个下属抬着硕大无比的东西过来,小心轻拿的动作生怕弄出一丝噪音,那东西遮着黑布,恍恍惚惚间露出了粗玻璃镜面,其中一人手中拿着闪光灯棒,左右护着机器。待安置妥当,我不免又是一惊,那是前些年淘汰的旧式照相设备,再定睛细细一看,那搬运的三四个人脖子里皆挂着样式不同的相机,也算些流行款式,成像清晰不说,方便快捷亦是不在话下。
“报告二爷,一切准备就绪。”
他繁忙的手停了住,撩起眼帘扫了一眼,终于将视线定格在我身上,嘴角不禁微微一翘,丢了笔走到不安的我身边。我正盘算他搬弄这些可以做些什么,瞧他过来,只好下意识礼貌起身。
他温柔的眸子与方才的冷笑格格不入:“你今天真漂亮!”
在陌生人面前骤然听到这种情人间夸奖的台词,我有些不知所措,低过额头,没有答话。
他忽然风驰电掣地速度扶住我的双肩,一个淋漓的转身便把我抵在厚实的办公桌上。我赫然恐慌,低叫声未出口,便被他的嘴重新堵进肚子。周围的闪光灯砰地一阵接连一阵照亮了整个房间,照相机的咔咔声不断从四面八方传来,刺伤我的耳朵。
我脑袋向左躲避,那光便在右边四闪,躲向右边,快门声立马转移到右侧,如影随形,片刻不离。急了,拼尽最后一丝力气推开他,不顾及耳根脖子通红,不顾及周围的人带着何种表情眼神,破口大骂道:“傅斯年,你个混蛋。”
他面目狰狞,牢牢掐着我不放:“我混蛋?你不是想着霍仲亨吗?我成全你,我一定把这些珍贵照片大肆传播,特别是给你情郎看看。我要让他仔细瞧瞧,我跟你是怎么在在他忙公务的时候谈情说爱的,看看我今天是怎么把她可爱漂亮的情妇便成自己的女人。”
他说完便把我一把抱起扔到沙发上,发疯了似的扑到我身上,吻我的脖子她的耳朵我的眉毛,湿湿滑滑的气息瞬间让我感到一股股恶心难忍。
骂他,他两耳不闻。踢他,他毫发无伤。抓他,更是被他制服了两手压在身子下。整个人几乎被折磨得精疲力竭。忽地一阵撕裂声刺穿耳膜,划破了脑海,我浑浑噩噩的思维霎时清醒过来。
手枪,对,来之前我带了手枪,手枪在哪儿?手提包,我的手提包。狂乱得手指盲目地摸索着沙发四壁。当滚荡的身子碰触到坚硬的冰凉,当他攻破了最后一道安全防线,即将完全占领她的堡垒,我终于在仓仓皇皇中掏出了那支梅花手枪,死死抵在了他的脑袋。
他终于停止了疯狂,两眼瞪着近在咫尺的我,喘着不知是沉醉迷恋还是无忌占有的气息。
灯光骤停,一阵惊呼:“二爷!”面对突然,他面色间只扫过一丝可有可无的冷漠。
他肯定识得这把枪,这是我第一次练枪的时候,随手送于我的。
那时,他让我带着它能记得他。可他料想不到,今时今日,却被我抵在了脑门上,可想而知,他现在有多暴怒。
“都给我出去!”
得不到人应答,他血液膨胀,眼红眉青,回头大怒道:“都给我滚出去!”
众人听令散去,肃杀的空间只剩下用恨意来伪装坚强的一幕:那举枪的胳膊痛得麻木,颤颤抖抖的手指却拼死抠着扳机,那眸子里亮晶晶的东西一闪一闪,上下滑动的喉咙却拼命吞咽着屈辱。他距离我很近,近得看得清我神色里一动一静间的伤心委屈,近得闻得到我无声呜咽发出的无助悲悯。
“你杀了我,也救不了霍仲亨和雷启明。”他声音轻如稻草,却重重压在垂死挣扎的骆驼上。
“我知道,所以我根本没打算杀你。”
方才的一幕,我的心已是凉了,静了,想嘲笑自己,竟然可以冷静地摸出枪来挽救最后的尊严,竟然对他一直存着莫名其妙的幻想,幻想他真心实意喜欢我,会有一天和平之后娶我,颜怀瑾怎么傻到这种地步?
缓缓移动那把轻巧雅致的枪支对准自己,笑了,弯弯的眼睛容不下摇摇欲醉的泪,它们激流汹涌地淌了出来,全灌进他的手心:“记得刚回许昌,第一次听到枪响,第一次闻到血的味道,我好害怕,吓得躲进你怀里。那个时候,我突然想着,如果有一天,我不小心也中了枪,还会不会遇上你,不小心闻到自己的血腥味道,还会不会像起初那样被你抱着?”
一声枪鸣。
没有征兆。
玻璃如同泼洒的研墨,震塌了天地,劈哩哗啦倾倒堂内,碎珠片子跃了两三尺高,急流勇进,争先恐后,涌向四方。
枪膛口冒出的淡淡青色烟雾散发着浓烈的*味,混着他一起一伏不能平静的心跳,围绕在沙发上面色安然的人身边不肯散去。
门外霎那冲进四五个人,手举钢枪,个个整装待发,瞄准屋子里的人,碰到他怒不可遏的眼神时,又瞬间收敛起枪膛,整齐刷刷地敬礼回避。
他额上的汗流过冷缩的毛孔,啪哒啪哒地滴在地上,浸湿的后背在炎炎午后涩涩颤动,他想揽起无声无息的我,可发软的手指几乎扶不起我轻浮的柔肩,他紧紧贴着温暖细腻的脸颊,一刻也不愿放手:“我放他,我放霍仲亨,为了你,我放他。”
我就知道我这个棋子对他还有用,终究还是不忍心看着我死,扣下扳机的那刹那,他第一反应将枪挥开,子弹还是打中了我的手臂。
医生为我包扎后,看到他平静的脸,我终于笑了,凉丝丝的手抚过低下来的发丝挽到耳后,又滑到她我尖的下颚,柔声问她:“怀瑾,你喜不喜欢我?”
我陪笑回他:“你是第一个吻我的男人,第一个在我危险的时候救我的男人,第一个让我心甘情愿跟着的男人,你说我喜欢你吗?”
似乎感到了她说话调子里透出的不乐意,他解释说:“我不是逼你说这些。”
我默了默,是啊,我是是他想得到一样东西,只是一样供他可发泄可亲昵可不闻不问欺来欺去的心爱玩意。
回家的路上,我变回斯斯文文的淑女端秀,微迷起眼角。很倦很倦,不想介意,不想搭理。也许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忘掉前一刻前一天发生的不快。
目的还是达到了,不是吗。
天地间滴滴答答落起了细雨。
我从来没想过你是谁,是哪个了不起的人,你只是我认识的傅斯年,第一个让我看到曙光的人,第一个让我心动的人。
……
很多个日夜,我都在回忆那个风雨相伴的吻,那个如影随形一生挥之不散的身影。
到底还是物是人是了,他不再是那个傅斯年,而我,早已不是年幼无知的颜怀瑾。
回到雷家的时候,上台阶时,那恍惚的眸子看着摇摆不定的木梯,明明抬了脚,一步跨出,仍然是低了些,加上我身子本就飘摇四浮,一个不稳便狼狈不堪地匍匐向前,好在撞到了柔软温暖的墙壁,冰凉的脸颊微微一动,竭力睁大眼睛,瞧见的不是白如雪的石墙,是灰黄如土的衣料,钉着颜色相近的金色口子,沿着那道灰黄色缝隙是中规中矩的衣领上突现出来的下颚。
心下一慌,退后了两步,准备行礼赔罪,不想那高跟皮靴只占居了小半台阶,刚稳住的身子情不自禁地后扬,未等我从大惊失色里醒悟过来,扬起的手已被人凌空握住,再不费力地稍稍一带,我那身子几经波折,再次回靠在软滑的墙面上。
张皇失措,乱乱的神经如紧绷的琴弦,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低垂的眼帘更是不敢抬头正视,待那人礼貌地松了手,顺势欠身,说道:“谢谢!”不等那人回话,她又迅速擦身而过,一闪而逝。
勾了勾唇,梁鹤龄,好久不见。
进了后院,随便找了一楼房间推门而进。哪里还顾得了屋子是否干净整洁不染尘埃,哪里还在乎屋子外的风景是杨柳拂面还是翠薇满枝。踉踉跄跄地铺倒在床榻上,一动不动,像是刚刚从死亡里挣扎出来,只剩下上气不接下气的喘息。
银梅毕恭毕敬搁下箱子,小心问道:“姑娘,你先休息休息,我打些热水过来?”
两手挣扎着爬起来,软软地“嗯”了一声,茫然的眼睛望见她离开关门,坚持起身翻了件干爽的连衣裙换上。片刻光景,她便送来热茶热水顺带送了些清淡热汤,梳洗罢品尝些才稍微缓过神,深深地吐了*气。
茶是上好的西湖龙井,翠绿的叶子像是四月初春时新采摘的第一枚青叶,透明的颜色像是他的眼睛,清清的,亮亮的,一口吞咽了茶,门外骤然响起的敲门声阻断了我的悠悠情思。(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