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思淼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了。
秦悦守了她大半夜,此时已经迷迷糊糊地趴在床边睡着了。她一动,秦悦便醒了,发现沈思淼的眼睛睁开了,忙伸手摸了摸她的额头。
“好像不烫了。”秦悦道,“你大半夜的又烧起来,可吓死我了。”
沈思淼揉了揉难受的太阳穴,声音微哑:“我没说什么奇怪的话吧?”
梦里回到二十七岁,她怕自己胡言乱语,被人当做神经病。
秦悦听她这么问,哼笑一声:“能说什么,除了不停地念着你家那位的名字,你还记得别的吗?”
沈思淼闻言松了口气。
“谢时钦有那么好吗,让你恨不得每分每秒都念着他的名字?”
沈思淼接过秦悦端来的水,将药片吞下去。“我看上的人,岂有不好的道理。”念叨名字算什么,她恨不得时时刻刻和谢时钦黏在一起。
如果不是当前形势不容许的话。
秦悦被她的话恶心到了,做了个鄙夷的表情,转身去收拾行李了。
下午他们这群来帝都参加全国生物竞赛的学生就要启程飞回沣城了,而现在已经十点多了,再不抓紧时间,估计就要赶不上午饭了。
由于又低烧了一回,沈思淼整个人都软绵绵的,行李最后还是在秦悦的帮忙下才收拾完的。两人吃了饭后去前台将房卡交给李岳峰,沈思淼又被他逮着教育了几句,才获释上了开往机场的大巴。
因为两人来得迟,大巴上只剩下后排的位置,沈思淼病还没好,虽然吃了晕车药,但一个半小时的车程,基本上是她的极限了。
两人站在过道里,踌躇不决。耳边忽然传来一声口哨,随即一道男声响起:“秦美人,谢哥要和谢嫂坐一起,你不介意收留一下我吧?”
那男生原本和谢时钦坐在第三排的位置,此时两人都已站起来。因着那男生的言行无状,沈思淼和秦悦顿时成了全车人的焦点。
窸窸窣窣的笑声响起,当事的两人脸色未变,秦悦倒先涨红了脸。她扯着沈思淼的袖子,压低声音道:“三水,你要是敢见色忘义,我一定不饶你!”
沈思淼笑了笑,没说话。
谢时钦不会的。
他这个闷骚,绝对不会做出这样张狂的事来,除非他想迎接李岳峰刀子一样的目光。
果不其然,那男生在后排找了个位置坐下后,谢时钦也跟了过来。他们原先的两个位置都空了出来,秦悦立刻拉着沈思淼坐了过去,唯恐谢时钦突然反悔,让她不得不和那登徒子似的男生坐一起。
因为路上堵车,一行人到机场时,堪堪赶上检票登机。沈思淼的座位自然不和谢时钦在一起,而且和秦悦离得也远,身旁除了二班的一个戴酒瓶底眼镜的男生,就是一位陌生的年轻男人。
酒瓶底男生是个书呆子,虽然是个学理的,却整天“之乎者也”,像个迂腐的老夫子。这两天,沈思淼和谢时钦早恋的事,一行人无人不知无人不晓,酒瓶底自然也有所耳闻,故而看到她时,眼底有浓浓的鄙视与不屑。
沈思淼颇为无语,她谈恋爱招他惹他了,竟然还看不起人?小屁孩,年纪轻轻一副封建卫道士的做派,以后有的哭!
她撇过头,也不想搭理他。
视线不经意间落在了隔壁那陌生男人的身上,但见他拿着本关于植物研究的学术杂志在看,不禁起了兴趣。
前世她也是发过十数篇SCI论文的人,而且影响因子都不低,对于植物地理学的研究,她是真真切切地感兴趣,沈思淼想这可能是多年来受舅舅许明义的影响。
不过,谢时钦和她不同,尽管谢平比许明义更早地评了教授,谢时钦对生物学的兴趣并不浓厚,反而在金融方面有着卓越的天赋。前世两人说起这事时,一致认为,大概真的是“外甥像娘舅”吧,谢时钦的舅舅也是个生意中人。
思及此,沈思淼不禁有点奇怪。上辈子她也曾参加了全国生物竞赛,并且拿了一等奖,在高考时还加了分,但那时谢时钦并没有和她一起参加比赛吧?
他好像……参加的是数学竞赛?
她皱了皱眉,不知道怎么重活一世,命运的轨迹忽然发生了这样的改变。
难道是老天感受到她的虔诚,知道她一睁眼就想看到心心念念的人,特意做了这样的安排?
她不禁自恋地想,或许真如她所想,因为她上辈子做了不少善事,积满了功德,所以才有此机缘。单看她大难不死,还回到了十七岁就知道了。
“小姑娘也对这本杂志有兴趣?”
突如其来的声音,将沈思淼惊醒。她这才发现,从刚才瞄了一眼身旁陌生男人的杂志,她的视线就一直没离开过。
她就这么定定地望着那一页……发呆。
“嗯,我比较喜欢生物。”沈思淼回过神来,有些羞赧地说。
她的声音很轻,像个真正的十七岁少女一般,有点害羞,又有点胆怯。
那陌生男人低声笑了笑:“这杂志有点深奥,你现在恐怕还看不懂。”他从公文包里又摸出一本科普杂志来,递给沈思淼,“可以先看看这个打发时间。”
沈思淼定睛一看,卧槽,这不是《华夏博览》吗?她上辈子还是这本杂志的特约作者呢!
早在她还读大学时,她就开始给《华夏博览》写一些通俗易懂的文章,后来进了宁市植物研究院,她工作繁忙,便挂了个特约作者的虚名,只在空闲时间偶尔写一两篇稿子。
《华夏博览》的总编付清朔与她交情甚好,从前她还曾调侃他明明是总编,却因为姓氏硬生生地被叫成了副职。三十多岁的男人被一个二十多岁的小姑娘取笑,他也不生气,只笑骂她没大没小。
也不知道上辈子她死了以后,付清朔在她灵前吊唁,可会再笑骂她一句。
她摇了摇头,直道自己不该想太多,前尘事前尘了,她要早点适应新生活才是。
身旁的陌生男人不知她又走神了,只见她对着封面连连摇头,以为有什么不妥。
“怎么了,没兴趣?”他耐心地问。
沈思淼又忙将头摇得像拨浪鼓似的:“喜欢的,家里还有很多。”都是许明义给她订的,一订就是一年份。
“不过,封面有点丑。”她忍不住吐槽了一句。
和十年后的设计师相比,现在这个的审美明显差了不止一个档次。
身旁的男人闻言,脸不禁有些红。沈思淼瞥见,暗道自己不该嘴欠,这个人不会就是封面设计师吧?
她假装没注意到他的表情,翻开杂志,却立刻被雷得外焦里嫩。
谁能告诉她,为什么这期杂志的封面设计师那一栏写着“付清朔”三个字?
她状似无意地举起杂志,遮住脸,然后偷瞄着身旁那个陌生男人的容貌。
很清爽,很干净,看起来还有点小帅。
她很难想象,面前这个二十多岁的年轻男人,就是十年后那个胡子拉碴还发了福的付清朔。
所以……一定是她理解错了对不对?!
前世沈思淼认识付清朔时,人到中年的他刚刚离婚,膝下无子无女,整个人都过得很颓废。初见这个邋里邋遢的男人,她实在很难把他和《华夏博览》总编相提并论,后来付清朔慢慢走出离婚的阴影,精神虽好了许多,但没有女人替他打理,生活依旧一团糟。久而久之,沈思淼也习惯了,以为付清朔本身就是个不怎么讲究的男人。
然而现在……
陌生的年轻男人神色微窘后,轻咳了声:“业余水平,让你见笑了。再过两个月就好了,会有新的设计师。”
沈思淼还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她实在难以置信,年轻时的付清朔是这个模样。
难道男人上了年纪后都会变得邋遢吗?
想象一下三十多岁的谢时钦,也是不修边幅的模样,沈思淼整个人都不好了。
不论如何,她这辈子一定要制止这种事情发生,十七岁的小少年多嫩啊,绝对不能养残了!
心里这么想,这面上的话还是要回的。她假作尴尬,连连道:“没有没有,术业有专攻嘛。”脸也红红的,好像是第一次遇见这样的事,有点不知所措。
事实上,沈思淼心里憋得难受。以她前世与付清朔的交情,此时应当肆无忌惮地好好嘲笑他一番才是,但如今他们是刚刚认识的陌生人,他又忽然成了个清爽干净的帅哥,她的那份尴尬倒也半真半假。
熟悉的朋友不再相知,亲密的爱人不再相许,她忽然觉得,重活一世真没什么值得庆幸的。
尤其是,心里怀揣着这样大的秘密,却不能与人倾诉,她这样藏不住话的人,别提有多难受。
她的情绪蓦然低落,付清朔不知其中缘由,便也不再多攀谈。恰好此时,空姐推了餐车过来,问她需要什么饮料。沈思淼仍在出神,没听见空姐的问话。付清朔见状,便提醒道:“小姑娘?”
她愣愣地抬头,等那位长相甜美的空姐又问了一遍,要了杯橙汁后又转而问酒瓶底。
酒瓶底仍一副看不惯她的模样,径自和空姐说话,压根没搭理她。沈思淼讨了个没趣,但看在对方还是个小屁孩的份上,也没计较。
不得不说,十年前的生活水平虽然不怎么样,但飞机餐还是不错的。与她上辈子每次坐飞机都和三明治、矿泉水为伴相比,眼前这份荤素搭配还有水果的便餐,真的是要竖个大拇指。
等空姐再次推了餐车走过时,她厚着脸皮又要了一杯橙汁。由于坐在中间位置,空姐将饮料端给了付清朔,再由他放在了自己面前的桌板上。她客气地道了谢,对方只是笑笑,性子倒是和前世一样的好。
酒足饭饱之后,那些忧思全被抛到了九霄云外。沈思淼与付清朔不知怎的又聊了起来,两人都是研究植物领域的,话题一向很多。而她因身体里装了个二十七岁的灵魂,所了解的知识十分丰富,令付清朔刮目相看。
“没想到你小小年纪,知识面却挺广挺深。”他称赞道。
她无不自豪地道:“那是,不然怎么好意思参加全国生物竞赛。”
这话一出,倒是露了馅,她讪讪地笑,为自己先前假装害羞而感到不好意思。
付清朔却觉得她这模样十分可爱:“小姑娘家的,洒脱些也没什么不好。”
她嘿嘿一笑,反正已经掉马甲了,再装就没意思了。
“我看你如今的知识量,怕是已经毕业的大学生也赶不上,有没有兴趣给《华夏博览》写文章?”
她诧异地望着他,没想到他竟会相信一个高中生。
“编辑部也有好几个大学实习生,你的水平不比他们差。稿子写好后给责编老师改一改,对你自己也有提升。”他特别真诚地提议,“稿费虽然不是很多,零花应该是够的。”
在听到“稿费”两个字时,沈思淼的眼睛就亮了起来。这几天,她最大的感触就是,没钱实在是太糟心了!
想吃的不能吃,想买的不能买,舅母给的零花钱虽然不少,但对上辈子小有富余的沈思淼而言,连塞牙缝都不够。
如果能有自己的小金库……(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