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翔
春来频到宋家东,垂袖开怀待好风。
莺藏柳暗无人语,惟有墙花满树红。
——元稹《春词二首》其一
§§§凤翔
公元787年冬,郑氏步履蹒跚地走出长安靖安坊元氏老宅,身后跟着十岁的元积和九岁的元稹。门外,一驾破旧的马车早已恭候多时,郑氏忍不住泪眼模糊,转过身,深情地抚摸着门前那对威严的石狮,心里涌起无限惆怅。还会回来的,她轻轻安慰着自己,也安慰着不肯离去的小九元稹。
还有什么可留恋的?夫君已逝,留下这座偌大的宅子,纵是守着它,也是守着一份空洞的寂寞,与其坐以待毙,还不如丢掉这无谓的面子和尊严,去投奔在凤翔的亲戚,给大家都找条活路。都说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郑氏本以为咬咬牙,总可以把这艰难的日子度过去。无奈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家里的东西变卖了又变卖,日子却过得越来越捉襟见肘,吃了上顿便没了下顿。
眼瞅着天气一天比一天冷,尽管郑氏挖空心思地当了自己嫁进元府时带来的金玉首饰,也才只是勉强替儿女们准备下了过冬的皮毛衣物而已。而今这一大家子人的吃喝拉撒都靠着她一个人的典当来维持,自然是难以为继。眼见年关将至,开销也日渐增多,手头上所剩无几的银两马上就会花用到底掉天,而年货都还没准备,这可叫她如何是好?孩子们都盼着过年呢,可过年所需的花费却是毫无着落,加上元秬因为在家守制,一时失去了收入来源,纵使他有心也帮不上太多的忙。所以作为主母的郑氏纵使有心改变窘迫的境况,在残酷的现实面前也唯有暗自垂泪到天明的份儿。
幸好远嫁在凤翔的大女儿和在凤翔做官的兄弟们知道她在长安的日子不好过,便捎来了信,委婉提出要接他们母子去凤翔度日的愿望。去凤翔?依靠兄弟和女婿度日?这话要是传出去,岂不是给元氏家族脸上抹黑?可要不这么做又能如何,元积和元稹还小,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亏了谁也不能亏了他们啊,要不自己日后到了黄泉路上,又该如何向元宽交代?
郑氏把自己的意思跟次子元秬说了。元秬却是一万个不情愿、不同意。为了元家的面子,也为了自己的面子,他说什么也不能让继母和她的孩子们离开长安老宅去依靠外族度日。元秬开始打起元氏老宅的主意。望着流经院里的小溪,望着院里高大的夜合树,他做出了一个大胆而又接近妄为的提议。元秬决定要把元氏老宅卖掉,再去别的地方买一个小院落,这样剩下的钱就可以帮助全家人度过这最艰辛、最难熬的日子了。
元秬的提议立即遭到郑氏的断然拒绝。就算饿死冻死,也绝不能在元氏老宅上打主意。这可是元氏先祖元岩留给元氏后人唯一的念想了。元宽和元宵在世时对这座院子是那么的留恋,那么的喜爱,这里的一花一草、一树一木、一砖一瓦,甚至门厅里雕刻着的松、竹、梅,无不浸透着元宽兄弟的心血,要是卖了它,自己和元秬就会成为元氏家族的千古罪人了!
“娘!”元秬神色凝重地盯着她,“恕元秬说句不敬的话,元家早已不比往年,现如今叔父和爹又都不在了,眼下最紧要的是想办法让弟弟妹妹们吃饱穿暖,这样才不会辜负我爹的在天之灵啊!”
“你要卖了元氏老宅才是真正辜负了你爹的在天之灵!”郑氏面色沉重地望着元秬,“你大哥多半不在了,这个家日后还得指望你振兴,怎么遇到一点点困难就想着要变卖祖宅呢?要真这么做了,对得起你爹和你叔父吗?他们为这栋老宅付出了多少心血你不知道吗?这院子里的花花草草,在他们眼里哪一样不跟自己的性命似的?”
“可是眼下……”元秬哭丧着脸为难地说,“要不卖了老宅,这日子真的没法过下去了。亲戚们眼见我们这房衰败了,不看笑话的就难得了,儿子又无能,不懂得经营之道,如今又没了俸禄,元家真的已经到了穷途末路的时候了。”
“穷途末路?”郑氏冷冷的面孔里突地射出一道坚毅的光,直直逼向元秬,“再说这般没志气的话,你就不配做元家的子孙!”
“可是,残酷的现实摆在眼前,您倒是说说,不卖了祖宅,我们还能怎样?元秬饿死冻死是小事,可是积儿和小九呢?爹生前最疼爱的就是他们,含在嘴里怕化了,握在手里怕丢了,爹要是看到他们过着忍饥挨饿的日子,一定会赞成我把老宅卖掉的。”
“我不是说了嘛,我可以带着他们去凤翔投奔你大妹妹。你大妹妹和小九的舅舅、姨母们已经捎来好几封信让我们去凤翔了……”
“娘!”元秬打断郑氏的话,“我不同意!我不同意你们去凤翔投奔外姓人!”
“这不是没有办法的事嘛!”郑氏双眉紧锁,“你以为我愿意去投奔别人?家里再穷也是自己的家,要不是没办法,我能舍得撇下和你爹生活了将近二十年的老宅去依靠外姓人度日吗?”
“可您有没有想过,您要是真的带着他们去凤翔投奔大妹妹,那些族人和外人会怎么看我?他们会说我欺负你们孤儿寡母,说我不孝,说我容不下你们母子,说我……”
“不会的。外面的人不了解你,为娘还不了解你吗?”郑氏眼里噙了泪花,“你爹这些年一直大病小病不断,你大哥元沂又在外边任职,这个家不一直都是你在支撑着嘛!别人不知道,为娘的心里却是清清楚楚的。我知道,你为了这个家付出了太多太多,我们娘儿几个打心眼儿里感激你。可是元家现在已经这个样子了,我要不带着他们去投奔你大妹妹,难道真要看着你把元家祖宅变卖了不成?”
“可是……”
“什么都别说了。”郑氏摇了摇手,“我会跟亲戚和街坊们说清楚的,你也别再打老宅的主意,更不要自责。我明白,你已经尽力了,没人会怪你。与其让大家都守着这个宅子挨冻受饿,还不如暂时放下尊严,毕竟,活着才是最紧要的事,对吗?”郑氏边说边伸手理了理元秬褶了的衣襟,“就这么定了吧,我还有些旧首饰,都给你和你叔父那房的兄弟留下了,也够你们撑一阵时日了。再坚持坚持,等替你爹守完制,这家人的日子便会像从前一样好起来的。”
“娘!”
“等你们日子过松裕了,我会带着积儿和小九回来的。”郑氏勉强挤出一丝微笑,“只是仰娟我要托付给你了。她一直体弱多病,肯定是不能跟着我一起去凤翔了。这孩子看着不苟言笑,其实心重,要是有什么忤逆了你的地方,你这个做哥哥的还得多担待着她些。”
“您放心吧,日子再苦,元秬也不会让仰娟受半分委屈。”
“那就好。”郑氏叹息着,“这孩子命不好,你爹本来还指望着送她进宫,让她去过几天好日子,没想到她又落下了病根,宫是进不去了。可女孩子家大了,难免会野了心思,要是有人家肯讨了她回去倒也了却了我一桩心事。”
“您是说想给二妹妹找个人家嫁出去?”
“就是想想。你看她那样子,整天病恹恹的,有谁家的好男儿会娶了她进门?”
元秬没有吭声。他知道二妹妹这病多半是好不了的,却不得不安慰郑氏几句:“我会替二妹妹踅摸着的。也许真有钦羡二妹妹才华的高门大户相中了二妹妹呢。”
郑氏嘴角挂着一丝无可奈何的笑。几个儿女,她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仰娟,可她又病成那副模样,只怕带了她半道上就会要了她的命,所以还是狠了狠心,决定把她留在元氏大宅。
走的那天,仰娟跟在元秬夫妇身后前来送别。仰娟最舍不得的就是小九元稹,拉着他的手摸了又摸,叮嘱的话说了一遍又一遍,像不尽的黄河水般滔滔不绝,连她自己都惊讶今天说的话为什么会有这么多。或许这次分别就是永别了,她心里一直有着隐隐的忧。
“小九,你再好好看看二姐。”仰娟脸上挂着淡淡的笑,紧紧攥着元稹胖乎乎的小手,“你看仔细了。我是二姐,等你回来时千万别把二姐的模样给忘了啊!”
“二姐!”元稹哽咽着,“二姐……”
“好了,车还等着呢!”郑氏轻轻拉起元稹,盯一眼仰娟说,“娘不在家,你要好好听你二哥的话,好好养病,知道吗?”
仰娟点着头:“等我养好病,就去凤翔找您和小九去。”
“二姐……”小元稹在郑氏怀里挣扎扑打着,回过头望着仰娟,撕心裂肺地叫着,“二姐!二姐!”
“小九!”仰娟忍不住扑上前,一把将元稹搂进怀里,抓起他的手放在自己的面庞上轻轻揉着,“小九,你摸摸,这是二姐的脸,是二姐的脸!”
元稹的小手在仰娟脸上轻轻摩挲着。他知道自己和二姐终究是逃不过这一别的,他要好好看清二姐这张脸,好好摸摸这张脸,不要等自己回来时记不起二姐的模样。
他还不知道,这一别真就变成了自己和二姐的死别。就在元稹于凤翔依倚舅族,跟随姐夫陆翰和姨兄胡灵之学诗诵经之际,二姐却因为病体缠绵,主动要求出家为尼。但削发为尼并没能挽救二姐年轻的生命,她终是带着如花的笑靥去了一个遥远的地方,与自己最心爱的弟弟元稹永别。这是元稹心底最深的痛,多年以后,当他初见莺莺之际,甚至认为那白衣白裳的冷艳女子便是二姐缥缈无依的魂。
……
在元稹心里,凤翔是一座苦难的城,也是一座幸福的城。他在这里整整生活了五年,从十岁,到十四岁。
凤翔,多美的名字,只这两个字便醉了他的心扉。那个烟雨蒙蒙的早晨,马车经过连日的颠簸,终于停在了凤翔古老苍劲的城门下。在车上睡了一晚上的元稹被郑氏轻轻摇醒,睁开眼睛,入眼的却是幽暗、沉闷的城楼。下得车来,抚摸着城楼下的巨大支柱,丝丝冰凉传到手中,心中不禁纳闷起来这究竟是到了哪里。微风吹拂,一座不大不小的城池瞬间尽收眼底,处处都透着安详与宁和,给人一种无拘无束的亲切感。元稹尾随着郑氏和前来迎接他们的陌生的舅舅、姨母、表哥们走在空空荡荡的青石街道上,看着满目的黑瓦白墙,听着清脆的鸟鸣声,心里的落寞和伤感一扫而光。这是个世外桃源般的地方,路旁多奇树浓竹,清静而雅致,看其景、听其声、闻其味,忽然觉得自己穿越了千百年的时光回到了遥远的古代。
这是哪里?
是凤翔城啊!姨兄胡灵之欢快地拉着他的手,四处指指点点,告诉他,这座城在远古的时候叫作雍城,是周王室的发祥之地,也是秦朝统一六国之前立国最久的都城,而现在却是大唐的陪都,有一个比凤翔气派得多的名字——西京。
那为什么又叫凤翔呢?这里能看到凤凰飞舞?
是啊。胡灵之呵呵笑着。可凤凰在哪里?元稹踮起脚尖,仰起头,伸长脖子四处探望着,但除了触目可及的空旷,他什么也没看到。你知道弄玉的故事吗?胡灵之问他。小元稹歪着脖子直翻白眼。弄玉?弄玉是谁啊?胡灵之盯着他,弄玉你不知道吗?弄玉是秦国时有名的君主秦穆公的女儿啊!噢,是个公主!那她一定很漂亮吧?可弄玉跟凤翔又有什么关系?
胡灵之耐心地给他解惑。弄玉是一个美丽而又多才多艺的公主,她气质高雅、衣着华丽、光彩照人、明艳如玉。秦国上上下下的臣民都以一睹弄玉公主的美貌为毕生最大的幸事。说起来,弄玉这个名字还大有来历呢。那是个动乱的战争年代,秦穆公为称霸天下,愣是把自己已经嫁给晋怀公的女儿怀嬴重新许给晋怀公的叔叔晋文公重耳为妻,可他机关算尽,却始终做不了中原霸主,只是占着西方一小块地方。后来他听说秦国的陈仓出现了两只宝鸡,得雄者王,得雌者霸,于是立马派人四处寻访,并期盼自己成为真正的王者,没想到这事费了好一番周章,到最后却又毫无结果,这让他气急攻心,愈加觉得心力交瘁。眼看着马上便要大病一场,这时候夫人穆姬居然又替他生下了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儿,见到可爱的小公主后,穆公立刻化忧为喜,委顿的精神随即为之一振。而恰恰就在这个时候,西戎国献来一块千古难逢的玉璞,那小公主拿在手中玩弄始终不愿舍弃,穆姬夫人便说,既然这小女娃如此喜欢玉璞,又特别爱玩弄它,不如就替她取名叫弄玉吧?穆公听后万般开怀,在为女儿赐名的同时也将玉璞一起赏给了她,而弄玉这个香艳的名字便这样流传了下来。
可这跟凤翔还是没有关系啊!元稹瞪大眼睛不解地说。
胡灵之伸手轻轻点一下他的脑门。别着急啊,我还没讲完呢。这个公主还有个特别的嗜好,就是喜欢摆弄乐器,所以在她很小的时候,秦穆公便请来闻名天下的乐师进宫教导她习乐。弄玉倒也长劲,什么乐器都玩得精通,尤其是笙,足可冠绝天下。据说秦穆公一日听不到弄玉吹笙就会无心于朝政,可有一天弄玉竟无缘无故地把笙扔到了地上,并表示以后再也不愿吹奏,弄得秦穆公大为沮丧。穆姬夫人连忙追问弄玉到底是为了什么,弄玉却告诉母亲说,乐师给她的笙并非天下最好的笙,吹起来一点都不好听,只会令人贻笑大方,所以还不如不吹得好。
穆姬夫人问她怎样的笙才算好笙,弄玉却答不上话,再去请教秦穆公,但他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当夜,秦穆公因为弄玉的事很是郁郁寡欢,迷迷糊糊入睡后,却在梦中见到一个美艳的妇人对他说,弄玉公主手中把玩的那块西戎国玉璞就是最好的笙材。秦穆公听后又惊又喜,醒来后,立马命全国最好的玉匠将赏给弄玉的那块玉璞制成了一把玉笙,名唤碧玉笙,并将它交给弄玉试音。梦中的妇人果然没有欺骗秦穆公,弄玉吹奏新笙时发出的声音犹如凤鸣,天上人间难有,一时传为至宝。秦穆公大喜,又命人特地筑了一座凤楼,并在楼上建有高台供弄玉吹奏,而那高台便是历史上鼎鼎有名的凤台。
弄玉公主长到十五岁时,已出落得姿容绝世,秦穆公便开始留心替其物色佳婿。他琢磨着如果把弄玉嫁给一个国君,肯定能帮助自己早日完成成为中原霸主的心愿,但弄玉公主执意不肯,扬言偏要嫁给一个精通音律且必须会吹笙箫的男人,否则宁可孤老终生。秦穆公和穆姬夫人无奈,公主的婚事也就耽搁了下来。就这样,弄玉在寂寞中蹉跎了一天又一天,为了心中的执念,丝毫不肯将就着便把自己嫁出去,而就在所有人都以为她要在秦宫中做一辈子老闺女的时候,奇迹却悄悄发生了。
一个月明如水的晚上,弄玉像往常一样,一个人慢慢走上凤台高楼,倚窗静思。面对皎洁的明月,她柔柔细细地吹抚着手中的玉笙。在那寂静的夜空中,笙声美妙而悠长,她忘情地吹着,把她如诗如梦的少女情怀、青春眷恋、闺中幽怨,都一一寄托在了无尽的笙声中。她没想到的是,就在她吹奏得忘乎所以的时候,居然会有一只美丽的彩凤从遥远的星空悄然飞落到她身边的高台,更想不到会有一个骑着彩凤的俊美少年正微笑着出现在她面前,望一眼便醉了她所有的心神。他叫萧史,是天上主管音乐的神仙,因为被她技艺超绝的笙声吸引,才忍不住下界前来仔细聆听。他深情地望着眼前这个美丽的女孩,陶醉在美好的笙歌中,一时间竟乱了主张,不知道要对她说些什么,却又舍不得就此离去。好就好在年轻的心总是相通的,有时甚至不需要任何语言,就能做到心心相印。那一瞬,他们执手相望,从彼此的眼神中便迅速读懂了对方的心意。于是,他们并肩跨上了彩凤,冲天而去,飞向那无垠的星空,同时,也为人世间留下了一段荡气回肠的优美神话。
原来这就是“凤翔”这两个字的来历啊!元稹心旷神怡地抬头仰望着天空,他在想要是那传说的弄玉公主身跨彩凤而来,该是多么美好的事情啊!可惜,他看不到弄玉,也盼不来彩凤,只好被姨兄牵着手往舅舅家宅院的方向走去。
因为有了姨兄胡灵之和从姨表兄吴士则、吴士矩等人的陪伴与安慰,元稹在凤翔的童年生活算得上是无忧无虑的,但失去父爱的日子总体上来说还是悲苦难熬的。为了不过多讨扰娘家兄弟姐妹,郑氏到凤翔后便过起了独立门户的日子,生活条件比在长安城时好不了多少。尽管郑氏舅族给予了他们孤儿寡母很多帮助,元稹母子生活得还是相当艰难,甚至仍需要用旧衣物改制成冬天御寒的棉衣,用典当得来的钱买米下锅。幸亏郑氏贤淑,备极劳苦,躬亲养育,才使元氏之家得以维持下去。
这段贫苦交加的生活,在元稹日后的诗文中多有体现,但总体来说,有一众表兄弟的相伴,他在凤翔的日子过得还是比较快乐的,而且这段经历也让他和表兄们的感情日渐加深。关于这些,他在后来的诗文中记述甚详。《答姨兄胡灵之见寄五十韵》诗序中说:
九岁解赋诗,饮酒至斗余乃醉。时方依倚舅族,舅怜,不以礼数检,故得与姨兄胡灵之之辈十数人为昼夜游。日月跳掷,于今余二十年矣。其间悲欢合散,可胜道哉!
《寄吴士矩端公五十韵》诗中写道:
昔在凤翔日,十岁即相识。
未有好文章,逢人赏颜色。
可怜何郎面,二十才冠饰。
短发予近梳,罗衫紫蝉翼。
伯舅各骄纵,仁兄未摧抑。
事业若杯盘,诗书甚徽纆。《赠吴渠州从姨兄士则》诗中也说:
忆昔分襟童子郎,白头抛掷又他乡。
三千里外巴南恨,二十年前城里狂。
宁氏舅甥俱寂寞,荀家兄弟半沦亡。
泪因生别兼怀旧,回首江山欲万行。
从这类作品中,我们便可以清晰地看到元稹与表兄们感情深笃,数十年后忆及当时的情形,各种不同的场合均描述得历历在目。同时,也可见证,正是因为“舅怜,不以礼数检”,才使元稹和众表兄们得以不拘礼教规矩而放荡嬉游,过着“二十年前城里狂”“为昼夜游”的浪荡生活。
和表兄们的感情相比,这段时间的生活本身给元稹留下的回忆显然更为多姿多彩,日后每当忆及当时的情形,总是津津乐道,做长篇铺叙,尽情回味。但这并不等于说元稹在这段时期玩物丧志,玩归玩,功课还是要做的。郑氏可把重兴元家的希望都寄托在元积和元稹身上呢,在对他们的教育方面仍然是十分重视的。元稹也不赖,没有辜负母亲和舅族的期望,在过着缺少管束的浪荡生活时,仍能刻苦攻读,并广泛向人求教。除了母亲的启蒙教育外,还曾师从姐夫陆翰和姨兄胡灵之,得到他们传授的经史基础知识和诗文创作技法。由于家贫缺书,他还经常步行几十里地去齐仓曹家借书。也正是如此志于学的决心和栖栖勤勤的精神,才使得少年元稹饱读大量典籍,为日后步入仕途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元稹几乎是从踏进凤翔的那一刻起就开始喜欢上了这座弥漫着浓厚历史文化色彩的城。对十岁的他来说,这里的一切都是新奇的,却又是苍老的、陈旧的。他尤其喜欢凤翔城的旧城墙,学业之余,总喜欢沿着旧墙漫步,踩着护城河边的鹅卵石,一边看杨柳青青,一边抚摸旧墙上斑驳的痕迹。
记忆中,凤翔城的每一面墙都光怪陆离,都刻画了历史的沧桑痕迹。儿时的墙,高大无比,沿着他和表兄们成长的岁月,画下他们成长的步伐。他们的信手涂鸦,在长大成人后看来虽然稚嫩无比,但却承载了共同的青涩记忆,让他们在日后回忆起来时增添了无比多姿的色彩。
离开凤翔后,元稹还是爱在各地的旧墙前徘徊留恋,无论是长安、西河,还是蒲州。阳光穿过树枝,光影在墙上交错,往事一幕幕又在旧墙上回播。人约黄昏后,是墙给了依靠;拔剑驻守,是墙给了支持。那一面面古老的墙,在他的记忆中渐渐老去,那一幕幕的故事也在他的淡忘中渐渐消退,而那些墙却始终默默承载着世间所有的过往,或许有几多哀伤,或许有几多欣喜,它都默默地看在了眼里。
他喜欢靠着墙,寻找几分依靠;喜欢依着墙,听它慢慢讲着那些辛酸的陈年旧事,讲着那些岁月、那些人,讲着那些美满的、忧郁的、喜悦的、惆怅的爱情,那些早已离他远去却又实实在在存在着的回忆。它告诉他那些经年的伤痛,那些刻骨铭心的记忆,那些远去的岁月是多么的凄凉,也告诉他明媚的希望和屹立不倒的期盼,告诉他只有在失去时才会懂得它的存在,只有在远去时才会明白它的意义。
每每想起凤翔的城墙,元稹总会忍不住发出轻轻的叹息,在他心里,与其说凤翔是诗意的,不如说它是沧桑的。从姐夫陆翰案头的故纸堆里,童年的元稹对凤翔这座城有了不一样的理解。曾经的辉煌,曾经的富丽堂皇,都被战争毁于一旦。现在,这座历经了战火洗礼的城,正以一种宽容的姿态耸立在他的面前,给了他太多太多的震撼。
说不清到底是爱上了这里的人,还是爱上了这里的沧桑,反正他是无可救药地恋上了这座城。而今,我也和他一样迷上了这座城,我正站在他当年笑看杨柳青青的地方捡起几块粗陶的残片小心翼翼地端详着,然而面对历史的沧桑与厚重,竟又彷徨得无言以对。那些随风起舞的杨柳依旧静静地醉在河畔,在所有鲜艳欲滴的时光中把岁月催熟,而后慢慢老去,不曾想过拥有什么,也不曾想过放弃什么,看着它们,我心里涌起一股莫名的感动,却又不知道该发出些怎样的感叹。
元稹随郑氏寄居凤翔之际,因为连年的战火,往日烟柳繁盛的城池早已蜕变成边鄙荒凉之地。时光荏苒,现如今的凤翔城,山风总是喜欢呜咽着掠去昨天的记忆,游人们亦都喜欢坐在古城墙遗址下把酒临风,而我却端坐于山花烂漫的土坡上,想要在历史的瞬间里,去辨认元稹的那些早已被千秋的风霜雨雪冲蚀得失了原来模样的足迹。
可我无法辨识。时间太久,久得能让世间过往的一切,都被眼下的烟柳湮没殆尽。我只知道,在度过了无忧无虑的童年后,他终于还是离开了这座他深爱的城,带着心底的激荡和郑氏的希冀,毅然决然地去外面的世界闯荡,在科举的道路上追寻起另一条繁盛之路。唐贞元八年冬,十四岁的元稹辞别母亲,离开凤翔赶赴长安应明经试,从此开启了他全新的人生。
山坡下是大片大片的果林,一个农家姑娘正在树下采撷红透了的苹果。不知怎的,眼前忽然掠过一幕图景,我仿佛看到元稹那位十四岁就嫁为陆氏妇的大姐,为了帮助母亲和两个幼弟度过艰难困苦的日子,正站在树下摘那熟透了的山果。当狼烟在遥远的山头上点燃的时刻,她依然静静地守在这片野果丛生以及寄予了她很多遐思与希望的林中,一只又一只地,将山果扔到脚边的草地上。那一瞬,她粗布缝制的长裙熠熠生辉,与马兰草编织的袋子相互辉映着她的青春与柔美。
大姐长发飘飞,出神地凝视着远方,仿佛在想象一段可遇而不可求的幸福时光。夫君陆翰只是个小官,每月的俸禄有限,自己也只能为母亲和两个幼弟略尽绵薄之力,可这些山果到底能让一个贫苦之家维持多久?大姐心里默默惆怅着,要是爹爹还在就好了。大姐把采来的野果子背回去,和郑氏一起将它们洗净酿成果酒,由仅剩下的老仆挑出去走巷串街地叫卖,以换取供全家人开销的费用。这样的日子究竟还要熬多久?大姐不知道,却把希望全部寄托在两个弟弟身上。
大姐坐在窗下,点上羊油灯,轻轻拍着端坐在案边借着月光用心读书的元稹的肩:“九儿,元家往后就要指望你和积儿了。”
元稹点点头,咬着嘴唇继续读书。
“二姐还等你回去看她呢。”大姐眼里噙了泪,她还没敢把仰娟出家为尼的事告诉他,“要好好跟着你姐夫后边学习,有不懂的地方就多开口问你姐夫和表哥们。”
“嗯。”元稹回头盯着大姐关切的眼,“我一定会用功读书的。以后等我做了官,一定要让娘和大姐、二姐过好日子。”
元稹没有辜负大姐的心。公元793年春,明经试榜文发下,十五岁的元稹一举登科,全家人都大大松了口气。一千多年后,我似乎还看得见,一只山鹰在远赴长安路上的元稹头上盘旋飞过,他默默抬头,回望凤翔城斑驳古老的城墙,大声喊出了自己的心声:我爱你!我还会回来的!凤翔!(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