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的白衫书办是个新人,缺乏机警,不知该听谁的,两眼询问地望向王典史:“这……”
王典史冷笑了三声,压根就不相信这个书生能从一个脚印中得到其他线索,下巴一杨,道:“记!”
白衫书办这才掏出随身携带的笔墨纸砚,研磨蘸笔,严正以待。
“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病猫啊,现在,看我如何给你们这群大明的土包子们知道,什么叫现代科学!”
林寿冷眼扫了一眼王典史,一步跃到了脚印旁边,仔细地拨开脚印周围的草尖和落叶,以手细细地丈量,少顷,他嘴角微微一笑,大声道:“脚印长约有七寸(一寸约现代3.33厘米,十寸为一尺),按照人体比例的七倍计算,窃贼之人的身高约有四尺九分上下,看脚印深浅,此人体型瘦小,应该与我相似,骨瘦如柴!”
“这怎么可能!”
王典史首先瞪大了一双眼珠子,感觉不可置信。
“不会,就凭一个脚印,他就得出了那窃贼的身高体重?太悬了……”周围的六房司吏和三班衙役听林寿言之凿凿,也是一脸的不可置信,一时喧声大闹。
“肃静!”
王公公尖着嗓音冷哼一声,一双小眼闪着冷意逼视着所有人,只等场面安静下来,他才慢悠悠地道,“不信的,自己去踩个脚印看看,不管你们信不信,反正咱家是信他!”
果然有几人找了块松软的草地,踩上自己脚印,以手做尺,量完之后再按照林寿所说的七倍之数一乘,果然是与自身体重丝毫不差。
王典史冷哼一声,扭过脸去:“江湖伎俩,仅此而已。”
“错,是九章算术,这都不懂,没文化真可怕!”
林寿是一张利嘴不饶人人,反正他与王典史算是已经彻底撕破了脸皮,林寿也决计不打算再给这个狂妄自大、嚣张跋扈县衙四老爷任何脸面了。
“你!”
王典史脸色微微一红,一双眼睛瞬时如牛眼一般瞪大了一圈,大有冲冠一怒之势。
林寿仗着有王公公在此,自然不怵他,况且他还是此窃案的总顾问,于情于理也不能被他压下了势头,冷冷地挑衅了他一眼,继续细摸向那一方脚印。
“怎么,难道还有其他线索?”王典史心中猛然一跳,顿觉不妙。
“诸位大人请看!”少顷之后,林寿又大声道:“脚印落地之后凹凸不平,后跟凹印很深,前掌稍浅,按理来说行窃时应该低头弯腰蹑手蹑脚,前掌凹印深,后跟凹印浅才对,可是此人脚印偏偏反其道而行,为何?”
诸位大人全都摇了摇头,说实话,这种推断他们还是第一次听到。
林寿一双丹凤双眼微微一眯,肯定道:“由此可见此人平日间的身份定然不低,没有官职在身也会有功名,没有功名也会有些威望,反正绝非平常的贩夫走卒!”
“不会,一个脚印连那窃贼的身份都推理出来了……”所有人心中满满的都是惊叹,细品之下,果然如此。
就连王典史也不由自主地咽了口唾沫,心里头暗骂一句:这货,畜生啊!
让人惊讶的还在后面,林寿的推断还没有结束,而是继续摸着脚印道:“众人请看,这方脚印的边缘痕迹有些模糊,像是被水浸过,脚面上也没有爬虫爬过的痕迹,那就说明窃贼办案时,草尖上已经凝结了露珠。”
“只要是庄户人都会知道,初春时节什么时辰才会凝结出露珠呢?答案是显而易见的,所以窃贼的作案时间应为昨夜下半夜,五更天左右!”
“此地松软,脚印却只有一个,证明窃贼是单人作案,周围草地上的草茎没有被压折的痕迹,证明这里当时没有重物从此地扔下,或是有人翻滚而出,而且脚印只进不出,证明窃贼偷窃成功后另有出路出逃!”
林寿站起身来,抬头又望向身边的这座王家府邸的院墙,伸手轻摸了一把墙上的青灰,道:“此人身手敏捷,有飞檐走壁之能,虽然不知身手如何,单凭这手攀越墙壁不留一点痕迹的功夫,此人轻功了得!”
“还有这条河流,若我为窃贼,必然会借势而为,如果我估计不错,这条河流也有可能是窃贼逃脱的一条干道,不过我手中线索太少,还不敢往下推断!”
最后,林寿闪着一双黑白分明的丹凤眼,仔细地观望着周围的一草一木,好半响后下了最终的推断:“不可否认,这个行窃的窃贼,技术不是一般的高超!”
此刻,周围的诸人,无论是王公公还是赵知县,又或是六房的司吏和三班衙役全都听傻了,彻底被林寿这一番细致有据的推断给震惊在当场,一个个嘴巴张的都能塞进一个苹果进去,特别是刚刚只得出“窃贼是从此地进入”这一个结论的王典史,嘴巴都快咧到耳朵根上去了,若不是两边有两个耳朵挡着,估计他的嘴巴能一直咧到口脑勺。
任谁能想到,一个小小的脚印,居然都能得出这么多重要的讯息来,若是别人空口乱说,打死他们都不信啊,可是现在,就在他们眼皮底下,眼睁睁地看着林寿就摸着脚印,就将时间、地点、人物和可能出逃的路线推断的淋漓尽致,由不得他们不得不相信啊!
老天啊,这还是人吗?简直就是个牲口啊!
所有人整齐划一地咽了口干涩的唾沫,对林寿的改观彻底改变!
一位听傻了的衙差,小声问道:“这位牲口大哥……”
“你说什么?”林寿愣了一下。
衙差赶忙改嘴道:“不,是书生大哥,您是从哪里学到这些东西?真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啊!”
林寿呵呵一笑,自然不可明说。
因为这些技巧,属于前世侦查探案中的“步法追踪”,是警校高级学科的知识,它主要应用与疑案的追查和反推理,是每个高级私家侦探必修的课程之一,今日林寿用它来剖析一个窃贼遗留下的脚印,其实还是大材小用了。
王公公哈哈一笑,肥厚的手掌使劲拍着林寿稚嫩的肩膀,大声夸赞:“不愧为咱家看中的人,胸中果然有两把刷子,听你这一番推论,咱家忽然发觉这件窃贼案也是不过如此嘛,林顾问,此案一破,咱家重重有赏!”
“公公大人谬赞了,学生一定倾尽所能,不负所托!”林寿陪着笑,苦着脸揉着被砸痛的小肩膀,他这刚大病初愈的小身板,可是经不起公公大人的蹂躏啊。
“什么林顾问,他不是一个书生吗?”王典史此时才从王公公的话中寻到了一个新称呼,他在银丰县当值十几年,还从未听说县衙之中有这“顾问”一职。
先前传令的胖瘦衙差赶紧小声道:“四老爷有所不知,他刚被公公大人升为此件窃案的总顾问,我们举县上下无论大小官吏皆听他调遣!”
“什么,总顾问?”王典史牙尖一咬,差点咬到舌头。
想他王哲自被朝廷升为银丰县典史,至今兢兢业业十余年,破了不知多少大案小案奇案怪案,却从未得上司赏识而升迁过,而今日一个只是会拍几句马屁的小小书生,居然三言两语就爬到了他的头顶,这让他心里更加感到五味杂谈,有几分羡慕,又有几分嫉妒,更多的则是被抢了风头和升职机会的恨意!
看着意气风发享受着众人推崇的林寿,王典史歪着嘴巴向着地上狠啐了一口,恨恨不平地骂道:“真是癞蛤蟆插鸡毛毯子,装他娘的大尾巴狗!”
“错啦,是装大尾巴狼。”站在一侧孙县丞又小声提醒改正道。
“狼和狗还不一个样!”
王典史又啐了一口,想想又实在不解恨,冲着一侧的胖瘦衙差吩咐道:“去,跟县衙食堂说一声,今天中午吃狗肉,我请!”
“好嘞!”胖瘦衙差立刻欢喜地应了一声,接过王典史递来买狗的银钱,欢欢喜喜地去跟食堂做饭师傅报喜去了。
“唉,老王啊,你就是心太着急……”孙县丞却是微微地摇了摇头,忽又道:“你还得跟他们嘱咐一声,顺便多买些花椒回来,吃狗肉得配着花椒粉才好吃,咱大老爷也好这口。”
“……”
在众人崇拜和敬仰的目光中,林寿突然发觉,原来他并非只是一个百无一用的书生!
穿越到这个陌生的大明朝,林寿的心里就一直充满着对未来的彷徨和无助,在这个“科举至上”的封建王朝里,他不知他这个不会写八股文,读不懂四书五经的书生能干些什么,会干些什么?
特别是他刚刚有了一个至亲的妹子,收获了一份难能可贵的亲情,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双腿俱废地躺在床头,而他这个做兄长的,却连区区五两纹银的药汤钱都掏不出,想想都让他感到心如刀割。
他林寿不是一个胸无大志的废物,更不是一个无欲无求的圣人,他也想给自家的林妹子有个舒适的家庭,能穿得起绫罗绸缎,能住得起府宅大院,能雇得起女仆伺候,能有山珍海味来享受,一碗清粥能吃得一脸满足的模样,他这辈子都不想再看到了。
你们可以说他林寿想的粗俗,可以骂他没有达济天下的抱负,但这确实是他林寿现阶段最大的奋斗目标,因为饿肚子的感觉,他也一辈子不想再感受了。
依照先前林书生的晋级之路,也就是科举考试,通过院试、乡试、会试、殿试,层层考过,一直到金榜题名外放为官,这条路他林寿根本连想都不敢想,古人十年寒窗苦读,都不敢保证能绝对金榜题名,他这个连《三字经》都背不全的现代人,又怎么可能考到最后?
他本以为此生就此碌碌无为,他本以为他确实变成了一个大明朝百无一用的书生,不,可能连书生都算不上,因为他可能连毛笔字都写不好。
但是现在,经过这件世人看来都无法破解的神偷窃案,他林寿的眼前,突然好似被拨开了云雾见了青天!
是的,他确实读不懂四书五经,他确实写不出辞藻华丽的八股文,更做不出让人惊叹四起的诗词歌赋,但是,他这具骨瘦如柴的身体里,却隐藏着一个超过这个时代六百年的现代灵魂!
六百年,明朝和清朝两个国祚加起来也不足六百年啊,而他林寿,就偏偏比现今这个时代,多了足足六百多年的智慧!
就像现在这件窃案,在大明朝被口耳相传成了一件神偷谜案,但在他林寿的眼前,却是破绽百出!
这,就是来自智慧上的压制!这,就是他林寿以后立足于世的根本!
他突然间就发现,他不应该再有彷徨和无助,因为现在需要这种负面情绪的,应该是现在的大明朝,是那个高高在上俯览众生的万历皇帝!
因为,他林寿降临到了这个时代!
“原来,是我自己一直小瞧了自己!”林寿猛然攥紧了拳头,豁然开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