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看起来粗豪的男子就是萧烈手下的勾魂右使跟萧家弟一起长大,和萧烈萧傲情同手足,也是萧烈最得力的膀臂
“、还好,除了汗臭味之外,就是一股特有男人味,这你们可都羡慕不来。”岳无双自作陶醉地深吸了两口自己的气息。
旁边的萧傲取笑地用扇子拍击着岳无双的臂膀,他向来明白岳无双的粗线条,但却不清楚他会迟钝到这般田地。
“血腥味不是这样就嗅得出来,你瞧,”他将左手摊在岳无双的面前。
岳无双不解地反究这萧傲掌间的纹路,许久才吐出话:“萧傲,人家祸害遗千年,这句话果然不假,你就是一个妖孽,当然现在‘阎罗令’的最大妖孽不是你了。”他的眼睛看向了坐在一旁的貌美如花的帅哥儿秦雪桑,后笑得花枝乱颤。
“谁叫你帮我算?”萧傲啼笑皆非地收握掌心,玩笑似地低问,“你从我手掌中看到什么?”
“一双柔嫩细腻的纤纤玉,比起女人有过之而无不及,人恨不得抓在手里抚摸一会儿,但是一想到你是个臭男人,就立刻兴趣索无。”岳无双半嘲笑道。
不是他老爱萧傲的皮相上大做文章,而是男人拥有比女人还美的容貌就是天生罪过!若非他从和萧傲是光着屁股一起长大的,曾经无数次看见过萧傲的**,他真怀疑萧傲的真实性别。
萧傲本身已经够祸国:民了,再来一个更加雌雄莫辩的秦雪桑,真是让我们这些粗旷有男人味地男人没法活,南风堡的女人总是有意无意地将含情脉脉的眼光投在他们的身上。
女们啊?男人长地漂亮又啥用?男人最重要地是要有阳刚之气,就要像我一样,对了,这样粗旷豪迈的才算是男人。
萧傲微沉双眼注释着自己玉手而缓缓勾起冷笑。
柔细腻?纤纤玉手?连女人都自愧弗如?
可是他看到地却是每一条结束在他手中地生命依附在他上痛苦哀号地铁证。及讽刺醒目地红艳血迹!
不论他在杀完人之后多么迅速地清洗掉掌上黏腻地血迹。那股令人作呕地腥臭味始终沾染在他身上挥之不去。
“是呀。但这双看似纤细地手握着剑时却毫不含糊。要人命地时候一都不眨眼。要不怎么是我们‘阎罗令’地勾魂左使呢!”萧烈淡淡地。
“萧傲下回咱们再来比试一场。看看这五年到底我们谁更强?”岳无双心直口快地再下战帖。这已经是他第六度向萧傲挑战。而前头五次场场以惨败结尾。
萧傲没有立即回复岳无双的挑衅,只是侧过头对萧烈:“这回他再失败就把他贬成‘阎罗令’地看门人。”
萧烈的脸上表情没有任何变动,只是轻轻地挑了挑唇角,带着默许地味道。
哼哼我一定输?岳无双不理会结拜兄弟把他看得扁扁的,他最近可又自创一套拳法和剑法正巧缺个人来试试。
哼,勾魂右使难道就是吃素地?而且萧傲在消失这几年的时候,他一直在勤练不怠,一都不放松,估计应该可以胜得了萧傲。
还有,萧傲曾被萧烈硬生生地扯断过手臂,现在即使好了,也肯定不如以前灵活和有力。
所以他有很大地把握。
萧傲嘲笑地笑笑,收回眼神,继续看自己的手,就让岳无双在那里自己陶醉一番吧?
凝望着窗外的飘雪,萧傲忽然想起一件事情来,他扭头看向萧烈:“那个朵儿,一看就是资质非常差的人,根本不能习武,大哥你为什么要将她吸收进组织?”
他迫切地想知道令主的理由是什么?
萧烈冷扫萧傲一眼,那阴森又略带邪气的深蓝双眸燃着难以察觉的火焰,他依然沉默不语。萧傲冷哼一声,他不认为心思缜密的“阎罗令”令主会不清楚整个“阎罗令”从不收无用之人。
岳无双挠了挠自己的脑袋:“其实我也一直在考虑这个问题,真不晓得令主看上了那丫头什么?那丫头是有一次大家一起拣回来的,可能令主看她可怜。”
萧傲仰面大笑起来:“咱们的手杀过够多人,像她这样年龄的娃儿也是不计其数,可怜的人到处都有,为什么没见令主一个个都给拣回来?我一直想知道救人与杀人究竟哪一样容易?”
从一起长大,他难道不明白萧烈是一个怎样的人?他的冷酷无常经常让身为亲弟弟的自己都浑身冷,他们皆非善心人,对于为善这一档子事更是敬而远之;若要论良心二字更是早早就教路边野狗给吃得半不剩,如果有一丝心慈手软又怎么能掌控整个庞大的黑暗组织。
在这一上,萧傲自认从来不是萧烈的对手,因此自己的心里总还有那么一柔软的地方存在。
而萧烈总是对他这一仁慈嗤以鼻,总想把他
一个完全的冷血魔鬼,因此,才有五年前兄弟间残。?产生在一个无情杀手身上?
而岳无双和秦雪裳似乎对这个话题也十分好奇,都把耳朵伸的长长的。
萧烈轻轻地抿了一口热茶,望着外面飘洒的白雪,悠悠地:“因为,她很像九年前我结识的一个女孩儿,尤其是那双眼睛,是的,那双灵动而可爱的眼睛。”
在这的时候,那线条冷酷的俊脸上霎那间变得柔和起来,连那双一向冰冷的双眸也充满了柔情的味道。
其余的三个人在刹那间冰冻,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萧烈这副表情。
秦雪桑费劲地咽了沫,斗胆问一句:“也是一个女孩?”
萧烈头,像又沉浸在昔日的回忆中,记忆中那个可爱的女孩啊,曾经走进过自己心头最柔软地位置,可是,她早就不在这个人世了。
当看见这个朵儿的时,那双倔强而灵气的眼睛又唤起了他对蝶心的记忆,他一直在后悔,当初就应该不顾一切地带蝶心离开红叶山庄,好好照顾她,如果真是那样,蝶心也不会得病夭折。
多来,他一直在自责不已。
其实,这怎么是他地错呢?
秦雪桑和岳无双对视了一,岳无双挠了挠脑袋:“怪不得老大你对什么女人都不放在心上,原来,原来你有……‘恋童癣’,只喜欢幼女?”
此一出,在座地人几乎全都趴在地上。
萧烈的额角青筋都几乎蹦了起来,他的脸上垂下无数条黑线,拳头的骨节“咯吱咯吱”响个不停。
他在拼命地压制着自己的情绪,也许,下一秒钟,那个沉重有力地拳头就会以雷霆万钧之势挥上那个并不能称得上英俊迷人却自以为很倜傥脱俗的面孔。
秦雪桑一看不好,赶紧拖着岳无双离开了房间,岳无双啊,我可是救了你地命啊,你也不谢谢我?请我喝酒?
房间里只剩下萧烈和萧傲两兄弟。
萧烈那绷紧的力道才慢慢地松弛下来,周身的气场也开始变得平和,而萧傲则一直冷冷地盯着自己的哥哥,他的脑筋在飞速地旋转着,在那一霎那,他似乎想明白了什么。
“原来是这样,原来在九年前,你就曾经邂逅了一个女孩儿,并且把自己的心给了她?只可惜,你没有机会等她长大了。”萧傲眯着眼睛淡淡地,“你不会为了要弥补自己地过失,重新培养她成长代替你心中的位置吧?”
萧烈垂下头:“不要把我想地那么龌龊,我可没有把女孩当作情人的爱好,当个女儿疼爱也好,万一等我们横尸街头地时候,总要有人给我们收个尸什么的。”
萧傲浅浅一笑:“也许我曾经见过你一直喜欢地那个女孩儿,而且还看见过她长大的模样,还亲眼看见过她的脖子上挂着你送给她的盘龙玉佩。”
萧烈愣住了,他一把抓住萧傲的领子:“你什么?你再一遍?你在哪里见过她?”
萧傲冷冷地笑了:“我几乎从来没有见过你这样激动的时候,这还真是少见呢!你喜欢的那个女孩叫沈蝶心是不是?她曾经就是轰动京师的名妓花魁水玲珑!”
“水玲珑”这三个字如同三把利剑一般刺穿了萧烈的胸膛,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水玲珑就是沈蝶心?他,曾经见过她啊!
“水玲珑就是蝶心?我要去见她!”他“腾”地站起身来。
萧傲在心里暗自长叹了一声,果然,自己的哥哥喜欢的人就是沈蝶心,而且是从很的时候就喜欢了。
“你见不到她了,她已经随‘飘香楼’一同葬身在火海之中了,不过,就是她活着,你也配不上她,你这个厮杀如命的杀手阎王怎能配上那么纯洁明艳的灵魂?”萧傲的语气开始有残忍。
是的,蝶心现在已经是皇妃,有了自己喜欢的人,过着幸福的生活,只要她幸福,他不允许任何人去打扰她,就是萧烈也不行!
萧烈颓然地坐在椅子上,他的一双宝石般的深眸浮上了淡淡的哀伤,为什么,老天对自己这样残忍,已经见到了蝶心,却没有认出她来?
可是,蝶心,你也没有认出我来吗?
(巧克力低语:世界上最痛苦的事不是找不到心中所爱,而是自己最爱的人就在眼前,却就那样错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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